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逻辑框架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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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逻辑框架基本理论

1 逻辑框架概述

1.1 逻辑框架法发展概述

逻辑框架法(Logic Framework Approach,LFA)是目前国际上被广泛应用的项目基本分析方法。逻辑框架法于1969年由美国国际开发署(U.S.Agency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发明,在20世纪70~80年代被广泛传播。逻辑框架法自其面市以后,由于它能适应与项目有关系的各个层面人员的需要,迅速被以项目开发为主要活动的单边或多边国际组织采用,并成为这些国际组织的标准方法:

——亚洲开发银行在1998年发表“部门分析和项目设计中逻辑框架的应用”(Using the Logical Framwork for Sector Analysis and Project Design);

——欧盟援助协作办公室(Europe Aid Co-Operation Office)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使用逻辑框架,从1993年起,在历年发布的“项目周期管理”(Project Cycle Management)中,都用大量篇幅介绍逻辑框架法,作为项目周期管理的核心工具;

——澳大利亚国际开发署(Australia Agency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将逻辑框架法正式作为项目周期管理的一个部分,并于2000年发布了Aus-Guidelines,其第一部分就是专门介绍逻辑框架法;

——英国国际开发部(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2002年发布了“开发工具—逻辑框架矩阵”(Tools for Development-Log Frame);

——芬兰国际开发署(Finnis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1991年发布了“项目准备、设计与监督指南”,重点介绍逻辑框架的分析过程;

——世界银行自1997年8月正式在其项目报告中采用逻辑框架法,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发布由团队技术公司(Team Technology,Inc.)为其编写的“The Logframe Handbook”,该公司还为此方法开发了使用软件Team Up PCM,目前在世界银行的网站上,每个项目的网页上都专门明示着项目逻辑框架分析的结果“成效与目标”。图1-1-1是世行第七次越南减贫支持项目的主页,图上两个椭圆分别是该项目的“成效”与“目标”;

——加拿大国际开发局(CIDA)与巴西协作局(Brazilian Cooperation Agency);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esellschaft für Technische Zusammenarbeit,GTZ);

——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Bank);

——瑞典国际开发署(Swedis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机构,也都在不同的工作文件中发布了逻辑框架法的操作手册或指南。

由上可见,在国际组织与发达国家中,逻辑框架法是一个标准的方法,已经被广泛使用,说明其不仅在理论上有科学性,而且在实践中具有较好的操作性。现在,逻辑框架法已经成为国际上项目开发活动的基本交流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