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与海阳的缘分始于2014年,那一年他考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而我则很幸运地成为他的研究生导师。初次见面,他就向我坦言自己十分热衷于种子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毕业论文也准备挑战植物新品种保护方向的选题。在我看来,他言谈举止尽显低调踏实的作风,但聊起种子和植物新品种却总是滔滔不绝,侃侃而谈,有时甚至喜形于色。那时我就深深地知道他对种子和植物新品种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热爱!其实,在成为我的学生之前,海阳已经做了近十年的种业法律实务工作,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种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已经有了深入而系统的了解。在中央财经大学跟我学习合作的两年期间,海阳常常拿工作中遇到的实务问题与我交流,疑惑不解不罢休,足见其求知心之切,求真心之深。而每次和他的交流都让我受益良多,可以说,我有限的种业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知识主要来自于他;我也明白,在种业法律制度研究领域,更多的时候实际上他是师、我是生。
2017年6月,在我的牵头下,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我首先想到了邀请海阳作为中心的研究员,因为作为植物新品种方向研究的专业人员,他是不二人选。让人开心的是,他愉快地接受了我的邀请。受聘为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之后,海阳开始关注种子立法工作,曾先后为《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北京市种子条例》《海南自贸港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建言献策。此外,海阳还陆陆续续发表了多篇有关种子企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文章,努力将实践经验化为理论思考,提升学术素养。
海阳十几年如一日热衷于种业法律服务工作,让我看到了他对种子和农业始终如一的敬畏而又悲悯的复杂且纯粹的情怀;他在种业法律制度研究领域持续深耕,精益求精,展现了像种子一样坚韧不拔的旺盛而蓬勃的生命力。作为老师,我倍感欣慰,也深受激励。在他这种执着精神的鼓舞下,2021年暑假,我挑战申报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的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在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期间,海阳不吝啬宝贵的时间,多次与我和课题组其他成员讨论课题的框架拟定、案例选取、内容展开等。在他的大力支持下,课题成功立项,相关研究成果也在他审校后联系发表中。
课题结项后不久,海阳说他正准备出版一本有关种子法实务的书籍,拟邀我作序。我欣然应允!不久后,他便将初稿发我。全书二十万余字,皇皇巨著,融合了种子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是海阳十几年来种业法律工作经验的荟萃与总结。内容上,该书全方位覆盖种子法的方方面面,既有程序介绍,也有实体内容解读;既有文本释义,也有案例剖析。形式和语言上,该书体现了他一贯的风格:严谨细致的逻辑和清晰准确的表达。作为读者,我为能获得这样一部工具书而感到惊喜!
我国是农业大国,粮食历来都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百姓幸福生活的保障,而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子安全粮食才能安全。近些年,国家密集出台种业政策,高度重视种子安全,呼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1年,《种子法》迎来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改,此次修改新增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保留了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权利,提高了侵权赔偿额度和对假劣种子的打击力度,对于缓解种子行业的“三无”种子、“套牌种子”、种子同质化等乱象具有重要意义。恰逢新修改《种子法》生效实施之际,海阳此书得以付梓,希望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助力《种子法》的宣传。也希望海阳的此次尝试只是开始,期待他能笔耕不辍,为我们带来更多更专业的种业政策解读和案例剖析。
所谓春华秋实,春发其华,秋收其实,有始方能有终,付出方见收获。种子如此,做学问如此,做人亦是如此。写这篇序时正值三月,万物复苏,阳和启蛰。借以此序,祝福本书作者王海阳及广大读者朋友,希望各位如种子一般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开出繁花朵朵,结出累累硕果。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杜颖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