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21年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的第二年。全球在努力抗击疫情的同时,全球经济贸易发展也遭遇严峻的考验,世界各国均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在疫情持续肆虐全球和百年变局的大背景下,国际关系也日趋复杂。在全球经济发展遇到严重挑战的历史时刻,以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为服务内容的仲裁机构也普遍经历了案件数量下降的情况。然而,得益于我国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良法善治”的法治理念和立改废释的各项举措,得益于我国各大仲裁机构的开拓进取和全体仲裁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中国的商事仲裁在2021年并未停止前进的步伐。回首2021年,我国商事仲裁在立法、规则修订、创新仲裁方式以适应疫情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相当的成就,我国法院也继续支持着仲裁事业的发展,为商事仲裁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中国商事仲裁在立法层面实现了质的飞跃。司法部在2021年7月3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仲裁法修订草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颁布于1994年,已难以匹配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仲裁实践的要求。《仲裁法修订草案》广泛借鉴和吸收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等国际上的立法经验以及过去近三十年来的司法实践,大致上敲定了《仲裁法》的改革方向和内容,对中国仲裁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中国完善仲裁立法努力的重要成果之一。2021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开始实施的第一年,关于《民法典》对于仲裁的影响,在之前发布的年度报告(2021)中有详细的总结,我们在此不再赘述。
除《仲裁法修订草案》以外,我国也在国际仲裁机构市场准入和仲裁实践方面发力促进商事仲裁的国际化发展:第一,从中央到地方都纷纷出台规范性文件,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北京、上海、海南、川渝地区、大湾区等各大自由贸易试点区域设立业务机构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境外仲裁机构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程序细则。第二,越来越多的仲裁机构积极接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比如,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于2021年修订了仲裁规则,明确了诸如电子送达效力等问题,同时也发布了仲裁员小时计费的操作指引。第三,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各级法院继续秉持司法谦抑、支持仲裁的原则,为仲裁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本报告中,笔者将从仲裁相关法规、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的最新实践以及理论、实务界广泛讨论的热点话题几个角度,总结2021年度我国商事仲裁领域的最新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