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辰重案笔记(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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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丈夫死后,妻子偷偷给他换了张脸

2002年,香港上映了一部《无间道》。那时我还在上大学,和几个兄弟把盗版碟看了一遍又一遍,耍帅的时候会学梁朝伟说:“对不起,我是警察。”

后来,我真的成了一名警察,每次和特情人员打交道的时候,心情都有些复杂。所谓特情人员,就是我们的线人,他们出身三教九流,有些还是污点证人。在某些关键时刻,我们确实是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才把案子破了。

特情人员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组成结构复杂,有的是特殊行业从业人员,比如典当业、收售手机的、倒卖外汇的,干的都是打法律擦边球的勾当,或者说本身就在违法边缘,这种人更容易接触到犯罪分子。还有的人本身就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或者是刑满释放人员,他们与公安机关打过交道,知道公安机关会调查什么,需要什么证据,如果手里有的话就会主动提供,相应地也会得到奖励。还有少部分是很平常的老百姓,但由于工作原因能接收到极广泛的信息,比如出租车司机、娱乐场所服务员,这种人经常会从客人那里得到一些消息。

对特情人员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公安机关只有少数部门允许设立特情人员,对每一名特情人员要建立完全保密的档案,这份档案还要由上级机关进行三级审批,并定期接受检查,上面会记录特情的所有工作情况,他们干过什么、能提供什么情报都必须留下白纸黑字的证明。如果特情出现其他状况,比如涉嫌犯罪,对他处理起来也会毫不留情。

有人看了会觉得,一个出力不讨好的特情能有人愿意干吗?其实想来当特情的在公安机关外面都能排出上百米,很多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以与公安机关有关系为荣,当特情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一条路。虽然特情并没有什么豁免权,到目前为止被抓进去的也不少,但在社会上“对于特情查案出事免责”这条流言传播甚广,虽然公安机关辟谣了多次,但总有人觉得当上特情后,以帮助公安机关获取案件线索为由触犯点法律上的红线不算什么。

不过我心里一直有些提防,这群人路子野,我看不透。其中,最厉害的一个就是何路。在重案队的时候,我们合作过几回,没想到这次又碰上。

推开宋队办公室的门,何路吊儿郎当地斜靠在沙发上“好久不见了,刘哥,还记得我吧。”

何路一直为重案队工作,如果按照工作时间算,比我参警的时间都长。我对他很戒备,感觉这人深不可测,黑道白道都吃得开。

公安机关的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基准点,而社会上的人则以一种道德情义为基准点,在这两点之间有一个微妙的平衡,而何路恰好就是站在这个平衡点上的人。

看着何路伸出来的手,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与他握手作为回应。我转身走到靠近宋队的沙发边坐下,何路也坐了下来,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宋队,你找我有什么事?”我主动开口问。

“让何路说一下吧。”

何路清了下嗓子,说他有个朋友吴作辰,这个月17日开车的时候发生了车祸,车撞在路边的挡土墙上,人当场就死亡了。现在交警队已经做完事故认定,判定这是一场独立事故,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道路湿滑,车子在路口来不及拐弯直接撞了出去。

但这个吴作辰曾经与一个叫宋涛的人签了一份合同,两个人每人出资300万元兑付了一间KTV。现在吴作辰出事了,吴作辰的妻子以合同作废为由,要求宋涛将吴作辰先前支付的180万元还回来。

何路说罢拿出一份合同复印件。我粗略看了一下,合同很平常,但在责任划分最后一项风险担保中,写明了在出资人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时,有权停止继续履行合同。

这一条款在很多合同中都会有,比如进出口运输或者是生产制造,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可以免责,但在共同出资合同中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果吴作辰没出车祸的话一切还好说,结果他现在出事了,这一条细想让人觉得有些不对劲。

何路和宋涛也是朋友,现在是宋涛拜托他帮忙,希望借助他的关系查一下这起车祸。因为这份KTV兑付合同是宋涛以个人身份签订的,需要在这个月底前交付齐600万元租金,现在宋涛付了300万元,死者吴作辰付了180万元,还差120万元。

宋涛怀疑这场车祸有问题,吴作辰的死让他之前付的300万元全打了水漂,而吴作辰的妻子现在还要去法院起诉,让他归还吴作辰出资的180万元。

“你的意思是,宋涛觉得吴作辰是在用命来坑他300万元?这种事交警队都下结论了,有什么好查的?他要是觉得有问题可以直接报警,现在连案子都没立吧?”我说。

对于我一连串的反问何路一句话没说,他和我们一起办过很多案子,对流程很了解,不可能不知道个中关窍。他看了一眼宋队。

宋队打圆场:“刘队,这件事你还是要仔细去查一下,有什么困难和我说,需要什么帮助让何路配合你,一定要把这件事查透。这个金园KTV有点儿问题。”

我有点儿明白了,看似是何路来找我们帮忙调查,其实宋队早有这个心思。

宋队的话让我有了一丝压力,本来只是调查一起车祸案件,可听他话中的意思似乎其中另有隐情。这要是什么都查不出来的话,要么是我能力不行,要么就是宋队判断有误,我刚上任不久,两个结果都不好交代。

何路说要尽快行动,今天是21日,吴作辰是17日出的车祸,再有三天就要火化了。时间有些仓促,我们决定分头行动。

我先给痕检技术员喜子打电话,让他带着装备去殡仪馆对尸体进行检查,然后通知侦查员石头负责把和吴作辰有关的个人信息调取出来,我则和年纪稍长的队员陈国涛一起去交警队查看吴作辰开的车。

我们先来到交警队,将当天事故的卷宗调取出来。

吴作辰开的是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照片里整辆车有三分之一拱进了路边的挡土墙里。交警告诉我这条路是一条丁字路,根据他们的检测,当时这辆车行驶的速度不快,但是事故发生时完全没有减速,直挺挺地撞到了路尽头的挡土墙上。挡土墙背后是一个工地,另一侧正好是土堆,车子相当于撞在一座山上。

下一张照片是车子被从墙里拖出来,车头几乎被撞扁了,引擎盖折成了几段,跟手风琴似的。

交警告诉我,吴作辰在出事的时候,身子靠右边侧着,头部正好避开了弹出来的气囊。他们推测吴作辰当时可能是侧身低头在捡东西,没注意前面拐弯,一下子撞了上去。

我问交警能不能看看车子。从照片上看,车子前半部被撞得稀碎,不过后半部还好。这台奔驰是后驱车,我想对后面的部分进行检查。

结果交警告诉我在交警队出具勘验结果的当天,死者妻子就把车子拉走了。

哪有刚拿到结果就先把撞得快要报废的车子拉走的?这太奇怪了。恰好交警认识来拉车的拖车司机,就帮忙打了一个电话,拖车司机说这台奔驰车被拉到报废厂了。

我和陈国涛飞也似的开车冲向汽车报废厂。

赶到报废厂,我远远地就看到只剩下三分之二的奔驰车停在一个角落。当时正值国家对报废车辆进行补贴,想将车子报废还得排队,不然这辆车早就没了。

我去找报废厂的工作人员,提出要把车子运走做检查。工厂的人回答得很利索,运走可以,但是需要出具手续,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明。

这时我才想起一个问题,吴作辰是意外死亡,这件事还没立案呢,我们没有调查手续。

报废厂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台车的费用已经交了,要不是现在等着报废补贴的车子多,这辆车早就切割了。他们可不能等太长时间,最迟到明天晚上,如果没有手续的话,后天车子就得报废。

我给宋队打电话,想让他协调找一个派出所把案子立上,然后我再开具调查手续。可是宋队不肯,说调查吴作辰死因这件事不能立案,必须秘密调查。

我当时就急眼了,秘密调查?秘密查的话连车子都查不清楚!后天这台车就变成一堆废铁了。车子没了,就算吴作辰是被人害死的,那也只有天知地知了。

宋队也有些着急,说我脑子不会转弯,难道查案子非得一板一眼吗?还问我何路在没在旁边,这种事找他想办法。

何路一直在我身边,从调查开始一句话都没多说。我俩不是很对付,他极力淡化自己的存在。不过,宋队似乎早就盘算好不用正规调查手续,何路也知情,只剩我一人蒙在鼓里。

“宋队让我和你商量,怎么把车子查清楚,你有办法吗?”我没好气地问。

“都听刘哥的。”何路半抬眼皮,懒洋洋地说。

“这台奔驰车的刹车肯定得查,交警说车子撞上去的时候完全没有减速,说不定刹车有问题。还有变速箱也得查,总之和驾驶有关的东西能查的都要尽量查。”

“行,我知道了,我想办法把这些物件弄出来。”

何路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我心里知道,他早就想好了办法,只是等着我开口,算给我留个面子。

何路让我们在外面等会儿,他悠悠晃晃地走进了报废厂的办公室。过了十多分钟,何路出来,告诉我谈好了,我们可以把这台奔驰车的后轮胎和上面的减速器拆下来拿走。

我问他是怎么谈的。

何路笑笑,说报废厂都有一些规则。在报废之前,他们会将车子上面可以继续使用的零件拆下来,他只不过是和对方套个近乎,出钱将这些零件买下来。

我自然知道何路轻描淡写的“套近乎”三个字没那么简单,这是他在黑白两道混迹多年平安无事的本事。

下午何路找来一台车子,将奔驰车的后轮和刹车装置卸下来拉走。我们将这些东西送到一家车检中心,委托他们对这些装置进行检测。

那边负责检测的人只看了一眼,便告诉我们这个车轮上的碟刹已经快被磨平了,看着像是开了二十年的车。

吴作辰这台奔驰买了不过三年,行驶里程都不到十万公里,碟刹却被磨平了?

检查员仔细查看了碟刹和轮轴的交合处,发现碟刹上面的贴片表面很粗糙。正常来说刹车碟片在长时间的摩擦下会渐渐损耗,但由于每次刹车损耗都很小,所以贴片表面在日积月累下会变薄,但整体形状不会有太大改变。

这个贴片上面有一道道明显的压痕,检查员告诉我这种痕迹一看就是用车床弄出来的,正常踩刹车踩不出来这种怪异的形状。

这时石头打来电话,他告诉我已经将吴作辰有关的信息都关联了出来,显示他在出事的一周前申请了一份人身保全险,受益人是吴作辰老婆。

虽然我很想现在就找吴作辰的老婆把事情问清楚,但是现在奔驰车的刹车检测结果还没出来,我们缺乏证据支撑。

晚上喜子给我打来电话,他说没有公安机关调查手续,殡仪馆不允许对尸体进行检查,他在殡仪馆待了一天也没能看一眼尸体。我告诉他不用搭理尸体了,这件事已经调查清楚了。

22日上午,我和何路再一次回到报废厂,这次我们把奔驰车里的电脑取了回来。

我推断轮胎上的碟刹被人动了手脚。想用车床将碟刹磨平必须把车轮拆卸下来,而车子在重新安装车轮的时候需要进行四轮定位,奔驰车的四轮定位由内置的电脑进行调整,修配厂在进行定位时都会将定位机器与车载电脑连接,这种连接会留下记录。

我们把电脑拿到奔驰店,万幸的是液晶屏虽然碎裂,但里面的硬盘没有受损。通过电脑核查,我们发现车子曾经在一个叫陆峰汽修的地方做过四轮定位。

下午我来到陆峰汽修,通过当地派出所与汽修厂打了个招呼,厂子里很配合我的工作,将这台车的相关信息拿了出来。这台车在这里做过一次保养,还把轮胎进行换置,而换置的轮胎后面标注着自备。

这次保养留下的电话正是吴作辰妻子的,根据汽修厂的人回忆,车子也是一个中年女人开过来的,当时还带了两只轮胎要求进行更换。

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吴作辰的妻子把他的车换上了两只刹车碟片几乎被磨平的轮胎,然后给他上了一份保险。

当天晚上,吴作辰的妻子被我们约到属地派出所,从这个女人脸上一点儿也看不出悲伤的感觉。我开门见山地问她为什么情绪看起来没什么影响,结果她也直截了当地回答我她和吴作辰早就没感情了,他死了自己反而解脱。

我也不打算和她继续浪费时间,直接问她关于修车换轮胎的事情。

“你为什么把吴作辰的车子轮胎换成刹车碟片被磨平的轮胎,你知不知道这会导致出现意外事故?”

“我知道,我就是想让他出车祸,但这次事故和我没关系,只是一个意外,因为这台车只换了两只轮胎,想要车子刹车失控需要把四只轮胎都换掉,我还没来得及做完。”

“计划还没做完?”

“对,我一共准备了四只轮胎,这些轮胎需要用车床将刹车碟片磨平,还有两只轮胎没来得及换,现在如果踩刹车的话,100公里以内的时速靠前面两只轮胎完全能刹住。”

“你对车子性能这么了解?”

“我专门找人咨询了,只是没想到我还没准备好他就出事了,我不否认我想过要害他,但这次事故和我没关系,如果未遂能定罪的话,我也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看来这女人是有备而来,不但没被我吓唬住,还吃准了自己是犯罪未遂。我反而被她的态度给震惊了,她连犯罪未遂这一点都能说出来,说明她不只是咨询了车辆的事,也问清了法律法规上的事。她甚至愿意找为她提供建议的那名懂车的人来做证。

她说两只还未对刹车碟片进行打磨的轮胎放在一间仓库中,这四只轮胎是她一起买的,可以证明她犯罪未遂的行为。

我又问她那吴作辰的人身保险是怎么回事?她说那份保险吴作辰还没签字,本来她计划一切准备好再做保险,结果她发现吴作辰和别人签了一笔债务合同,一共是300万元,吴作辰已经付了180万元。

这几年,她和吴作辰感情破裂,吴作辰早已把财产转移,如果离婚她一分钱都得不到,所以她才怒不可遏准备谋害吴作辰,然后用吴作辰的人身保险作为自己的补偿金。

但在发现吴作辰的这个合同后,她改变了主意,毕竟她对吴作辰的怨恨并不至于让她非得下手谋害吴作辰,她只是想从这笔钱里分到一部分,这才使得她没继续去换奔驰车的轮胎。

公安机关侦查办案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挽回群众的损失,为群众讨回公道,但有几类案件却很特别,在查办的时候会有种在伸张正义的感觉,那就是没有被害人的案件。

最多的就是贩毒,这类案件没有被害人,不会有人报警,只有警察主动出击来打击犯罪;还有一种就是骗保,只要他们成功瞒过了保险公司,这个案件也失去了被害人,因为能进行骗保的都是身边最亲近的人,除了他们本人,再不会有其他人来为死者伸冤了。

这类骗保案件如果以保险公司为被害主体,一般都是诈骗,但是在骗保的过程中发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话,就要按照其行为定罪量刑。如杀夫骗保这种案件,在定罪上就按照故意杀人来定性。

做完笔录,我再次将目光转回到吴作辰身上。这时我才想起来,之前喜子说没法对吴作辰的尸体进行检查。

我发觉越是不让我们调查的事情就越有问题。吴作辰在确认死亡后都没有被送到医院,直接就拉到了殡仪馆,在那里等七天是因为需要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才能火化。

就像被急不可耐送去报废厂的奔驰车一样,吴作辰的尸体也在被赶着处理。

我一定要看看吴作辰的尸首。

23日,距离吴作辰火化只剩下一天了,我和喜子来到殡仪馆,在没有调查手续的情况下,殡仪馆的人依然不让我们对尸体进行检查。我打算联系吴作辰的妻子,让她出面以家属的身份把我们带进殡仪馆的停尸房。

何路说对方肯定不会同意的,果然我话还没说完,对方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何路问我现在怎么办,我想了想也没有好办法。

人在死亡之后的归宿只有三种:一种是在家自然死亡,由社区街道开具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出火化证;一种是在医院死亡,由医院开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开火化证。最后一种就是非正常死亡,但非正常死亡也分好几类。明确被人杀死的将由法医进行解剖;不明原因死亡的,在家属的要求下,法医可以进行解剖;明确死因的,比如车祸死亡、自杀跳楼这类的,如果家属不同意,提前把尸体拉走的话,法医没办法强制进行解剖。

需要解剖的尸体都会送到法医鉴定中心,而直接运到殡仪馆的尸体,在冷藏室里也没办法进行解剖,但如果确定是被人杀害的,那么就可以立案侦查,必须做法医解剖了。

“不如偷着进去检查?”何路说。

虽然偷着解剖尸体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此时的情况是我们猜测死者的死亡另有原因,但不确定是否准确,因为没有立案,在家属不同意解剖的情况下,我们又不能强制执行。如果是一场车祸或者是现场有明确的犯罪证据,这样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对尸体进行解剖,可现在达不到以上任何一个条件。

我们计划偷着解剖就是为了确定尸体是否有明确的伤以及判断他的死因,只要发现有其他致死的因素,我们就可以立案侦查了。

我想了一下,说:“偷着进去?咱们现在都不知道吴作辰的尸体放在哪儿。”

何路让我们先走,三个人在这里目标太明显,他自己留下调查吴作辰尸体存放的位置,约定晚上8点在殡仪馆门口集合。

冬天的太阳在5点的时候就落山了,晚上8点时,这里已经变得一片寂静。何路站在殡仪馆大门口等我们,让我把车子停在马路边,正常来说白天可以直接开车进去的,但晚上不行。

何路说殡仪馆一共两个值班的人,一个在告别厅附近,如果开车进去他能看到;另一个在停尸房,只要避开这两个人就行。

我们连手电筒都没开,三个人鱼贯走进殡仪馆。路上只有脚踩在凝结的雪地上发出窸窣的声响。

殡仪馆建在山坳里,一条马路通向里面,最大的一栋楼是告别厅,旁边是永安阁,专门存放骨灰。现在,永安阁一楼有一扇窗户的灯亮着。

何路告诉我那儿就是值班的人,让我们注意点。我们三个人弓着腰低着头,慢慢地从永安阁亮灯的窗户下面走过,顺着楼边一直转到告别厅的侧面,何路告诉我这里能通到停尸房的后门。

停尸房和火化车间在一起,白天正门开着,后门是专门留在晚上开的,据说天黑后送来的过世的人必须从后门走。现在停尸房值班的人在后门的值班室待着,我们避过他进去就行。

我远远地看到值班室与后门连在一起,只要推门肯定能被发现。

“等会儿我去引开他,然后你们进去,你记住了,这是后门,进去后右手边是火化车间,左手边往里面走就是停尸房,停尸房是密码门,密码是6848。我查了殡仪馆的登记信息,吴作辰在第三排第22号柜,柜子拉住把手一拽就能打开,你们去吧。”

何路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了一遍,然后就走了。我和喜子躲在楼房的一个拐角处,距离值班室只有三五米远,不但能清楚地看到屋子里的人,还能听见电视的声音。

过了大约一两分钟,屋子里的座机响了。值班的人接起电话不停地说“来后门”。一连说了几遍后挂掉电话,从墙上拿下一串钥匙,又披了一件大衣后走出了值班室。

我知道是何路在前面给他打电话,把他引出去了。

我和喜子一前一后来到门前,慢慢推开大门。这是一扇不锈钢的玻璃门,推的时候不停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我感觉自己推得越慢声音越明显,索性只拉开够一人身位的空隙,我和喜子先后挤了进去。

进了停尸房,我一边走一边盘算,按照何路说的往左边转。可是转过去我才发现,通向停尸间的这条路太黑了,连一个应急照明信号灯都没有,眼前这条通道就像是一个黑洞。

我不敢把手电筒打开,这里一点儿亮光都没有,打开后怕值班的人会发现。谁知道何路能在前门拖延多长时间。现在只能硬着头皮找了。我拿出手机打开屏幕,借着微弱的灯光往前摸索着走。

通道里的温度比外面还低,我沿着墙边走,手摸到了暖气片都是冰冷的,感觉不到一丝温度。手机微弱的光照到墙壁和地面的交界处,藏红色的墙围子和泥灰色的地面让我感觉仿佛穿越到了20世纪80年代,走在通道中能听到自己落下的每一次脚步声的回响。

我感觉自己已经走出去了五六十米远,后面看不到值班室的灯光了。

“怎么还没到?”喜子问。

我心里也有些发怵,怎么往前走了这么远还没到停尸房?环境特殊,是不是遇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我继续往前摸索,摸到墙边的另外一扇暖气片,发现上面有一个暖气套,说明我们没原地转圈。走过这扇暖气片,我扶着墙的手终于摸到了冰冷冷的铁片,这是停尸房的门。

我用手机上下照着看,找到了控制面板,按照何路说的顺序按下数字按钮,大门缓缓向两侧打开。

我急忙和喜子冲进去,打开了手电筒。

停尸房的温度更低,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呼出的气体凝成水汽落在脸上。我用手电筒扫了一下,眼前是一排排整齐陈列的停尸柜。

找到第三排22号柜,我和喜子握着拉杆使劲往外一拽,发现里面是一具灰色的棺材。

我和喜子一起将棺材盖子揭下来,终于看到了吴作辰的尸体。他的衣服上满满的都是血迹,看来死后连衣服都没换,直接就被推进来了。

吴作辰的脸很奇怪,交警说他的脸被安全气囊护住,面部几乎被撞平了。但现在我看到他的鼻子和颧骨凹凸有致,好像没有受到任何创伤。

“他的脸做整形了?”喜子将手电照在吴作辰的脸上。

喜子的话提醒了我,有些家属会对死状惨烈的亲人做面部整形,让他们在告别的时候看着舒服些,但这种整形通常都是在遗体告别之前做。

我仔细看了看吴作辰的脸,面部表皮在手电的照射下发出油腻腻的光,眼窝深陷,鼻子和嘴中间有一道明显的分隔线,鼻子是蜡黄色,而嘴是棕黄色。

喜子戴上手套将手伸到吴作辰的鼻子上,轻轻地捏了下,“这是不是蜡做的?”喜子将吴作辰的鼻子捏塌陷了下去,松手的时候鼻子又弹回了原状。

关于尸体整形我也有所了解,一般是用蜡油将面部进行填充覆盖,把脸上凹陷的地方补上,相当于给死者的脸敷上一层蜡塑。但蜡是硬的,用力捏只会凹进去,但是鼻子怎么会弹回来?

我用手电筒帮忙照着,喜子的手停在尸体鼻子和嘴之间的位置不停地摸索。喜子戴着手套,与吴作辰的脸部接触打滑,试了好几次,喜子好像揪住了什么东西,手轻轻往上一抬,吴作辰的脸皮就从鼻子的部位开始被掀了起来。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活像是现实版画皮。

“这是个皮套。”喜子说。

尸体的鼻子被掀开后,露出来的是没剩下多少皮肉的骨头。喜子一点点将整个面皮套掀开,吴作辰的脸完全露了出来。他脸一侧的肉皮几乎全没有了,鼻子剩下一半,全陷在面部中间,一只眼眶成了个窟窿,整个脸仿佛被削掉了一半。

喜子站在尸体另一侧,用手电筒照到的是吴作辰还算完好的左脸,让我过去。

我走过去,喜子用手指着吴作辰太阳穴的位置,这里露出一个洞,像被子弹射穿的。

“你们是干什么的?”突然门外一声怒喝。我回头一看,是值班的人。

“警察!现在对3排22号柜的尸体进行检查。”

“检查?哪有大半夜偷着进来检查的?你们有手续吗?”

“现在有手续了,我劝你立刻把嘴闭上,别再打扰我们办案。还有,把这里的灯打开。”

吴作辰的尸体上发现了重大线索,接下来立案顺理成章,检查的手续也自然有了。

我说话挺直了腰板,值班的人悻悻的没再吱声,老老实实地将灯打开,停尸房顿时亮了起来。

天亮了,今天是吴作辰火化的日子,但是现在他火化不了了,不但不能火化,连给吴作辰火化签字的妻子也被我们抓了起来。和我预料的一样,吴作辰的面皮套就是她买的,她将吴作辰往医院送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没救了,看到他头部有伤,决定直接送到殡仪馆,找美容化妆的人买了一个面套,戴上去之后放进了冰柜。

不过她并不知道吴作辰是被谁害死的,也不想知道,她只想吴作辰被判定意外事故死亡,这样她就能伪造签名去领取保险金;如果判定是谋杀,她的保险金就没了。所以她只想隐瞒真相。

虽然根据她买面套这个行为可以怀疑她是有意掩盖丈夫死亡的真相,但买面套是很普遍的现象,人在死亡之后尸体会迅速变化,尤其是面部凹陷极大,可以说在三天后出殡时人的脸就和骷髅没什么区别,可怕又吓人,根本没法去瞻仰遗容。

正常情况下,殡仪馆为了美观会对人面部进行填充,或者直接用一个面罩套。所以她只是借用一个普遍的操作来遮掩疤痕,这个行为从道理上来说能进行合理的解释,就没法用它来推定犯罪。

她的这个行为只能在确定犯罪后,反向推断其目的有掩盖犯罪的企图,而这个也只是推断,如果本人供述不承认的话,她这个行为也没法成为定罪的要素之一。

经过检查后,喜子在吴作辰的脑袋里发现了一颗弹珠,吴作辰就是被这个东西击中的。弹珠贯穿太阳穴后没有射穿脑袋,而是留在了脑腔里。根据动能分析,这个东西不是由管制枪支击发的,更像是弓弩一类的东西击发的。

这是吴作辰出车祸的真正原因,他被击中后身子朝车子中控台倒下去,所以车子才未减速直接撞到挡土墙上。而气囊弹出来的时候吴作辰正好是倒在中控台,姿势看上去像是在捡副驾驶座位上的东西。

我们再次回到事发现场,根据交警队的勘验报告,吴作辰的车子失控在400米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吴作辰是在这段路行驶的时候被击中的。

这枪手也太准了吧,能一枪击中一辆正在行驶的车子内的驾驶员?我感觉就算是特种兵也没有一枪必中的把握。

我们决定在这400米的路上一寸一寸地找线索。

我提前预想了各种困难,毕竟到现在为止距离案发已经七天了,早就过了黄金侦破期限,我甚至想好如果一点线索都没有的话接下来该怎么办。可我没想到,在开始调查后没到一个小时,侦查员石头就发现了一个线索,他在马路边的一间门面房前发现了十几颗弹珠。

这间门面房是卖厨具的,我找到老板问弹珠的事。老板告诉我有人专门用弹珠打他们的防盗门,为这件事他还报警了,说着将防盗门落下来,我看到上面有好几个弹痕。

“不是为了打防盗门吧?”石头指着门面房的屋檐说道。

这条马路道边都是门面房,修建的时候,门面房向外探出一大段,为了美观在二层顶还修了一个屋檐。石头一指我才注意到,这些屋檐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上面的冰挂都只剩下底座,冰锥都没了。

冬天的时候屋檐都会有积雪,白天太阳出来了积雪慢慢融掉往下滴落,但到了傍晚温度降低,这些融掉的雪水重新沿着屋檐凝结成一个个向下的冰挂。

这家店铺的冰挂都没有了,而顺着这条路的门面房看去,只有这一段屋檐的冰挂不见了。是有人用弹珠打冰挂玩?在吴作辰开车经过的时候恰好射到了车子,将吴作辰打死?

虽然我对这个预判的结果感觉很蹊跷,但我还是决定从对面的楼开始进行清查,根据被打掉的冰挂范围和这个人动手击发的时间,我们判断他就住在对面这栋楼里。

25日,刑侦大队组织了两个派出所共计40人对这栋楼进行了排查,在一户独居的房屋中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并且从他家中搜出一把复合弩和几十颗钢珠。

经过初审,结果和我们一开始推测的一样,这个人是弩器爱好者,买了一把弩后又专门买了弹珠,用它们来打冰挂玩。而事发那天他恰好打中了一台经过的车子,只不过他没想到自己打得这么准,直接将车里的司机打死了。

他知道这种复合弩的拉力不亚于手枪,所以才特意买了钢珠,以为能降低杀伤力,因为如果使用弩配对的钢制箭头,足以将商品房的防盗门击穿一个洞。

由于涉案嫌疑人用的是违禁品导致他人死亡,虽然出于无意,但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会因为这种行为向上限靠,被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够刑事立案标准,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罪的认定必须是当事人完全不了解能造成的人身危害才行。

最终这个人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做完审讯笔录后,我缓了一会儿,仔细回想了整件事情的经过,第一次面对证据确凿、自己又亲口承认的犯罪嫌疑人时,我有些犹豫了,这一切也太过于巧合了吧?

我把何路找来,如果没有他找到我们对吴作辰进行调查,他的死因就会永远石沉大海。我不禁对何路产生了怀疑,显然他对于吴作辰的死有异议,但这个异议绝不会是我们查出来的这个结果。

面对我的质疑,何路点了点头,他说他也没想到是这种结果。

“那你认为会是什么结果?”我问何路。何路做事目的性很明确,从他找到我们开始,他就早已计划好了一切,我想知道他最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何路沉默了一会儿,说他只是判断吴作辰是被人害死的,但是没想到结果这么戏剧化。整件事的起因就是那份KTV租赁合同,他是从宋涛那里得知,吴作辰和别人一起设局打算坑自己,这个别人就是金园KTV的老板刘宏邦。

金园KTV老板刘宏邦与宋涛签订合同,以600万元将KTV出租给宋涛,但是要求宋涛在一个月内付清租金,而宋涛与吴作辰合伙一人拿300万元,现在这笔钱就差吴作辰的120万元了。但是合同里有一条,那就是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吴作辰可以不担责,也就是说如果吴作辰出了车祸,那么结果就是宋涛违约,前期支付的300万元就全没了。

但是吴作辰出的车祸太严重了,直接要了他的命。宋涛本来对这件事没有怀疑,但是问题出现在吴作辰的妻子身上,她拿着吴作辰与宋涛的合同来找他要钱,宋涛发现在这一沓合同里有一份吴作辰与金园KTV老板刘宏邦签的180万元借款合同。

这个钱数与吴作辰投资的钱数一模一样,如果宋涛违约的话,根据这份借款合同吴作辰可以拿回自己投资的180万元,这摆明就是吴作辰在和刘宏邦一起坑宋涛。

他们的这种行为不算合同诈骗,就是社会上闲散人员常用的坑害朋友的一种手段,几个人做局通过借贷的方式将一个人坑了。

宋涛自然想到吴作辰的死会不会是刘宏邦所为,这样不仅可以赖掉这180万元的合同,还能把自己投资的钱按照违约扣下,一本万利。于是宋涛找到何路,何路找到了我们。

结果查出了吴作辰的真正死因,但他究竟是不是与刘宏邦一起做局坑害宋涛,这件事永远也查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