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中(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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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流民 三条

富郑公知青州(1),河朔大水(2),民流就食(3),弼劝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廪,得公私庐室十余区,散处其人,以便薪水(4)。官吏自前资、待缺、寄居者(5),皆赋以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廪之(6),仍书其劳,约他日为奏请受赏。率五日,遣人持酒肉饭糗慰藉(7),出于至诚,边批:要紧。人人为尽力。山林陂泽之利,可资以生者,听流民擅取,死者为大冢埋之,目曰丛冢。明年,麦大熟,民各以远近受粮归,募为兵者万计。帝闻之,遣使褒劳。前此救灾者皆聚民城郭中,为粥食之,蒸为疾疫,或待哺数日,不得粥而仆,名救之而实杀之。弼立法简尽,天下传以为式。

【注释】

(1) 富郑公:即富弼,字彦国。宋代名相。曾封郑国公,故称。宋仁宗庆历年间,与范仲淹共同推行庆历新政,失败后历知郓州、青州、郑州、蔡州等地,在青州时,尽力救济黄河以北流民,安抚五十余万人。

(2) 河朔:泛指黄河以北地区。

(3) 民流就食:百姓流亡到青州讨饭。

(4) 薪水:柴薪、用水。这里指生活必需品。

(5) 前资:已经去职的官员。待缺:等待补缺。

(6) 廪:供给粮食。

(7) 糗(qiǔ):干粮。

【译文】

北宋郑国公富弼任青州知州时,黄河以北地区发生水灾,百姓流亡到青州讨饭,富弼劝导所管理的民众捐出一些米粟,再加上官府的粮食储备,又找到公私房屋十多处,分开安置这些灾民,以便供给他们的生活必需品。那些已经退休、等待补缺、暂时寄居的官吏,都发给他们俸禄,派他们到灾民聚集的地方,选择老弱疾病的人给予粮食,又记下他们的功劳,约定将来有一天为他们奏请朝廷封赏。一般每五天,就派人拿着酒肉干饭去慰劳流民,出于真心诚意,边批:要紧。所以人人都为此竭尽全力。山林湖泽中的资源,可以提供生活所需的,听凭灾民各自取用,为死去的人建筑大坟埋葬,称之为丛冢。第二年,麦子收成很好,灾民各依路途远近领取粮食回乡,从这些灾民中招募了上万名士兵。皇帝听到这件事,派使者前来褒扬慰劳富弼。以前救灾的人都把百姓聚集在城里,煮粥让他们吃,时间久了往往引发瘟疫,有的等救济等了几天,吃不上粥就饿死了,名义上是救人而实际上是杀人。富弼立法简便完善,天下都流传为救灾的典范。

能于极贫弱中做出富强来,真经国大手!

【译文】

能在极其贫弱的状况下一步步做出富裕强大来,真是治理国事的大能手!

滕元发知郓州(1),岁方饥,乞淮南米二十万石为备。边批:有此米便可措手。时淮南、京东皆大饥,元发召城中富民,与约曰:“流民且至,无以处之则疾疫起,并及汝矣。吾得城外废营地,欲为席屋以待之。”民曰:“诺!”为屋二千五百间,一夕而成。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灶器用皆具。以兵法部勒(2),少者炊,壮者樵,妇汲,老者休,民至如归。上遣工部郎中王古按视,庐舍道巷,引绳棋布(3),肃然如营阵。古大惊,图上其事(4)。有诏褒美,盖活万人云。

【注释】

(1) 滕元发:原名甫,字达道。宋神宗时拜御史中丞,除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反对新法,出知郓州、定州诸郡。贬知筠州。宋哲宗时除龙图阁直学士,再知郓州。此条为再知郓州时事。

(2) 部勒:部署指挥。

(3) 引绳:指巷路整齐,如引绳之直。

(4) 图上:绘图进呈。

【译文】

北宋滕元发任郓州知州时,正逢饥荒年岁,乞请得淮南米粮二十万石作救灾的储备。边批:有此米便可应付。当时淮南和京东都发生大饥荒,滕元发召集城中的富民,和他们约定说:“流亡的灾民就要来了,没办法安置他们就会导致瘟疫四起,也会波及你们。我找到城外的废弃营地,想用苇席搭建屋子来安置他们。”富民们说:“好!”于是建造二千五百间席屋,一夜就完成了。灾民来到之后,依次分配给他们住的地方,饮水做饭的器具都很齐全。滕元发用军队的规矩部署指挥他们,年轻人煮饭,壮丁砍柴,妇女打水,老人休息,灾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皇帝派遣工部郎中王古来巡视,房舍巷道,方正整齐,星罗棋布,严整如军营布阵一般。王古大为震惊,绘图进呈此事。皇帝下诏表扬,因为救活了上万人。

祁尔光曰(1):“滕达道之处流民,大类富郑公。富散而民不扰,滕聚而能整,皆可为法。”

【注释】

(1) 祁尔光:祁承㸁,字尔光。万历进士,历江西右参政。著有《澹生堂集》。

【译文】

祁尔光说:“滕元发处置流民的方法,和富弼十分类似。富弼分散流民而让他们没有骚乱,滕元发聚集流民而能管理得很有秩序,都可以效法。”

成化初(1),陕西至荆襄、唐、邓一路皆长山大谷,绵亘千里。所至流逋藏聚为梗(2),刘千斤因之作乱(3),至李胡子复乱(4),流民无虑数万。都御史项忠下令有司逐之(5),道死者不可胜计。祭酒周洪谟悯之(6),乃著《流民说》,略曰:“东晋时,庐、松、滋之民流至荆州,乃侨置滋县于荆江之南(7)。陕西、雍州之民流聚襄阳,乃侨置南雍州于襄水之侧。其后松、滋遂隶于荆州,南雍遂并于襄阳,迄今千载,宁谧如故。此前代处置得宜之效。今若听其近诸县者附籍,远诸县者设州县以抚之,置官吏,编里甲,宽徭役,使安生理,则流民皆齐民矣(8),何以逐为?”李贤深然其说。

【注释】

(1) 成化:明宪宗朱见深年号(1465—1487)。

(2) 流逋:指因灾荒或避税债而流亡的农民。为梗:梗阻道路,以拦路抢劫等。

(3) 刘千斤:刘通。成化元年(1465),刘千斤联合石龙率流民在房县起义,自称汉王,建国号汉。攻略襄阳、邓州、汉中等地,声势益壮。次年被俘失败。

(4) 李胡子:李原。参加刘通、石龙起义,兵败后,于成化六年(1470)率荆襄流民再次起义,自称太平王。次年被俘遇害。

(5) 项忠:正统进士。成化四年(1468)、六年(1470)赴湖广,总督军务,镇压开成满俊起义。官至兵部尚书。

(6) 周洪谟:正统进士,任编修。博闻强记,精熟当代典故,喜谈经济之学。官至礼部尚书。时为国子监祭酒。

(7) 侨置:六朝时南北分裂,诸朝遇有州郡沦入敌手者,往往暂借别处重置,仍用旧名。

(8) 齐民:平民百姓。

【译文】

宪宗成化初年,陕西到荆州、襄阳、唐县、邓州一路上都是高山深谷,绵延千里。流亡到这里的人往往藏聚在一起拦路抢劫,刘千斤因此率流民作乱,到李胡子又率流民暴乱,流亡的人不下几万。都御史项忠命令官吏去驱逐流民,死在路上的人不可胜数。祭酒周洪谟心生怜悯,就撰写《流民说》,大略说:“东晋时,庐、松、滋一带的百姓流亡到荆州,于是重置滋县于荆江之南。陕西、雍州的灾民流亡聚集到襄阳,就在襄水边重置南雍州。后来松、滋两地就隶属于荆州,南雍州于是并入襄阳,到如今已过了上千年,依然安宁如故。这是前代处理得宜的效果。现在如果让流亡灾民中靠近县城的人挂靠户籍,距离县城较远的人设置州县来安抚他们,设置官吏,编排里甲,宽减徭役,使他们安定生活,那么流民都可以成为正常的平民,为什么还要驱逐他们呢?”李贤认为他说得很对。

至成化十一年,流民复集如前,贤乃援洪谟说上之。边批:贤相自能用言。上命副都原杰往莅其事(1)。杰乃遍历诸郡县深山穷谷,宣上德意,延问流民,父老皆欣然愿附籍为良民。于是大会湖、陕、河南三省抚按,合谋佥议(2),籍流民得十二万三千余户,皆给与闲旷田亩,令开垦以供赋役,建设州县以统治之。遂割竹山之地置竹溪县;割郧津之地置郧西县;割汉中洵阳之地置白河县;又升西安之商县为商州,而析其地为商南、山阳二县;又析唐县、南阳、汝州之地为桐柏、南台、伊阳三县,使流寓土著参错而居(3);又即郧阳城置郧阳府,以统郧及竹山、竹溪、郧西、房、上津六县之地;又置湖广行都司及郧阳卫于郧阳,以为保障之计。因妙选贤能(4),荐为守令,边批:要着。流民遂安。

【注释】

(1) 原杰:字子英。正统进士。历任南京授御史、江西按察使,镇压荆襄流民起义。皆以治闻,召为户部左侍郎。安抚荆襄流民,采纳周洪谟《流民说》,于湖广、河南、陕西边界增设府县,让流民就地附籍。再迁南京兵部尚书。

(2) 佥(qiān)议:共同商议。

(3) 流寓:流落他乡,暂时居住的人。

(4) 妙选:精心挑选。

【译文】

到成化十一年,流民又像之前一样聚集,李贤就引用周洪谟的说法奏报宪宗。边批:贤相自能用言。宪宗命副都原杰前去办理此事。原杰于是走遍各郡县的深山穷谷,宣扬宪宗施予流民的恩德之意,请教召问流亡灾民,父老都高兴地愿意挂靠户籍做良民。原杰于是会合湖广、陕西、河南三省的巡抚和按察使,共同商议,为十二万三千多户流民编定户籍,都分配给他们闲置空旷的田地,让他们开垦以供赋税,建设州县来统治他们。于是划分竹山的土地设置竹溪县,划分郧津的土地设置郧西县,划分汉中洵阳的土地设置白河县;又升西安的商县为商州,而划分商州为商南、山阳二县;又分唐县、南阳、汝州的土地设桐柏、南台、伊阳三县,使流亡到这些地方的百姓与当地居民参杂居住;又在郧阳城设置郧阳府,以统治郧县及竹山、竹溪、郧西、房、上津六县的地域;又在郧阳设湖广行都司及郧阳卫,驻军镇守以为保障之计。于是精选贤能的人,推荐为太守或县令,边批关键所在。流民于是安定下来。

今日招抚流移,皆虚文也。即有地,无室庐;即有田,无牛种,民何以归?无怪乎其化为流贼矣!倘以讨贼之费之半,择一实心任事者专管招抚,经理生计,民其庆更生矣,何乐于为贼耶!

【译文】

现在安抚流亡移民,都是虚假说辞。即使有地,也没有房舍;即使有田,也没有牛来耕种,流民怎么安居?难怪他们要转变为流窜的盗贼!假使能用讨贼费用的一半,选一个忠实能担当大事的人专门负责招抚流民,经营他们的生计,百姓将欢庆重生,怎么会愿意做盗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