二、学习西方政治制度,变革封建政体
《马关条约》签订之后,包括宋伯鲁在内的大批开明官绅都曾上疏光绪皇帝,希望“明定国是”,举行新政,挽救民族危机。尤其是光绪二十三年十月(1897年11月),德国出兵强占胶州湾,帝国主义国家接踵而来,中国的民族危机更加严重。迫于局势日棘,变法呼声日高,在维新人士的多方支持、鼓励之下,光绪皇帝终于下定决心变法,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颁下《明定国是诏》,变法维新。宋伯鲁于四月二十九日(1898年6月17日),再次上疏,请求“讲明国是,正定方针”,指出变法先后有序,最先做的应是讲明国是。他清楚地说明了中国当时所处的国际环境为“强邻逼胁,蹙地接踵”,且指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长久以来施行闭关锁国政策,拘于成法,不知变通。他认为同治年来的洋务新政,也是变法,但却“其效不睹,侵削且日甚”,是由于洋务派所办新政,变的是枝节,而国是未定,臣民无所讲求,没有目标,而使得洋务新政不能成功,所以他请光绪皇帝多次讲明变国是,“速奋乾断,以救艰危”。宋伯鲁所说的变国是,乃是“在正明中国之在大地为数十国中之一国,非复汉唐宋明大一统之时,其为治,当用诸国并立流通比较之法,不能用分毫一统闭关卧治之旧”,深刻认清国际局势,全面变法,并且指明“变或可存,不变则削,全变乃存,小变仍削”。这一观点,表达了宋伯鲁渴望挽救严重的民族危机的救国思想,也反映了他希望中国通过变法走上富强的道路。他的大变全变思想与康有为的思想如出一辙。
同时,他看到中国要想富国强兵,除学习西方,“采集万国良法”,别无他途。于是他请求皇帝随时讲明国是,“咸令维新”,并根据自己的认识,向皇帝介绍了西方的君主立宪和三权分立制度,他说:“泰西论政,有三权鼎立之义。三权者,有议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也。夫国之政体,犹人之身体也。议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如手足,司法者譬如耳目,各守其官,而后体立成事。”以身体作喻,形象地解释了“三权分立”政体。他还认为,变法维新,必须改弦更张,而军机大臣只有办事责任,“无论思之任”,并援引汉、宋和康熙年间故事,请求皇帝“设专一论思之官”,改立新制度,即在宫中设一立法院,“选一国通才为参与”,由皇帝与王公大臣、天下通才共商国事,使得条分理析,纲举目张,而后施行,则可匡正厥失,有利于国家,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在宋伯鲁看来,仿照“泰西议院之制”,设立议政处,是实施新政“第一关键枢纽”。他说,“时局之棘,莫棘于今日”,所有的军国事务全由“军机大臣议论裁决”,往往“似合而实离,始集而终殆”,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而“泰西上下议院”,问政于民,然后施行,是“其所以强”的原因所在。所以要想切实推行新政,必须选拔通达中西时务的人才作为皇帝的顾问,于是他奏请光绪皇帝仿“泰西议院之制,仍用议政名目,设立议政处一区,与军机军务两处并重”,从京师和地方各省选拔通达时务之才三十人,入值议政处,参与国事。在奏疏中痛陈当下的危机之后,他希望光绪皇帝仿照泰西君主召见通才、商讨国事和康熙皇帝开南书房以及咸丰皇帝开懋勤殿的例子,“特开便殿,妙选通才,儤直左右”,以备顾问。此外,面对通过八股取士选拔的翰林院的官员们,宋伯鲁上疏认为当今时局艰危,翰林院“以其所学达诸所用,南辕北辙”,他们甚至还不如洋买办。虽然他们其中的一部分留心时务,学习新学,但是大部分仍然固步自封,所以他希望光绪皇帝饬下官书局,选择时务书籍,颁发翰林院,令翰林“各员一律讲求”,认真学习,通过考试的形式选拔人才,“可备封疆之选”。如此一来,不仅可以使得施政达到较好效果,挽救民族危机,并且可以为国家储备人才。宋伯鲁根据西方政治制度和中国国情,希望学习西方,实行君主立宪制,使国家独立富强,具有相当的进步意义,尤其是他希望在宫中设立“立法院”,作为新政变法的专门机构,以及三权分立的构想和储备人才的想法,表明了他希望学习西方,通过自上而下改革政体,以挽救国家危亡的愿望。
在朝贡体系下,中国的外交关系实际上是宗藩关系。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开始了近代外交。庚申之役后,为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但是长久以来并无专门从事外交的人才,导致“龌龊市井之流”混杂其间,“贻讥邻封”。宋伯鲁认为是因为没有预先选拔外交人才充任总署,以致外交之事棘手,他还说“学必专而精而后可以应变”,主张选拔专门人才从事外交,而这样的人才“非体用兼赅,周知四国者”不可。此外,在民族危机深重,帝国主义列强欲瓜分中国的形势下,宋伯鲁主张提高“总署”的地位,改称为与中央六部同级的“外部”,设尚书、侍郎等职,以固邦交,并让该部郎中作为参赞出使他国,培养训练外交人才,数年以后即可以作为常驻他国的公使,甚至可以作为外部堂官的候补人选。这样一来,可以使更多人才以外交为专门学问,专心从事,以发展国家的外交事业,对国家的长久发展大有好处。宋伯鲁的这一想法虽然在戊戌维新时期没有实现,但在三四年后的清末新政中得到落实,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各部之前。由此可见宋伯鲁思想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面对严重的民族危机,光绪皇帝诏定国是,举行变法,宋伯鲁认为“新政之行,当如风行草偃,惟速乃成”,否则时不我待,必无所成。后光绪皇帝多次下诏书,催促地方各省,大力举办学校、农工商务等各项新政。但是地方督抚中除湖南巡抚陈宝箴实力奉行之外,其余督抚“或置若罔闻,或奉行不力”,宋伯鲁认为是因为各地方督抚大多是咸同时期老人,迂腐守旧,胸无成竹,浪费大量的钱财物资,于新政毫无益处,但是这些督抚又为国家做出过较大贡献,所以“去之则遗故旧,不去则误国家”,于是他向皇帝建议仿汉朝刺史、唐宋观察提刑、明代御史巡按,选拔通达中外时务政治的人才,每省一人,到地方督办新政事务,准其有专奏之权。这与康有为所说的“勿黜守旧大臣,而惟渐擢小臣,多召见裁军志士,不必加其官,而惟委以差事,赏以卿衔,许其专折奏事”,而赏守旧大臣“尊位重禄”如出一辙。实际上,宋伯鲁也看出了地方督抚守旧大臣没有维新变法以挽救危局的意识,而且一意阻挠新政,所以他提出建议改革地方政治制度,因事置官,专任通达时务的人才,督办新政,采取迂回道路来推动地方的变法。向各省派出“钦差”式的人物,监督各省贯彻皇帝变法旨意,应该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可惜由于政变很快发生,他的建议没有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