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的要求,制定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1.2 本方法与参数适用于政府投资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其他资金来源的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3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在项目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作出全面评价,为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经济方面的依据。
1.4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服务对象是特定的社会群体和自然人,项目建成后具有提高受益群体健康水平的基本功能,社会福利性质显著,社会效益具有广泛性、长期性和持续性。
2.政府起主导作用。政府一般通过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政府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项目的收支结余主要用于卫生事业的发展。
3.产出类型差异大。项目的产出表现为项目所提供的各种医疗卫生服务。一个项目可以提供多种医疗卫生服务。同类项目提供的单项服务种类以及单项服务在服务总量中的构成比例可能差异较大。
4.服务价格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服务的价格由社会需求、政府财力、受益群体财力、可供资源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免费服务、允许回收成本的服务和盈利性服务在同一个卫生机构中可能同时存在,服务价格会随着条件变化而发生转变。
5.项目设计应满足受益群体的需要。公共卫生建设项目一般应根据卫生机构整体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服务区面积、人口密度与人口结构、疾病谱、自然地理、气候、交通等因素进行具体设计。
1.5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的投入采用货币方式计量;项目的产出应根据项目的主要功效,采用货币计量或采用效果指标计量。
2.项目产出的价格应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计价。
3.项目在财务上一般独立核算,为了保持项目的稳定运营,在财务分析中需要重点做好运营费用的估算和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4.对于有政府投资以外其他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应在保持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兼顾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
5.项目的效益和效率计算,宜按照项目提供的单项服务分项列出服务收入(经济效益)和服务成本(经济费用)。
6.效果难以定价或经济效益难以完整计取的项目,应采用费用效果分析作为经济评价的主要方法。
1.6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在实施过程中,一般应根据规划目标或政策目标明确界定拟建项目的具体目标,通过费用效果分析和(或)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确认项目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和投资有效性。如果分析表明项目的投资建设能够增进社会福利,则需要进一步针对项目的财务主体进行财务分析,确保项目具有财务生存能力,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政策措施、运营模式等项建议。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应根据项目性质、建设目标、资本结构以及项目所提供的主要服务类型选择确定,一般包括财务分析、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和费用效果分析。
财务分析是通过估算财务主体的成本和收入,在财务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分析财务主体的财务生存能力,然后按照投资回收的目标,分析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是从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计算投资的经济效益和效率,分析项目对社会福利的贡献。
费用效果分析是在项目产出难以货币化或者货币化产出不是项目的主要目标时,通过比较项目预期的效果与所支付的费用,判断项目的有效性或经济合理性。费用效果分析可用于财务分析和经济分析。
1.7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深度应根据项目不同决策阶段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系统地分析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全面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并通过多方案经济比选推荐最佳方案。
1.8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要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坚持有无对比、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对应一致、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
1.9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在财务分析中,投入物价格可采用市场价格和政府核定价格,产出物价格一般采用政府核定价格;在经济分析中,项目的投入物与产出物价格应按其经济价值确定。
1.10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的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应参照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合理确定。运营期应参照项目的合理经济寿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