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经济学人:耿明斋教授经济思想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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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社会命运,肩扛社会责任

——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评介


1992级硕士、2004级博士 王理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毋庸置疑,这种概括是对我国当前基本经济制度的第一次全新的表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理论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最新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就是与中国经济学界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争鸣、探索和研究分不开的,充分说明了中国当代经济学者在我国的所有制、分配和经济体制运行这三个难题上能够做到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紧密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进行理论创新。但是认真回顾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学术思想的演变过程可以发现,绝大部分研究评价的人物和观点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思想历史进程的列举和描述。周叔莲明确指出学术史不是政策史,不是理论问题争鸣,不是理论观点综述,不是学术流派的简单排列,不是学者传记汇编。[1]因此,研究我国当代经济学者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既可以呈现出中国经济学家们对社会经济问题认识的具体过程,又可以抽象地揭示这些经济思想演变的根源。

耿明斋教授1982年步入经济学学术研究殿堂,1984年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就是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此后,他在基本经济制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极具价值的研究成果: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25篇学术论文,出版了5部学术著作,在报纸上发表了18篇文章。他在对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方面一直秉承着“从现实出发来寻求合适的理论并创新理论”[2]的理念,从一开始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就坚持“从中国当前所面临的经济发展、效率提升、公平分配等众多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出发,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求能够合理解释这些现象的经济理论,并努力给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而不再纠缠于诸如姓社姓资等一些对解决现实问题并无多大帮助的虚无缥缈问题的争论”[3]。基于此,他随后在对我国投资及资本市场、传统平原农业区工业化等经济学理论和应用等方面的研究也颇有建树。他在回顾自己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时谈道:“目前,经济学界虽然还有一些人仍然坚持那种用现成理论套现实的研究方法,但是主流已经回到了从现实出发寻求和创新理论的研究轨道。这也是我自己多年从事经济研究的实践所悟出来的并一直坚持的研究方法,我认为这是一条科学的、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的,也是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因此,整理、研究耿明斋教授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学术思想,既可以反映出我国经济学界改革开放后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学术争鸣的具体过程和学术思想演变的主要脉络,又可以彰显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中国经济学者为取得学术思想进步、进行理论创新所具备的巨大勇气和付出的艰辛努力。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非常重视对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及其特征的分析,因为这是经济关系最基本、最本质的制度规定,反映了既定社会经济关系及其制度的根本特征。[4]马克思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1卷中首次对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社会“自由人联合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从所有制、分配制度、经济运行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一)生产资料公有制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根本对立,因而要从根本上克服这种矛盾,只有彻底消灭私有制,实行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制度,也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恩格斯在1847年发表的《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作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5]而马克思则在《资本论》第1卷中明确提出:“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6]

马克思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因为所有制关系表面上是物的归属关系,但实质却是人与人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因所有制性质不同而产生的社会制度不同,显然,“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设想的理论逻辑起点,并由此决定了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其他方面。

(二)按劳分配制度

社会产品分配是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不可回避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之后明确提出了按劳分配制度:“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做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

但分配的标准和尺度是什么呢?他继续谈道:“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个人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可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

很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所提出的未来社会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但前提是公有制这种所有制形式,即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条件下,扣除了社会总产品的必须部分后,以劳动为唯一尺度在社会全体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进一步阐述了在社会主义社会这种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才能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他明确指出:“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7]

(三)计划经济运行方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方式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之后,明确提出了未来社会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有计划地生产和经营的经济运行构想。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8]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阐述“自由人联合体”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同时,提出:“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9]显然,马克思在这里对未来社会经济运行中的“生产”特征强调了“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和“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即对社会生产要进行“有计划的分配”,以便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按“适当的比例”发展。

恩格斯在1880年发表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再次强调了未来社会经济运行的“计划性”特征:“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0]“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11]

综上所述,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制度、计划经济运行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构想的三个主要特征,并且这三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公有制是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的基础,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计划经济则是公有制的运行方式。这种理论构想对1917年以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创建和经济发展影响深远。

二、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动力源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基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为基本特征的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创新和伟大创造。于我国恢复高考制度后第二年考入河南大学政治系的耿明斋教授,1982年就考上了周守正教授的硕士研究生,走上了研究中国经济的学术道路。1985年毕业后留校工作至今,共发表学术论文88篇,出版著作71部,为地方政府提供研究发展报告45份。他除了主要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外,还在我国投资与资本市场、传统平原农业区工业化、经济学研究方法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他提出的“郑汴一体化”战略被写入河南省“十一五”规划文本并已成为郑州市和开封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被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耿明斋教授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成果已经不局限于学术期刊上的25篇学术论文、5部学术著作和18篇报纸上的理论文章了,可以说他所有的学术思想都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成果,因为他从步入经济学研究殿堂起就一直投身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摆脱理论上教条的束缚、尽快实现由传统农耕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全面转型路径的研究。时刻关注中国社会的命运、做一个关注中国社会命运的有责任感的经济学人,是耿明斋教授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动力源泉。

2006年10月9日,耿明斋教授在河南大学科研大会上代表受表彰的七位有突出贡献学者的发言中谈道:“一个真正的经济学人首先要关注社会的命运,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12]“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终于明白,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经济学人是我人生的最高理想。”耿明斋教授之所以将关注中国社会发展的命运视为自己人生的最高理想是与他成长的环境分不开的。

1952年2月,耿明斋教授出生在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南部一个人多地少的小乡村。8岁时,父亲在参加县里组织的一次修建水库劳动中去世,家里只留下母亲带着他们姐弟四人相依为命。作为家里的长子,他很早就养成了吃苦耐劳、不惧困难、坚韧不拔的优秀品质,12岁就带着姐姐和母亲一起翻修了破旧祖宅,很快就成为受全村夸奖的种地好把式,高中毕业后就担任了生产队长。经过这种苦难经历的磨炼,耿明斋教授的内心比任何人都渴望能够尽快摆脱传统农业的束缚,带着全家人过上幸福的好日子,所以他时时刻刻都在思考改变全家人和全村人命运的路径,这也使他养成了善于思考、勤于总结、乐于探索的思维方式和良好习惯。他经常一边吃饭,一边思考问题,有时候不由自主地用手里的筷子在地上画图演算、推理总结,让自己的大脑保持高度活跃的状态,以免被日复一日的农耕生活同化和固化。对于自己不屈从命运安排、积极寻找改变命运路径的这段生活,他感慨道:“人是环境的产物。对于一个个体而言,他之外的所有东西对于他来说都是环境,是客观的存在,在一定的条件下是不可改变和必须接受的。但是,人又从来不会停止对自己所处周围环境的认识,总是试图弄清楚在他所能看到、听到和感觉到的那些现象背后的原因。如果可能,他也不会放弃一切按照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改造周围环境的机会。”[13]

1978年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的第二年,耿明斋教授拿到了河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急匆匆地丢下老母亲和临近分娩的妻子,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中寻求改变自己、家人、乡里乡亲命运的路径。4年后,30岁的他凭借幼年时养成的优秀品质幸运地考上了周守正教授的第二批硕士研究生。研读了《资本论》和一系列经典名著后,他开始深层次地思考自己走过的30多年人生轨迹:“从20世纪50年代末依稀知道周围的世界开始直到90年代初,在30多年的时间里,我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就经历过一个从只关心身边的事情到更多地关心整个世界的事情的转换过程。对于经历过‘大跃进’、人民公社、食品短缺和财产公有、集体劳动、工分分配的我们这一代人来说,身边印象最深的事情莫过于众多家庭在一口锅里吃饭的那种乌托邦‘共产主义’带来的短暂新奇感,以及此后漫长的物资困乏和出工不出力所造成的效率损失。但当时,由于不知道这些事情产生的真实原因,认为那就是世界的全部,是世界应该具有的样子,是不能改变也不可能改变的。”[14]但随着经济学知识的增加和经济学素养的提高,他“才知道原来自己身边发生的那些在当时看来是全部世界和不可改变的东西,却只不过是世界的一个小小角落,不过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长河中小的且十分短暂的插曲,它们都是受整个世界的规律支配的,或至少是受人们对世界发展变化规律认识支配的。甚至可能是由于人们对世界变化规律认识的一个小小的偏差,人为制造的一段本不该有的插曲。所以他关注的焦点就开始从身边的事情转向全国的事情乃至全球的事情,甚至转向关注全人类发展的事情”[15]。显然,耿明斋教授是在1982年读研时开始将自己思考关注的焦点从自己、亲人、乡里乡亲身上转到了全国人民、全世界甚至全人类身上,他已经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以前不甘心屈从命运安排的努力没有白费,并且无数个像以前的自己一样的中国人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耕生产活动是完全有可能改变的,改变的路径就是改变中国人民对支配自己命运的客观经济规律的认知,让中国人民从支配自己命运的客观经济规律中受益。他此时已经坚定不移地树立了自己的人生最高理想——关注中国社会发展的命运,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经济学人!

耿明斋教授在树立自己人生最高理想时深受马克思的影响,他说:“马克思在自己的中学毕业论文中谈到自己人生理想时讲了一句话,说自己的愿望就是选择一种‘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联想到自己成长的艰辛过程和中国当时社会的发展环境,他强烈地意识到“只有把自己的学术研究和社会的命运,甚至是全人类的命运联系起来,才能获得持久和永不枯竭的动力”。可以说,正是有了时刻关注中国社会命运、担负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生最高理想,耿明斋教授才四十四年如一日地思考和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不断探索促使中国尽快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的正确路径。他在2006年总结自己学术研究的动力时讲道:“回想起自己所走过的学术研究历程,最初对理论的兴趣就来源于对自己所看到的某些社会不公平现象探求原因和给出解决办法的朴素愿望,20多年来能够使我不计较利益得失和各种恩恩怨怨、持续对学术研究保持浓厚兴趣的动力源泉也是对社会现象和生活命运的关注。”

三、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也就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耿明斋教授非常清楚方法论是经济学研究的基础和起点,体现着经济学研究的内在逻辑。因为任何一门学科所选择的研究方法绝非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它往往取决于研究者对知识“合法性”的看法,即方法论。他在1991年发表的《论对〈资本论〉的科学态度》和《关于绝对地租的来源》两篇学术论文中提出,中国经济学者不应该片面地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只言片语中看待我国的改革实践,应该毫不含糊地把《资本论》作为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立足点。2004年,他在为纪念自己的导师周守正先生九十寿辰而主持出版的《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阐释与发展》一书中撰写了一篇文章《经济学的方法——为周守正教授90华诞暨执教60周年而作》,系统讨论了中国经济学者在研究中国经济问题时应持有的方法论,并将其精华部分浓缩为《关于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若干思考》,发表在2004年的《经济学动态》上。他非常重视对经济学方法论的探索和研究:“一方面将多年来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吸取到的看起来是相互矛盾的各种关于方法论的观点再作一番‘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批判,使之在自己头脑中建立起起码的联系,弄清楚自己究竟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取的是什么、舍的是什么,使自己的方法和观点更加一贯。另一方面也是想把自己多年来曾经为之进行过痛苦的思考,并为之付出过代价的东西奉献给我的过去的、现在的和以后的学生,奉献给所有有志于经济学学习和研究的青年才子,希望对他们能有所帮助,能让他们少走弯路。”[16]

(一)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质是经济学家的价值观

与经济理论不同,经济学方法论是通过对经济学科学方法的研究,探索人们认识经济活动的方式,进而整理出经济学家建立理论知识的思想方式。这是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是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论,虽然不是可操作的经济理论研究具体方法,但它却能够对经济学家的思维产生巨大影响。更确切地说,只有属于经济学的认识论和价值观等问题,才是经济学方法论考察的问题,因为它能够“潜移默化地内化为经济学家思维方式或方法意识,构成他们观察、思考经济现实的视野,最终凝固成为经济学家的某种理论思维习惯”[17]

耿明斋教授明确指出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质就是经济学家研究经济理论的价值取向或动机,即马克思所谈的“立场”或“世界观”。“因为任何一个这样的经济学家都首先是一个思想家,作为思想家,对于社会现象,对于他所研究的对象,不可能没有他自己的基本看法,也就是自己的立场和世界观。他的理论体系中所提出和阐述的基本观点,不可能不来自他的立场和世界观,其中运用的方法,不可能不为阐明他的基本观点,从而为他的立场服务。所以立场是理解经济学家之间观点差异的一把钥匙,运用这把钥匙,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对于同一种经济现象,一个经济学家做出这样的解释,而另一个经济学家又做出另外一种解释。很容易地理解各种不同的经济理论体系各自的精髓和内在逻辑,理解它们之间最根本的差异。事实上,从各自的角度看,这些不同的解释可能都是对的,差异在于立场。当我们以一个局外人来评判谁对谁错时,就看你更认可谁的立场或者说世界观、价值观了。”[18]

耿明斋教授认为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论,不仅体现为经济学家对经济理论功能的价值取向,还体现为其研究过程中对具体研究方法的不同选择和取舍,也就是说,经济学家在对经济现实进行理论抽象、逻辑演绎和选择研究方法时,是按照自己的价值取向或动机进行取舍的。“这就是说,理论不过是经济学家解释经济现实的工具或方法,他们之所以创造或者接受这种而不是那种理论,使用这种而不是那种工具或方法,最终取决于他所代表的经济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立场和观点。这就是经济分析中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统一。”[19]他在论证了马克思的代表作《资本论》是如何完美地实现了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统一后指出:“事实上,何止是马克思和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任何一个可称得上是‘家’的经济学者和他的理论,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内在统一关系。”

(二)社会发展利益是经济学家选择方法论的最高原则和评价标准

由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质是经济学家的价值观,是经济学家观察与分析经济活动的视野与角度,并不存在价值观的对与错、是与非的问题,因为在不同价值观的指引下,经济学家对经济理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的认识是不同的。比如,经济理论存在不存在科学性?经济理论科学性的含义是什么?判断经济理论科学性的标准又是什么?经济理论有没有真理性?什么是经济理论的真理性?评价经济理论真理性的标准又是什么?经济理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有着怎样的关系?因此,一般情况下经济学家的价值观与经济理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并没有直接联系,并不是说经济学家的价值观好,他们的经济理论就一定是科学或真理,价值观不好,经济理论就不科学或科学程度不高。基于此,萨缪尔森曾尖锐地指出:“经济学者已经给人造成这样一种印象,他们是一群喜好争论,不能就任何事情达成一致意见的人们。”[20]

面对这个两难选择,耿明斋教授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经济学家应该将社会发展的利益作为选择自己方法论最高、最终和唯一的标准,以此来解释经济现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明确阐述了自己的理由:

第一,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质是经济学家的价值观,即经济学家的立场或世界观,而立场或世界观的背后是经济利益。“因为任何社会从经济意义上讲,总是存在着众多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的,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之间都有着相互不同的独立利益,这种不同的利益会导致对于同样经济现象的不同立场。经济学者面对这种利益结构不可能超身世外,他要么就是某个利益群体的成员,要么会赞同和维护某个群体的利益。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经济学研究者的不同立场和对同一种经济现象的不同看法。”[21]因此,社会阶层的经济利益决定了经济学家的价值观和立场,进而影响了他们的经济学方法论,经济学家选择的方法论一定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自己所属社会阶层经济利益的影响。

第二,社会的进步需要经济学家选择一种共同认可的价值观作为经济学方法论分析经济现实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答案。虽然经济学家的价值观本身不是判断经济理论科学性与真理性的标准,但经济学方法论的选择与取舍对经济理论的推动、经济学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却有很大影响。在经济学说史上,经济理论研究的推进、停滞甚至倒退,很大程度上都归因于经济学家从事研究时的价值取向。因此,站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视角去审视经济学家从事经济研究时方法论的取舍,选择一种共同认可的价值观作为经济学方法论分析经济现实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答案已成为经济学家的共识。“这就是说,当涉及从根本上对你所面对的事物和现象进行判断时,从而涉及是正确还是错误、是支持还是反对时,就必须有一个最终的和最高的东西,那就是有一个立场,有一个理念或价值观。否则,所有的事物或现象在人们眼里就没有了是非曲直。那社会也就不称其为社会了。同样,一个经济学家没有一个一贯的价值观,就会到处自相矛盾,就不能称其为经济学家。一个理论体系没有一个渗透到各个环节的统一理念,那它也就称不上是理论。”[22]

第三,经济学家应该将社会发展的利益作为选择方法论的最高原则和评价标准。经济学家应该不受自己社会阶层经济利益束缚,而是凭借自己的学术良心,以公正的态度选择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价值观,以确立自己的方法论和选择研究工具,“我认为,他应该选择最能代表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那个集团的利益,因为这样的集团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利益及效率的要求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效率原则应该是选择立场时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进一步说,当我们试图对经济现象做出解释时,我们还必须寻找、选择理论工具。那么,面对各种各样不同的理论工具,我们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呢?你自然会选择和你的立场相吻合的那种理论。对于不偏不倚的学者来说,自然是选择那些代表社会进步和效率的利益集团立场的理论。这就是说,社会发展的利益是一个正直的经济学者选择立场的最高原则,也是评价立场正确与否的最后标准”。[23]

(三)我国经济理论界应当特别提倡社会发展利益原则的经济学方法论

作为一个关注中国社会命运的有责任感的经济学人,耿明斋教授在自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深知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论,对于匡正我国经济理论界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他直言不讳地提出:“现在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我们是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接受的理论当作对经济现实的一种唯一的和穷尽的解释,并用它来评判和规范经济现实呢?还是摆脱这种理论的一些教条式的具体结论的束缚,从经济生活的实际出发来检验这些理论甚至探索新的更符合实际的理论呢?”[24]面对如何正确对待理论与现实这个困扰中国经济学者多年的难题,耿明斋教授从经济学方法论视角进行了深入剖析。

1.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形而上学方法论产生的原因

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质是经济学家的价值观,是经济学家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的视角和思维方式,它与经济理论本身并不是同一个事物。而我国的经济学者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往往先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价值判断,甚至自己的价值判断作为先验的、不需要论证的一个结论固定下来,然后以此为基础和中心来构建经济理论,于是就产生了僵化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论。

耿明斋教授在介绍了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商品和价值为出发点所构造的理论体系之后明确指出,这种以一个特殊范畴为轴心构筑经济理论体系的方式几乎成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传统。“后来的许多学者或理论家在试图构造解释社会主义经济形态的各种关系时也差不多都是这样做的。比如,成书于20世纪50年代斯大林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社会主义部分,就是把公有制作为最高和最终范畴的,一切经济关系都来源于公有制,又都由公有制得到说明。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现在,目前,我们的大学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社会主义部分事实上仍没有摆脱这种窠臼。但是,公有制并不是财富的物质形态,不像马克思的商品那样看得见摸得着,所以用公有制作为像马克思的商品那样的范畴,很难建立起一个像《资本论》那样的严密理论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有学者试图模仿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方法,建立一套能够分析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他们提出的像商品那样的基本范畴是劳动和自主劳动,并尝试以此范畴为轴心构筑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25]

显然,我国经济学者在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不仅没有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出发,对斯大林构建公有制理论所持的形而上学方法论进行批判性反思和超越,反而坚守了这种方法论教条并继续构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导致了中国丰富的经济实践活动不能随时代发展产生新的研究纲领,也不能内生出适合中国经济发展需要的方法论。

2.形而上学方法论导致的教条主义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化

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价值判断作为先验的、不需要论证的结论固定下来的这种形而上学方法论,使我国经济学者在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时长期陷入了教条主义深渊,严重脱离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改革实践,不但没有对经济改革进行适时的理论凝练和总结,相反却用固定不变的理论去束缚和限制丰富的创新实践,阻碍了我国改革理论的不断深化。对此,耿明斋教授尖锐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在很多并不复杂的理论问题上长期争执不下的一个基本原因,就是有一批学者固执地坚持这种错误的形而上学方法论。“事实上,把我们长期受到熏陶并且为我们接受的经济理论的一些确定的结论和其中所渗透的价值观当成教条,当成一成不变的真理,并用这些理论教条去规范经济现实的错误认识问题的方法,曾经被中国几乎所有经济学家当成正确的方法,并一再用于对不断变化了的现实的解释,当然一再地使经济学家置于难堪和尴尬的境地。”[26]他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

第一个例子是经济理论界关于联产承包责任的争论。“比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业联产承包责任改革的最大阻力,就是认为这种改革有‘私有化’的嫌疑,而试图为这种改革辩护的一方也极力论证,说这不是私有化而是公有制的另一种实现形式。实际上,不管是改革的反对者还是改革的支持者,所接受的都是同一的价值判断标准,那就是公有制是好的东西,而私有制是不好的东西。这就是典型的把包含特定的价值判断标准的理论当成一成不变的绝对真理,并用它来规范现实,说明现实是对还是错。改革支持者尴尬的是,由于使用同一种错误的方法,其对改革的辩护就显得牵强和无力。”[27]

第二个例子是经济理论界关于企业股份化改革的争论。“比如企业股份化的改革,本来就是对一元化的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的否定。这项改革的反对者看到了这一点,他们从既定的理论教条和评价标准(公有制是好的)出发批评这项改革,说这是不好的。这项改革的支持者也从既定的理论教条和评价标准出发为这项改革辩护,说大多数股份制企业都是公有控股的,因而这项改革并没有真正变革公有制,因而这是好的。由于这种理论上苍白无力的支持,使得中国的股份化改革不得不长期拖着一个长长的国家控股的尾巴,以至于在多年以后不得不重新提出国有股退出和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的问题。事实上,如果不是此项改革的支持者坚持错误认识经济现实的方法,用既定的理论教条和评价标准去规范已经变化并且必然要不断为自己开拓方向的现实,不是把现实的合理性系于已经过时的理论,而是从现实出发,在更基本的层面(比如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寻找现实合理的根据,彻底的股份化改革可能会提前十年甚至在更早的时间到来。”[28]

第三个例子是经济理论界关于市场经济的争论。“支持者一直不能摆脱反对者所使用的同样的理论工具和方法的束缚,极力试图在承认反对者所坚持的理论教条和价值观的前提下来说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比如市场经济不会导致‘两极分化’,说市场经济不会破坏公有制基础,不会导致‘私有化’,等等。事实上,市场经济是不是会导致两极分化,要由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来解释,不会因为你主观上加上了你喜欢的某些条件这一规律就不起作用了,市场经济就不会两极分化了。市场经济是不是会两极分化是一回事,我们要不要和能不能对市场经济所产生的分配结果进行调解是另一回事。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问题也是一样,它们都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客观规律决定的。所有制形式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以什么样的比例存在私有制和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是市场经济按照自身的规律运行的结果,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以外的另一种原则认为的随意规定的。人虽然能够而且应当对经济运行结果中那些有害于大多数人利益的东西加以修正和规范,但这样做的限度是不破坏现实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存在的合理性这个问题上,大多数辩护者或者说主流的辩护者到现在也没有摆脱那种用既定的理论和价值观规范现实的错误方法的束缚。这也是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真正得到彻底解决的原因。”[29]

在用这三个案例说明形而上学方法论导致的教条主义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后,亲身参与经济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的耿明斋教授感叹道:“回顾一下改革开放历次重大的改革举措出台,每一个代表事物发展方向的经济现象的出现,以及围绕这些现象的解释,哪一次的争论不是这样呢?又有哪一次的争论不是因双方都采取错误的和既定的理论规范现实的方法而使改革的支持者陷入尴尬呢?”[30]

3.我国经济理论界应当特别提倡社会发展利益原则下的经济学方法论

方法论是指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不同的经济学方法论蕴含着经济学家从不同维度和层面观察思考经济生活的不同视角,对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教条坚守不但容易发生一叶障目的危险,而且会使经济学家对经济活动的观察、思考和基于此的政策建议越来越偏离丰富的经济实践。耿明斋教授认为,“当我们发现现实与理论不一致时,我们不应当从理论出发来规范现实,说按照理论,现实应当这样而不应当那样。而应该认定现实是具有合理性的,应该从现实出发来研究理论,看看理论在哪些方面出了问题,丰富和修正理论,提高理论解释现实的能力,或者寻找新的更能解释现实的理论。我们认为,这是正确的对待理论和现实的方法,尤其是在我国经济理论界当前应当特别提倡的研究方法”。[31]

针对我国理论界关于联产承包责任的争论,由于反对者和支持者都使用了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即将公有制好、私有制不好这样的价值判断视为一成不变的绝对真理,“结果是改革不是靠理论为自己开辟道路,而是靠改革明白无误的成果(粮食产量的明显增多)为自己开辟道路。由于理论解释的无力,最后不得不把改革说成是不得不进行的‘暂时’的‘倒退’。现在连初学经济学的大学生都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这确实是使大经济学家都陷于尴尬的现实”[32]

但是,如果经济学家将社会发展的利益作为选择方法论的最高原则和评价标准,从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经济即将崩溃和农民收入微薄低下的现实出发,从农村经济自身运动的规律出发,就能找到有利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价值标准,并用这一标准来看待联产承包责任的改革,这种改革“就满足了大多数农户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取自己更大利益的要求,由于每个人的最大利益必须通过自己的最大努力来创造,而不是从别人创造的财富中、从社会共同的存量财富中去掠夺和占有,当多数人都这样做的时候,整个社会财富的总量就增大了。不仅是创造者本身,就是整个社会中的其他成员也会从中受益。社会就发展了,进步了”[33]。所以正直的经济学家应该以中国大多数诚实劳动农民的立场为自己的立场,为联产承包责任这种改革提供理论观点。同样,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市场化方向改革的争论中,正直的经济学家应该以中国大多数从事诚实资本经营企业家的立场为自己的立场,为维护他们从事诚实资本经营权利而提供理论观点。中国经济学家在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中,如果发现现实与理论不一致,绝对不应当从理论出发去规范现实,削足适履的做法无法完成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西方经济学中国化、中国经济问题理论化过程。而从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出发,根据社会发展利益原则下的经济学方法论修正不恰当的理论条件预设,构建更为科学的理论框架或者新的更能解释现实的理论,才是我国经济理论界当前应当特别提倡的经济学方法论。

(四)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方法

从具体内容上看,经济学方法论包含三个层次:哲学意义上的方法论、经济理论的思维原理和方法、经济理论的技术方法。经济学方法论第二个层次的内容,虽然不是经济学家的价值观这种哲学意义上的方法论,却是经济学家构建经济理论体系时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思维方式、思维原理和思维特征。而第三个层次的内容,则是经济学为使经济理论更加精确化而对研究对象所采取的具体的技术方法。

1.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

耿明斋教授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它属于经济学方法论第二个层次的内容,要求经济学家主观的逻辑分析一定要以客观的历史考察为基础,而历史考察也要以逻辑分析为依据并将历史现象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不是简单地将二者叠加起来,而是对研究对象的历史考察与逻辑分析进行有机结合,以利于客观地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耿明斋教授的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中国经济学者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1)历史方法有利于以实践为导向的中国经济理论体系的构建

所谓历史方法,就是通过认识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具体事实和细节揭示出某种规律性的认识。经济理论首先是历史的产物,因为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每个时代都会出现典型的经济问题,经济学家的使命就是透过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创造出能够解释这些问题的经济理论,并且历史的变迁能够推动经济理论不断产生。因此,经济学从本质上讲既是一门历史的科学,也是一门发展的科学。熊彼特曾指出:“经济学的内容,实质上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独特的过程。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34]

经济思想史上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德国的历史学派就以主张运用历史法和归纳法、反对英国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法而闻名。当时德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远落后于英国,根本无法实施企业的自由竞争与自由贸易这些英国的成功经验,因此,德国的经济学家认为每个国家都处于不同的历史进程,需要走不同的发展道路,应该从自己国家的实践中创造适合自己发展的经济理论。实践证明,1871年才建立的德意志帝国经过不到30年的发展,便在经济总量上能够赶上并超过英国,历史学派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论、民族精神论和政府干预论是具有极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这些思想不但影响了美国20世纪20年代的制度经济学派,事实上对我国经济学界同样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耿明斋教授在自己多年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一直秉承着以实践为导向的历史研究方法,他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以及从事的研究课题的选题都来源于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实践,并始终坚持立足于我国具体的国情进行研究。他在总结自己的研究方法时谈道:“关注社会的命运,就意味着关注自己所能看到、观察到和感受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以这些现象和问题为研究的出发点和回归点,寻找能够解释这些现象和问题的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已有的理论或创造新的理论,再回过头来用更完善的或更新的理论给出现实问题的符合规律的解决方案。这是一条唯物主义的研究路线。”[35]

(2)逻辑方法有利于以实践为导向的中国经济理论的升华

所谓逻辑方法,就是通过纯粹抽象的形式再现研究对象,以概念、范畴等形式进行判断、推理,从本质上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性。经济理论是经济学家对经济现象进行抽象而得出的对其本质、特征、作用或起源的评价、看法或程式,它是经过世代经济学家的努力,经过加工工具提炼出来的知识,既可以把研究者与普通人区别开来,又可以使后来的经济学家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位经济学家可以无视前人积累的研究成果而独立创造一套经济理论体系,即使有,也无法在经济学家之间进行交流,因为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耿明斋教授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不但重视以实践为导向的历史研究方法,同时还特别强调逻辑方法的重要性。对此,他专门指出:“强调从现实出发,反对的仅仅是用已有理论来套现实的做法,并不是不要理论,也绝无贬低理论作用的意思。实际上,理论就像一面镜子,现实中的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只有放到理论的镜子下面照一照,才能看到事物的各个细枝末节,才能够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也才能从整体上把握事物,所以理论是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最好工具。经济学家和普通的实务经济工作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有理论。所以在观察和讨论同一问题时,经济学家往往能够见实务工作者所不见,虽然实务工作者往往对要讨论的问题更熟悉。”[36]

事实上,26岁才摆脱传统种植业的束缚开始接受高等教育的耿明斋教授,从入学开始就立志进行理论研究,做一个靠思想来影响社会进步的经济学者。所以他从未停止对经济理论的探索,并且非常重视向高水平的经济学者学习,用科学的逻辑方法来构建和升华以实践为导向的经济思想。从1982年师从河南大学的周守正教授到1991年前往南开大学做谷书堂教授的访问学者,再到1992年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林凌先生成为忘年交,一直到2000年以后前往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多所名校与知名经济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他对通过抽象的形式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性的逻辑方法深有体会,并在《经济学的方法——为周守正教授90华诞暨执教60周年而作》中用洋洋洒洒的5600字来专门讨论如何理解马克思的抽象法与如何评价现代经济学的抽象法,以更好地运用逻辑方法进行经济分析。

(3)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有利于客观地揭示中国经济发展的规律

作为单一的研究方法来讲,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都有自己的不足:当经济学家运用历史方法研究经济现象时,如果不经过抽象思维就上升到理性高度,那么经验性的规律就不足以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如果忽视历史单纯地进行抽象,所得出的结论就失去了丰富客观内容,理论本身显得空洞无物,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形而上学。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则要求经济学家主观的逻辑分析要以客观的历史考察为基础和内容,而历史的考察也应该以逻辑分析为依据,逻辑反映的历史是经过抽象和修正的历史发展规律,绝不是对历史的背离。

耿明斋教授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行研究,对我国的经济理论界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目前,经济学界虽然还有一些人仍然坚持那种现成理论套现实的研究方法,但是主流已经回到了从现实出发寻求和创新理论的研究轨道。这也是我自己多年从事经济研究的实践所悟出来的并一直坚持的研究方法,我认为这是一条科学的、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的,也是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37]

2.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科学使用

分析工具、分析方法和分析技巧是经济学方法论第三个层次的具体内容,是经济学家为使经济理论更加精确化而对研究对象进行分析时所采取的具体技术方法,如一般均衡分析、静态和动态分析、结构分析、比较分析、演化分析、数量和数理分析和阶级分析等。这些分析工具是由世代经济学家经过不断淬炼、改进、改造和完善才形成的,它们能够帮助经济学家更便捷、更有效地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及发展规律,就像不能横空出世地创造经济理论一样,从来没有经济学家能不利用前人提供的分析工具来构建经济理论。

耿明斋教授治学严谨,一直努力认真学习经济学有效的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来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1978年他入学时中国刚刚恢复高考制度,学习到的经济学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来自苏联经济学家的经济理论,他在刻苦攻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本的同时,更注重研究方法的凝练和分析工具的使用。他在研究生阶段的1984年,就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发表了《从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到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践》和《价值范畴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两篇学术论文。1985年毕业后,他成为少数几个令导师满意而留校工作的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当时我国引进的有限的西方经济学文献,便下苦功进行研读。1988年他发表了《兰格社会主义资源最优配置理论介评》,向国内经济学界介绍了较为陌生的边际分析方法以及兰格通过边际方法论述社会主义资源配置问题,推动了我国学术界的改革理论与实践。1991年他到南开大学作访问学者时,如饥似渴地泡在藏书量丰富的南开大学图书馆和经济研究所资料室里学习,1991年发表了《布鲁斯的价值规律作用理论述评》,运用新古典经济学之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探讨了社会主义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问题。此后,他一直没有停止学习现代经济学成熟的分析工具和方法,并结合我国改革的实践,陆续发表了《刺激—反应:政企合一的乡镇企业模式之制度分析》(1996)、《乡镇企业的政企合一模式能有效节约交易费用》(1996)、《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与理论思考》(1999)、《我国股票期权制度实施方案评介》(2002)、《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变动趋势分析与对策思考》(2002)、《河南国有工业企业竞争力分析》(2004)、《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分析与对策思考》(2004)、《现代空间结构理论回顾及区域空间结构的演变规律》(2005)、《基于委托—代理视角:中央政府农村决策行为分析》(2006)、《文化纳入经济分析的必要性及其方法》(2007)、《传统农业产业化问题研究——基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思考》(2009)、《后金融危机时代货币政策对资产价格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数据的脉冲响应分析》(2011)、《消费金融需求激活路径及风险服务安全边际分析》(2014)、《县域经济发展融资效率及全要素生产率测度研究——以涉农中小经营组织发展为例》(2015)、《网商银行发展现状SWOT分析》(2016)、《县域经济发展融资效率及全要素生产率测度研究——以涉农中小经营组织发展为例》(2016)等学术论文。借助一些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他丰富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内容,更加深入地分析和探索了我国改革实践中各个阶段的典型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耿明斋教授坚决反对经济分析中的工具主义倾向,他认为经济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产生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人,因为服务于人是工具的本质,绝不能让人服务于经济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成为工具的奴隶。因此,他使用经济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原则是一定要服务于自己的立场、观点、价值观。他在《经济学的方法——为周守正教授90华诞暨执教60周年而作》中语重心长地告诉自己的学生,在阅读文献时首先要有自己的立场、观点和价值观,“并对作者的理论体系和其中渗透的作者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认真的评价,你就会渐渐地建立起自己独立的经济理论框架和经济分析体系,从而获得属于自己的经济分析工具”[38]

四、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逻辑轨迹

(一)随着时代脉搏跳动的学术神经

2008年,早已养成善于思考、勤于总结、乐于探索思维方式和良好习惯的耿明斋教授在整理自己过去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问题撰写并发表的有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论文时明确地谈道:“我越发确认,自己头脑中的这根学术神经,一直是随着时代的脉搏跳动的。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就是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就像是按照不同的秩序编织起来的两种极其复杂而又相互隔绝的不同经济社会关系网络,要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从一种经济社会秩序转向另一种经济社会秩序,就必须将计划经济和传统社会这张经济社会网络上的‘结’逐一解开或打碎,并在废墟上把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这张经济社会网络上的‘结’逐一编织起来。”[39]

这段话非常清楚地表达出耿明斋教授在其40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生涯中关注的焦点就是中国经济如何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中国社会如何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他的这种拳拳爱国之心、忧国忧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正是新中国诞生后的那一代有良知的中国经济学者学术研究与实践的代表和缩影。正是这根与时代脉搏一起跳动的学术神经,让他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每每推进到触碰传统经济体制痛处而举步维艰的时候,不惧任何学术压力,勇往直前地进行理论研究并为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振臂高呼。他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这样表达:“80年代初,当改革与发展的潮流滚滚到来时,我们这一群莘莘学子还是经济理论队伍中的新兵,我们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极大的热情,一头扎进了理论这块当时还较荒芜的土地,向马克思求教,也向凯恩斯求教,默默耕耘近十载,孜孜探寻改革与发展在哪儿的真谛。”[40]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项重要内容时,他就在1994年出版的《中国企业股份和改造实务指南》一书中明确提出:“我国股份制企业的发展过程同时还是传统企业体制乃至整个传统经济体制被破坏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风险和困难不言而喻。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问题,克服许多新困难,要走很长的路。但是我相信,最主要的是在大范围内把股份制搞起来,因为只有有了丰富的实践,才能使问题暴露得更彻底、更深刻,也才能把问题解决得更彻底、更干净,从而使股份制这种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生根、开花、结果。”

(二)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逻辑顺序

回顾、梳理耿明斋教授各个阶段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文献可以发现,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逻辑顺序与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进行的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变迁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高度吻合,充分体现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转型变革的过程中,经济学家的理论探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41]

1.对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研究是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逻辑起点

1984年,作为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的耿明斋教授发表了自己学术生涯的第一篇论文——《从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到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践》。与一般在校学生所发表的简单歌颂型文章不同,这篇文章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它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在未来社会劳动者自主决策、自享劳动成果的基本价值理念和基本模式出发,论证了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家庭经营形式符合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设想,不但不是社会制度的倒退而且是一种进步。

耿明斋教授选择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有着强烈的时代背景:第一,他内心强烈渴望农民能够尽快摆脱传统农耕生产模式的束缚。因为他出生、成长在农村,直到26岁才改变农民身份前去象牙塔求学,而每逢农忙时期还要回到家乡帮助亲人在田间耕作。而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发端,所以“时值中国改革风起云涌,加之此前我有过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下的农村工作和生活的经历,所以特别关注社会变革”[42]。第二,理论界长期把公有制和集体经营视为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方向,而20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广的时间并不长,所以这种农村经济改革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就成了当时争论的焦点,“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的顺口溜,就是对当时很多人迷茫困惑的真实写照。“即使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也说倒退是为了更好地前进,言外之意是不否认这是倒退。于是我开始对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家庭经营主体塑造究竟是不是倒退这个问题着了迷。”所以这篇文章不仅从理论上积极探索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路径,而且强有力地在学术界回应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学术争论,推进了我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进程,同时也开启了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历程。

2.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是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逻辑枢纽

1985年,耿明斋教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被导师留在了河南大学经济研究所工作。他以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关注和研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1986—1989年陆续发表了《论我国国营企业工资改革的总体设想》(1986)、《谈谈计件工资制的几个问题》(1988)、《企业产权转让价格问题亟需解决》(1988)、《关于企业产权转让问题的探讨》(1988)、《企业产权转让研究八题》(1988)、《关于股息和红利性质的理论思考》(1989)、《关于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1989)等学术论文,都是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为研究对象。这一阶段是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学术生涯的第一个研究成果高产期。

耿明斋教授之所以将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集中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有三个重要原因:一是时代发展的要求。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步伐,而增强企业活力则是当时改革的中心环节。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以后,我的研究兴趣也随之转向企业改革上来”[43]。此时的耿明斋教授刚刚留校做研究工作,年富力强的他一直关注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他深入河南省开封市、新密市等地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利润内部留成等改革领域的热点问题,连续发表了8篇学术论文,支持改革实践的进一步探索。二是以国有企业改革为载体深入探索分配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研究需要。耿明斋教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并不是简单地跟着社会热点,而是站在中国经济体制如何打破传统的分配和计划经济模式的高度进行研究。他将国有企业与农户一样看作微观经济主体,因此他的研究切入点同样是分配制度改革,通过调整分配制度来提升这个微观经济主体活动效率。但是,他很清楚国有企业的效率提升问题牵涉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的初始设立背景,绝非仅仅调整分配手段就可以轻易实现,所以他的研究目的是“经过分配、价格、物资、金融、投资和财政等一系列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一扇扇大门被打开,计划体制网络上的一个个死结被解开,市场经济体制的一扇扇大门被开启,市场经济网络逐步被编织起来”[44]。三是通过研究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的难点问题开始探索我国所有制改革的思路需要。耿明斋教授对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的高度还体现在这一时期开始探索我国所有制改革这个理论界最为敏感的焦点问题,自1988年起他连续发表3篇论文探讨股份制改革,为此后持续深化所有制改革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在谈到自己这一时期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思路时讲道:“但是,还有一块硬骨头待啃,那就是所有制结构。在企业拥有了独立利益和上述种种自主权以后,其无限扩张的欲望,在公有制骨子里派生出来的预算软约束机制纵容下,演绎出了一幕幕投资饥渴和通货膨胀的悲喜剧,这使人们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基石要靠微观经济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再造才能奠定。于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了一场所有制改革的拉锯战,从承包制到股份制,从局部的股份制到全局的股份制,从体制内的股份制到体制外的私有制,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自然人所有制逐步诞生并成长壮大,微观经济主体再造工程终于基本落幕。”[45]

因此,耿明斋教授在这一时期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是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设想的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两个主要特征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他此后的所有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研究的重要铺垫和基石,这在他整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逻辑枢纽作用。

3.对我国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研究是耿明斋教授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1990年9月至1991年7月,耿明斋教授作为访问学者从河南大学到南开大学师从著名经济学家谷书堂教授学习研究一个学年,谷先生给他布置了“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的研究题目,并邀请他定期参加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的集体学术活动。“接受任务后,我就开始利用南开图书馆丰富的经济学文献,研读了一些令人感兴趣的相关经典著作,如《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等,梳理了到那时为止见诸各类学术刊物的几乎所有有关研究改革的理论文章,基本弄清楚了改革的起因、过程、各种改革举措以及进展情况,对各家有关改革的理论观点的是非曲直也有了基本的把握”[46],再加上自己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一直在追踪有关改革前沿问题的研究,耿明斋教授在我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于20世纪90年代开启了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学术生涯的第二个研究成果高产期,共发表学术论文11篇,出版学术著作3部,其中仅仅在1991年就接连发表了5篇学术论文(《布鲁斯的价值规律作用理论述评》《关于股份制企业收入分配的几个问题》《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制关系的思路》《经济改革的思考》《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和思考》),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农村经济发展与结构变动》)。结束访学后,他回到河南大学继续探索我国市场化改革问题,1992年发表文章《论布鲁斯“分权模式”的局限》,1993年出版专著《公有制商品经济中的收入分配》,1994年出版专著《中国企业股份化改造实务指南》,1995年发表文章《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及解决途径》,1996年发表文章《刺激—反应:政企合一的乡镇企业模式之制度分析》和《乡镇企业的政企合一模式能有效节约交易费用》,1999年发表文章《中国股市发展15年:历史回顾与前景展望》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与理论思考》。

耿明斋教授在这一时期对我国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研究首先是深入持续研究了80年代末国有企业分配制度,进而开始探索所有制改革,转向产权改革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制关系的思路》(1991)一文的发表,使他完成了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公有制是未来社会最根本特征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改造。他在1991年与谷书堂先生合著的《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和思考》一书中回顾了我国改革的历程与种种困难,对未来改革的目标模式和策略选择勇敢而坚决地提出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这是耿明斋教授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突破性进展,其价值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个结论,是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宣布的,而耿明斋教授1991年在谷书堂先生的指导下认真梳理和总结了10多年来中国改革的问题,如“当初为什么要改?是怎么改的?遇到了什么问题?这些问题是怎么解决的?解决了多少?还有多少没有解决?面对遇到的问题,各家都进行了怎样的思考和讨论?提出了哪些思想观点?有哪些分析和争论?应如何对待这些分歧和争论?哪一种观点和思路代表了改革的方向,我们应该坚持和选择什么样的思路和观点?通过对这些问题梳理和思考,为下一步的改革提供依据,积蓄能量,做好理论准备”[47],最终,本着“所有问题的对错是非都要放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在社会进步的天平上来衡量”[48]的原则,耿明斋教授得出了中国改革应该坚持市场化方向的结论。

另一方面是耿明斋教授是在当时改革面临着不绝于耳的批判、陷入低潮甚至停顿和倒退背景下提出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因为“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关于‘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表述,把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继之而来的发展变化,又把改革取向的认识打回到了原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成为官方的表述。计划经济被界定为体制的性质,市场调节仅仅处在工具的地位。在这一认识引导下,各种改革举措全面停顿,有关改革的讨论全面回潮,经济学界掀起了一股针对市场化取向改革批判的浪潮,某国内著名大学甚至将市场化、企业股份化等十类观点列为要把改革引向资本主义的典型表现,大加挞伐,改革面临夭折的危险”。[49]因此,时年39岁的耿明斋教授在面对充满未知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践和理论界的巨大压力下,对自己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感慨颇深:“通过该项研究,不仅让我对改革的原因、进程和方向有了更全面、更系统和更深入的认识,对参与改革讨论的各色人等、各类学术观点和思想倾向有了完整的把握,为我日后的学术道路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4.对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研究是耿明斋教授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思考与探索

21世纪以来,中国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并且会随着中国改革实践的推进一直存在并不断出现难以回避的问题,如在基础理论方面的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在根本上能否兼容的问题、如何界定政府作用和市场配置的边界、在政策制定方面确定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与相互关系问题、在收入分配方面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问题等,这些都需要在理论上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论证。

基于此,耿明斋教授从2000年开始将自己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思考与探索纳入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分析框架内,并由此进入他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学术生涯的第三个研究成果高产期。截至2021年,他共发表学术论文29篇,出版学术著作15部,并在《河南日报》发表学术文章3篇,其中2000年发表学术论文3篇(《转轨时期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再界定》《政府在西部发展中的作用》《河南科迪食品集团土地“承租返包”模式研究》),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区域经济与企业发展研究》),2001年发表文章《论投资、投资体制及其改革的目标模式》,出版专著《转轨时期的投资体制和投资运作方式》,2002年发表学术论文7篇(《有关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思考》《WTO背景下的两岸三地经贸投资关系》《应该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起长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激励功能》《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变动趋势分析》《我国股票期权制度实施方案评介》《股票期权及其长期激励机制》),2003年发表学术论文2篇(《重新认识我国场外交易市场》《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变动趋势分析与对策思考》),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国有资本生存边界与管理模式》),2004年发表学术论文3篇(《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工业化若干问题研究》《河南国有工业企业竞争力分析》《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分析与对策思考》)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阐释与发展》),2005年发表学术论文2篇(《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工业化道路——长垣县工业化发展模式考察》和《中原崛起与传统农区工业化道路》),2006年发表学术论文2篇(《基于委托—代理视角:中央政府农村决策行为分析》《论城市的功能及“经营城市”的基本思路》),和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欠发达平原农区经济发展与制度转型》),2007年发表文章《农业区工业化的一般理论分析》,2008年出版专著《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并在《河南日报》发表文章《农民走向现代化还需迈过哪些坎》,2009年发表学术论文4篇(《传统农业产业化问题研究——基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思考》《传统农区工业化过程中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经济分析》《论我国农业产业化问题——基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思考》《工业化与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方向》)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中国农区工业化路径研究——以欠发达平原农区为例》),并在《河南日报》发表文章《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2011年发表学术论文2篇(《后金融危机时代货币政策对资产价格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数据的脉冲响应分析》和《对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几点认识》),2012年发表学术论文1篇(《新型城镇化——村庄改造和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报告》)并出版2部学术著作(《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基于传统农区的实践》《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还在《河南日报》发表文章《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与传统农区的文明转型》,2013年出版学术著作2部(《改革红利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探索》和《人口流动、制度壁垒与新型城镇化——基于实地调查的报告》),2014年出版学术著作《黄河下游农区工业化与社会转型研究》,2015年发表学术论文1篇(《农业适度规模家庭经营的理论思考与政策建议》)并出版2部学术著作(《地方治理体系现代化研究——河南省市县并立体制研究》《中国农业现代化:困惑与探索》)。

2000年以后,耿明斋教授并没有停止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而是继续站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探索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他认真思考后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机制日臻完善,以及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初步完成,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问题日益凸显出来”。[50]他先是透过世纪之交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跨区域转移现象,研究了农村工业化和产业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城市化问题,再次将研究视角聚焦于农村以家庭为经济活动单元的小块土地流转问题上,对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进行了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他通过研究城乡的“失业”问题,继续从分配制度入手深入分析了城乡差距的原因,探讨了如何在21世纪更好地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宏观经济运行的层面上,他从传统平原农业区这个最具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特征的视角出发,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化、财政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财权事权划分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了新时代我国政府职能以及政府治理问题。这些研究都说明耿明斋教授时刻在关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运,希望中国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总之,随着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现代化,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现代化必将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传统社会这张网上的各个结正逐一被解开和打碎,现代社会这张网上的各个结则日益被编织和完善起来。”[51]

五、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重要思想

“经济思想家们的思想具有一种非凡的力量,对人类文明进程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并以某种方式影响乃统治着现在的经济思想。”[52]他们提出的经济思想之所以有巨大的影响力,是因为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个时代都会出现自己典型的经济问题,虽然不同时代典型经济问题的表现方式各不相同,但经济思想家们总是能够用自己的思想穿透林林总总、复杂多变的经济现象,揭示出其内在的原因,推理出符合逻辑的结论,预测出经济运行的必然结果。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思想同样也经历了一个异常艰辛但却令人观欣鼓舞的过程,与其他中国当代经济学者们一样,耿明斋教授所取得经济思想的蹒跚前行与他为探索中国史无前例的改革经济真相所付出的艰辛努力是分不开的。

(一)社会主义经济存在价值规律并且是商品经济的重要思想

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想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消灭之后商品生产也随之消失的基础上的,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是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开始建设的,它从一开始就被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三大特征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周叔莲认为“其中最困难的是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53]。因为如果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存在价值规律和商品经济,剩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也就比较容易了。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到底是不是商品经济这个问题,是每一个中国经济学者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逻辑起点。

耿明斋教授发表的第二篇学术论文就是1984年的《价值范畴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当时他还是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在洞察到我国经济学者们深受“社会主义等于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等于资本主义”僵化思维方式困扰后,他在文章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对价值、交换价值、价值规律、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发展形式进行了充分论述,明确提出:“无论在计划经济领域,还是在市场调节领域,价值规律都发生作用。违背了价值规律的要求,生产和流通就要遭受损失。”[54]他对理论界将发展商品经济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僵化观点进行了批评:“‘基本经济规律’,从斯大林提出算起,已经三十多年了。可是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生产目的还争论不休,对于达到生产目的手段的说明,也超出了经济学范围。再如,‘有计划按比例规律’,什么样的计划和怎样的比例才算是正确的,也没有科学界限。我们天天讲比例,年年搞计划,到头来还是比例失调。”[55]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方向的深入推进,耿明斋教授在1988年发表了《兰格社会主义资源最优配置理论介评》,通过介绍20世纪20—40年代西方经济学界针对兰格模式展开的大讨论,呼吁我国应该重视以市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的改革。值得指出的是,1991年,他发表了《布鲁斯的价值规律作用理论述评》,其中明确指出:“我认为,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到当前阶段,计划和市场之间的摩擦日益突出,在进一步深层次探索计划和市场最优结合方式日益迫切的情况下,重新研究和介绍布鲁斯的价值规律作用理论是有一定意义的。”[56]他通过介绍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对社会主义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力求探索我国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一种新方式。令人欣喜的是,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由此终结了学者们对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商品经济问题的争论。

(二)社会主义经济涉及市场的物质要素也会创造财富的分配思想

社会主义经济分配问题既是耿明斋教授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切入点,也是他不断深化中国市场化改革研究难点问题的一条重要线索。从他在1984年发表的研究生涯第一篇学术论文《从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到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践》中大胆提出分配和生产相互决定的观点开始,仅以分配问题为标题他就发表了《论我国国营企业工资改革的总体设想》(1986)、《谈谈计件工资制的几个问题》(1988)、《关于股息和红利性质的理论思考》(1989)、《关于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1989)、《关于股份制企业收入分配的几个问题》(1991)、《应该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起长期激励机制》(2002)、《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激励功能》(2002)、《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变动趋势分析》(2002)、《股票期权及其长期激励机制》(2002)、《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变动趋势分析与对策思考》(2003)、《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分析与对策思考》(2004)等11篇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公有制商品经济中的收入分配》(1993),还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了文章《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与传统农区的文明转型》,在社会主义经济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耿明斋教授对社会主义经济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最早是作为提升微观经济主体效率的手段开始的,因为“从理论和实践的源头上说,打破计划经济的束缚,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首先是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基本方式自然是按劳分配,这也符合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理论原则”[57]。他在自己的第一篇学术论文《从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到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践》中,从理论上对分配与生产、分配在整个经济活动链条中的作用进行了论述,得出我国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不但不是倒退反而是巨大进步的结论。随后他凭借论文《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双重身份和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的双重分配》入选参加了著名的1984年“莫干山会议”,他在会上提出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收入既要按照劳动支出量计算也要按所有者均等分配量计算的观点引起了与会者的极大兴趣。1985年,他立足于分配关系变革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我国农村改革实践,在自己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中创新性地提出了在一定条件下分配决定生产的观点。

耿明斋教授研究分配制度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仅仅提高微观经济主体效率,而是探索中国在启动农村和城市改革之后如何打破僵化、教条主义地解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计的“按劳分配”制度。为此,他在1989—1991年又发表3篇文章讨论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来更好地调整内部收入分配问题,提出了企业职工收入应按两种不同的标准,分配为相对稳定和可变动的两部分,其中股息和红利属于产权收入,不能认定为无偿占有的剥削范畴。这些非常有价值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分配思想,在当时曾被学术界的一些专家冠以“私有化”的罪名,但耿明斋教授不但没有停止自己对中国市场化方向改革的探索,而且与自己的好友、硕士生阶段的同学蔡继明教授在1993年合作出版了《公有制商品经济中的收入分配》,更为系统地研究了收入分配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分析了我国当时公平分配观下的分配不公平现状及其根源,提出了根据计划指导下的市场分配机制进行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设想。谷书堂先生高度评价了书中的股份制经济中收入分配模型:“这种超前的分析设计与当前的现实可能还有距离,但不能否认它所具有的启迪作用。”[58]谷先生专门语重心长地指出:“另须指出,本书内容涉及个别敏感的理论观点和提法,我认为是可以讨论的,并且最终要由实践来做出验证。我期望它的出版会给经济学这块园地增添生机。”[59]耿明斋教授在总结自己20世纪90年代对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时说:“再往深处讨论,必然会涉及市场的物质要素也会创造财富或者对财富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贡献,即所谓‘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样一个经济学中争论了几百年的老问题。”[60]果然,正如谷先生所言,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关系做出了更加清晰而又具体的描述: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进入21世纪后,耿明斋教授通过研究国有企业股票期权制等长期激励机制和农民收入变动趋势,来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与中国当代一大批有胆识的经济学家一起深化了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研究,促进了我国分配制度的不断创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要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增加了土地这一重要的市场要素。

(三)股份制是改革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

与主张中国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其他学者一样,耿明斋教授深知所有制改革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因为有一批学者深受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影响,认为改革只能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上进行,而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的公有制丝毫不能动摇。“有些人把改革国有制和私有化等同起来,见到谁主张改革国有制就断言谁主张私有化。”[61]所以“人们在很长时间内是讳言所有制改革的,因为这很容易被扣上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大帽子。正是在这种意识形态的背景下,一些有胆识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产权改革的主张,试图通过区分‘产权’和‘所有制’概念,绕过‘所有制’这个‘烫手的山芋’,达到优化所有制结构的目的。而这种主张理所当然地受到敏感的保守派的抨击,他们指责这种产权改革论是用‘产权’概念偷换‘所有制’概念,以产权改革为名,行所有制改革之实;以产权明晰为幌子,以推行私有化为目的”[62]

周叔莲先生指出:“学术思想的演变决定于社会宏观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也决定于学者个人的主客观条件和努力。”[63]耿明斋教授对所有制改革的研究开始于1985年,他在自己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最后一年发表了论文《论所有制范畴的实质》。文章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阐述了如何正确理解作为生产关系综合的所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对斯大林的所有制观点进行了重新思考和探索,认为他为了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巨大胜利,而忽视了公有制对生产力的巨大影响,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看作起决定作用的东西,“这种理论后来在社会主义各国都产生了不良影响,其表现就是不顾生产关系的现实条件和可能,盲目地追求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规模,认为越大越公越好,使生产力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64]。为了论证我国20世纪80年代启动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是为了解放被“一大二公”的所有制所束缚的生产力,耿明斋教授努力论证了“所有制就其实质来说是对剩余劳动的占有”[65]的观点,认为如果不对我国的所有制“在一定限度之内改变生产资料的归属形式来调整人们之间劳动占有的比例,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66],就会“造成劳动者积极性的丧失,或者从根本上危及劳动力的再生产”。

1988—1989年,耿明斋教授在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因为所有制结构调整困难而受阻时,连续发表了《企业产权转让价格问题亟须解决》(1988)、《关于企业产权转让问题的探讨》(1988)、《企业产权转让研究八题》(1989)3篇文章,分析当时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在《关于股息和红利性质的理论思考》(1989)和《关于股份制企业收入分配的几个问题》(1991)中通过研究国有企业的分配问题大胆提出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思路。他对自己这一阶段的研究是这样总结的:“既然从分配研究引入了所有制改革,就自然产生了将此问题具体化和系统化的愿望,加上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企业承包制试验的失败,企业股份制成为越来越受瞩目的话题,所以,也是从这时起,我把研究的主要精力逐步转向产权改革和股份化上来。”[67]

为了给股份制改革寻找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石,1991年,耿明斋教授在《论公有制范畴的实质》中通过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有制的论述,批评了一些抱有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教条主义者阻碍所有制改革的思想和行为:“尽管马克思本人在做出以上论述的同时,以及恩格斯在后来都曾不止一次地提醒人们注意公有制产品分配形式,甚至生产资料归属形式可能有的实际变化。但是,这并没有防止后来的社会主义理论家不断地重复马克思在极其简单的关系中关于公有制的论述,并且教条式地把这些论述当作判断社会主义的不变标准,规定现实中这是社会主义,那不是社会主义,等等。也没有防止社会主义的许多实践家不断地去按马克思的简单论述构筑社会主义大厦。”[68]面对我国当时公有制模式的陈旧以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情况,耿明斋教授犀利地指出:“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苏联早期的军事共产主义、我国1958年的‘一大二公’共产主义和有些外国党共产主义,就是在苏联三十年代形成的,事实上,在我国一直完好地保存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所谓两种公有制的模式,也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马克思简单的论述的复制品,它对实践发展的阻碍使我们不得不再次对它进行突破,这就是我国当前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缘由。”在这篇文章中,耿明斋教授对社会主义经济中公有制的内在矛盾做出了深刻分析,为以后研究以股份制改革为主要路径的国家所有制改革提供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依据。

耿明斋教授明确提出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制关系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目标下的一条更为妥当的改革途径的观点是在1991年。他在《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制关系的思路》中针对当时国企改革的各种模式受阻于所有制改变困难的尴尬情况时指出:“在严格的公有经济范围内,财产的低效使用问题是很难找到一个根本性的解决办法的。出路必然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打破严格的公有制,从公有制中分离出独立的个人所有制主体。”[69]为了打消持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一部分人担心股份制就是走私有化道路的顾虑,他特别强调:“股份制企业是由国家股东、企业劳动者股东和社会成员股东三部分股东构成。由于国家股一开始就在全部社会资产中占有绝对的比重,劳动者股份的增加受到很大限制。因此,不必担心这种股份制会危及社会主义制度。”[70]他深知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股份制企业并不是在市场经济中自我发展起来的,而是在对传统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的改造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这种打破国家所有制关系的过程充满了风险和困难。因此,他始终基于我国股份制改造的改革实践进行思考和研究,于1993年出版了《公有制商品经济中的收入分配》,1994年出版了《中国企业股份化改造实务指南》,于1995年发表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及解决途径》,尖锐地指出:“我国的改革已经揭开了攻坚战的序幕,渐进式改革已经逼近了国有企业和政府自身这两个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矛盾的领域。只有在这两个领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才能塑造出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和昌明有力的市场经济的‘守夜人’(政府),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才会逐步得到解决。”[71]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推进,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公有产权和私人产权依法受到保护的思想,这意味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我国宪法中得到最终确认,同时也说明了股份制是改革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有效途径。

2022年是中国进行改革开放的第44年,也是耿明斋教授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第44年。作为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同步成长的经济学者,耿明斋教授始终关注中国社会发展的命运,立足于改革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以有利于中国社会整体发展利益原则为方法论,本着马克思经济学现代化、西方经济学中国化、中国经济学理论化的原则,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经济思想,与当代其他经济学者一起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当前我国成功构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回顾与梳理耿明斋教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对于后来的经济学者来讲,不但有利于继承、发展和超越,更能够懂得经济思想的每一次蹒跚而行首先是因为探索经济真相与真理的困难,如果没有耿明斋教授那样“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经济学人”的人生理想和社会角色定位,恐怕是很难真正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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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耿明斋:《经济学的方法——为周守正教授90华诞暨执教60周年而作》,载耿明斋编:《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阐释与发展》,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33] 耿明斋:《经济学的方法——为周守正教授90华诞暨执教60周年而作》,载耿明斋编:《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阐释与发展》,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6页。

[34] 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29页。

[35]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页。

[36]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3页。

[37]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3页。

[38] 耿明斋:《经济学的方法——为周守正教授90华诞暨执教60周年而作》,载耿明斋编:《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阐释与发展》,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5页。

[39]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1页。

[40] 耿明斋:《中国企业股份和改造实务指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3页。

[41] 钟祥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史考察》,《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第30页。

[42]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4页。

[43]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5页。

[44]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3页。

[45]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3页。

[46] 耿明斋:《一座矗立于我心中的丰碑——回忆受教育于谷书堂先生的岁月》,载柳欣、常修泽编:《不平坦的治学路——谷书堂学术经历与学术思想述评》,山西经济出版社,2014年,第334页。

[47] 耿明斋:《一座矗立于我心中的丰碑——回忆受教育于谷书堂先生的岁月》,载柳欣、常修泽编:《不平坦的治学路——谷书堂学术经历与学术思想述评》,山西经济出版社,2014年,第336页。

[48] 耿明斋:《一座矗立于我心中的丰碑——回忆受教育于谷书堂先生的岁月》,载柳欣、常修泽编:《不平坦的治学路——谷书堂学术经历与学术思想述评》,山西经济出版社,2014年,第337页。

[49] 耿明斋:《一座矗立于我心中的丰碑——回忆受教育于谷书堂先生的岁月》,载柳欣、常修泽编:《不平坦的治学路——谷书堂学术经历与学术思想述评》,山西经济出版社,2014年,第336页。

[50]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3页。

[51]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4页。

[52] 吴宇晖、张嘉昕:《外国经济思想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2页。

[53] 周叔莲:《关于中国当代学术史研究的几个问题》,《前沿》2010年第2期,第5页。

[54] 王献立、耿明斋:《价值范畴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殷都学刊》1984年第4期,第35页。

[55] 王献立、耿明斋:《价值范畴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殷都学刊》1984年第4期,第35页。

[56] 耿明斋:《布鲁斯的价值规律作用理论述评》,《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5期,第57页。

[57]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5页。

[58] 蔡继明、耿明斋:《公有制商品经济中的收入分配》,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页。

[59] 蔡继明、耿明斋:《公有制商品经济中的收入分配》,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页。

[60]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5页。

[61] 周叔莲:《关于所有制是目的还是手段的争论》,《经济体制改革》2012年第5期,第6页。

[62] 蔡继明:《论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属性》,《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第4页。

[63] 周叔莲:《关于中国当代学术史研究的几个问题》,《前沿》2010年第2期,第5页。

[64]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64页。

[65]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71页。

[66]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69页。

[67]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66页。

[68] 耿明斋:《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74页。

[69] 耿明斋:《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制关系的思路》,《探索与争鸣》1991年第4期,第43~44页。

[70] 耿明斋:《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制关系的思路》,《探索与争鸣》1991年第4期,第44页。

[71] 耿明斋、张建伟:《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及解决途径》,《决策咨询》1995年第12期,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