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爷的青春回忆录·番外篇
致几年来的写作生活(补档)
若问我写作的初衷倒也谈不上多高大上,甚至有点儿可笑,一是想着技多不压身,想培养出自己的爱好与特长,二是无聊拿来打发时间。我曾试图用高大上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要写作,可想了想,那时的我想要的确实只有这些。
对于写作我早就已经向往,可真正开始尝试还是得益于初二那本《少年理想国》,多次提它并不是因为它写的有多么好,而是它能够与那时的我产生共鸣,在这本书之前我并不是没看过好的文章,可那些文章对当时的我来说太空、太远,只是客观的读完一个故事,并没给我带来那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被各个人物的性格与故事所吸引、为人物无力于命运的叹息、偶然间与某个片段所产生的共鸣便是我对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当故事逐渐照进现实,少年那热血的心便会被文字所激起,那些看见过的无能为力的事也会被幻想逐个改变,我不忍看他们以悲剧收场,所以我想自己写作来改变这些,可长大后才明白,生活不可能全都是喜剧,这样写出来的小说根本代入不了现实。
小时候我的想象力十分丰富,一件事可以想出几十种可能和发展,我本以为这东西会如天真一般被时间冲淡,可它却一直陪伴我到现在,相比于以前,现在少了“天真”这一调味剂,各种不好的展开会充斥我的脑海,因此我不得不加入自己的判断,不去恶意揣测别人(可这些发展也并非完全消失.而是在征兆出现的那一刻浮出水面),究其原因是因为对我来说如果没了想象力就像笔没了墨水一样无奈。
小时候的特点如果是想象丰富的话那么现在的特点便是念旧,总是爱刨根问底似的找出一些老东西并一件件的回忆。
还记得初中因父母原因电子产品根本碰不到,于是平初一初二陪伴我的便是那一本本文学作品(其中不乏鸡汤文,例《别在该吃苦的年纪选择安逸》,炸裂程度难以言说),由于放学太早,所以这里面的每本书我都看过不下十遍(对,没错,哪怕是上面那本也看了十几遍)。古人有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也并非没道理,相比于第一遍后面的几十遍我都能找到一些新东西,字里行间仿佛多了一种情感在里面,在反复阅读之下也逐渐体会了这些情感,之所以会看书并非是我多爱读书,而是喜欢看一个个故事,喜欢那种在杂物堆中找到东西的新奇感。
相比于印刷体的成书,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手写体的原稿,相比于印刷体的一成不变,在手写体修修改改的痕道中揣测应证作者的情感更有意思,为什么我老发即刷体呢?因为我的字一言难尽,不过好在练了字,终于是能发手写体了。我并不喜欢将各种所谓的好词好句和修辞平手法塞入文章以提高文笔,对写文章的态度我选择随心,将心中的故事和天行空的想法记录下来,将自己的志向描写出来。看着笔下人物在一个个故事中用我的风格解决各种各样的难题,收货友情爱情亲情,对我来说也是件幸福的事。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有着很多的目标、很大的志向,尽可能的去完成,若是实在没办法完成的便让笔下的人物替我完成,能完成的也写几个小节,由于自己念旧,逢字便阅的我也算就此存了个备份,永远会记在心中。鲁迅先生以笔为剑,杀出了中国人的觉醒之路,我则是以笔为刻刀,将自己的经历一笔一笔的刻在这个世上,性质和墓碑差不多,都是我曾来过这个世界的证明。最后一个让我坚持写作的原因便是用来应对孤独,我喜欢一个人看着人间的我忙碌碌,看那些人的分分和和,以至于众人的爱恨情愁,可一切与我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我天法融入那个群体却会擅自替他们担心,伤其之所悲,乐其之所喜。
我犹如一个永恒的旁观者,看着舞台上的人员换了一拔又一拔,可永远不会有属于我的那场戏。回顾这短暂的一生,我犹如一个溜冰者,在一个个群体里进进出出,来的是那么突兀,走的是那么干脆,不留下任何痕迹,正如我个签之所说:与其沉浸于片刻的美好,不如去习惯永恒的孤独。我有时候很想什么都不干,一人或几人深入无人之地,躺在草地上盯着天空一整天,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我们,享受着周围的寂静,可现实却并不允许,并非是我忍不了无聊,而是有太多的事要做,可能强行空出一天享受了这一刻的寂静,可隔天又融入凡尘,周而复始,永远不能做到脱离尘世,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不是因为我想求仙问道,而是被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弄的遍体鳞伤,弄的身心俱疲。如今的我蓦然悟了,正如我先前之所悟一般:“沉浸于无言的孤独方为永恒。”
—2024年4月16日
致:未来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