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七十四条 对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

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下列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