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敬神是义务,不是奴役
行吟诗人在古希腊有着独特的社会作用,受到神启的行吟诗人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群体的集体记忆,他们同时还是书写文字之外的“书本”。这样的“书本”里积聚了构成群体和社会纽带的整个知识,那就是集体的神话。他们讲述故事,而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讲述的故事。他们是一种与今天的诗人完全不同地位的“诗人”,因此不要把他们误会为人们印象里的诗人祖先。今天的诗人有的是歌功颂德的人肉喇叭,有的是无病呻吟的风雅人士,或者不过是“诗歌写作班”里训练出来会“做诗”的文字匠人,他们无法担负群体记忆承载者的重任。
对于古希腊人来说,《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不仅是有趣的冒险故事,而且是至关重要的道德故事;对我们来说,今天仍然如此。《奥德赛》里,一起离开特洛伊、踏上归途的战士当中,只有奥德修斯活着回到家里,因为他知道,应该照着神告诉他的话去做,而且他也这么做了,虽然犯过错误。
因此,荷马史诗并没有给世人留下可以在普遍正确行为方面效仿的楷模,就连奥德修斯这样杰出的人物,也只不过是显示他的“足智多谋”而已,并不是让人崇拜和仿效他,把他当作道德或行为榜样。因此,我们在理解和描述奥德修斯时,应该谨慎地使用“英雄”这个词。在古代地中海人的道德观念中,奥德修斯远非是一个完美的人物,他的性格和人品有阴暗的一面。他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为某个“高尚”目的撒谎,同样,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不择手段,做出残忍和不义的事情,这个我们在阅读索福克勒斯的《菲罗克忒忒斯》一剧时还会讲到。残忍和残暴的行为在特洛伊战争最血腥的日子里可能是正常的,但一旦被带回文明社会,就会成为与神的正义相违背的恶行。在《奥德赛》结尾处,奥德修斯对所有在他家里吃吃喝喝的求婚者无区别的屠杀就是一个例子。
在关于奥德修斯的其他希腊文学里,奥德修斯的残忍和冷酷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他在攻陷特洛伊时,将特洛伊冠军赫克托耳(Hector)的幼子阿斯提那克斯(Astyanax)从城墙上扔下来摔死,并在一场辩论中让他的同胞希腊战士阿贾克斯蒙羞,以至于阿贾克斯因无颜面对战友而自杀——索福克勒斯的《阿贾克斯》和欧里庇得斯的《特洛伊的女人们》讲述了这两个故事。
当然,我们在阅读荷马史诗或其他古代地中海文学作品时,不能用我们今天的道德标准去衡量当时人物的行为。荷马的世界是一个尚处于希腊黑暗时代的多神世界,其根源可以追溯到青铜时代晚期,因此那个世界的人物自然是按照他们那个时代的习惯行事。即便如此,我们在阅读《奥德赛》故事的时候,还是应该记住,奥德修斯不只是一位满脸胡子的聪明海员,在他深谋远虑的眼睛里闪烁着善意的光芒,在他的内心怀抱着对妻儿的柔情。他还是一个经历过极端创伤、犯下暴行的人,他只是因为有过人的聪明才智和劝说口才,在需要时能表现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冷酷无情,才在一个险恶的世界里生存下来。尽管奥德修斯并不完美,但他能够服从神明。在古希腊人那里,人服从神明,因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恰如没头没尾的故事,它的意义藏在它的开始和结尾之中,而头和尾都是故事最重要的部分。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只有神才知道这些人生旅程中的实情。人所能知道的不过是,对每一个个体来说,他的诞生就已经指向他自身之外的事情——他的父母、祖先,他突然出现的地方,或他是由某个神孕育的氏族创始人。每一个人从睁开眼看到第一线光明时起,就处于一种已然的秩序之中,就得遵守祖先传统的礼仪。我们在前文中说到的希腊人的好客之道和宾客友谊,并不是他们从基因里带来的,而是在神授予祖先的礼仪传统中学习来的。因此,希腊人相信,他还必须以真诚的虔敬,小心谨慎地把神明有权要求的崇敬归还给神明。
古希腊人的虔敬信仰因为包含着一种人由于生存忧虑而产生的敬畏,从而带有另一种与我们今天意识形态信仰完全不同的生存意识。直到今天,有传统信仰的民族仍然会通过与神明建立接触,让神明以某种方式出现在凡间。这样的信仰,把对神明的敬拜以及人与神的和谐一致引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但对神的敬拜与后来政治性的领袖崇拜或个人崇拜是绝然不同的。
人对神的敬拜中有人的喜悦。在古老的神明崇拜中,人们以献祭、游行、歌唱、舞蹈、竞技、游戏,还有共享食物、公众宴会,来赞美神明。正如荷马的史诗是在希腊人的宗教庆典上诵读的,希腊的悲剧和戏剧也是为宗教庆典表演的。史诗的吟诵者从长篇巨著中挑选一小部分,开始时可能先咏唱几行,作为开场白的诗句,结尾时也有收场的诗句,表明故事的道德含义。
希腊的宗教庆典是为了向神传递虔诚的敬意,因此,对所有参加礼仪的人来说,崇拜盛典中的悦人场景、欢快气氛、互相协调的场面,都能让他们的心灵获得一种照亮人生的光辉。如同柏拉图所说,为了长大成人,儿童们从幼年时起就必须学习“游戏着生活,玩那些诸如祭祀、歌唱、舞蹈之类的游戏”(《法律篇》,803c)。柏拉图解释说,这是因为对我们凡人来说,“神明不仅仅是在分享我们的节日,而且也是在给予我们一种伴有欢乐节奏与和谐的意义。神明使我们活跃起来,参加我们的合唱队,通过唱歌和跳舞与我们彼此交织在一起”(《法律篇》,653d)。
世上的凡人敬拜神,是因为没有神的同意,人间的任何事都成不了气候。因此,人必须保证不出差错地履行对神的义务。但是义务(service)并不是奴役(servitude)。希腊人的英雄史诗之所以代表他们的宗教情怀,是因为其中表明希腊人与野蛮人的区别。希腊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是一种与野蛮人不同的自由人(eleutheroi)。在其他民族中存在着“人是神的奴隶”的观念,但希腊人那里没有。这在《奥德赛》中奥德修斯那里体现得非常清楚。
奥德修斯足智多谋,遇事变通灵活。在《伊利亚特》里,想出用木马攻入特洛伊城这个主意的就是他。后面我们阅读索福克勒斯《菲罗克忒忒斯》一剧时,还会看到最后把战将菲罗克忒忒斯请到特洛伊战场助战的也是奥德修斯。但是,他也有凡人的弱点,成功了就会得意忘形。他去招惹独眼巨人,就是犯下这样的错误。
如果说《伊利亚特》是关于力量的故事,那么《奥德赛》就是关于计谋的故事;前者的主角是勇猛无比的阿喀琉斯,后者的主角则是老谋深算的奥德修斯。奥德修斯在故事里确实能够拉开别人拉不开的硬弓,但他的能力在智不在勇。例如,他知道自己无法战胜独眼巨人,即使能够做到,他也无法移开巨人用来挡门的巨石,从而脱身。他利用独眼巨人的愚蠢,精心谋划,以弱制强,最后取得胜利。又例如,他回到家乡伊萨卡后,发现家里有一大群纠缠他妻子的求婚者。他知道他们人多势众,自己无法与他们硬拼,就用伪装和欺骗的办法,隐瞒真实身份。然后经过周密的准备,联络好所有该联络的帮手,在求婚者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乘机与他的儿子一起向他们发动进攻。
奥德修斯最大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知道该怎么管住自己,不让难以克服的自身弱点坏了他返回家园的大计。管住自己,体现的是人的终极自由,《奥德赛》里有一个著名的关于海妖塞壬(Sirens)的故事,正是体现这一点。塞壬是几个美丽的女海妖,居住在西西里岛附近海域的一座遍地是白骨的岛屿上,她们用自己天籁般的歌喉使得过往的水手倾听失神,于是航船触礁沉没。
奥德修斯从女神喀耳刻(Circe)那里得知塞壬的危险,非常想听听她们的歌声有多么美妙,但又不愿意让他的水手和船只遭受不幸。所以,他用白蜡封住水手们的耳朵,让他们把自己捆绑在大船的桅杆上。船经过塞壬的海湾时,奥德修斯果然因为歌声疯狂,他大喊大叫,要水手们为他松绑,命令他们把船驶向岸边。水手们既听不到塞壬的歌声,也听不见奥德修斯的命令,驾驶着船安然渡过险滩。
这是奥德修斯战胜诱惑的故事。他睿智卓见,在自己还有能力与诱惑保持安全距离的时候,就预先设计在未来管制自己的办法,并安排好管制的执行人,对他们也采取稳妥的防范措施。
奥德修斯充分估计自己的弱点,那就是他的自然欲望。他本来是一个自控能力很强的英雄,如果凭着以往的光辉经历,对自己的自控能力深信不疑,那么他就会因为准备不足而失败。和所有人一样,如果他无视自己的欲望,就会在诱惑来袭时措手不及。人永远没有办法充分预估自己在欲望遭到诱惑时会有怎样的行动,因为他无法预估诱惑会有多么强大,拒诱惑而不沾是多么艰难的任务。当你说“拒”的时候,对你自然欲望的诱惑已经潜伏在那里——那些你都不敢对自己承认有多么强大的诱惑。这也许就是奥德修斯战胜诱惑的故事对我们今天的启示。
我们经常说,求人不如求己。遇到事情,我们会觉得谁也不如自己可靠。但是,我们知道自己并不总是可靠的。因此,人类才发明了闹钟,也设计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的制度,这些都是为了帮助我们克服自己的不可靠。
越是在关键的时候,我们就越会需要借助外力借助制度,不让自己睡过头,不让自己因为手里有权就腐败起来。睡眠和控制他人是自然欲望,我们需要借助外力来管制我们的自然欲望。
在诱惑面前,谁没有难以抵抗的自然欲望呢?但许多人未必愿意承认。但奥德修斯不是这样,他承认自己的自然欲望,并设法去控制,是一个真正智慧又勇敢的人物。
奥德修斯为了不被诱惑击倒,先承认自己不是诱惑的对手。他先信不过自己,因此才借助他人之手把自己捆在桅杆上。奥德修斯知道,为了战胜自己的欲望弱点,他必须先承认自己的弱点。决定捆绑自己,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之后才是如何捆绑的问题。用自行捆绑手脚的办法,我们可以把诱惑拒斥在一个安全的距离之外,趁自己还有意志力,对未来那个意志力薄弱的自我早做防范。例如,为了有效使用闹钟,我们不仅需要设定闹铃响起的时间,还需要把闹钟放在一个不能一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方,以免自己因为贪睡,蒙蒙眬眬地按掉已经响起的闹钟。这就像挥霍无度的太太在逛商场时让先生保管自己的钱包,或者戒烟者对朋友们宣布自己已经戒烟,以此来借助他们的监督力量。这样断自己的退路,有点破釜沉舟的意味。
自捆手脚在政治上就是权力监督和平衡的机制,对付专断权力的笼子不仅仅是用来关别人的,也是用来关自己的。这样的制度首先承认人的弱点,然后设计出不让这些弱点冒出来捣蛋的办法。如果说美国宪法设计了民主制度,那么它并不认为民主是为实现高尚道德理想而产生的制度。它是针对人性的有限性而构想的一种制度。根据这种观点,人基本上是一个自私自利的、道德上不可靠的东西,你无法对他期待过高。这种看法对于人性有一种切实的现实感。站在这个立场上,美国建国之父之一的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04)说:“我们应该假定每个人都是会拆烂污的瘪三,他的每一个行为,除了私利,别无目的。”
这样理解并不是以失败主义或犬儒主义的态度看待人性,而是对人性有一种“抑郁现实主义”(我们可以称之为“忧患意识”)的认识。抑郁现实主义(Depressive realism)是美国心理学家劳伦·阿洛伊(Lauren B. Alloy)和林·阿伯拉姆森(Lyn Y. Abramson)于1979年提出的。他们认为,抑郁者(忧思者)比非抑郁者能够做出更为现实的推理:“比起非抑郁者(他们经常高估自己的能力)来,抑郁者在判断自己处理事情的把握时更准确。他们是那些‘吃一堑,长一智’(‘sadder but wiser’)的人,非抑郁者太容易屈从于自己的错觉,用美好的眼光看自己和环境。”[9]因此,抑郁现实主义反而比较接近真实。
美国神学家、思想家雷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1892—1971)说:“人行正义的本能使得民主成为可能,人行不义的本能使得民主成为必需。”这是一个对人性卑劣和高尚的双重观察。上帝(或自然)给人良知,于是人能做好事。可是人性中还有不完善和软弱的一面,需要有所制约。人可以认识自己的弱点,也有能力设计克服这些弱点的办法。人不仅能发明闹钟,而且还能学会如何更有效地使用闹钟:把它放得远一点,不要让自己一伸手就可以方便地把铃声关掉。同样,我们得把权力的笼子做得结实一些,不要让蹲在笼子里的人手里拿着钥匙,而要把钥匙交到笼子外的人手里,那么该蹲笼子的才会真正蹲在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