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论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
1.1.1 研究背景
自从刘易斯(William Arthur Lewis)提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和城乡收入差距就成了学术界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特别是我国长期形成的以户籍为基础的城乡分割格局,导致生产要素、收入、社会保障、教育等均存在显著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因而,缩小城乡二元差异一直是历届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虽然近年来城乡家庭可支配收入的相对比值持续下降,但从其绝对数据来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反而有不断扩大的迹象。值得重视的是,收入差距的扩大必然会对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如导致社会不稳定、经济发展失衡、内需消费不足等。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造成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政府行为、市场行为、个人家庭因素、受教育程度、家庭结构等,而金融因素是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的重要因素。金融因素对城乡居民财富的影响,最终都落到金融资产选择上,比如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配置,房贷、车贷、信用卡金融负债及金融服务与咨询的获取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家庭金融资产选择是家庭收入和财富积累的结果,但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作为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家庭进一步提高收入的重要方式。家庭通过参与理财类产品、债券、基金、股票等风险性金融市场,一方面从微观家庭来看,可以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提高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从宏观市场来看,也能够增加这些风险性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最终为实体企业提供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在当前出口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传统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边际作用下降的背景下,要启动国内消费市场,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经济内循环,家庭金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而,不论是基于家庭增加收入还是国家经济金融环境建设,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数量和结构,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财富效应及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都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基于此,本研究的背景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1.1.1 理论背景
传统上,受微观数据缺乏制约,众多学者主要从宏观层面解释城乡家庭金融资产选择及行为,如经典的二元经济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等。二元经济理论是刘易斯等以发展中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为研究对象,发现基于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在城乡的地理分布,由此形成了城乡资源、收入、要素、制度等相对独立运行,逐渐导致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并出现两极分化的经济现象。城乡金融市场也受二元经济的影响,城乡金融供给、金融生态和金融素养的差异,使城乡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风险偏好有所不同,导致农村和城镇家庭的金融资产选择数量、结构和投资收益有着显著的城乡差异。金融深化发展不均衡、信贷约束的普遍存在,制约了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资金来源,影响了家庭金融资产选择及多元化配置,家庭跨期资产选择受阻,预防性储蓄需求高,表现为农村家庭更偏好储蓄性金融资产,城镇家庭更偏好风险性金融资产。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促进了城乡金融深化和金融发展,城乡家庭在金融资产选择上的渠道差异正在缩小。
随着微观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建立和完善,家庭金融资产研究体系和方法不断创新,家庭金融在学术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并有可能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科。对于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货币理论,但真正的系统性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Markowitz(1952)的资产组合理论,该理论奠定了家庭资产选择理论的研究基础和框架,至今仍然是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研究的基石。在此之后的半个世纪里,以资产组合理论为基础,不断有重要的原创性理论出现,但由于微观家庭金融数据缺乏,学术界主要用经济结构中涉及家庭部门的宏观数据来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理解家庭金融资产选择行为提供了理论解释,但对于解释存在显著异质性的微观家庭来说,也有明显的不足,甚至产生了部分无法解释的现象。随着大量微观家庭金融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理论和实证研究得以深入。正是基于微观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实证研究的广泛应用,人们发现许多研究结论与传统理论不一致,且与个体金融行为的经验证据不相符。特别是社会学、心理学、行为金融学的引入,拓展了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研究视角,目前已经逐步发展成为金融学的一个重要分支。Campbell(2006)预言家庭金融可以发展成为与公司金融及资产定价同样重要的前沿学科,其研究前景非常广阔。当前,在大批高质量微观数据不断建立并完善的前提下,随着跨学科研究范式的盛行,自然实验、工具变量等研究方法的引入,拓展了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研究的宽度。整体来看,将家庭金融与社会学、心理学、人口学、行为金融学等跨学科结合,推动了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理论的发展。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后,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研究的重点逐渐从宏观转向微观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在国外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理论不断完善且新成果不断涌现的同时,由于我国家庭财富积累时间晚,微观家庭金融数据缺乏,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等原因,国内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尚处于发展阶段。近2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财富积累的增加,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国养老追踪调查等微观数据库得以建立,为我国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1.1.1.2 现实背景
消费、投资和出口是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但家庭消费不足是我国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并严重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将长期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积极财政政策的空间缩小、边际效率下降,我国经济增长进入中低速发展时期。在当前内忧外患的经济环境下,提高家庭消费,真正发挥消费对宏观经济增长的基础性拉动作用,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问题的根本途径。然而,我国家庭在儒家思想的长期影响下形成了节俭的美德,且住房、医疗、养老、教育增大了家庭的支出比例,提高了家庭的预防性储蓄需求,导致国内家庭消费不足,制约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我国有着牢固的二元经济格局,城乡消费市场发展不均衡,农村家庭消费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整体来看,我国存在显著的家庭可支配收入、金融资产选择和消费城乡二元结构特征。
一是家庭可支配收入存在巨大的城乡差距。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78—2019年城乡家庭可支配收入数据进行测算,图1.1是笔者根据城乡家庭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绘制的趋势图。总体而言,城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经历了先缩小、后扩大、再缩小的三个阶段。特别是近十年保持不断缩小的趋势,至2019年,城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64:1。
图1.1 城乡家庭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城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的这种变化趋势,与我国城乡经济改革高度相关。具体而言,第一阶段(1978—1983年),自从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家庭的经济活力得到释放,农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得到快速增长,城乡家庭可支配收入比缩小,至1983年底,缩小至1.82。第二阶段(1984—2007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城镇地区的经济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城镇家庭可支配收入获得较快增长,城乡收入比虽有小的调整但整体呈现出上升趋势,至2007年底扩大至3.33的峰值。第三阶段(2008—2019年),城乡差距的持续扩大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从2004年起,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于“三农”问题,多策并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019年底,城乡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下降至2.64。
近年来,城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虽有缩小,但城乡家庭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的绝对值从1978年的209.08元扩大至2019年的26338元,城乡家庭收入差距逐年扩大,且年均增长幅度除少数年份略有下降外,整体呈扩大趋势。特别是近十年,城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年均在1400元左右,其中2019年城乡收入差距较2018年扩大至1704元。图1.2是我国城乡家庭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变化情况。
图1.2 城乡家庭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情况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整理绘制。城乡收入差距绝对值是每年城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减的绝对数,年均增长幅度是相隔两年的收入差距绝对值相减而得。
二是家庭金融资产选择存在巨大的城乡差异。中国金融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系下,金融供给、金融知识、社会互动、社会保障、可支配收入等方面仍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形成了城乡家庭金融资产选择偏好和结构的不同。从中国经济发展的结果来看,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和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释放了巨大的经济改革红利,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家庭收入总额的明显增长,居民家庭收入在城乡、地区间的差距逐渐扩大,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财富集中度更高,贫富差距有扩大的迹象。收入是家庭参与金融市场的基础,收入差距的扩大必然导致家庭在金融市场参与可能性和深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在家庭股票市场参与率方面,国家统计局200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只有14.8%的中国家庭参与股票市场投资;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7年调查数据,中国居民家庭平均持有金融资产84026.10元,其中城镇家庭为113154.60元,农村家庭为21724.03元。全国家庭股票市场参与率仅为5.82%,其中城镇家庭为8.39%,农村家庭为0.3%。
在家庭金融负债方面,城镇家庭更容易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融资的主要形式是住房按揭贷款、各种消费贷款、信用卡等;农村家庭更多地倾向于通过亲戚朋友短期周转、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融资。
三是城乡家庭消费支出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对城乡家庭消费支出进行比较。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9元,比2018年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更重要的是,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63元,名义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28元,名义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农村家庭的2.11倍,家庭消费支出的城乡二元特征很明显。具体见图1.3。
图1.3 2019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原始数据源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由笔者根据相关数据绘制。
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现实格局下,城乡家庭可支配收入差距拉大,金融深化发展不均衡,使家庭储蓄及金融资产选择行为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家庭金融资产规模和结构两个方面。家庭金融资产规模和结构,决定了家庭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直接和间接促进了家庭消费支出,是促进社会消费增长的一股重要源泉。
与金融体系较为健全的国家相比,官方和非官方数据均表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仍有巨大潜力。金融市场投资收益是家庭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家庭通过参与理财类产品、债券、基金、股票等风险性金融市场,既可以提高家庭收入,也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来源。因而,不论是基于家庭增加收入还是国家经济金融环境建设,家庭金融资产选择及对消费的促进作用都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