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魔术师的最后一晚(小说)
窗外的光线越来越暗,远处的景物渐次消失,那些棱角分明的大楼只剩下一些模糊的线条,车站的大钟已经看不见了,钢厂粗大的烟囱正在往外吐着浓烟,将天空染得又脏又黑。一群乌鸦掠过窗口,飞往不可知的地方,它们的影子在窗玻璃上晃一下就消失了。这种不祥之鸟,它们不仅驮来黑暗,也驮来死亡。胡迪尼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看着他今生最后一个黄昏一点点被黑暗蚕食掉,心中既感到幸福,又感到悲哀;既感到轻松,又感到空虚。我不怕你,死亡无法把我打翻在地,我,作为一个快乐的旅行者,与世界已不可分离。黄昏在悲伤的方窗后面彻底消失,已变成了看不见的音乐:《沉沉入睡》。他每次在舞台上与死神搏斗时演奏的都是这支曲子。当他进入注满水的钢质牛奶桶顶盖用六把挂锁牢牢锁住时奏的是这支曲子,当他头朝下双脚被大枷夹住锁进中国水牢时奏的还是这支曲子,他对这支曲子太熟悉了,它的旋律已经支配了他的血液。这也是他听到的世间最美妙的曲子。墙上的挂钟嘀嗒作响,仿佛人生最后关头神秘来访者清脆的脚步声。他说:
“你听——”
“风!”
回答他话的是他的最后一个助手。这是一个黄皮肤、黑眼睛、身体强壮的中国人,名叫张朝,他就坐在他的床头,身体前倾,既便于听清他说话,又准备随时给他以帮助。一阵秋风卷起落叶捶打着窗子,好像在要求进来。不,不是风,是音乐。我听到了美妙的音乐,我又要被放入水里了,这次我还能从铁的束缚和封闭的容器中遁逸吗?他的眼睛仍然望着窗子,那幽深的目光活像一条通道,一条通向黑暗深处的通道,一条通向大地深处的通道,一条通向水之深处的通道。他在看什么?他看到了什么?我和死神开过无数次玩笑,每次我都背过脸去,不看他严肃的面孔,我不喜欢他。但我喜欢和他开玩笑。现在我要看看他的面孔了,不但是看看,我还要正面和他拥抱,拥抱得紧紧的,永不分离。又一阵风拍打着窗子,一块松动的窗玻璃发出动物爪子抓挠的声音。我就要从这儿出去了,就像我从其他东西中脱身一样。在另一个空间,在那个被无形的隔板将生命隔开的空间,在那个收留灵魂的空间,我可以看到分别已久的妈妈,是的,我就要见到妈妈了,我亲爱的妈妈——
“妈妈——”
他嘴唇抖动两下,发出轻微的呼唤声。张朝听到了他的声音,当然也听明白了。张朝完全理解一个持续高烧了三天三夜的人对亲情的渴望。
“先生,要喝水吗?”张朝问道。
水,我又看到了宽阔的水,那闪着死亡粼光的水将我们最后隔开,你在水的那一边,我在水的这一边。我们抓着一根长长的纸条的两端,风很快吹断了纸条,我们手里各攥着一段飘扬的纸条,洁白的纸条。张朝右手伸到胡迪尼身后,抬起他的身子,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左手将茶杯举到他唇边。他喝了两口,身体就开始向下滑,他要寻找一个舒服的姿势。张朝帮他垫了垫枕头,他朝张朝深情地看一眼,表示感谢。他是1912年7月8日乘船离开曼哈顿的,他已预订好7月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演出。他一贯遵守合约,这次也不例外。7月17日他从德国辗转来到丹麦,刚一下火车,他的助手就把电报递到他手中。那是他弟弟拍给他的电报:上帝已召唤走了亲爱的妈妈。他精神恍惚,一切都是妻子打理的。她帮助他搭上了回德国的第一趟火车,又预订了他们来时乘坐的那条轮船的船票。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妈妈——他多么想再在她面前表演一次魔术,就像头年他从纽约维多利亚剧院演出回去时表演的那样。他让老板用金币支付他的薪水,他又让助手把那些一美元的金币打磨光亮。然后他把1000枚金币装入帆布口袋里,跑回家,老远就喊妈妈妈妈快张开你的大襟看我给你变魔术,妈妈还没准备好,闪亮的金币就源源不断地跌入她的怀里,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妈妈紧紧把他搂在怀里,哭了起来。大概她又想起早年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了。妈妈那次哭得多么幸福啊!妈妈老了,7月8日在曼哈顿西区码头最后一次为他送行时,步子已经有些蹒跚。他与妈妈吻别时,他的心跳得很不安,难道他嗅到了死亡的气息?当他问妈妈他可以从欧洲为她带回点什么时,她说:拖鞋,六号的!是啊,她需要一双晚间穿的拖鞋,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他走上步桥,又折回来,再一次与妈妈拥吻。妈妈在咕哝什么?也许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儿了。她是这样说的。船起航了,他变魔术般投给妈妈一根洁白的纸条。纸条的前端系着一枚金币,金币落入妈妈的怀里,妈妈伸出颤抖的手很容易就抓住了纸条,纸条越来越长,越来越长,远远看去就像一根闪亮的蜘蛛丝,船与岸之间的水面在扩大,波光粼粼,风吹断了纸条……妈妈——在不来梅城,他买到了六号的拖鞋。他急急忙忙再次横渡大西洋,回到纽约,正好赶上他母亲下葬。人们打开棺木,让他最后看一眼他母亲。母亲就像睡着了一样,也许她正在做一个长长的梦,这个梦如此之长,以至于她无法醒来;她在梦中走得太远,远得甚至听不到亲人的呼唤,她梦到了什么?他能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锁,可他无法打开长眠之梦的锁。他将六号的绵羊毛拖鞋端端正正放于母亲的脚边,一边一只。他的眼泪悄悄滑下几滴,落在左边的拖鞋里,眼泪宛如早晨的露珠挂在绵羊毛上,闪着晶莹的光。他是个坚强的汉子,他不想让人们看到他流泪,即使是在母亲的葬礼上。他用手帕紧紧按在眼上,让手帕把眼泪吸干……妈妈,你慢点走,让我跟上你的脚步——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我听到了他的脚步声,他正在朝我走来。“你听——”
“下雨了。”
张朝说。秋雨打在梧桐枯干的叶片上,发出空洞的声音。有的叶片经不起一滴雨的击打,在潮湿的空气中打着旋儿落下来,落到更为潮湿的土地上,发出类似叹息般的微弱声音。一滴小小的雨,索取了一片巴掌大的树叶的生命。雨水顺着黑色的树干滑下去,滑到泥土之中。或者从空中或者从屋檐下自由落体般地跌落下去,自然也是落在广阔的大地上。一切都归于泥土。尘埃归于泥土,水归于泥土,生命归于泥土。一阵风吹过,有雨滴落到窗子上,在玻璃上留下印记,同时发出短促的惊恐的声音,好像一群蜻蜓没看到玻璃撞上去时的声音。雨水在玻璃上稍作停留,就滑下去,滑入黑暗之中。也有梧桐的叶子被风吹到窗子上,紧紧贴着玻璃,活像一张被压迫得变了形的小小的面孔,它在张望什么?又一阵风吹来时它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窗子。
是他在走来,我熟悉他的脚步声。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蔑视的笑。多少年了,我从未怕过你,现在,我照样不怕你。那脚步声消失了,或者只是停下来,停在房间外边,如同一个在门外偷窥的窃贼。他知道那脚步声为什么停下来了,是因为歌声。曼妙的歌声仿佛一缕细丝,飘入他耳中:“玫瑰少女啊,可爱的玫瑰少女,我对你的爱如何能够表达,你用魔法让我如此着迷,我可爱的玫瑰少女啊,我爱你……”贝丝——三十三年前的那个夏天,他第一次见到“花样少女”贝丝时,听到的就是这首歌,他一下子被这个唱歌的少女征服了。他设法与贝丝所在的马戏团同台演出。他在表演“水变墨水”戏法时,又故意将贝丝的衣服溅脏。节目结束后,这个既羞涩又狡黠的小伙子提出为贝丝做套新衣服,不明就里的贝丝见推辞不掉,就欣然接受了。第三天,贝丝到胡迪尼家取衣服时,碰上胡迪尼那既坚定又灼热的目光,那是怎样一种目光啊,她后来说,那目光能将人熔化,变成液体,然后再将液体烤干。她依靠本能的直觉读懂了那种目光,并依靠本能的直觉朦朦胧胧感受到那种目光将对她的命运产生影响。她穿上新衣服,接受他的邀请:到附近散散步。天气出奇地好。云彩洁白得像刚从棉桃中绽放的棉花。两朵云彩悄悄飘到一起,变成一朵。两只蝴蝶在他们头顶翩跹。蝉在树上起劲地叫,叫得空气都振动起来。走过市政大厅时,胡迪尼停下来,神情有些紧张,说话也结巴起来。半天贝丝都没明白他说的什么。他突然抓住贝丝的手,叫道:“让我们进去结婚吧!”贝丝惊愕得嘴都合不拢,她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要知道他们相互之间还什么都不了解呢。胡迪尼将不知所措的贝丝拉进市政大厅,请求执法官为他们举行婚礼。贝丝惊慌得像一只发抖的小鸟。执法官问她是否同意与胡迪尼结婚,她点点头,她已被突如其来的事件弄得说不出话来。执法官很喜欢胡迪尼的魔术,笑着对贝丝说:“你嫁给了一个将要举世闻名的人。”对于当时寂寂无名的胡迪尼来说,这可是一个大胆的预言。他们旋风般结婚这件事让双方母亲都感到震惊,但事已至此,她们只能接受事实。只是根据贝丝母亲的要求,在路易斯神甫的主持下又举行了天主教婚礼仪式,接着在胡迪尼母亲的坚持下,又请一位法师主持了一次婚礼仪式。也许是一位执法官、一位神甫和一位法师分别为他们主持了婚礼的缘故,他们的婚姻坚如磐石,两人终生都至死不渝地爱着对方。贝丝,你是我一辈子都没有逃脱或试图逃脱的手铐。
结婚之后,他们过了七年艰难困苦的日子,其间胡迪尼出卖过戏法诀窍,贩卖过香膏和巫师神油,他甚至还在堪萨斯州加勒那表演过“心灵阅读”的把戏。他提前几天潜入小城,造访每一处墓地,研究墓碑上的文字,采集野史,并到图书馆阅读相关书籍,他还伪装成《圣经》销售人员与当地人交谈,尽量多地收集信息。然后,他领着妻子大张旗鼓地进入该地,为他们表演不可思议的“阅读人的意识”。照胡迪尼的话来说,这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儿。这不但不会使他感到满足,反而激发了他征服世界的雄心。他念念不忘执法官的预言,他要让这预言变成现实。于是在新世纪开始的时候,他跨越大西洋来到英国。在伦敦他向警察厅挑战,摩尔威里警督让他伸开双臂抱住一根粗大的柱子,在他的手腕上铐了一副英国手铐;摩尔威里警督刚转过身,就听到“哗啦”一声,扭头一看,胡迪尼正微笑着把打开的手铐举起来,好像在说:“你看,就这么简单。”从此,他踏上了征服世界的道路,成为传奇般的脱逃大师。在地球上已经找不到一副手铐能够铐住他,已经没有一座监狱能够关住他。他曾从一座座举世闻名的监狱中脱逃。在美国国家监狱,他让监狱长哈里斯把他锁进曾经关押过刺杀总统的刺客古伊特尤的牢房;监狱长命令狱吏脱光他的衣服,给他戴上手铐脚镣,锁进死囚牢中;二十分钟后,他不但成功脱逃,衣冠楚楚地出现在目瞪口呆的监狱长和一群记者面前,而且还将相邻牢房中的八名死囚来了个大转移。在纽约东河六号码头处的海边,他在戴上手铐脚镣后,被钉进包装箱里,再用铁条把包装箱捆牢,加上二百磅重的铅坠,然后,他被投入河中;一分钟后他脱身而出,浮出水面。他曾向沙俄时期的莫斯科警察头目利比德夫挑战,利比德夫把一丝不挂的胡迪尼放到桌子上,让一名警察从头到脚检查他的身体,让另一名警察从脚到头反方向检查,不放过任何孔窍。然后他们把他翻过来,再照样检查一遍。这才给他铐上手铐,附以两条铁链子和一根金属棒子加固,足踝戴上脚镣,塞进往西伯利亚解送政治犯的防逃囚车,锁上锁。据说只有一把开锁的钥匙掌管在西伯利亚的一名警察手中,从莫斯科到那儿有二十一天的路程。贝丝啊,你参与了我所有的魔术,也见证了我所有的荣耀。正是由于在最后吻别时,贝丝把两件微型工具用舌头顶入他口中,他才得以逃出这个像保险柜一般的可怕囚车。他还被铐上手铐活埋到六尺深的土下,这种表演毫无疑问过于疯狂了,简直是对死神的公然邈视,难怪死神紧紧揪住他,差点要了他的命。
亲爱的,我多么希望此时你能够陪伴在我身边。可是……
他是一个时代的弄潮儿,他知道这个时代需要什么,并且能够提供这些东西。魔术师归根结底是伟大错觉的制造者,与其说他欺骗人们的眼睛,毋宁说他激发人们的想象。人们的想象在常识的跑道上加速、起飞,跃入无所凭倚的空中。如果他仅仅在舞台上表演“穿墙术”“隐藏大象”“吞食钢针”“大卸八块”等节目,他就只是一个高明的魔术师而已,无法成为传说中的英雄。他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洞悉人性,知道人们虽然理智地希望生活在秩序之中,潜意识却又渴望反抗。他的逃遁天才使他成为一个象征,一个自由的象征,一个反抗现存秩序的象征。正是在这一点上,他成了英雄。他的一生注定要成为传说。他非常清楚这一点,并且积极丰富着这个传说。
接近我的名字时,传说也将为之颤抖。
他又听到了脚步声,他对这脚步声从来就不陌生。死神在门外逡巡,像一个害羞的客人。来吧,我等着你呢。他让张朝扶他坐起来,此时所有的疼痛都消失了,他感到头脑清醒,一身轻松。“他就要来了。”他说。他感到说话也不是很吃力了。
“下雨了。”张朝说。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他看一眼墙上的挂钟,2点45分,正是夜晚最寂静的时刻。钟摆声和风雨声非但没有破坏这种寂静,反倒使这种寂静显得更加深沉。他感到侵入骨髓的寒冷,这寒冷甚至不同于一般的寒冷,而是带着一丝泥土温暖的寒冷,无法驱除的寒冷,“窗子——”
“窗子关着。”张朝说。
“再看看。”
张朝又检查一遍窗户,窗子关得很严,只是有一块玻璃松动了,被风吹得哐当哐当响。张朝用一张纸折叠起来卡到玻璃与窗框之间,不让玻璃再发出响声。
“雨大吗?”
“大。”张朝说。
“这鬼天气!”他笑笑。笑容如同微风过后水面上浮起的一层波纹。大雨清洗着世界,如同演出结束工作人员清扫剧场一般。世界是一个硕大无比的舞台,他是这个舞台上的杰出演员,可是无论他多么了不起,如今他都不得不谢幕了,他已经听到了清洗舞台的声音。这声音令他怅然。怎能不怅然呢?在事业正辉煌时,生命却要结束了。这是一个偶然事件,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个崇拜他的年轻人为了试探他的魔力袭击了他,猛烈地击打他的腹部,引发了阑尾炎和腹膜炎。他在剧烈疼痛的情况下也没有就医,而是靠钢铁般的意志支撑着,继续巡回演出,直到倒在舞台上为止。死亡是个偶然现象。他蔑视死亡。他决不屈服。在最后一场演出之前的那个下午,他一个人悄悄来到集市上,雇了张朝。张朝是个江湖艺人,正在耍刀卖艺。他背靠一堵砖墙,看着张朝耍刀。他因为腹部剧痛,额头上沁出一层虚汗。看张朝耍刀的人不多,所以张朝很容易就发现了他。他朝张朝招手,张朝收起刀,来到他身边。他因出门时简单地伪装了一下,所以张朝没有一眼认出他,其他人也没有认出他,尽管在他靠着的那面墙上就贴着一张画有他肖像的大幅海报。他把张朝叫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谈了几分钟。张朝虽然不理解他的举动,但还是答应帮他,当然是有报酬的。“三天后的夜里,你在罗伯特旅馆后墙从东数的第三个窗下等我。”他就住在罗伯特旅馆第二层从东数的第三间。第三天,他服下从印度瑜伽师手中买来的一服药,使自己处于假死状态。之前,他所有的道具都已装箱运回纽约,只有一副青铜棺材除外。这副棺材是此次巡回演出前他花五千美元从博叶敦棺椁公司定购的,是用来表演活埋壮举的。截至目前还没有使用过,这也是唯一他没有使用过的道具。临“死”前,他吩咐妻子和助手,他死后立即将他装入这具棺材内,并且不许再打开,除非到了他一百周年的忌日。估计他们没有一个人会活得那么长久。这等于说,一旦进入棺材,他就不让人再打扰他了,即使是最亲的人也不行。他给妻子留了一组密码,如果死后有灵的话,他会靠这组密码与妻子取得联系。半夜他将衣服留在棺材内,赤身裸体从密封的棺材里爬出来,从二楼窗口跳下。守信的张朝伸开双臂将他接住,并脱下外套让他穿上。然后他们来到张朝临时租下的这间屋子。在这间屋子,他通过报纸读到了他自己的整个葬礼过程:
青铜棺材被用一节普尔曼车厢加挂在底特律号列车上运回纽约,在纽约大剧院的舞台上停留之后,丧礼在马鹿俱乐部举行。德拉奇曼法师致悼词:“胡迪尼拥有一种终生未向世人展示的神秘力量,他是我们这个时代一位真正伟大的人。”美国魔术师协会把一个花圈撕碎放在他的棺材上,低声吟唱:“帷幕最终落下,花环也已经折断。”然后,青铜棺材被抬到塞浦路斯山马奇坡拉赫公墓安葬。墓上竖有一尊他亲手设计的胸像,这是这块犹太墓地中唯一的一尊雕像。
他为自己和死神开了个玩笑而洋洋得意。他问张朝:“有酒吗?”他从来不喝酒,除收藏魔术道具外也没有其他嗜好。他突然想喝酒,连他自己也感到奇怪。他想这个愿望大概不会满足了,因为他没见过张朝喝酒,现在即使想买酒也不会找到一家开门的商店。想不到张朝神秘地笑笑,变戏法般地将一瓶威士忌呈现在他面前。他们俩都开心地笑起来。在这神秘的夜晚,窗外下着雨,死神正在走廊里徘徊,他们却在房间里开怀畅饮。张朝还吟了一句美妙的诗: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一个多星期来,他一直觉得张朝是个严肃的人,现在他发现了张朝有趣的一面。“很遗憾,我没去过中国。”他说,“那是个多么古老的国家呀!”张朝说那儿整年都在打仗,老百姓很苦。他说:“愿他们幸福,来,干一杯!”杯子碰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又说:“来,为我的永生干杯!”杯子又碰到一起。墙上的钟“当”的一声脆响,告诉他们此时是凌晨3点。他感到肉体如同将熄的灯,最后跳跃出一束明亮的光。肉体是值得尊重的,它为他创造了尘世的荣耀。如今他将要最后一次遁逸,从肉体中遁逸,到另一个世界去,到他最最亲爱的母亲正等着他的那个世界去。贝丝,我只能扔下你了,其实我是多么想和你在一起啊!一想到相依为命的妻子,他就倍感愧疚。因为在他人生最后一个节目中,他没有让她参与。他又喝了一杯酒。时间是流动的,可我稳稳站在上面。他洞悉永生的秘密,即:成为传说。他将活在千千万万人的脑海中,活在他们飞扬的想象中,对此他从不怀疑。永生者是孤独的,命该如此。所幸有张朝陪在身边,而且还有酒喝。
“来,干杯!”
“干杯!”
他喝干杯中酒,将杯子一扔,杯子在地板上碎裂,碎片四溅。早就等得不耐烦的死神,踢开门,闯进来,脚步声震得整个楼都在晃动。他哈哈大笑,说:“好吧,我跟你走。”
妈妈——
瞬间,一切都凝固了,雨不再滴落,挂钟不再嘀嗒,心脏不再跳动……张朝看到时钟的指针指在3点15分。
1926年的这个秋夜啊,多么寒冷!
1936年10月31日,也即胡迪尼的10周年忌日(其实他的真正忌日要推后12天,即11月12日),胡迪尼夫人突然收到一封奇怪的信,信是从底特律发出的,上面的笔迹她再熟悉不过了,更让她震惊的是,信上写着她丈夫临终时与她约定的密码,即他们初次相遇时她唱的那首歌:玫瑰少女啊,可爱的玫瑰少女,我对你的爱如何能够表达,你用魔法让我如此着迷,我可爱的玫瑰少女啊,我爱你。信的全部内容就是这首歌,别无一言。既无称呼,也无落款。她坚信这密码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她差点要晕过去了。
她当时正与世界魔术师协会的几十名成员在尼亚加拉大瀑布旁的胡迪尼博物馆纪念她的丈夫。没有人能解释这封信是怎么回事。几乎与此同时,世界魔术师协会主席也收到一封奇怪的信,信曰:
我已完成最后一场演出:从棺材中脱身。
哈里·胡迪尼。
他把信拿给胡迪尼夫人看,胡迪尼夫人终于坚持不住,晕倒了。她证实,这封信千真万确是胡迪尼写的。这封信也寄自底特律,信的内容也无法解释。
第二天,各大报纸就将此事炒得沸沸扬扬,胡迪尼旋风一般卷来,再次成为舆论的中心。
不少好奇者要求开棺看看,一些记者也火上浇油般地写文章呼吁开棺,还有一位名叫帕尔卡的企业家表示愿意为胡迪尼夫人提供10万元作为开棺的精神抚恤金,在当时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胡迪尼夫人顶住压力和诱惑,毅然决然地拒绝了开棺的要求。她十分清楚,无论是哪种结果她都没有勇气面对。她说:“胡迪尼生前有言,不到他百年忌日,不能打扰他的长眠。”
胡迪尼夫人快要崩溃了,要知道她比任何人都更迫切地想知道胡迪尼的真实情况或秘密。她不仅仅承受着外界的压力,还承受着比外界压力多十倍的心理压力。终于她从记者的追逐中脱身了,独自乘坐火车来到她丈夫归西的城市——底特律。令她吃惊的是,这个城市早就流传着她丈夫从棺材中遁逸的传说,几乎大人小孩都知道;至于她丈夫从棺材中遁逸之后的情况则无人知晓。一个耍刀的中国男子神秘兮兮地对她说她丈夫百年后会重返墓穴。这句话的潜台词毫无疑问是说她丈夫现在并没躺在墓穴里。他怎么知道?他是预言家吗?当她想和这名神秘的耍刀人深入交谈时,却再也找不到他了。
底特律之行使胡迪尼夫人心中充满疑团,直到1943年去世,这疑团也没有解开。
直到今天,仍有不少热爱魔术的人在盼望着2026年10月31日的到来,因为这天是胡迪尼的百年忌日,一场最伟大的魔术有可能展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