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过尽,余生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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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上猪蹄小女人

倾诉:丁先生

1.飞来的鞋子

说实在,碰上麦香有点韩剧,也有点恶作剧。

当时,她在追一个小偷,手里拎着高跟鞋,眼看追不上了,就操起了手里的鞋就手榴弹一样扔地过去,我刚刚从一家音像店出来,被甩个正着,肿了半边脸。

被我一挡,小偷逃得影都没了。她在那里气急败坏地叫着,这情景令我想起某个带“野蛮”开头的韩国片,可惜,她远没人家全智贤漂亮,这是我很受伤很懊恼的原因。

她总算是良心发现,走近抱着脸的我,“你没事吧。”

我移动了手指,没好气得说,“你看我像没事的样子吗?”

她呆了一下,指了指我的脸,又指着我的身后哈哈大笑,我觉得莫明其妙,回过头,原来是家熟食,柜台上摆着一只很大的猪头。

我真的很生气,“你们警察难道这么没人性的啊。”

她有点不好意思,然后陪我去医院,说帮我出医药费,然后她又解释,她不是警察,那个小偷偷了她的钱包,她当然拚命地追了。扯淡,钱包都被偷,还什么出医药费。不过我才不管她呢,我已经够倒霉了,无缘无故就被毁了玉容。

果然,在付药费的时候,她装作一副想到什么的样子,“天啊,忘了钱包被偷。”

我心想,这种伎俩也太造作了吧,一声不响地把钱付了。她说你给我地址,我明天一早把钱给你送过去,我罢了罢手,“免了免了,算我自己倒霉。”

说实在,我心里还根压没打算让她赔偿医药费,离这个倒霉女越远越好。

而她一定说要赔我,我便随便抽了张名片把她打发走了。回到家里,想起今天本来想约小美女叶紫吃饭的,她是我朋友的妹妹,对她心仪已久了,她也表示对我有好感。

但看着镜子里那张绷着纱带的肿脸,活脱脱一只架上火炉的烤猪头,便倒在了床上,权当自己睡死过去。

2.超级“女主人”

第二天起床,看看脸虽然还是很肿,但明显好得多了,去公司肯定会遭到那些家伙的取笑,我请了几天假。还好,昨天下载的一些片子刚好可以打发时间,而且我是作的编辑工作的,大部分的事都可以在家里的电脑里完成。

门铃响起,我探进猫眼,却看到一只很大的眼睛,吓了一跳,那人也正透过猫眼看里面,我没好气地说,“你是谁,什么事?”

“嘻嘻你好,我是麦香,昨天把你的脑袋甩肿的那个。”

晕,怎么是她。突然想到机子里还在放着片子,里面是火爆的镜头,忙把机子关了,去开门。

只见麦香拎着几大袋的东西进来,“我知道你这样子肯定出不了门的,所以给你送吃的来啦。”

说完自己拿着一个猪蹄,坐在沙发上啃了起来。啃完了后,拎起一袋菜然后熟门熟路地忙乎起来,我口瞪木呆地看着她,不禁产生了怀疑,“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而且我对我家好象很熟悉?”

“你名片上啥都有啊,公司地址家庭住址。至于为什么会熟悉嘛,这是个秘密,嘿嘿。”我还真有点晕了,遇到超级猛女。

一连几天,麦香阴魂不散地出现在这屋子里,俨然像一个女主人,伺候我的衣食住行。以至于叶紫来看我的时候,一看到我这里还有女人,就气急败坏地走了。

无论我怎么解释都没用,电话都不接,但如果解释我并不认识这个女人,或许说她是来弥补过失的,她能相信吗?连我自己都不信。

她抢电话的速度又特别,我怀疑她是不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一些一直仰慕我的小MM给我打电话,一听是女人接的,就很知趣地跟我聊了两句就挂了,我气疯了,也恨自己平时喜欢用手机联系,这样下去我还能泡到MM么?

更令人抓狂的是,我电脑里的那些有色片几时统统变成了艺术碟,虽然我更喜欢这些片,但没理由不打一声招呼就换了啊。

我恨死了这个假智贤。

3.我的生日宴会

当我正思量着怎么把这个女人赶出去,门铃响起来,她兴冲冲地跑去开门,居然涌进了一帮娘子军,个个花枝招展,打扮得像狐狸精,手里还拿着汽球,彩带,各种乱七八糟的玩意,还有红酒。然后在我的房间里乱哄哄地布置开来。

而我一脸懵逼,我真的是一个人都不认识啊。

我大声叫道,“喂,你们这是干吗啊,快停住啊,麦香,你叫她们停住。”

无论我怎么叫她们还是照样嘻嘻哈哈,噢,上帝啊,这到底是谁的房子啊。一个野蛮女人已够我受的了,何况来了那么多个。

布置好了后,她们却朝我直眨眼睛。

我毛孔都竖了起来,“你们——想干吗?话没说完只见麦香一挥手,她们全扑了上来。”完了,我想我这回是死定了。

看来不是贞洁不保就是要被变成人肉叉烧包了。想不到我丁腾,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今天会死得这么凄惨,我第二部即将出版的小说我也无缘看到。

我闭上了眼睛,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为人类即将失去一个最年轻的精神导师而感到无比悲痛。

然后,我听到了很悦耳的电子音乐,我想,我此刻一定在天堂了。当我睁开眼睛准备迎接全新的世界,却发现自己还在家里,身上穿着乱七八糟的衣服,像一只七星瓢虫,而房间搞得像过圣诞节的西餐厅。

当她们捧出了一只很大的蛋糕,唱起了生日歌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是给本王子祝寿来了。接着她们纷纷谈论着我的一些文章与第一部小说,说了那多书中的情节,我才明白,原来她们是我的粉丝。

当我看着在一边一直笑而不语的麦香,我发现她其实还是比较好看的,甚至有点全智贤的味道,当然,是温柔时候的全智贤。还有的,是感动,那么多朋友都忘了我的生日,叶紫更是影踪全无,电话也没来一个,可能她对我是太失望了。

唉,都是这个假的全智贤给害的。虽然这么想的,但心里却没有一点恨意了,甚至觉得暖暖的。我为自己的改变有点奇怪,难道我还真喜欢上这个女人?

4.她满不在乎地说,谁喜欢谁了啊

当我去参观麦香的收藏品时,除了感动外,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那一堆杂志与报纸都有着我的作品,当然,还有我的书。我自己收藏的都没她全。我明白了她这么清楚我情况的原因了,包括我的生日。

不过,心里还真有点疑惑,“你就这么喜欢我的文章?”

“是啊,自从我看了一篇关于一个男孩暗恋女孩的文章后,当时特感动,就特意留意你的东西了。”说实在的,我还真想不起我写过这样的玩意。

“其实我也喜欢写东西的,要不,你看看我的。”说完,她打开自己的电脑,开始我是没什么心思看了,胡乱瞄了几眼,还真叹了,发现这妞文学功底很好。

无意中看到有个名为“剧本”的文件夹,我有点好奇,“你有写剧本?”

“是啊,有几部都成功地卖出去,还即将跟剧本公司签合同。”

我感觉额头上的汗都要出来,原来这妞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得说。其实人家比我牛气多了,我还傻里傻气地一副高人一等的气势,唉,还真是可笑。不过话得说回来,是人家先对我有意思的,这可不能怪我自我感觉这么良好。

看着这些东东,我真有点动情,“你真的喜欢我么?”

“谁说喜欢你啊,我只是无意间把你砸伤了,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啊。”

“那,这些是什么意思。”

“纯粹是偶像与粉丝的关系。”

我差点呕血,搞了大半天,原来都是我一个人在自作多情。沉默了一半晌,我说,“那好,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我也不会来找你的。”

她白眼一翻,满不在乎的神气样,“谁找谁,谁就是小狗。”

我气晕了,一甩门,就出去了,丫的这不是在耍我吗,不喜欢我还对我那么好干啥,还真是撑饱了没事干啊。但是,如果真是自己想多了,非要人家喜欢,那还真是件丢脸的事。

唉,我丁腾几时会落到如此尴尬的境地。

5.想念

我打开了冰箱,发现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只掏到几包泡面,我已经很久没吃泡面了,以前吃泡面吃得胃痛,现在一看到它我的胃就要泛酸。

但是,现在不吃它我只能吃自己了。边吸着这些波浪条,浓浓地酱味,令我皱眉,我不喜欢酱油。唉,好想念那个假智贤的波菜鸡蛋汤与青椒红烧排骨啊。该死,我怎么能让一个女人俘虏了我的胃,真老套。

然后一个人看片子,看的片子,发现还给这个假智贤给我的,突然想念着我们边大口大口地啃猪蹄,边看片子,边为故事的结局争执不休时的情景。我想,我真是被这个小魔女完完全全地俘虏了。

6.她说,你以为我的鞋子是随便甩的啊

当我边抱着一大束俗死人的红玫瑰(唉,俗就俗一点,谁叫它代表着爱情,难道我还捧着大把菊花不成),很认真地对麦香说,“金麦香,你能做我的女朋友么?”

她眨了眨眼睛,“你最近不会写起剧本学拍电影了吧,这剧本一点都没创意啊。”

我非常无奈,扔掉了玫瑰,“金麦香,你如果做我的女朋友,我请你啃猪蹄!”她哈哈大笑,淑女形象全无:“成交!”

我们虽然很成功地在一起了,但是对于我们第一次的见面,我一直心存疑惑,有一次忍不住地问她,“怎么会那么巧,一甩就甩到你的偶像了?”

她亲了我一下,“你这个笨蛋,你以为我那鞋子是随便甩的吗?”

“啊?”

“那天是别人的包被偷了,我赶着凑热闹,一看你脑袋从旁边店里冒出来,我想这样的好机会,怎么会错过,所以——”

我有晕,长叹了口气,“我怎么会遇见你这样的女人,真是倒霉。不过以后不能这样暴力了。”

她又狠狠地亲了我一口,“不这样怎么会把你泡到手嘛。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才舍不得呢。”

唉,这就是我的猪蹄小女人。

7.刹那的爱情

那天他跟人吵架,心情极坏,想找个人喝酒,却不知找谁。于是上了本地的一个论坛,加了一个女子的QQ,她的资料里写着她的职业是写手。

他说可不可以陪我喝酒,当然,你也可以一看到我掉头就走。她当时刚好有几个朋友电话打过来,说一起吃饭,马上就得出去了。她沉默了一会,便说:要不你也一起吧,反正都是一般朋友。

于是他来接她,一起赴朋友的约。

她跨上他的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心情不好。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投向窗外,看得很远。并没有看他。他沉默了。其实她想说这种心情我也曾有过,但她没说。然后彼此都没说话。一起去餐馆。

六七个人一起吃喝。他喝二锅头,喝了三瓶。她的一个朋友也陪他喝,喝了四瓶。

她怕他会有生疏感,有意无意地跟他说话,与关照他。眼神交会的刹那,她有点恍惚,那种默契令她有相识很久的感觉。她的几个朋友也是豪爽之人,一起猜拳,喝酒。看起来倒是很融洽。她有点放松。

喝了四瓶二锅头的朋友喝醉了,回去的时候趴在车上吐。他们一同送他回去。他说我们再去哪里坐坐吧。她婉言拒绝。但他并没有听她,把车直接开到了一个茶馆。她无奈,只好进去。

他喜欢铁观音,滤过一次水,然后一口一口地小品。她不喝茶。怕失眠。

可他总是会倒上两杯,然后把另一个杯子里的水也往自己杯子里倒。他说他其实也喝醉了,怕开不回去,所以来醒醒酒的。她理解,轻轻品了一口茶,听他谈自己的工作。

他搞的是建筑,他说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太忙。而只有晚上才有空。若不是早半个小时联系上你,可能你已经出门了,再也无缘碰上。

她笑笑,很淡然。对于缘字,她早已经看得很淡,因为她最终得到的都是分离的结局。

他说他早年生活很困难,当过兵。现在喜欢登山,喜欢户外,曾登过浙江最高的山,常常一个人在深山里,看天上的星星。

而她总是宅在家里是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但她并没有说。

凌晨一点,她说困了,回去吧。他点了点头,然后他们回到车上。

他翻着车窗前的一张地图,边找什么边说,你知道四海山吗?她疑惑地看着她,听过,你不是现在要去吧?他丢下地图,然后开车。

她叫了起来,你开错方向了。

没有,我只想让你陪我去四海山。

她有点生气,现在几点啊,你是不是疯了。

他说我是疯了。

在她的坚持之下,他只得扭回了方向。只是顷刻他又改变主意,于是调了好几回头。最终,他顺从了她,送她回家,而不是去山上。

他说我晚上只能一个人在山上过夜了。

他把车开得很慢,比走路还慢,她有点哭笑不得,不用慢得如此夸张吧。

他说我只想跟你多呆一会,你不会讨厌我了吧。

是很讨厌。

那也好,至少对我会有记忆。

如此的男人。她叹了口气。

他说他后天下午有时间,可不可以请你品茶,上好的茶叶,朋友送的。

她说后天的事后天再说吧。

终于还是到了门口。她一进去,就关上门,她不能跟认识只几个小时的男人呆一个房间。在生活上,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放得开的女人。

她进了自己的房间,隐隐感觉他还在楼下,但她没理会。然后进卫生间洗漱。手机响起,果然还是那个男人:你在四楼,却看不到外面的星星。

她笑,你是不是要我探出脑袋,跟你说BYE BYE?

她打开了窗,他站在楼下对她笑,她扬了扬手,她清晰地听到了他说了声晚安。然后是车子发动的声音,她才关上窗。

夜很静,却不能眠,她发现自己除回忆着这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事,什么都做不了。

她在想,他现在是不是在山里,身上沾着满山的雾气。她在想,爱一个人是不是只需几个小时。

第二天,她没有接到他的电话。

第三天,他也没有请她喝茶。她的内心被痛苦的思念所牵扯着,但她却不能冒失地找他。她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是不是已经成家,有着自己的妻子。

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思念开始慢慢变淡。她依旧写字,心情郁闷的时候,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只是楼下,再也不会有一个跟他道晚安的男人。

她开始想,那么特别的一个男人,他应该有一个很幸福的家,一个很漂亮的妻子,或许还有一个很可爱的孩子。

只是那一天,他跟妻子吵了架,然后他想找人喝酒,然后他认识了她。

只是,这不足以让他背叛妻子,所以他选择了沉默,就如他们刚认识的几分钟内,他们彼此也选择了沉默。

当她快要把这个带给她一天爱情的男人忘掉时,他却出现了,坐在轮椅上,很艰难地朝她前行。

他笑着说,“对不起,原谅我后来的失约。那天,我往山上开,雾很大,酒也没完全醒,车子从山上翻了下来……我不能走路了。现在,我可不可以履行自己的承诺,请你喝茶?”

她呆呆地看着他,曾经高大的男人,现在只在她的胸部以下。

她拚命地点头,想微笑,眼泪却掉了下来。

他却说,“不要哭,我很开心,真的,如果那天你跟我一起去山上,我会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至少,我没带给你伤害。”

她轻轻地推着轮椅,阳光轻轻地拍打地身上,她感觉今天的天气一片睛好。

他说对了,“你知道我那天想喝酒的原因么?”她摇了摇头。

“那天,我失恋了,只是想不到,我会遇上你。缘份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

她轻轻地捂住他的唇,“不用说了,我明白了。”

她想有些爱情就是如此不经而遇,刹那的相逢,便可天长地久。

她想,这一次,她不会再让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