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寻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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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鸦片战争:失败未带来改革

战争结束了,和平重现了,但中国人没有弄清楚这场战争的意义,没有弄清英国人不惜战争的根本目的。中国没有利用这五个新通商口岸引进西方近代以来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创造,没有利用五口通商去培养中国市场,培养新兴产业,培养新的社会阶级和阶层。中国上下在战争结束后依然浑浑噩噩,继续陶醉在中国文明昔日光环之中。

蒋廷黻在讨论林则徐、琦善与鸦片战争关系时有一段话发人深省。蒋廷黻说,琦善受命前往广东处理中英冲突时,确实没有准备在军事上与英国人决一雌雄,他大概知道两国在军事上的差别,知道诉诸战争的后果,审时度势作了一个理性选择,拯救了国家,挽住了大清的一点儿脸面。[1]

中国为什么不改革

然而,琦善的理性选择却使他个人蒙受了巨大羞辱,成为国人皆曰可杀的卖国贼。这是琦善个人悲剧,更是近代中国巨大失误。按照蒋廷黻推理,假如不是琦善出面化解中英冲突,那么中国一定要按照林则徐设定的路径选择战争。中英必将有一次大战;战则必败,败则必速和;速和不仅可以使中国的损失大幅度减少,而且可以使中国提前至少二十年走向维新,进行政治改革。换言之,中国应该比日本提前三十年转身向西,走向世界,而且不会发生后来那么多政治、文化上的动荡与波折。

仔细想想,蒋廷黻这个看法虽说残忍,但确实是对的。《南京条约》使中国损失不少,比如割让香港,但对一个长时期受人恭维的“中央帝国”来说,一千二百万元洋钱赔款确实是“小菜一碟”。至于五口通商,不过就是在原先广州一口通商基础上再增加四个通商口岸而已,充其量不过是四个“经济特区”。清政府在经过短暂痛苦后很快就觉得庆幸,因为战争终究过去了,中国重回帝国老路,可以继续“天朝上国”美梦了。

清政府确实没有大难临头的紧迫感,中国知识精英除了林则徐、魏源等少数人,没有人注意到英国与先前那些“蛮夷”有什么不同。他们的普遍认识是,即便英国人与周边蛮夷不一样,那与过去两百年来一直在东南沿海活动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应算同文同种吧?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被历史证明不过尔尔,那么英吉利又怎能让中华帝国口服心服?

鸦片战争表面上因鸦片而战,其实战争结束后鸦片贸易并没有禁止。中国在这场战争中最大失败不在战场上,而是战争结局根本没有改变中国一丝一毫。也就是说,中国国际贸易收支依然无法通过正常贸易实现平衡,鸦片依然是英国平衡对华贸易的重要手段。

战争结束了,和平重现了,但中国人没有弄清楚这场战争的意义,没有弄清楚英国人不惜战争的根本目的。中国没有利用这五个新通商口岸引进西方近代以来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创造,没有利用五口通商去培养中国市场,培养新兴产业,培养新的社会阶级和阶层。中国上下在战争结束后依然浑浑噩噩,继续陶醉在中国文明昔日光环之中。

中国的失败有很多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遇到了一个比较现代的工业社会。这是两个时代的差异,没有先进落后之分,只有时代不同。中国在那时惟一应该走的路,就是林则徐说的“睁眼看世界”,就是魏源说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2]然而为什么中国在挨打之后不长记性,继续陶醉在祖先荣光中呢?

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失败是因为,军事上不如人;政府不如人;人民,连带着整个士大夫阶层,都不如人。不论中国怎样拼命抵抗,都没有用。中国唯一出路就是学西方,就是改变自己。

在过去几千年,中国不止一次遇到过鸦片战争这样的危险情形,但中国都没有像鸦片战争之后这样无所谓。按照胡适的研究,中国之所以在无数次危机中安然前行,是因为中国总能在被异族征服之后反超征服者,让征服者最终同化于中国文明之中。[3]这一次为什么不行了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当时除林则徐、魏源等少数人,大多数中国人都没有弄清中国失败的根本所在,不相信几千年的中国文明会轻易败在别人手里。中国文明原本具有的变革精神反而在失败后被遮蔽、被忽视,将失败视为偶然,不承认或者说根本没有意识到中西文明本质差别,也就无法产生变革思想,甚至将鸦片战争之前所具有的那点变革思想予以废止,比如龚自珍在战前所表达的变革主张。失败没有促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觉醒,反而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带进了一个更加保守的境地。

传统中国是“士农工商”结构的“四民社会”,在士农工商四个阶层中,真正引领社会进步的是士大夫阶层。士大夫阶层在很多时候引领社会往前走,但在文化问题上,士大夫阶层相对说来比较保守。他们在过去几千年对中国社会的巨大贡献,就是对文化变革持有一种近乎本能的适度保守。传统既是他们需要保护的精神,也是他们的资本。他们所知道的学问只是天下国家,离开了天下国家,他们就无所适从,不知所措。文化的动摇或不信任,对于士大夫阶层来说至关重大,他们根本没有想过从头开始,“尽弃其学而学焉”,像日本人后来那样,转身向西,用一种新学问取代旧学问。这是先驱者的悲剧,是中国文明的悲哀。中国文明自古以来强调与时俱进,生生不息,但到了运用关头,中国还是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好机会。

士大夫阶层经过千百年发展,已由一个勇于创新的阶层变得保守怕事,他们越来越顾忌自己的名誉、身份、地位,越来越担心清誉受到质疑和颠覆。他们中即便有人意识到了时代趋势,也只是私下议论,不愿作为公共话题进行讨论,更没有勇气公开号召,倡行天下。[4]比如林则徐,在与洋人交往中已相当清楚中国问题之所在,知道中国在军事上与西洋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所以他力主购买外国枪炮、轮船,安排专人收集翻译西方资料。林则徐这些思想和做法深刻影响了魏源,使魏源有机会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积极主张。林则徐、魏源这些思想主张在二十年后深刻启发了日本,明治维新虽有很多原因,但林则徐的思想、魏源的《海国图志》起到相当的启发作用,已为研究者定论。[5]

林则徐有这样的觉悟和认识,但他在那个时代并不敢公开提倡,他所说的“睁眼看世界”模棱两可,含混不清。中国人从来都知道有个世界,而且知道这个世界远不如中国。林则徐的真实意思是睁眼看世界,终于知道了中国与世界存在巨大差距,但他就是不愿直白说出来。他宁愿让那些主持清议的士大夫、言官在美梦中继续沉睡,让国家在迷梦中继续堕落,也不愿牺牲名誉与时俗抗争。蒋廷黻在讨论林则徐时感慨不已,以为林则徐虽说是近代中国最重要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洁身自爱的好人,但对国家未免太不负责任,没有牺牲个人名誉以维护国家的决心。

这种士大夫心态使中国坐失二十年。

鸦片战争后,中国按理说应该很容易走上变革之路,知耻而后勇,奋发图强,学习西方,即便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层面,也不应该照着旧模样继续统治下去了。然而在大清,这些不应该都变成了必然,中国此后坐失二十年光阴,直至下一次危机出现,直至下一次更大的失败,中国方才觉醒。

一百多年后,我们觉得中国在鸦片战争失败是奇耻大辱,特别是《江宁条约》,以及第二年《虎门条约》所规范的一系列通商制度和交往原则,不仅使中国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且极大侵犯了中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是近代中国与西方世界不平等交往的开始。

根据《江宁条约》和《虎门条约》,鸦片战争全部后果可以概括为这样几点:一、赔款两千一百万两白银。二、割香港。三、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为通商口岸。四、规定条约载明的海关税则,不经两国同意不得修改。这就是后来我们所说的“协定关税”,是不平等。五、英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更明白地说,就是在中国的英国人如犯罪,不接受中国法律约束和制裁,只能交给英国法庭,由法庭按照英国法律量刑治罪。这也在后来被视为最不能接受的不平等。六、在未来中英官方交往中取平等原则。这条规定的潜台词是英国不会接受中国三跪九叩那些礼俗约束。这显然是指1793年马嘎尔尼来华礼仪争论的不愉快。

对于这六条内容,战争打败了,愿赌服输,并不必怀疑;割让香港,也不是我们一百年后想象的那样悲壮,因为香港究竟在哪里,朝廷中很多人并不知道。而且香港的商业价值和国防意义,也不是后来那样重要。鉴于那时中国原本处在开疆拓土农耕时代,朝野无法接受的是历史逆转,是从开疆拓土转向了割地。痛心的要点是地,而不是香港或香山。

真正引起朝野巨大恐慌和不满的是五口通商。中国在广州一口通商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了。一口通商,是计划形态,比较可控。五口通商,扩大的不仅仅是规模,而且性质随之改变。五口通商了,外国人来华总量扩大了,中外贸易交易量大幅提升了。如果从今天观点看,这都是好事。但在当年大家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中国毕竟是一个农业社会,一直实行着重农抑商政策,现在突然来了那么多外国人,突然来了那么多洋货,不仅严重冲击中国农业经济,而且外国人合法登陆了,居住了,与中国人交往合法化了,因而也就必然给中国社会带来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五口所在社会风气与内陆没有开放的地方形成巨大反差,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其实,从后世眼光看,不论当时人还是后世人对五口通商的惋惜、抱憾、愤怒,可能都是不对的。事情的真相恰恰相反。鸦片战争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中英之间,其实也是中国与世界的贸易形成了巨大顺差,中国市场不发育,中国人消费冲动几乎不存在,自给自足,看天吃饭,几乎没有任何购买力。这是农业社会的必然结果。

然而,英国人不这样看。作为岛国,英国本来就具有商业、贸易传统。经过工业革命,产能急剧增加,英国人商业能力获得更大提升。英国人不相信市场不发育是一个永久难题,他们更愿意相信只要耐心开发,市场可以培育,消费习惯可以培养,消费能力可以提升。这是英国人坚持扩大通商的心理基础和依据。

从过往两百年历史,特别是最近三十年历史看,英国人这些想法的可行性并不值得怀疑。中国改革开放后,在很短时间内就培养了国民对外国物质文明的接受和消费习惯,中国人的消费能力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提升。中国政府只是在政策上作了一些变通,甚至根本就没有牺牲自己的利益,反而增加了利益。

当然,后世中国的经验在道光帝那里不可能明白,朝野容忍了五口通商,依然没有想到利用这个机会去改变旧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更没有想到产业创新、升级和转型。

中英之间贸易不平衡是因为中国无力购买,更没有意愿购买英国纺织工业品,那时和后来中国人的辩护理由都强调必须防止手工业大规模破产。我们无法从道义上说这种主张有什么错误,本土手工业大规模破产当然不是一件好事。问题是,当年不愿用洋货冲击国货,不愿用洋布替代土布。那么,今天放眼看去,土布安在?传统手工业者在哪儿还能找到?

在技术竞争层面,不要说民族或国家,技术就是技术。当新技术出现时,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或理由,都没有办法保护落后技术,没有办法保护旧的生产方式、生存方式。正确选择是果断采用新技术、新手段,甚至不惜旧行业破产。主动破产是新生活开始,是新时代开启。

中国在鸦片战争后没有利用五口通商机遇加大自身产业改造,没有创新,没有转型,只有固守。然而固守了两百年,传统手工业早已成为历史陈迹,那一代或稍后一两代手工业者,日子只是更悲惨,更无助。假如中国在五口通商后痛下决心,转型升级、更新换代,用西方大机器生产替代传统手工业,或许会有一代人痛苦,但完全可以相信,中国一定能够跟上西方工业化步伐,缓慢地从一个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

在工业社会之前,农业社会宁静安逸的生活确实具有很多优越性,尤其是我们在经历了急剧工业化、城市化之后,更容易对此产生共鸣。问题在于,工业化、城市化是任何后发展国家都无法迈过、绕开的一道坎,人们特别是一个国家领导集团的拒绝,只是延缓这一天到来,只是将痛苦往后拖,而且只会越积越重,积重难返。

五口通商原本是中国跨越时代的良机,但清政府以各种理由拒绝将这五个“经济特区”局部经验向更大范围推广。中国资本主义发生因此推迟五十年。至于中国工业化起步,至少也人为耽搁了二十年。直至1860年中国再次败在西洋人手里,中国方才不得不踏上工业化道路。

中国对工业化恐惧从后来观点看当然是不能成立的,但从中国历史文化立场说,似乎还有一层因素可以考虑。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全面工业化、城市化,当然没有人知道实际后果,谁能担负起因工业化而引发中国农业全面破产的责任?

确实,自从五口通商开始,中国农业、农村处在逐渐萧条的状态,农民处在全面被抛弃的情形。这是工业化带给任何国家的必然结果,没有一个国家逃出这个定律。因为先前没有工业的农村社会,农村并不需要这么多劳动力,但农村依然可以养得起。即便养不起,也没有其他办法。假如五口通商后,清政府由五口大幅度推动中国工业化,容忍中国工业发生发展,中国农业是否一定全面休克?

历史无法假设,清政府没有这样做,既没有保全传统农业,也没有适度发展自己的工业。朝野最留恋的,其实就是传统社会的宁静与安逸,是一种前工业文明。

商品改变中国

在鸦片战争之后二十年,中国没有善待五口通商带来的机遇,没有下工夫引导中国利用这个机会实现产业转型,将农业文明转轨到工业文明;也没有利用五口通商机会,去耐心引导消费,培育市场,培育中国人新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中国在经历了战争短暂痛苦后,很快重回宁静与安逸,重新享受农业文明的好处。

或许是因为中国社会的惰性,或许是因为统治者无知、自私,中国没有从五口通商走上世界,反而以扩大通商引诱国人抱怨西洋人,以为五口通商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伤害。至于在五口居住、营业的外国人所享有的治外法权更是对中国的不尊重。

根据《江宁条约》《虎门条约》,所谓“治外法权”,就是在五口或中国内地外国人一旦犯罪,不使用中国法律进行约束和制裁,而是交给英国法庭,运用英国法律量刑治罪。这个规定后来被中国人和中国历史教科书视为最不能接受的不平等条约,以为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中国司法主权的丧失。[6]

这些愤怒从后世观点看当然可以理解,但实在说来,这种愤怒只是后来者的愤怒,并不代表当时人的心情。

相反,在鸦片战争前后,中国人虽然见过不少外国人了,不论在宫廷,还是在沿海、沿江,甚至在偏远乡村,外国人且是真正的西洋人并不少见,西洋人与中国人也并不总是处在冲突状态。但是,怎样管理这些在中国的西洋人,中国政府似乎并没有想好,他们不是愿意让渡自己的司法权,而是不知道怎样运用这项权利。他们能想到的简单办法就是古代中国的羁縻政策和“以夷制夷”,让洋人自己管理自己,总比让中国人去管理更省心。

至于那个一直被后世中国人视为不平等的“协议关税”,其实与“治外法权”同等性质,同一个原因。都是因为要省心,所以就主动放弃了这些权利。

参与《江宁条约》《虎门条约》谈判的伊里布、耆英、黄恩彤等并非等闲之辈,他们不仅有着与外国人打交道的丰富经历,而且深知中国体制之弊与体制之优长处。他们还深知鸦片战争之前,广东地方政府与官吏的苛捐杂税是引发这场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他们一直希望能够找到一个从根本上解决的办法。他们真诚希望英国人同意用一个具有包干性质的固定税率去反制地方政府、强势官员的胡作非为。他们想到了协议关税,因为这种方式最方便最省心,每种货物应该纳多少税都明白无误地写在条约里,中外双方因此减少了冲突和争执,地方政府和官吏不论怎样强势,也没有办法额外加税。这虽然是一个关税包干、财政包干的笨办法,但在这些制度设计者看来,一举数得,清廷的财政收入不会因此减少,新税则的“值百抽五”在事实上比先前的税率略有提高。又因为有了这个数额、比例的制度约束,地方政府、强势官员无计可施,不能税上加税。

我们今天看来是一种屈辱或吃亏,但在当年,不论谈判者,还是朝廷,都认为这是中国外交胜利。他们不愿彻底打开国门,介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但他们也不愿意英国人在与中国人做生意时占尽便宜。当然,从现代国际关系和国际贸易理论来看,伊里布、耆英、黄恩彤等人所取得的外交成绩是虚假的,是不足信的,牺牲了国家主权,贻害不少。他们争来了不当争不必争的东西,恰恰又放弃、牺牲了不应该放弃的权益。只是历史主义地看待1840年代中国外交,那时的中国毕竟刚刚开始被动地与近代国家打交道,而且是被打败之后不得已而打交道。经验、智慧、眼光,当然没有办法与一个成熟的国家去比较,甚至没有办法与几十年之后的中国相比。直至1882年,当中国帮助朝鲜与美国进行修好通商条约谈判时,方才有机会仔细检讨四十年前有关“协议关税”“治外法权”的利弊得失。

1882年2月14日,主持中国外交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在与朝鲜《朝美修好通商条约》谈判代表金允植交换意见时,劝说朝鲜在与美国谈判时一定要注意通商条约的公平合理原则,既不能像《朝日江华条约》那样不定税则,丧失利益,且为各国所窃笑,也不能像中国几十年前那样用一个固定税则一劳永逸。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议立公平章程,如有未尽,就参照他国式样,约定修约时间。五年一改,或十年一改,总不至于将关税主权永久丧失。[7]这就是关税自主原则。中国在经历了差不多半个世纪方才弄明白,后人当然不应该因此去指责伊里布等人的失误或不察。这是时代的原因。

《江宁条约》《虎门条约》签字后,中国赢得了一个和平时期,只是中国没有利用这个时间去发展自己的近代工业,去开发自己的市场,中国依然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而且,还有一个不太好的趋向是,由于中英战争是以条约谈判的方式结束的,因而战争结束不久,美国、法国等相继要求与清政府签订类似条约。由于此时朝廷并不认为“关税协定”“治外法权”有损于中国主权和商业利益,反而认为是“天朝上国”不战而屈人之兵“羁縻政策”的胜利,因而尽管也有人反对这样不战就将优惠的商业利益转让给美法,但清政府主流派依然我行我素,自鸣得意。他们的理由非常简单,中英订约通商了,战争远去了,“值百抽五”的税率让中国坐地收获,中国有什么理由拒绝美法呢,为什么一定要诉诸战争然后才同意议和呢?更何况,我们不将给英国人的贸易优惠让渡给美国人和法国人,我们有什么把握防止美国人、法国人冒充英国人来与中国人做生意呢?假如美国人、法国人都靠着英国人做生意,他们势必团结一致对付中国,那样的话,中国必将面对一个整齐划一的对手,没有办法像过去那样分而治之,以夷制夷。中国将贸易好处分赏给各国,各国必将感激中国。中国就有机会利用各国之间的矛盾维护自己的利益。

处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时期,又因为中国那时对国际公法、国际贸易体制、规则并不理解,穆彰阿、伊里布、耆英、黄恩彤等人的建议与决策确实问题多多,中国也确实因他们先后签订的那些协议丧失了不少经济利益,丧失了一些主权甚至尊严。但是,应该肯定的是,作为近代中国最早一批与西洋人直接打交道的政治家、外交家,他们的贡献和失误,其实都是那个大变动时代一笔精神财富,值得珍视与宝贵,不必总是以后见之明去指责他们媚外、卖国,更不能简单将那些早期条约一律视为不平等。假如真有不平等的话,那也是因为时代,因为无知,因为中国那时还远远没有现代意识,远远不是一个现代民族国家。

1842年《南京条约》及其此后几个关联条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是传统与现代的分水岭。中国由此踏上现代化的不归路,艰难但义无反顾地往前走。

《南京条约》及其关联条约包含许多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此后至少二十年中国政治走向。尤其是五口通商的规定,不管中国在这件事情上是否愿意,主动还是被动,但五口通商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是世界走进中国的开始,也是中国走上世界的开端。

正如任何一种改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一样,从传统转向现代,从农业文明转向工业文明,总会有既得利益阶层觉得吃亏感到落寞,起而反抗。这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因为任何一个制度或政策都不可能普照天下,惠及每一个人,关键要看是否对绝大多数民众有利。

所谓五口通商,就是清政府同意英国人的要求,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实行自由贸易。

其实,在五口通商之前,中国并不是我们过去所理解的那样,对外闭关锁国,好像与外部世界一点都不来往。中国很早就知道世界,并在非常简陋的条件下飘洋过海与世界沟通。中外之间贸易、文化的交流一直很兴盛,在东部、东南部沿海实行自发的自由贸易体制。广州、泉州等都是因为中外贸易而慢慢聚集为与中原文明很不一样的城市,有的甚至很早就享誉世界。

中国具有庞大的内陆腹地市场,因而中国自古以来从不惧怕外来经济的冲击。遥望唐宋鼎盛时期,不论沿海城市,还是内陆都城,都有远近不同的外国人。到了明末清初,外国人在中国已经习以为常,没有谁觉得这些外国人心怀不轨,谋我大明,谋我大清。西洋人在经过明末几十年汉语训练,早已有能力像“驴友”一样离开澳门、广州等后方基地,深入漳州、泉州、福州、厦门、宁波、定海以及更远的地方。

外国人走乡串户从事贸易确实有问题,怎样规范外国人在中国的贸易活动,确实值得思考。明朝末年一方面严厉打击贸易走私特别是武装贸易走私,历史书说的“倭寇”,其实就是一群利用价格差别及贸易双轨体制而赚取利润的走私者。[8]

或许是出于对付走私的目的,清政府在1685年开放海禁,分别在广东、福建、浙江及江南四省设立海关。

稍后,为便于管理,四海关只剩下广州粤海关,只有在广州粤海关的贸易才是合法贸易。粤海关向外国商人征收的税款叫作“行税”,以区别本省的“住税”。行税的征收对象为外国商人贩卖来的货物,或者外国商人从中国贩卖出去的物品。为粤海关服务,或者说为那些中外商人“报税”提供方便,在粤海关之下又有相关联的“十三行”。十三行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这些商行的功能就是在外国商人与粤海关中间打交道。

十三行制度创设目的是规范外贸体制。根据规定,来中国从事贸易活动的外国人在广州并不享有自由贸易的权利,因为清政府只在那里开放春秋两季对外贸易交流会。在交流会期间,外国商人住在广州的十三行。非交易季节,这些外国商人必须离开广州,住到澳门或回国过冬。十三行的行总就是十三行的领袖,也就是政府及粤海关的交涉员。

十三行承担着政府与外商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作用,是后来买办的祖宗。他们不像后来的买办只为外国私人服务,这些交涉员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政府的功能,是政府的买办。[9]

自由贸易的原则是合法基础上的公平贸易、公开贸易和透明交易。然而由于清政府将对外贸易限定在一口,指定由十三行承担中介,由此必然衍生垄断和黑幕交易。这种黑幕交易或许能够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但由此却形成了一个内外通吃的特殊阶层。[10]这对后来扩大贸易、合法贸易极端不利。

那时的粤海关由中国人自主管理,朝廷规定的海关税则只是象征性的,平均不过百分之四,因为清政府的财政收支并不依赖进出口这一块。

朝廷的轻税薄赋并没有使中外交易者获利,更没有起到鼓励对外贸易扩大进出口的作用。相反,十三行的垄断经营,以及依附在他们周边的那个庞大既得利益群体,甚至还有广东本地各级官员,擅自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半公开或隐秘征收各种陋规杂税。据说,很多时候,他们在正税之外要增加百分之十五到二十。

按照清政府的规定,所有税则、收费、加捐,都必须公开,但是那时没有体制外监督,没有硬性约束,所有规定均成具文。所有参与收费、收税、加捐的官员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自觉保守秘密,自觉通过各种方式不让这些“潜规则”曝光,让政府吃点亏,让外商获得一些补偿。

非规则贸易让外商很不耐烦,因为每一次纳税都必须经过一次讲价式的交涉,这对西方文明背景的商人肯定不太适应。怎样改革很早就有议论,但一直没有机会去解决。马嘎尔尼1793年使华就有这方面考虑,只是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办成。

十三行陋规陋习泛滥成灾,在中国人看来或许是因为体制因为文化,但在西方人看来,就是垄断,缺少竞争。要想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办法很简单,只要将广东一口通商垄断格局打破,在数口通商竞争条件下,相信不论是十三行还是二十六行,大家只能拼服务。服务不好,乱加费乱收税,那么外国商人一定会离开广东转往其他通商口岸。

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英国人在与中国人进行谈判时,始终紧扣自由贸易的原则,始终要求合法贸易、透明贸易,《南京条约》及其相关文件规定将一口扩大为五口,其主要目的就是解决这些问题。

对清政府来说,早就被广东一口通商衍生的吏治腐败等问题弄得心烦,如果能通过扩大通商口岸解决这些陋规陋习,清政府当然乐见其成。我们看到,在谈判过程中,清政府对扩大到五口并没有怎样犹豫。

扩大通商、五口通商是对中英都有好处的事情,双方很快就此达成协议。然而五口通商既然有助于吏治澄清,有助于贸易规则,那么必然有人会因此而落寞而伤心。体制、规则的改变,总会让一些既得利益者阶层受损。

五口通商打破了广东对中外贸易的垄断,数百年靠山吃山,从中外贸易交往中获取好处的广东人最反感。广东但凡与贸易事务有点关联的官员,还有那些居间两边通吃的官家买办,几乎都因《南京条约》扩大五口通商而不满。他们先前的意外财源都因为一口变五口而大幅度减少。原先集中在广州一口,中外商人都无从选择,额外加收的费用,对于中外商人来说只要能够办成事情,也只能忍气吞声。现在不一样了,五口通商不仅自然分流一大部分货源到江浙地区,而且还有一些中外商人纯粹因不愿继续容忍广东人而转到其他口岸。由此,鸦片战争之后的广东人觉得自己成了最大的利益受损者,他们的排外主义情绪非常自然地发生,并深刻影响此后几十年政治走向。

排外的理由:利益受损

五口通商的目标,对于英国人来说,就是扩大贸易,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以便让中英贸易,其实也是中国与世界的贸易尽早平衡;对于清政府来说,五口通商可以大幅度减弱广东在全国政治架构中的分量,以“众建”通商口岸,降低广东一口独大的地位和广东不可一世的社会风气。至少在那些参与谈判的中国大臣看来,五口通商不仅不会影响清政府财政收入,而且对于遏制吏治腐败,纯洁社会风气,均衡全国经济布局,促进整体发展,都会有出其不意的好处。

然而,这项对中英两国都有好处的事情却在广东遇到了障碍,广东人的反对出人意料地激烈。

事实上,在鸦片战争之前,与世界交往最多的肯定是广东人。他们与外部世界通商的历史至少有三百年以上。广东人较内地中国人更多地知道外国和外国人的真实情形,在很长时间与外国人相安无事,说说鸟语,挣点外汇,赚点沟通中外商业往来的中介费,生活不土不洋不中不西,与内地相比,知道世界;与外国人相比,知道中国。这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一批非常独特的人群。

及至五口通商,广东在沟通中外方面的地位迅即衰落。新开放的四个通商口岸有两个在江浙,如果从地理区位来说,先前贸易份额比较大的江浙地区肯定不会舍近求远,离开熟门熟路,或许还有多种关系的江浙口岸继续转赴广东。至于整个华东、华北,甚至华中许多地方,其实都面临这样的问题。于是,上海在五口通商后迅速崛起,渐渐取代广东在全国经济中的领先地位。广东慢慢没落,生意越来越萧条。

面对此情此景,先前专吃中外商业中介这碗饭的人心中充满愤怒,他们觉得这场战争的最大受害者不是被划出去的香港,也不是朝廷拿出来的那些银子,而是他们这些靠山吃山的人。他们当然不会理解中英谈判的主旨和意义,不理解中英贸易均衡的意义,不理解五口通商对中国未来的价值。他们所知道的非常简单,就是五口通商不仅使外国商人被无端分流到另外四口,而且使国内商人也因为五口通商不再来广东消费了。先前依附在十三行之下的地方官吏,不分大小都程度不同受到打击,滚滚财源就被这一纸文书而禁绝。他们不敢恨朝廷,但他们敢恨英国人。因此,等到《南京条约》达成,广东十三行生意明显萧条,原本最开通的广东人突然变成最激进的排外主义者,以为广东现在的不景气,都是这些洋人惹的祸。[11]

广东人的排外情绪格外高涨还有一层原因,就是在战前,在广东的外国人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也在广东人心中留下了不愉快,甚至是仇恨。在那时,中国政府也给外国人一些比较特殊的优惠政策,素养高一点的外国人还能继续保持谦卑,彬彬有礼;素养差一点的外国人,利用这些政策优惠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广东人特别是下层人不免有时感到郁闷感到可怜感到气愤,这是鸦片战争后广东排外情绪高涨的一个原因。

当然,也有相反的例证。外国人主要是英国人,也并不都觉得在广东就是座上宾,到处随时受到中国人恭维。相反,他们多年来感到在广东获得很多不公正的待遇,广东人以主人的姿态对他们指手画脚肆意妄为,广东人不尊重他们的文化和生活习惯,广东人始终将他们这些外国人当作“蛮夷”,多年来这些外国人“客场”生活,只能忍气吞声低三下四。

现在不一样了,大英帝国打败了中华帝国,这些英国人觉得自己终于成为战胜者。这些战胜者无法把持自己的激动,更不能理解中国人因为失败而产生的沮丧心理和排外情绪。胜利后的外国人对广东人颐指气使,以胜利者自居,无形加剧了中外之间的敌视、敌对与仇恨。

轻浮的外国人没有适可而止,没有顾忌广东人的沮丧情绪正无处发泄,因而在鸦片战争之后,在广东出现的一个比较特殊且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无缘无故地杀害外国人。根据蒋廷黻研究,那时,一些外国人很乐意在休息日到郊区游玩,经常就莫名其妙出其不意地被中国老百姓杀害了。[12]

当时负责处理这些事务的耆英,应该是对外部世界了解比较多的中国人。1843年他再任钦差大臣,与英国人续谈并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稍后留在广州担任两广总督兼办通商事务,并在此期间与美国签订《望厦条约》,与法国签订《黄埔条约》,将《南京条约》诸多原则灵活运用,与美法诸国和平谈判,避开了战争,打开了国门,是真正将中国推向世界的人。

在广州期间,耆英看到英国人被无知无识的中国人无端杀害,非常痛心。他的良心、知识告诉他,这样下去肯定不行,无端杀人必须制止,否则必将引发更加严重的种族仇杀,甚至引发中英之间新的战争。为了防止这种最坏情况发生,耆英按照中国法律,对那些无端杀人者从重处罚,给予严惩,大约有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意思。平时,耆英利用官方资源加强对外国人的保护,竭力防止中国人仇杀外国人这种极端事件成为常态,尽最大可能让重新构建的中英以及整个中外关系维持均衡、和平和稳定。从大历史的眼光看,耆英的这些做法是一个负责任的督抚应该做的事。

然而,对于鸦片战争之后的广东人来说,耆英的做法似乎很不得人心。全国士大夫几乎众口一词骂他卖国,广东士大夫更是刻薄地骂他是洋奴,是英国人的跟班。

这些士大夫长时期误解儒家“华夷之辩”“夷夏之防”的真义,不理解儒家思想的本质从来不是一个排外体系,儒家之所以从齐鲁那个小地方成为影响全国甚至影响东亚的主流思想,主要不是因为儒家的排他性。恰恰相反,是因为儒家思想在本质上最具包容性,儒家能够汲取所遇到的一切思想精华,能够将任何思想体系中对我有用的东西拿过来。明代晚期徐光启、李之藻等大儒非常明白这些道理,因而当他们与来自西方的传教士利玛窦等人相遇时,相互钦佩,相互观摩,相互交流学问心得。晚明遗风才是真正的儒家传统,只是经过两百年满洲人异族统治,中国人已经弄不清儒家思想、中国文明的真正意义,狭隘的种族意识反而在这两百年慢慢养成。

文化的交流,新文化的养成,首要在于让文化的载体正面接触,如果没有中西人士的正面接触、和平接触,如果中国人见到西洋人就喊打喊杀,那么中西之间永远相互敌视。不管是中国政治的进步,还是文化的进步,首要的就是要有一种文化交流的雅量,要让中国人和西方人和平共处在同一块蓝天下。相互接触,才能取长补短,才能共同进步。隔离的制度,只会让仇恨延续,文明固化。耆英那一代面向世界的中国人或许没有如此理性的认识,但是毫无疑问,他们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因而他们竭力主张按照共识,让英国商人像中国人一样在广州生活,在潜移默化中相互影响。

五口通商后,因经济上的实际损失,向来与外国人相处比较融洽的广东出现极端严重的排外情绪和大规模自发排外运动。他们不仅利用一切机会冲击在广东的外国人,杀害外国人,而且极为坚定地拒绝外国人入城。

根据《南京条约》第二款规定,五口通商后,中国政府准许英国人连同他们的家眷,寄居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和上海这五个通商口岸。这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决定,因为中国已经允许五口通商了,允许外国商人常住在这几个口岸照顾常年生意了,不再像过去那样每年两次“广交会”了,外国人也就没有办法去澳门过冬,或动辄回国休假。生意毕竟就是生意。

条约还规定,英国政府可以在这五个通商口岸派驻领事、管事等官员。他们的职责,主要是照料自己的臣民,遇到什么事情,代表英国政府与中国方面进行交涉。

这些规定放在今天,根本不值一提。中国现在与任何国家建交,首先必须解决这些问题,而且是双边互惠,没有人会对这样的互惠提出任何异议。然而在那个时代则不然。清政府在条约签订之后又有一些反悔。

清政府一些官员认为,根据条约,外国人入住通商口岸是指可以住在“城邑”,并不是指必须或应该住在城里。城邑并不是城里。条约没有给外国人入住城里的权利。

中方官员盯住的这一点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因为《南京条约》的英译本把中文本中的“港口”“城邑”,一律翻译成了Cities and Towns。这显然有点小问题。

按照英国人的理解,Cities and Towns就是指城里,因此英国人按照条约当然有权入住城里,甚至有权在广州任何一个地方居住。换言之,中英两国对条约的这一条规定有理解上的分歧。

其实,《南京条约》的中英文文本都是英国人提供的。英国人在中文本中将城邑与港口做了区分,港口并不意味着是城邑,城邑并不必然是港口。这是肯定的,这也是中国人的通常理解,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英国人在英文本中似乎并不认为这个区别有多大,这或许是英国人的岛国意识决定的。在英国,大约重要港口都是城邑,稍微重要的城邑一定是港口。城邑与港口在英国人的概念中区别不大,因而英国人就没有在中文中作更细致的分别。

面对这样的差异,中英之间的矛盾是否无法化解,是否必然要重借武力用军事冲突去解决呢?显然不应这样想。道理很简单,如果英国人刻意在文字上耍花样,凭借英国人的实力,他们完全可以在《南京条约》签订时就用一种表达方式,不用“城邑”或“港口”,那么中国在那个时候也必然接受。此一时彼一时,中国一些官员之所以到了木已成舟米已成饭的时候还来争这样的细节,主要还是内心深处不平衡,气不顺。

入城或者不入城,其实无关宏旨。中国人适当闹闹,也不是不可以,因此当英国人将入城的道理以及对双方的好处说明白了,中国政府并没有在这个枝节问题上无理纠缠,没完没了。中国政府实际上已经同意英国人入城,同意按照英国人的理解及解释执行条约。而且实事求是地说,英国人入城居住必然在城里消费,从纯粹的商业观点看,广州人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然而,广州人就是死活不同意。当然,这里所说的广州人,也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广州人,而是广州城厢内外的士绅阶层。士绅阶层坚决不同意让英国人住到城里,甚至发誓不惜开战,不惜牺牲。[13]

广州士绅不同意英国人进城居住,并没有多少特别的理由,主要与传统与习惯有关。在五口通商前,广州一口通商,广州人是最早与外国人打交道的中国人,但是那个时候,广州延续明末清初以来的传统,并不让外国人在城里居住,而是让他们不参加贸易洽谈时,必须离开广州,退回澳门,或者回国。即便到了十三行时代,十三行在城外,外国人住在十三行,依然不能随便进入城里。

十三行时代,外国人在广州的数量并不少了,但他们不能随便进城,而是居住在城外的十三行。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其真相究竟如何呢?

一方面,当然有广州人固步自封,将自己的城厢看成圣地的意思在,以为外国人随便进出,有伤大雅,不太合乎体统。其实,另一方面,广州人居住的内城缺少公共设施,缺少市政管理,缺少起码的卫生条件,而且缺少改造的可能。因为改造一个旧城,不如建造一个新城更简单、更便宜。由此理解十三行时代广州外国人集中居住在城外,应该顺理成章,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然而时间久,许多事情的真实起因就不清楚了。等到五口通商,条约规定外国人可以进城居住,或者说,条约没有反对外国人入城居住。到了此时,先前的双方都弄不清各自所持立场的本来意义了。

由于先前那么多年外国人不进城里居住,外国人也对城里产生了一种神秘感,你们越不让我进来,我就越想进来。这是人类很正常的好奇心,此其一。其二,英国人此时毕竟是以胜利者姿态重回广州,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征服者的心情,但凡先前没有做,或者不便做的事情,总是有一种尝试的冲动。过去你们中国人将城厢视为圣地,不让我们英国人进入,好像我们英国人进去了有损你们中国人尊严,现在好了,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冠冕堂皇地入住广州了。

对于广州人、英国人这种复杂的心理情结,两广总督耆英相当理解,他想尽一切办法去调解中外之间的冲突,希望广州人能正确理解五口通商后的好处与问题,不要将五口竞争视为广州末日。应该利用这个机会改善广州基础设施和服务,要坚定地相信,只要广州的服务、基础设施改善了,广州依然具有其他四口所不具备的区位优势,依然可以吸引更多外国商人和国内商家。

然而,耆英的这些认识无法成为中外共识,英国人不甚理睬,广州人更是不愿意听,中外之间的冲突在广州士绅阶层主导下愈演愈烈,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1843年6月26日,耆英与璞鼎查在香港互换《南京条约》批准书。7月22日,中英公布《五口通商章程》及《海关税则》。由此,《南京条约》规定的五口通商进入实施阶段,英国人外交官和商人也就应该根据这些约定入住广州。[14]

或许是因为宣传不够,或许因为毕竟是前无古人的事情,英国人入住广州引起了轩然大波。广州城厢民众在士绅领导下竟然坚定地拒绝英国人进城。英国人觉得这是个原则,中国人觉得这是面子。双方僵持不下,入城和反入城,成为中英关系史上的奇观,不为利只为名。耆英疲于奔命,两边调解,请英国人再给两年宽限时间,让中外情绪缓和下来再入城。

用今天的眼光看,耆英的做法并没有错误,然而那时朝野内外上下一片攻击、咒骂的声音。清廷只好委屈耆英,免去他的两广总督。

五口通商是鸦片战争之后中英两国的妥协。从后世眼光看,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中英之间,其实是中国与世界之间过去很多年积累的贸易不平衡,如果按照《南京条约》及其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随着五口通商逐步实行,随着中国市场逐步开发,随着中国人消费习惯逐步改变,中国终究能够像西方先发国家一样,具有巨大的市场机会。中英之间、中国与世界之间的贸易不平衡终将打破,庞大的人口基数、广袤的国土,必将使中国成为世界称羡的新兴市场,必将使中国由农业文明的世界第一转变为工业化时代的世界第一,必将使中国成为世界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注释

[1]蒋廷黻:《中国近代史》,1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2]《海国图志》,35页,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

[3]胡适:《清代名人传略序》,《清代名人传略》,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4]蒋廷黻:《中国近代史》,18页。相反,范文澜通过家书证明,林则徐决不是所谓“不肯牺牲自己的名誉”,也决不是推诿自己的责任。见《中国近代史》,《范文澜全集》(9),25页。

[5]大谷敏夫:《日本林则徐研究的现状与课题》,《东南学术》1991年第6期。

[6]《中国近代史》上,《范文澜全集》(9),46页。

[7](日)伊原泽周:《近代朝鲜的开港》,170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8]明人谢杰《虔台倭纂》说,“倭与寇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很显然,所谓倭寇就是利用禁止贸易,或贸易不充分而形成的价格空间进行走私的商人。参见《倭寇,一个王朝的谎言》,《中国国家地理》2012年第2期。

[9]彭泽益:《清代广东洋行制度的起源》,《历史研究》1957年第1期。

[10]陈旭麓:《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3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11](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1),41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

[12]蒋廷黻《中国近代史》,21页。

[13]黄宇和:《两广总督叶名琛》,19页,上海书店2004年。

[14]《帝国主义侵华史》(1),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