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2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在波兰华沙建立以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始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随着合作日益加强,双方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合作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参与合作的国家也越来越多。希腊加入以后,合作机制由原来的“16+1合作”机制扩大到“17+1合作”机制。当今世界数字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中国把握住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取得了不凡的成绩,备受世界瞩目。中国将数字经济的成果运用到“17+1合作”中。
为了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以邱强为首席专家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团队承担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中国—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研究”。本书是该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本书共分十章,由团队成员分工完成。其中,第1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现状和第4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形成的原因由邱强教授和研究生谢梦梦共同完成;第2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领域、形式和内容由李医群副教授完成;第3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的主要特征由纪利群副教授完成;第5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由王锐副教授完成;第6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数字经济合作由邱强教授和研究生于利蓉以及皮特教授的研究生Getorar Agushi共同完成;第7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互补性分析和第8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贸易规模、类型和特征由邱强教授和研究生李欣伊共同完成;第9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据保护规制与法律由上海政法学院张继红教授和研究生顾郡雯共同完成;第10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现状与展望由上海政法学院殷敏教授和研究生陆哲彬、冶利亚共同完成。
本书选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的现状,合作领域、形式和内容,主要特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数字经济的竞争性和互补性,国别间的数字经济合作,数字贸易规模、类型和特征,数据保护规则和数字贸易规则等主题,按照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研究院)对数字经济评估的分类,从基础型数字经济、资源型数字经济、技术型数字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和服务型数字经济五个方面来对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内容进行全面探讨。每章大体按照文献综述、主要内容的固定形式来安排。
本书作为中外合作项目得到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经济学院物流专业皮特教授的大力支持,皮特教授在本书的结构安排、体例等诸多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建议。皮特教授还让其研究生Getorar Agushi参与了本课题的研究。Getorar Agushi的硕士学位论文Understanding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approach—a case of slovenian enterprises,作为本书的参考文献,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皮特教授及其研究生Getorar Agushi还提供了大量的斯洛文尼亚当地企业数字化的相关资料。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对中东欧国家进行问卷调查,对此,皮特教授也给予了很多帮助。
本书得到了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资助,是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中国—中东欧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研究”(201905)的最终成果。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大力支持下,本书的初稿作为课题的中期研究成果提交给协会时,得到了协会的肯定。在此,我们对协会的傅博主任、王迎副主任、富曦萱老师和黄静老师,以及西安交通大学的杨笑老师表示感谢。在课题申请和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校中东欧中心以及学校对外交流处为我们提供了大力支持。在此,我们对尚宇红主任和戴凌婕老师表示感谢。本书的出版得到国际经贸学院高原高峰项目的资助,在此也特别感谢学院领导,感谢黄建忠院长和科研处何欢浪处长。
由于学识水平不高,以及资料的稀缺,本书成稿可能有不足之处,我们今后将不断改进。
邱强
于上海
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