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文化消费及其影响力已在我国受到普遍关注,但我国文化市场还不够成熟,文化产业亟须扩大,文化消费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文化消费的供求不均衡
文化消费品及服务在供给总量和结构上仍不能适应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以致文化消费领域出现了供求不均衡现象,具体表现如下。
1.较高层次的文化消费品和服务的供给满足不了消费需求
知识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较高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更加强烈,消费群体不断壮大。教育、图书、科技信息等智力型、发展型消费,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属于文化消费的较高层次。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适应人们这种消费需求的供给还相当有限,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不足。
2.低水平重复建设,致使某些低层次的文化消费品和服务供给过剩
受到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观念、自身文化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消遣型、娱乐型文化消费需求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它们虽然属于文化消费的较低层次,但是如果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不仅不应当受到限制,还应当得到鼓励。
3.文化消费发展的不成熟性
文化消费发展的不成熟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运行机制不成熟,我国的文化市场还不够发达,文化消费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和无序状态,当务之急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以保障文化消费的健康发展。二是大众的消费心理不成熟,导致盲目跟从的被动消费行为较多。
(二)文化消费的不平衡性
一是内容层次上的不平衡。享受文化消费超前发展,基本文化消费和发展文化消费呈滞后状态。享受文化消费超过社会实际消费水平的发展压缩了基本文化消费和发展文化消费的发展空间与资金投入额度,宏观上导致三个消费内容比例失调。二是享受文化消费的内部失衡。娱乐消遣设施盲目追求高档化、时尚化,使适合普遍大众的消费场所难以满足需要,同时也造成高档设施的大量闲置,造成了文化资源的浪费。三是消费格局的失衡。在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同一地区的不同群体之间,文化消费存在着从数量、内容到需求的不同步性,一般与经济发展呈正向关系。《中国文化消费指数报告2016》指出,我国东部地区文化产业比较发达,特别是上海、浙江、北京等地,文化产品种类各式各样,文化产品(或服务)购买涵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利用碎片化时间享受文化产品(或服务)。该报告同时指出,城乡在文化产品丰富性调查中呈现明显的差异性,城镇地区对文化产品种类丰富性评价均高于农村地区。农村由于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无法完全接纳城镇文化,导致农村文化生活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地。农村居民日常文化消费主要集中在看电视、读书看报、听广播等方面,文化产品消费较为单一。
(三)文化消费的低俗化和非理性倾向导致许多文化产品注重娱乐消遣特质的开发和利用,而忽视其内在人文价值和精神特质,使文化价值取向与商业价值取向发生偏离
在文化消费中,盛行沉湎感官刺激的享乐主义、排斥精神追求的虚无主义以及追逐财富的拜金主义,崇高与理想、理性与智慧的现代精神被拒绝和冷落,导致无节制的快餐式文化消费大行其道。文化消费的低俗化和非理性倾向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自身的健康发展,而且对文化产业及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机构、社会各方组织以及文化产业部门等进行宏观把握、积极引导和综合治理。
我们要认识到文化消费的实质是精神财富、文化财富的享用和消费,因此,我们不仅要保持适宜适度的消费,更要谋求健康积极的消费,排斥消极病态的消费行为和观念,这是文化消费追求的首要目标,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