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读者提问:帕克你好!《以爱之名》中,女巫讲述的自己的生平是真的吗?还是她对主角撒谎了?答:先说清楚什么叫“真”,我才能回答你的问题。
我们在2015年8月刊登了K. J. 帕克的中篇《以爱之名》,在这之后,它就成了一篇帕克名篇,时隔多年依然被人津津乐道。这次我们组织了K. J. 帕克读者问答活动,立刻就有相关问题蹦出来。而帕克的回答……只能说非常帕克。不过,可不要以为他这么回答是在敷衍,读了下面这篇《确凿即是美》你就会知道,帕克对“真”这个概念确实无比认真。
我们重新请到了当年《以爱之名》的译者,用她的话说,《确凿即是美》重新定义了什么叫“真”。所以啊,缘分这东西真是妙不可言,及时发来的帕克新作加上及时出现的读者提问,仿佛帕克宇宙提前预感到了老译者的回归,主动向她招手呐。
确凿即是美
作/【英】K. J. 帕克 翻译/贝阿朵 插画/宫可可
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就包括,
你们所知道、和该知道的一切。1
阿利亚特,《给贝尔-亚述的第五赞美诗》,第四章,第六十六节
我擅长大多数东西,但专长还是刻画狮子之死。我从未亲眼见过狮子,却能给你刻出一头完美的领头雄狮凌空跳起、浑身插满箭的样子,或是它后腿直立站起、正挨刀捅的样子,或是它垂死挣扎、痛苦扭动的样子,或是死透了、一动不动躺在那里的样子……不论哪一种,你都会发誓说,我刻得跟真的一样——这还是没上色的样子。当然,上色是由其他人做的。这是个专业高度细分的行当。
于我而言,幸运的是,刻狮子总有市场需求。当然,哪里有狮子,哪里就一定有屠狮的伟大国王。我刻伟大国王也是一把好手,特别是刻画他们的前臂肌肉。我会花大量心思勾勒刺绣长袍、发卷、胡须和指甲的细节——普天之下,没有谁比我更会刻指甲。但是,我不会假装自己同样擅长刻脸。我从未真正见过国王,但脑子里一直有他的模样,只是无法用石材准确地表现出来。其他人办得到,但我不行。不过,他们也不会刻狮子。
除了狮子,我最擅长刻的绝对是游牧民——自然,都是死掉的或将死的形象,或是他们被国王左手揪住头发、右手提剑砍来时,吓得瑟瑟发抖的样子。我不知道现实中有没有人会挥剑。小时候,父亲给我一把镰刀,叫我砍掉地头的菖蒲和荨麻,而这就是我有过的最接近挥剑的体验。另外,当然了,我从未亲眼见过打仗,对于这一点也衷心感激。不过,我刻的挥剑场景经常被总管们称赞。他们说,国王挥剑时手臂肌肉的纹理,你表现得恰到好处。我想,他们应该很懂这些。
“你就是那个刻狮子的,对吧?”他问。我低头看着双脚,说:“是的,大人。”
他比我矮一些,大约四十到四十五岁,头发灰白,胡须长及腰际,穿一身极好的长袍。我很想咧嘴一笑:他长袍上的纹样是我发明的,大概七年前。当时,前门新神庙的柱廊上需要我雕刻国王屠狮的场景,于是我在国王的袍子上刻了这种纹样。我想,它应该是从此流行起来了,人们纷纷管裁缝要这种花纹,因为我随处都能见到它。“有个工作要交给你。”他说。
我并不想听到这种话。“谢谢。”我说,“我能为您——?”
实在不妙,因为他显然是国王派来的,他要我办的事一定十万火急、亟待完成,尽管他一眼就能看出我手头有份正干到一半的活儿——给帕尔那斯佩斯大人做的,他的新官邸列柱廊需要一个国王屠狮的场景——毕竟我还穿着围裙,一手拿着锤子,一手拿着凿子,就站在一头刻了一半的狮子前面。从他的角度来说,这无关紧要。对我来说,这事却糟心极了。
其实,当时的我还是太幼稚了。现在回头想想,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我之所以接到那份工作并不是因为我狮子刻得多么好(即便我确实刻得不错),而是因为国王陛下的大总管看见帕尔那斯佩斯大人异常华美耀眼的新官邸,认为帕尔那斯佩斯可能有些得意忘形了;而要中止新官邸的工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强行征用那个刻狮子的工匠。这样一来,帕尔那斯佩斯既没有充分理由感觉受到冒犯,又能微妙地会意:他应该将就使用其他人刻的稍次一等的狮子,找准自己所属的等级,让所有人各居其位。不过对我来说,这当然意味着帕尔那斯佩斯大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很不高兴,因为我接受了他的委托,又没能进行到底。
这个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直到穿优雅长袍的男人告诉我要委派给我的新工作是什么时,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他说,不要狮子。
“我明白了,大人。”我说,“那要刻——?”
“战争场面。”他说,“你刻战争场面很在行。”
“谢谢。”
“国王陛下,”他继续说,“想在春宫扩建部分的侧廊上刻一场迪拉克萨之战。”
噢,我想。
“遵命,大人。”我说,“我什么时候开工?”
事情是这样。
人人都知道迪拉克萨之战。不必说,我们赢了。国王陛下迎着游牧民部落排兵布阵,随即发动了进攻。他亲率大军右翼,冲散野蛮人的阵形,杀了好几千人。不过,左翼和中军里有一些怯懦的叛徒,他们被敌人买通,按照事先计划的进行撤退,还装出一副被打得溃不成军、落荒而逃的样子。幸好,国王陛下和所向披靡的皇家枪骑兵杀敌完毕后及时赶回,力挽狂澜。他采取了一种高超的钳形攻击战术,从两侧和背后包抄野蛮人大军,然后像宰羊一样宰杀了他们,只有寥寥无几的幸存者逃回游牧民营地,把他们一败涂地的消息散布开来。最后一个场景中(我脑子里的故事通常由一幕幕场景组成,每幕场景都刻在一块十五英尺长、六英尺宽的石灰岩上,描绘某个独立事件),叛徒们被就地处决,其中包括两个贵族家庭的家主,他们真不该如此糊涂。
所有人都知道,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不过,他们不知道我侄子当时也在场。他是皇家枪骑兵的一名下级军官。据他所说,野蛮人轻轻松松就击败了我们,而国王之所以还活着,完全是因为刚开战十分钟他就逃走了。
我向他指出,那绝对不可能。首先,要是事实真如他所说,野蛮人早就一路扫荡到都城,把这里烧成平地了。他告诉我,倒也不会。野蛮人其实不想打仗,可是国王非要进攻。他们基本上是一群爱好和平的人,只想照看他们的羊,不被外人打扰。他们也不觉得为了杀人而杀人有什么意义。他们根本没有进攻都城的意愿。只是我们要上前纠缠,他们就很乐意把我们赶走。
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我侄子说得不对。他看到的一切都出自他备受局限的视角,显然不能反映真实状况,还充满误导性。他以为国王是在逃跑,其实那是一场时机完美的战术性撤退,目的是把敌人引入陷阱。他觉得我军被打得落花流水,恰好说明了那个陷阱是多么优秀,毕竟它明显把野蛮人也骗到了。我丝毫不怀疑,从他的角度看上去,我们的确表现得不尽如人意。但是,以他所处地位显然无法纵览全局。世上各种事件之所以会有虚假版本和不实消息流传,就是这么个原因;有时候,它们未必是刻意的谎言,仅仅是一点单纯的误会。我们打赢了那场仗,对于这个事实,我深信不疑。
即便如此……
第二天,我拿到了草图。
你得在这个行当干上至少十年,才有可能看懂宫廷给的草图。它们是小块瓦片大小的黏土板,上面有宫廷对外部门某位抄写员马马虎虎划上的线条。你完全看不出它是什么东西,可我只瞧上一眼,脑海中就浮现出雕刻完毕的石碑的模样,清楚、鲜明,仿佛我就站在它的跟前。图上最高大的那条线永远是国王,无论出现在什么场景里,他都是天然的中心。其他那些潦草的线是游牧民。直立的线,是正被我方英勇战士射击、切开或者捅刺的游牧民——草图往往懒得呈现我方战士,全靠我补上去——横倒的线,是死掉的游牧民,或是他们四分五裂的尸体。我解读宫廷草图,就像抄写员解读刻字的石板。我理解各种符号的意义。这不是动动脑子就能明白的东西;你得学习,然后才能懂。
画草图并不需要耗费太多脑力。它们基本上都是从新年神庙俯瞰巴尔城堡的那面墙上刻的萨玛伦之战抄来的。这不难理解。人人都知道萨玛伦之战。如果你住在都城,每周必然路过它至少两次。它是名副其实的大师之作,而且很久之前就在那里了,我们从小看着它长大,就像看着一位可敬的叔叔。还有,众所周知的是,我们打赢了萨玛伦之战。那是一场光荣而伟大的胜仗,保障了我们国家接下来几代人的安全。明白这一点,你就明白这幅雕刻作品的意义了。此外,这幅本身就美不胜收的作品替它增添了无上光彩,它对力量、荣誉、勇气以及“正义战胜邪恶”的表现,是有史以来的石刻中最为崇高壮丽的。根本而言,我们就是因此才知道它是真的。假如它是谎言,就不可能如此美丽,如此由内而外地散发出庄严、宁静与优雅。
因此,在创作新的战争场景时,刻意模仿萨玛伦之战属于一种良好的商业意识。我认同这种做法,不过它也令我面临一个巨大挑战:我得刻出足以和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石刻作品相提并论的东西来。我想过这一点,得出的结论是:管他的,为什么不试试呢?我自然会失败,但所有人都能料到这个结果。重点在于,要如何输人不输势。人们——尤其总管和监工——会以此为标准来评判我,并且会——我希望会——对我倍加钦佩。
托狮子的福,我过得不错。我在西城墙的炮塔里有三间房,距离金色大门大约一百码远。我有一扇面向城内的窗户,刚好俯瞰花市。我还有一张雕花床,一张桌子,两只凳子,一座烹饪用的三脚铜架子,三只容量为十加仑的储物罐,九口锅,三只盘子,两个杯子,九条毯子,一件斗篷,六件束腰外衣,两件长袍,三双凉鞋,一把黄杨木梳子(有雕花装饰),一尊迪亚马特母神的黏土像,两把刀,一只烤肉铁钎子,一顶稻草帽,一个女仆,十八舍克勒银币,以及我的工具。想想刚来都城时,除了兄长传下来的旧衬衣,我身上一无所有,现在的情况算得上相当不赖。
其中的一只储物罐,外加稻草帽和女仆,是油商希达斯佩斯送我的礼物。我称之为“礼物”,但我其实为他在磨坊街的办公楼后墙刻了一片檐壁饰带,上面有莨苕花和一只非常小的狮子。他只是一介商人,没有资格雇佣行会认证的艺术家,我们只为宫廷和贵族工作。不过,没人规定不准我们帮朋友一个小忙,也没有人规定不准朋友一高兴就主动送我们一点礼物。
“你这么做简直是自讨苦吃。”她说,“你是怎么想的?一定是脑子坏掉了。”她把一碗粥放在我面前。
“我又没有其他选择。”我说。
“胡说八道。”她指出,“你本来可以搬出‘我不配’那一套来的。他一定会买账。你可以跟他说,我只擅长刻狮子。这是实话。”
“我会刻游牧民啊。”
“对,可梯里达底比你刻得好多了。你应该这么说:你要找的人不是我,而是梯里达底。他是最棒的,只有最棒的人才配给宫廷办事。他没法反驳这一点。”
是的,我想,我本来可以那么说,可我没有。“这活儿报酬很高。”我说,“是宫廷价格。”
“没错,但宫廷会让你干等好几个月才付钱,还有可能根本不付钱。我一直都跟你说,给宫廷办事没有好处,只有麻烦。可你听进去了吗?”
我很爱她,哪怕她说得对。“我们又不能拒绝宫廷。”我说,“噢,拜托。这样一来,我就保证有六个月的活儿可干了,而且,谁知道它还会给我带来什么工作呢?他们确实说,市长官邸的整面西墙有重修计划。明年的这个时候,咱们说不定已经搬去干草市场啦。”
她很懂什么时候不去接最后一句话,好让我的最后一句话回荡在空气里,以便我们都能看清它有多蠢。我真讨厌她这么做。
天还没亮,我早早地就到了宫里。这意味着我得穿过黑暗的街道。我并不喜欢这么做,但痛苦的教训告诉我,必须在石材送到之前抵达现场,否则送货的车夫会直接把东西扔在他们能找到的随便哪块空地上。而石材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挪起来相当麻烦。我已经老了,不能因为某个无知的蠢货懒得把石材卸到支架上,就一整天蹲着干活儿。
做我这种工作,有大量的时间独自思考。你没法和其他人说话,因为现场噪音太大,说话也听不见。所以,你会发现自己陷入了漫长的思考。比如:我到底是一名艺术家,还是一个收入特别高的普通石匠?答案是,我不知道。很可能是后者,因为我没法决定在石头上刻什么内容,那是草图决定的。因此,画草图的人才是艺术家,而我只负责凿石头。然而,我见过那些画草图的人,如果他们是艺术家,那艺术家这个词的含义一定不是你我以为的那样。多数时候,他们只是礼仪部门的下级职员,之所以被派去画草图,仅仅是因为本该做这件事的上级职员懒得去做。所以,他们只是在早晨上工时睁大眼睛,记住在街上路过的那些往年杰作的构图,然后画在要交给我临摹的黏土板上。要找个词来形容这事的话,大概是“传统”吧:某些特定的组合和形状被一代又一代往下传(跟传染感冒一样,我想),而我们这些拿凿子的猴子,不过是照章办事而已。而那些组合和形状都渐渐发展出了特定的意义。如果有好几千人每天都看见这些东西,它们发展出意义是不可避免的。那些构图——国王站立的姿态,堆积在国王周围的游牧民尸体,国王左手抓住后腿立起的狮子的爪子、右手刺向它——成了一种符号,因为已有数百代人记住它们,脑子渐渐消化了它们,最终形成一种解读:这些都是什么意思,代表着什么。然后,再由我或是像我这样的人来完成实际的雕刻工作。而我们希望自己成名,希望自己在行业里领先,所以会挖空心思去做出一点点的不同来。可能是发明一种新的长袍纹样;可能是给国王的胡须卷儿做点改良;可能是独创一种方式来表现拉弓时紧绷的肌肉,或是人死去时放松的肌肉。什么都行。重点是,我们不停地探索、玩花样,同时永远受到草图的严格限制——它是刻在石头上的(我并非故意使用双关)。因此就有了我这样的人,既能完全按照传统办事,又能制造全新的效果。至少,你在考虑雇我干活儿的时候,我会这么告诉你。事实上,每当我独自工作、背后没人盯着的时候,都会陷入一种神游状态,半是被神圣的灵感包围,半是无聊透顶。只有当一天的工作结束,往后退一步再看时,我才能真正看明白自己都刻了些什么。我想,那些狮子和游牧民是自然而然出现的。它们仿佛是商量好了一般,自己从石头里冒出来的,简直热心极了。
于是,接下来的四个月里,那场延续三个多钟头的迪拉克萨之战桎梏了我,就像琥珀里困住的一只苍蝇。等到石刻完成,我退后一步,告诉自己:到头来,还不坏。终于有这么一回,我成功刻出了相当不赖的伟大国王。举起庄严有力的臂膀拉弓或挥剑时,他的面容一派冷静,而在他周围,已死及濒死的游牧民四仰八叉地爬行、蠕动着,或是七扭八歪地躺着。我刻了九匹马,比草图要求的多一匹,可要表现运动的话,没有什么比马匹更合适了,所以我的这点任性应该是情有可原的。我意识到,自己完美传达了这条信息:世界变幻无常,运动、改变永无止息,时而在你面前以后腿直立,时而在濒死的痛苦中倒下,不过,国王永远都在,他位于万物的中央,定义万物的中央,冷静,强大,掌控一切,战无不胜。倒不是说我没法用狮子把这一点表达得更好,只是顾客永远是对的。
我派人上报任务已完成,大约一个小时后,总管来了。他后退一步,看了它几秒。“还可以。”他说,“把灰擦干净,让画匠上色吧。”
(我这份工作有一点特别蠢。人们喜欢我的作品,因为它很真实。我刻的胳膊和大腿、马匹和狮子都和真的一样,至少他们是这么说的。可现实里有真的胳膊、马匹和尸体,它们没有一丁点特别。在巴尔神庙和前门之间的路上,你随便哪天都能看到一大堆。我的工作就是消化枯燥无聊的真东西,再用石头重现出来,好让你大开眼界——所以它只是变戏法,卖弄新奇,玩花招。不过,我消化掉枯燥无聊的真东西,再把它们和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一起讲出来,国王就会为此支付大价钱。也许,国王希望也需要别人讲出来的,并不是——我该怎么说呢——并不一定是完全不加修饰的真实;不是你我理解的真实,那种理解是有缺陷的。只有等我讲完了,它才是国王要的真实。这就是为什么我能挣大钱,也是为什么你们需要我这样的人。因为,只要我们希望不被吓破胆、继续活下去,有些东西就需要被变得真实。)
我想国王一定很喜欢这幅作品,因为没过多久,那位监工伙计就找上了我,当时我正给公证人行会楼的正门刻国王屠狮像。他说:“今天你很有运气。”
当然,世上有两种运气。“谢谢,大人。”我说,一如既往地低头盯着脚趾。
“国王陛下派我来,”他继续道,“实现你一个心愿。”
这话听起来不错。“谢谢。”我说。
他笑了。“其实,”他说,“严格来说,我收到的命令只是让画匠们许愿。国王陛下的印象里,雕刻工作也是他们做的。不过,我认为,比起陛下的原话,他的真实意愿更加重要。陛下显然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很可能是我愚钝,没理解全他的意思。反正,你可以许个愿。当然,要在合理范围内。”
“在合理范围内。”
“指不超过十五舍克勒。”
我思考了几秒。十五舍克勒是不少钱。可另一方面,我其实有更想要的东西,而且不会耗费国王陛下的财库一分钱。“我希望,”我说,“能让我的侄子加入宫廷卫队。”
他看着我。“你是说,现在。”
“没错,大人。他目前是枪骑兵队的什长,在东边服役。他当了七年的模范士兵,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爬。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所以我很乐意为他做点什么。”
他皱起眉头。能节省十五舍克勒非同小可。可另一方面,我是不是别有所图呢?“我会问问看的。”他说,“你继续吧。”
我继续干活儿。八个星期后,我刚要刻完公证人行会楼的最后一只狮子的耳朵,有人喊了一声我的名字。不是我的侄子,还能是谁?
他看起来不太好。人很瘦削,脸上有道疤——从左眼一路斜跨到上唇上方,再到右边嘴角,就像在光洁的皮肤上扎了根很粗的粉色丝带。左手的小指头也没了,身上穿的军队斗篷几乎成了破布。
“你救了我一命。”他告诉我。当晚,我们坐在我的房间里,喝着我为特殊场合保存的一罐酒。“真是这样。之前我在东北前线,那边的状况可不太妙。”
我根本不知道还有东北前线的存在。“这是什么意思?”
“艾夫塔尔人。”他说。然后他看着我,“你不知道艾夫塔尔人。”
我确实不知道。不用说,他们是游牧民,生活在马塔克西斯河的另一头,时不时会过河来杀人放火、劫掠女人——他告诉我,多数时候都是在国王发起讨伐、挑衅了他们之后,而国王的讨伐又是对他们上一轮侵扰的报复。“要是他肯放着他们不管,他们就不会找事。”他告诉我,“他们自个儿待着的时候,是挺平和的一群人。生活方式也和我们完全不一样,所以我们这里其实没什么他们想要的东西。但是,每隔十八个月左右就会有命令传下来,让我们发动突袭,能搞多大破坏就搞多大。我们这么做了,而对方觉得有必要回敬一番。事实上,他们搞突袭比我们强多了。我的伤就是这么来的。”他说着,举起手指了指自己的脸,“而且,他们是牧羊人,我们去的时候,他们就把羊群赶到山里,我们找不到的地方。可他们来的时候,可以把快要成熟的玉米一把火烧了。所以他们食物总是很充足,我们却要饿死了。”
他说的这些我并不相信。至少,我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因为我姐姐的儿子不会撒谎。可他显然误解了整个状况。他只能看到大局中的一小个点,所以误解了。我知道,真相其实是这样:东北边境处于和平状态。先王之前的之前的之前的国王曾经亲率大军去往东北边境,屠杀那些地方的野蛮人,直到他们的国家不复存在。所以,我侄子说的那些人只可能是一些零星的匪徒。如果这些人碰巧住在你隔壁,确实令人心烦,但往大了看,他们影响太小,不值一提。即便如此……“不必谢我。”我说,“因为我之前的一幅作品,别人主动要给我一个好处,我自己也没什么想要的。你也看得出来,我过得挺宽裕。”
他点点头。“看样子是的。”他说,“在旧城里有几间房,还有个漂亮姑娘随时听你差遣。或许,我现在开始学石刻还不太晚。只是开个玩笑。”我还没来得及发话,他就补充,“我喜欢当兵,多数时候都喜欢。酬劳不错,而且只有大约百分之五的时间会被吓得屁滚尿流。其余时间里只是干干杂活儿,或者闲坐着。这比为了生计工作强多了。尤其,”他咧嘴一笑,“那可是宫廷卫队啊。谢谢。”
“没事。”我说,“咱们是一家人。”
他点点头。上一次见到他时,他才十五岁,刚刚应征入伍。反正,要么入伍,要么就得服劳役修蓄水池。在我的家乡,蓄水池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一年才下一次雨。国王给我们提供蓄水池,这是天大的好事,所以,那些当兵的来拉人干活儿时,我们其实不应该抱怨。而且,我就是在修蓄水池时学会了石匠手艺,因此才有了后来的石刻手艺,才有了旧城里的三间房、黏土罐里的十八舍克勒(为养老存的钱)。要是当初我留在农场,这些东西都与我无缘,这是肯定的。而现在,我的侄子也在这里,还当上了宫廷卫队的中尉,基本是上流人士了。归根结底,这一切都要感谢国王,感谢他对人民的责任心——正是这份责任心,促使他在沙漠里修建蓄水池。
关于帮助别人,我很喜欢的一点是,你投资的善意会获得回报。帮侄子谋得一个卫队的职位,意味着我可以经常见到他,一般是每个月一到两次,而不至于十五年才一次。每次要么是他来找我,我们会破费买一只鸡和一罐枣酒;要么是他邀请我去军官食堂吃饭,那里每个月会供应一次枣酒和鸡。
自然,每次轮到我招待时,她都会对我发牢骚。她说,这给她添了很多额外的活儿,好像她的工作还不够多似的。她其实口是心非。我侄子模样很好看,即便脸上有道可怕的疤也不影响这点。他很会讲故事,而她跟所有人一样钟爱枣酒和鸡。我感觉再次有了家人,之前我从未想过会有这一天;那场战争之后,我就没这么想过,因为游牧民烧光了我们的村子,杀死了我的父母和全部亲戚,除了姐姐和我,因为我们当时不在家里,而是在外面替国王修蓄水池。当然,国王处理了那些野蛮人,那支攻击我们的游牧民已经不复存在。随便哪一天,你都可以看到他们被屠杀的画面,只要你路过马车门,停下来看一眼那个庞大的拱顶。
我在水渠街快要刻完一头狮子时,发现那位监工伙计正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有个工作交给你。”他说。
被人需要是好事。况且,宫廷(最终)付了我那幅迪拉克萨之战的钱,还让我侄子得到一份轻松的美差。“谢谢,大人。”我说,“您要我做什么?”
“跟我来。”
我把工具扔进了挎包——你可不想把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随便放在水渠街——然后跟上他,按规矩走在他左后方一步的位置。当然,都城里没有犯罪,但偶尔的小偷小摸在所难免。
“国王陛下想要一场战争。”他说。
“大人?”
“刻在宫廷前门新建部分的门厅里。就像你之前替我们做的那样。”
我说不清为什么,但知道自己不想接这个活儿。“一个战争场景。”
“是的。”
我想起她说过的话。“我十分尊敬您,大人,能否容我一禀:您要找的人不是我,而是梯里达底。刻战争场景,他是最棒的。而只有最棒的人才配给——”
“他想找你。”
噢,我心想,这下子头痛了。国王——试想一下,是国王——注意到我了。他知道我的存在。整个王国里住了多少人?两百万?三百万?可国王把注意力停落在我身上。他甚至可能听过我的名字。还记住了它。“明白,大人。”
“好极了。留出足够的时间,我会让人把草图送给你。”
“谢谢,大人。”他准备转身离开。“大人。”
“怎么了?”
“哪场战争?”
他停下来,皱起眉头。“重点就是,”他说,“不是哪场特定的战争。只是一场战争。”
“大人?”
“当然,是打游牧民的战争。而且我们打得他们落花流水。”
我完全听不明白。
“你一定是理解错了。”她说,“你肯定没有仔细听。”
“我本来也是这样以为的。”我说,“但我把他的话和我的话反复想了又想,那就是他的原话。只是一场战争。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很简单。”我的侄子说,“他想让你编一场。”
我很少生气,尤其是对自己爱的人。“别说蠢话。”我说,“那不可能。绝对做不到。”
“你每天都在做啊。”他回答。我瞪着他。她短促尖锐地叫了一声。“呃,你确实在做。你会编捕猎狮子的场景。”
“我没有。”我告诉他,“所有人都知道,国王每个月都会出去猎一次狮子。他要保护人民不受怪兽伤害,那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是你编的。”他说,一派平静,“你会编。你从来没参加过宫廷猎狮活动。你都没见过狮子。要不,你可以告诉我,你最近刻完的一次猎狮场景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你说不出来,对吧?”
“国王会猎狮子。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他耸耸肩。“好吧。”他说,“他还会打仗。只不过,这次你要刻的,是他没有真正打过的一场仗。对此,有个词可以描述。”
我摇了摇头。“不行。”我说,“那是撒谎。”
“趁鸡还没冷,赶紧吃了吧。”
那天夜里,我无法入睡。第二天也不能,第三天依然不行。这是一项重大的任务,由宫廷指派,而我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举个例子,就说游牧民吧。有六种不同的游牧民:萨凯族,西姆鲁族,马扎吉德族,法尔兹族,平帽子族和尖帽子族。我怎么知道参战的是哪一族呢?而且,这场战争实际上从未发生过,我怎么讲得出它的经过?草图,我决定。草图能告诉我我需要知道的一切。
草图送到了。它们和以往其他草图并无不同,可我就是完全理解不了。我看着它们,只能看到一团团线。
“看在老天的分上,”她说,“给我瞧瞧。”
于是我把黏土板递给她,她盯着看了一会儿。“嗯,”她说,“我觉得,它讲得挺清楚的。”
“你上下拿反了。”
她把黏土板递给我侄子,他凝视了一会儿。“我觉得意思很明显。”他说,“这边这条长线大概是国王,这边是一群死掉的野蛮人。我感觉这里是一些死掉的马,所以我猜测敌人是发起了一次骑兵冲锋,国王陛下以惨痛的损失为代价击退了他们,然后发起反攻,用一个高超的钳形攻击队形把敌人的中军包围住。别这么看着我,”他补充了一句,“这些东西我是懂的,我当兵嘛。”
“你能看出这么多东西来?就凭这些潦草的线团?”
“对。”他说,“另外,它基本上就是纳巴斯坦凯旋拱门上的那些。那东西有三十英尺高,刻在山的侧面。我想,画这草图的人肯定也见过它,和我一样。它讲的是科拉斯姆之战。”
科拉斯姆之战发生在两百年前;国王击败了马扎吉德族,让他们的国家从此消失。“既然这样,那个监工为什么不这么说呢?”
“因为他们不会说它是科拉斯姆之战。”我的侄子说,“老天啊,你还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我们的处境已经非常糟糕了,北部边境,东部边境,西南边境,都是这样。不管朝哪个方向看,我们都快被游牧民揍扁了,而且人们开始议论了。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场胜利,好让大家感觉良好一点。只不过,我们一直在吃败仗,所以必须编一场出来。”
我瞪着他。
我们都知道,世界的本质就是真实与谎言之间永不停歇的斗争。国王是真实的捍卫者,而我们是他的人民,是他牧地上的羔羊。此外的一切,边境之外的所有野蛮人,所有怪兽和捕食者,狮子、狼、风暴、疾病、饥荒、干旱、地震、洪涝,都是谎言。它们不断地冲击我们,就像波浪不断地拍打海岸,直到国王击退它们。所以,要说国王在撒谎,这不是坏,而是毫无意义,就像在说水是干的,太阳是黑的。“我觉得你该走了。”我说,“你显然喝多了。”
他站起身。她叫我不要这么混账。
“你想想吧。”他说,“我是宫廷卫队的中尉。如果我们要打这么一场仗,我肯定是要参与的。可我人还在这里,不是在哪个边境。因此,没有这场仗。因此——”
“闭嘴。”我说,“然后滚出去。”
在石材送来之前,我确实有机会想这件事,想得很久、很认真。
很明显,我的侄子说得对。国王是在命令我撒谎。同样明显的是,国王有非常正当的理由来做这样一件糟糕透顶的事。国王存在的唯一作用就是养育和保护他的人民,所以这一桩谎言是必要的——甚至至关重要。若非有绝对充分的理由,国王不会做坏事。因此……
我没有想象力,可我有技术。只要给我一块光滑平整的石板,我就能做出你想要的几乎任何东西。我决定选择平帽子族来当这次的野蛮人,因为我已经知道怎么去表现垂在人脸两侧的帽耳了——听起来不难,但你自己试试,看看能做成什么样子,就知道了。而且,他们帽子的边缘有穗子,能给我极好的机会展现精致繁复的细节:看到成品时,你几乎不会注意到这些,可你的眼睛不知不觉间会吸收它,而这种程度的精细会令整个作品都显得更加可信,你几乎能感觉到那些穗子拂在脸上的轻柔。所以,我要选平帽子族——老天爷,我这是多么放肆,多么傲慢啊。是我选择了与平帽子族开战。不是国王,不是埃亚父神,也不是迪亚马特母神。是我。
我得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作品,但我已经习惯这点了。我提交申请,要了两百盏油灯,它们第二天就被送到了,毫不含糊,也没问任何问题。我夜里点着油灯工作,白天就靠日光。我用破布条裹起磨出水疱的双手,然后假装——骗自己——水疱并不存在。你猜怎么着,我确实几乎忘记它们了。最重要的是,我完全聚精会神。我在脑海中创造出画面,然后丝毫不差地复制出来。我感觉这就像——上天原谅我这么说——埃亚父神在创造天空和大地;因为在创世之前,这里什么都没有,全靠埃亚父神想象出一切,万物才突然出现,而且和祂脑海中的蓝图一模一样。你告诉我,那一切究竟是谎言(因为都是祂凭空编出来的),还是真实——因为瞬间之后,祂的想象就成了真,可见、可闻、可触、可握,这不就是典型的真实吗?
“还不坏。”我的监工伙计说,“那条边需要磨滑一点,不然有人蹭到了可能会受伤。还有,那个东西是人的耳朵,还是石榴?”
“只是抽象装饰,大人。”
“是吗?去掉吧。除了这个,都挺不错。”
挺不错,我自己也这么认为。终于刻完的时候,我已经累垮了。油尽灯枯——我觉得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我已经好几周没有正经睡过觉,双手惨不忍睹,背痛得要命,前臂因为久拿锤子和凿子也很疼。但这些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国王身高七英尺,冷静,挺拔,鹤立鸡群地强壮;而在他周围,游牧民踡伏,跌倒,扭曲,颓败,渺小而羸弱,像落叶一样被吹散,被碾压,被切开,被劈裂,被捅刺,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起初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将永远是这样,没有尽头。但国王的长袍、头发和胡须的小卷、四肢的肌肉、安详的眉眼嘴角,还有拉满的弯弓(他的弓永远是拉满的,尽管在现实里,假如你拉满弓不动超过几秒,弓很可能就会坏掉),这一切都完美无瑕。即便是最擅长战争场景的梯里达底,再试上一千年,也刻不出这样的东西来。而它完全是谎言。
“你得找上门去。”她告诉我,“得站到监工办公室外头,告诉他们,拿不到钱你就不离开。”
我的侄子已经走了,跟随他的军团去了东边。平帽子族已经冲破边境防线,烧掉了埃里杜城,于是国王要过去给他们一点终生难忘的教训。
“事情不是这么办的。”我告诉她,“你得把账单发过去,等他们付款。最后会付的,这种事需要时间。必须按照流程来。”
“放屁。你这是让他们踩到脸上来,就因为你太卑微了,不敢替自己说话。要不然我去——?”
“不行,”我说,“别那么做。求你了。”
“好吧。那么你去。”
于是我披上斗篷出门,在城里晃荡了几个小时,观看各种雕像。我甚至去了宫廷前门的扩建部分,那里围了一群人,正目瞪口呆地看着上面的战争场景,其中还有一个假机灵(总是存在这种人)在装模作样地朗读石刻上的铭文,不过很明显,他根本不识字,因为他是用指头从左到右比画着念的,而不是从右到左。他告诉围观群众,国王在奥阿那萨尔绿洲附近对上游牧民立即发动了攻击。游牧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连后退,结果被陛下的卫队以完美的钳形攻击队形包围;这场仗打完时,游牧民一个活口也没留下。当然,这都是他编出来的,但靠的并不是他自己的想象力。那都出自刻着高嘉尔之战的石碑上的铭文,它就在大蓄水池旁边,至今已有三百年历史。不过围观群众很兴奋,每句话都听得无比专注,还总是配合地发出喝彩声与惊叹声。这样也不错。某件事曾经是真实的,不代表它不能再真实一次。况且,如果它被刻上了石头,谁又会疯狂莽撞到去说国王在撒谎呢?
“怎么样?”我回去后,她问。
“我去了监工办公室。”
“然后呢?”
“他不在,所以我就等着。然后又等了一会儿。然后我就回来了。”
这是谎言吗?或许是。也或许不是。假如我去了监工办公室,他也不会在那儿,或者会说他不在那儿;然后我就会等着,接着再等一会儿,接着回家。只要我真的把这些事做一遍,就能把谎言变成真实,只不过,我宁肯用这个时间去看雕像。从结果上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差别,况且也没有人见证。所以,我觉得我告诉她的,是实话。
一个男人来见我。他是军人,穿着军队斗篷,原本是鲜红,但已经被晒褪色了。鲜红色是军官用的。“很抱歉,”他说,“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我让她开了最后一罐枣酒,然后他坐了下来。“我是你侄子的朋友,”他告诉我,“我其实不该来这儿的,但我觉得你应该知情。他死得其所。”
噢,我想。
他告诉我,国王朝向奥阿那克萨尔绿洲进军,因为他收到报告,说游牧民在那里扎了营。我们成功避开对方的耳目,潜行到他们周围,然后立即发动了袭击。那些野蛮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被谁打了。国王带领枪骑兵、辅助骑兵冲进营地,我们宫廷卫队的人被部署在营地后方,等着那些冲出来逃走的野蛮人。他们直接朝我们跑了过来,我们开始大开杀戒。我们杀了很多人,男的,女的,甚至小孩。他们再也没法骚扰我们了,永远不能。我们连狗都杀了,还有鸡。可是你的侄子——这么说吧,有那么一会儿,对方的人马实在太多,我们招架不住,他们都快冲出包围逃之夭夭了。但他集结起所有人,带领大家发起反攻,这才挽救了局面。可令人难过的是,他没能活下来。不过,要不是有他,很多野蛮人就逃走了,我们整个行动就会变得毫无意义,那些畜生会换个地方重新繁衍生息,然后打回来,东部诸省的大量无辜人民就会遭殃,迟早会丢掉性命。要不是有你侄子——
“谢谢,”我对他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颂扬奥阿那萨尔之战的石刻揭幕的时间,比这场战争实际发生的时间早了一个月,不知这个事实有没有令公众产生一点困惑,即便有,他们的困惑也没持续多久,或是导致任何问题。多数人得出的结论是,我们获胜的消息滞后了,在仗打完后很长时间才被公之于众,这很可能是出于国王的某种政策;又或许,国王早就预见了这场战争,所以在它实际发生之前,就分毫不差地料到了即将发生的一切。因此,这既是一次赫赫有名的胜仗,又是一个奇迹。管他的呢,我们赢了,这才是重点。如果你希望自我感觉良好,希望对整个世界感觉良好,只需要过去看看那些美丽的雕刻,然后就万事大吉。
好像这很重要似的。我的侄子总有一天会死,至少他是以英雄的身份死去。他应该也会希望这样。我不能因为他的死令我极度伤心,就不肯让他当英雄,那实在太自私了。我不能。他的死只会影响一个人,那就是我,而我微不足道。与此同时,东部边境的那些人再也不用担心野蛮人来骚扰了,这都要感谢国王的勇气与才干,还有我家的小伙子。即使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拷问自己:要是当初我刻的是萨凯族或者马扎吉德族,而不是平帽子族,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几乎可以肯定,不会。宫廷卫队还是会被派去打仗,因为国王去哪里,他们就去哪里;而且,把他塞进宫廷卫队、直接让他身陷险境的人是我。可要是我没那么做,他仍然在东边当枪骑兵,也会参加奥那阿萨尔之战。无论如何,它都会发生。归根到底,你无法打败真实。
在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叫他闭嘴滚出去的大约九个月以后,她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她赌咒发誓说孩子是我的,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孩子是我侄子的,因为他和她显然互相喜欢,而且我经常出门工作,我和她不——好吧,你懂的,不是经常。况且,男孩既美丽又强壮,就像我侄子一样,而我从来不是那样。正如那首诗说的,美即是真,真即是美。
我真心地、由衷地希望,这个男孩是他的儿子。我希望他活下去。既然结果无论如何都一样,也没有可靠的见证人,我想,它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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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文出自英国诗人约翰·济慈的《古希腊瓮颂》一诗,译文出自查良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