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汉朝太有意思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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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刘邦的侠客梦

虽然刘邦平日里不务正业、混吃混喝,但在内心深处,他还是有些追求的。什么追求?当游侠!轻裘长剑,烈马浩歌,纾难救急,快意恩仇,那是多少男儿少年时的梦想!

乍一听,你会觉得,少年,好志向啊!

确实,在战国时期,有那么一群人,他们轻生死,重大义,仗剑走天涯,专门替人打抱不平。刘邦也幻想着自己带一把剑,在野外客栈里耍个帅,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想想都觉得刺激!

刘邦不会武功,家里也没有钱,怎么办?那就只有去给别人当小弟!

在当时,那些有钱的贵族们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收留一些有特长的人,美其名曰养士,其中有四个人极为有名,他们是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赵国的平原君赵胜、楚国的春申君黄歇、齐国的孟尝君田文。

这四人都喜欢养士,但还是各有不同。孟尝君是出于私心,培植势力,有沽名钓誉之嫌;春申君所养多是浪荡浮华之辈,纯为装点门面;平原君则完全是跟风作秀。

与上面这三人不同,身为顶级富二代,信陵君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史载“不敢以其富贵骄士”,没有任何私心杂念,不慕浮华虚名,不分三六九等,只求于己有益,于国有用。此外,信陵君还是个很接地气的人物,他肯走基层,亲自坐着车去见一个城门门卫。

说起这个门卫,他叫侯嬴,是位隐士,年已七十,家里很穷,在大梁城做看门人。信陵君听说这老头很有才干,备下厚礼登门拜访,却吃了闭门羹。信陵君不死心,摆了一桌酒席,亲自坐车去接侯嬴赴宴。

侯嬴考察了一番,嗯,这小子不错,那就跟他混吧!

后来,秦国攻打赵国,信陵君在侯嬴的帮助下窃符救赵,还给他推荐了另一个猛人朱亥,助信陵君成就了大事。

也正因为如此,四公子中,司马迁最喜欢信陵君魏无忌,他在《史记》中不仅单独为他立传,通篇还以“公子”对信陵君相称,溢美和褒扬远远超过了其他三位。

刘邦的家在楚国沛县,沛县是楚国和魏国的边县,因此刘邦打小就是听着信陵君的传奇故事长大的。如果说信陵君是光照世界的灿烂明星,那么刘邦就是蛰居乡下的狂热粉丝。

多年以后,刘邦几次路过魏无忌的墓,都要哭上几鼻子,还特地找人为魏无忌守陵。

如同今天的年轻人迷恋偶像明星一样,成年后以游侠自任的刘邦为了追星,生平第一次出门远行,他孤身一人涉千山,过万水,远赴大梁城去拜访自己的偶像。

都怪那个时候通讯不发达,在那个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等刘邦风尘仆仆赶到大梁时,才得知自己的偶像已经去世好几年了。

没有见到自己的偶像,刘邦内心的失落可想而知。

就在刘邦准备收拾铺盖回家时,有一个人扯了扯他的袖子,对他说:回家多没劲,跟我到外黄去混吧,包吃包住!

刘邦一脸蒙,问他,你是谁?

来人答道:我是张耳。

有人要问了,这张耳是何人?也敢学信陵君招收门客?

张耳是魏国大梁人,曾经给信陵君当过小弟。信陵君去世后,小弟们流落四方,张耳想模仿其做派,把小弟们重新召集到一起,自己当大哥。可问题在于,信陵君之所以能当大哥,是因为他是魏国宗室贵戚,门庭显赫,有大把的钱可以挥霍,你张耳的口袋比脸还干净,大伙儿凭什么跟你混?

张耳支支吾吾地说,我长得帅啊!

众人哄然大笑:帅有什么用啊,能靠脸吃饭吗?

还真可以。

这不,外黄县的一个白富美就看上这个大帅哥了。

这位白富美眼光挺高,家里人给她介绍了对象,她瞧不上,便逃婚出来,跑到了父亲的一个朋友家。朋友就给她介绍了张耳。

在偷偷看过张耳本人后,白富美当即被张耳所迷倒,回到家就闹着要嫁给张耳,还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嫁。张耳家没钱?没关系,我家啥都缺,就是不缺钱啊!

此时的张耳正愁无处容身,得知有白富美看上了自己,心里那叫一个乐啊,赶紧答应了这门亲事。就这样,白富美以娘家的财势帮着张耳在外黄站稳了脚跟,还收了不少小弟,张耳本人也混了个外黄县令。

在外黄县,刘邦跟大哥张耳气味相投,成天在街上喝酒。

就在刘邦继续喝酒,做着自己的游侠梦时,千里之外,另一个与自己同龄的人正在沙盘上描画着自己胸中的蓝图。

这个人,就是嬴政。

嬴政与刘邦,乍一看是两个时代的人,但其实,这都是我们的错觉,嬴政只比刘邦大三岁。当早熟的嬴政开始握紧权力,发动战争机器向六国猛烈开炮时,刘邦还在沛县过着古惑仔的生活。

刘邦家虽然不富裕,但他却有一个非常幸福的童年,而比他大三岁的嬴政童年却只能和母亲赵姬流浪在邯郸街头,过着食不果腹的悲惨生活。

嬴政的父亲是异人,不受老爹待见,被发配到赵国当质子。这种身份无疑是很尴尬的,虽然自己骨子里流的也是王族的血液,但这里是赵国,有谁会关心你的王族身份?两国要是闹掰了,第一个就拿你开刀祭旗!

很不幸,秦赵两国的关系一直很差,异人的日子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所有人都不看好他,唯独有个叫吕不韦的商人却一眼看出,眼前的这落魄王孙绝对是个潜力股啊!只要自己肯投资,将来一定能取得丰硕的回报!

只是,要把异人这支已经连续跌停、持续飘绿的股票推上高位,谈何容易?

吕不韦却很自信,因为他就是战国时代最牛的操盘手!

说干就干,吕不韦当即就去拜访异人。一见面,吕不韦就故作神秘地说:你信不信,老夫能光大你的门庭?

异人:别搞笑了,你还是先光大你的门庭,再来光大我的吧!

吕不韦回答得很坦率:你不知道,我的门庭要等到你的门庭广大之后才能光大。我不是为了帮你,我是在帮我自己。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异人已经明白了吕不韦的意思,那就坐下来聊聊吧!

吕不韦为什么这么自信?因为他有钱,很多很多钱,“富可敌国”是他的身价。他坚信,这世上没有钱搞不定的事儿,如果搞不定,那一定是你的钱还不够多。

面对异人的嘲讽,吕不韦并不在意,他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还附带把自己的小妾赵姬送给了异人暖被窝。

异人听完他的讲述,两眼开始发光,他激动地握住吕不韦的手:你要是真能把我扶上秦国集团董事长的位子,我任命你为执行董事,将来肯定少不了你的好处!

在花钱这一点上,吕不韦从来不吝啬。为了投资异人,吕不韦一出手就拿出了五百金送给异人。

紧接着,吕不韦又拿出五百金作为公关费,踏上了西入秦国之路。

这里要重点说明一下,秦汉时代,所谓的金,不是指金子,而是黄铜。长期以来,铜铸币就是各朝各代的通用货币。金子由于比较稀有,一般不作为货币使用,而是作为建筑、艺术品的原材料。

在吕不韦的成功运作下,异人完成了角色转换,从质子一路成长为太子。就在异人苦哈哈地吃糠咽菜,为接替老爹的岗位时刻准备时,千里之外,自己的老婆孩子还流落在邯郸街头,过着寄人篱下的悲惨生活。

嬴政的童年是不幸的,从他记事起,他和母亲赵姬就在邯郸街头流浪,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忍受着旁人的嘲讽和侮辱。这种生活带给年幼的嬴政两点变化,一个是他的心智早熟,另一个是,由于父爱的长期缺位和悲惨遭遇,嬴政的内心缺乏安全感,这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创伤和心理扭曲。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由于环境的影响以及独特的家庭原因,许多孩子都会产生自卑感。在成长过程中,他们始终在与这种自卑感做决斗,由此衍生出多种行为模式。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是以超乎常人的努力来达成超乎寻常的抱负,以此来克服或压制自己童年时期的自卑感。

而嬴政,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人。

异人接任秦国皇位后,赵国的反应很快,第一时间就把嬴政母子送到了秦国,向秦国示好。

三年后,异人去见了上帝,历史的重任交到了嬴政身上。这一年,他只有十三岁。

当嬴政继承了秦国掌门人的位子时,刘邦正带着一群哥们儿在树上掏鸟窝;当嬴政和老奸巨猾的吕不韦、嫪毐斗智斗勇时,刘邦正带着一帮小弟跟别人打架斗殴;当嬴政扳倒了吕不韦和嫪毐这两座大山,开始亲政时,刘邦正带着小弟们在酒馆里喝大酒。

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有些人天生含着金钥匙出生,而有些人出生时,却什么也不是。但是那又如何?人生是讲节奏的,有一个词叫大器晚成。

正当刘邦在外黄县做着自己的游侠梦时,蛰伏已久的少年嬴政终于出手了,他向六大门派正式宣战!

江湖风云又起!

韩赵魏楚燕齐,你们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眼看着六大门派一个个倒了下去,燕国的少主人,太子姬丹坐不住了。

太子丹与嬴政本是旧相识。想当初,两人都曾在邯郸做人质。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人惺惺相惜,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然而,两人最终都没能摆脱命运的安排,嬴政回到了秦国,成了秦国掌门人,而太子丹却天生是当人质的命,上一次是赵国,这一次又到了秦国。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秦王,一个是跌到了尘埃里的落魄太子。昔日最好的玩伴竟然将剑锋指向了自己的祖国,太子丹心里那叫一个焦急。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太子丹逃离秦国,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跑了好,正愁找不到收拾你的借口呢,这下不用找了。

太子丹跑回燕国后,眼看自己的老爹昏庸无能,估计了下实力,明的不行,那就来暗的吧!找一个绝世高手,直接刺杀秦国的掌门人——嬴政!

问题在于,天下之大,到哪儿去找这样的高手呢?

不用找,眼下燕国国内就有这样一个高手,他的名字叫荆轲!

与荆轲相比,刘邦充其量只能算是游侠爱好者,他既不会武功,家里又没有矿,只能跟着大哥张耳混。

荆轲不一样,他是真正的游侠。他是卫国人,却不依附任何人,居无定所,行踪飘忽不定。

太子丹一见到荆轲,就说了一大通嬴政的坏话,接着话锋一转,请求荆轲去刺杀嬴政。

荆轲开口推辞说:不行不行,我能力有限,难担大任,你还是换个人吧!

太子丹上前以头叩地,坚决请求。

荆轲只能应承了下来。

易水河畔,太子丹带着小弟们给荆轲送行。在高渐离的击筑伴奏下,荆轲无限悲凉地唱了人生中最后一首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荆轲成功到了秦王身边,图穷匕见,只可惜功亏一篑,却也把嬴政吓得够呛。要不是嬴政反应快,早就被荆轲给扎死了。

经历了这件事,嬴政对这些所谓的游侠深恶痛绝,他开始打压这些不稳定分子。张耳在当地颇有名气,自然也受到了波及,刘邦只得回到了自己的沛县老家。

很快,战火就烧到了刘邦的家乡。

这一年,秦国在收拾了魏国后,腾出手来,准备拿楚国开刀。

楚国不像其余那些经不起揍的小弟,它的领地从黄河直到长江,广阔无垠。虽然在此前与秦国正面PK过好几次,实力大不如前,但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借着广袤的领土纵深,足以拖垮来犯之敌。与这样体量相当的对手决战,秦国还是得提早热热身。

这一天,秦国召开办公会议,讨论如何灭楚一事。嬴政问少年才俊李信:“寡人打算攻取楚国,将军估算一下,需调用多少军士才够?”

李信的回答很自信:给我二十万人马,必定能踏平楚国!

嬴政又问王翦,王翦的回答很保守:非得六十万人不可。

这么一对比,嬴政心里就有主意了,随后封李信为三军总司令,带着二十万人伐楚。

王翦心里很失落,既然你不信我,那我倒要看看,你二十万人怎么踏平楚国!随后推托有病,回老家频阳去了。

年轻的李信带着二十万人踏上了南下之路,他太自信了,贸然轻进,疏忽了后方的防备,结果被楚国的总司令项燕截了胡,大败。要想灭楚,你还不够格!

得知李信战败,嬴政差点儿晕过去。

嬴政第一时间乘着自己的专车去接王翦:为了秦国的统一大业,您老人家还得回来主持军事工作啊!

当着嬴政的面,王翦再一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要我出山灭楚也可以,六十万军队,只能多不能少。

嬴政一拍胸脯:保证没问题!

此时的楚国正在开庆祝大会呢,得知王翦亲自出马,犹如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瞬间气氛就变得不一样了。这王翦可不是李信这样的小年轻,早在多年前,他就在排位赛中与白起、廉颇、李牧一起打到了王者的段位。与这样的猛人交手,楚国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迎战。楚王当即进行全国总动员,抽调了国内几乎所有的壮丁,凑了五十万人马,交给三军统帅项燕与昌平君。

虽然项燕与昌平君也不是吃干饭的,但王翦的段位实在太高,如果说王翦是王者,那项燕与昌平君只能算是青铜。在王翦的调度下,秦军很快就攻破了楚国的首都,项燕也在这场帝国保卫战中领了便当。

仗虽然打输了,但气节不能输,你可以消灭我,但不能打败我。有个叫楚南公的咬牙切齿地指天发誓:匹夫无不报之仇,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笔账咱回头再算!

但其实,为楚国一雪耻辱的并不是他,而是另外两个人。一个叫项羽,这年才十一岁,此时的他正遭受着人生中的第一个挫折,父亲、祖父相继在卫国战争中战死沙场。不仅如此,他们全家都上了红色通缉令。

年幼的他,只能将这份仇恨深埋心底,然后跟随自己的叔父项梁开启逃亡生涯。

另一个复仇者叫刘邦。那一年,刘邦三十三岁,成了亡国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