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核心原则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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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与“国家亲权”

在研究“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时,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是这一原则的逻辑渊源,或者说法理来源。我国传统社会不乏“恤幼”思想,然而难逃封建“成年人依附”之藩篱。自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对未成年人的认识经历了由“家庭中心”向“国家亲权”的转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态度也经历了从“社会防卫”到“保护本位”的发展。

本节首先从宏观层面阐释了“儿童最大利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并以此为视角阐述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现状与问题、比较法视野下的经验与做法,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其次,讨论了一个在少年司法领域备受关注和争议的问题——是否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通过研究古今中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最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国家亲权”理论出发,得出结论——粗暴地“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绝非治本之策,在罪与非罪之间建立“缓冲区”,才能真正做到“宽容而不纵容”;最后,以“南京虐童案”为例,论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金科玉律和至上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