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麻醉科抢救车及备用药车管理
一、麻醉科抢救车管理制度
1.科室医务人员都应熟悉抢救车的放置位置,熟练掌握车内存放的各种药品和物品作用及使用方法;对抢救车应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2.抢救车定位放置,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放置抢救车的室内配有温湿度监测仪并有监测记录。
3.科室抢救车内药品、物品种类、数量根据药剂科、护理部、医务处讨论结果,全院病区实行统一标准配置,特殊专科根据科室需要配备物品。
4.抢救车内药品、物品定层、定位放置并标识醒目,按照储存要求进行存放,高危警示药品标注高危警示标识;抢救车外配有药品、物品目录一览表。
5.抢救车使用一次性锁扣管理,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打开,仅限抢救患者和每月定期检查时打开。
6.抢救车内药品、物品在患者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充完善,做好抢救车内部清洁,如有污染及时消毒抢救车,两人核对签名后使用一次性锁扣封存封锁抢救车。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车内药品、物品时,应及时交班,报告护士长,非上班期间由院总值班协调解决,以免耽误使用。
7.科室每班进行一次性锁扣完整性交接,交接者检查抢救车是否处于有效封存状态,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护士长,进行原因追踪,时刻保持抢救车处于完好状态。护士长每周常规检查一次,并签名。
8.科室每月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数量和质量并做好记录。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品、物品使用警示标识。对于有效期低于1个月的药品、物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更换。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近效期优先使用原则。
9.药剂科每月对各科室抢救车内的药品进行质量控制督查一次并记录,督查资料病区与药剂科各留一份。
二、麻醉科备用药车管理制度
1.科室医务人员熟悉麻醉科备用药车放置位置,熟练掌握车内各种药品和物品的作用及方法;并对备用药车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2.备用药车定位放置,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
3.备用药车内药品和物品的种类、数量根据专科需要配备,基数不得随意更改。
4.备用药车内的药品和物品,应定层、定位放置并标识醒目,按照储存要求存放,高警示药品标注高警示标识。
5.备用药车内的药品应每日清点、核查登记并签名。
6.备用药车内的药品和物品在使用后次日清晨应集中补充完善;做好备用药车的内部清洁,如有污染及时消毒。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报告护士长。
7.备用药车内的药品和物品如有效期短于6个月,应使用警示标识。对于有效期短于1个月的药品和物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更换。药品使用按照“领新用旧”的原则,为杜绝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应坚持“近效期优先使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