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探索:经济特区与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
如果说以建立经济特区的方式开启中国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抉择,那么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则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探索。所谓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是指,1978年以来中国所采取的既不同于“华盛顿共识”所推崇的“激进式改革”,又不同于典型的“渐进式改革”的中国特色的制度变迁道路与模式。具体地说,其就是在以建立经济特区为重要实践载体,在以“先行先试”为主要实践逻辑与步骤的前提下,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潜能;以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为核心,以自下而上的授权改革为路径;以经济改革为切入口,以全方位改革为方向;以发展经济为着眼点,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非均衡发展为路径,以协调与共享发展为宗旨的非激进式改革。这一改革的基本路径,反映了中国道路前行的内在逻辑轨迹。(5)所以,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不仅是中国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以改革开放40余年的成功实践发展了传统转轨经济学理论与区域经济学理论,丰富了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为转型国家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借鉴的成功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全球性贡献。
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一方面,它在中央特殊政策所创造的率先改革的制度空间内,实践着国家改革的整体意图,同时以不断“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创造新的制度需求,从而使中央顶层设计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特殊政策诱发的、源于地方政府改革能动性的诱致性制度,作为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与需求的两个方面,形成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相辅相成的有机进程;另一方面,经济特区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社会转型框架下,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结果和推动力,是不断以“先行先试”所派生的,充分体现地方政府的改革勇气与胆识,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相互促进推动的方式,构成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不断向纵深迈进的内在演进逻辑。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在形成由特殊政策所致的、对生产要素和经济实体强大吸引力的“虹吸效应”的同时,以其中央授权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地方政府的大胆改革)创造被加强了的“虹吸效应”,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制度绩效;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在形成由特殊政策所致的、对周边区域经济产生推动或有利影响的“扩散效应”的同时,以其中央授权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地方政府的大胆改革),创造、释放日益扩大、深化的“扩散效应”,进一步加快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进程。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在制度化地形成先富带后富的“涓滴效应”,较为迅速地展现出率先发展城市“倒U形曲线”(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缩小)的同时,从内在逻辑与机理上更加彰显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时代意义。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6)中国经济特区不仅是特殊政策的产物,同时它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安排,即由特殊政策赋予了“率先改革权”的一项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既率先担负起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与深化改革的使命,又以“次级行动集团”(7)的独特身份与率先改革的特权,不断开拓性地为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提供着可复制、可借鉴的做法与经验。所以,经济特区作为“政策性经济增长极”,不仅在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框架内,有力地诠释、践行着中国经济特区独特功能、作用与使命,而且使西方传统区域经济理论以“中国式”机制的方式非“经典”地展现了出来。这在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同时,展示着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与道路的力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