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建设部组织制定并批准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于2007年1月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是建筑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水节材标准的一项重大举措。
该《规范》是第一部以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为目标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明确了20个强制性条文。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这些强制性条文既涉及过程控制,又有建筑设备专业的调试和检测,是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重点;二是规定了对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对各专业主要节能材料和设备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三是推出了工程验收前对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和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四是将建筑节能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分部工程纳入建筑工程验收体系,使涉及建筑工程中节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技术要求有了充分的依据,形成从设计到施工和验收的闭合循环,使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得到控制;五是突出了以实现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导、以现场检验为辅助的原则,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对推进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将发挥重要作用。
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规章,都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内容。加强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已经成为各地推动建筑节能的有力措施。为了配合做好该《规范》在浙江省的宣贯培训、实施和监督工作,确保参加宣贯培训人员准确理解、掌握并贯彻实施《规范》的基本规定,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7〕302号)和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07〕197号)的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这本学习辅导教程,作为该《规范》在浙江省的宣贯培训教材。该教材参考了有关文献资料,对该《规范》条文内容按照理解要点的方式逐条加以说明,又针对浙江省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补充,有利于宣贯、学习理解和在工程实践中执行和应用。
教程编写委员会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