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如稗草:网络文学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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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像稗草一样野蛮生长

水稻田里经常会长出一种名为“稗草”的杂草。它的叶子看起来跟水稻差不多,但是到了收获的季节,却只会结出一些空而瘪的穗子,籽粒非常细小,不能当粮食吃。

稗草生长在稻田里,每时每刻都在与水稻争夺成长所必需的阳光、水分和营养物质,而又对人类没有太多价值。所以我们非常讨厌这种杂草,想尽各种办法要把它们彻底清除。然而不管是刀耕火种时代还是后来发明的锄头、镰刀,乃至现代发明的各类除草剂,都没办法真正把稗草灭绝掉。我们稍不留神,从农田里、沼泽边、道路旁就会冒出一丛又一丛茁壮生长的稗草,在阳光下随风飘舞。

最早把稗草和“小说”联系到一起的,是《汉书》的作者班固,他在《汉书·艺文志》中讲:“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所谓“稗官”,就是像稗草的籽粒一样又小又多的基层小官,换句话说就是“芝麻官”。他们和街巷、村庄里的老百姓们一起生活,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到一起摆一摆龙门阵,闲聊东家长西家短。要是能有一口酒喝,更可以聊一些天南海北的奇闻轶事。

当然,他们闲聊的八卦故事不一定都是亲眼所见的真事,聊的人很可能带着种种情绪,毕竟没有情绪的讲述是没有灵魂的。故事里面或是吹牛,或是吐槽,也可能是为了诋毁仇人,有时候有人还会瞎编一些神奇怪异的事情来取乐。小到不能再小的芝麻官们把这些街谈巷议记录下来,再由更高级别的官员呈报给朝廷,就成了最早的“小说”。

但班固讲的“小说”跟我们今天作为文学体裁之一的小说含义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们并不是像水稻和小麦那样被农人栽培出来的粮食作物,而是野地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杂草。尽管“稗”字最初是形容该类草细小如微尘,但却无意中切中了“小说”的要害:蛮荒野地中自由生长的、乡野田间的农夫喜欢看的、浸染了世俗气的凡间故事,才是最早意义上的“小说”。

我小时候跟姥姥在农村生活,听她讲了许多有意思的民间故事。我姥姥不识字,这些故事都是她从自己的姥姥、妈妈或是村里的邻居口中听来的,故事里有贪婪的盗贼,有幸运的书生,有吓人的女鬼和大灰狼,也有会说话的动物精灵。那些故事的文辞并不怎么优美,情节也不多么曲折动人,甚至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是非观念也不一定遵循。但在儿童时代的我心目中,这些烛光灯影里的故事像一串串流光溢彩的珍珠,给了每一个因为停电而没有动画片可看的夜晚以动人的想象。

民间故事最鲜明的特征,在于其所具有的传奇色彩。故事的主人公或故事的主体可以是我们现实中找不见踪迹的神仙、妖怪,可以是超越凡俗力量的神奇人物,也可以是巧合到诡异的事件——简而言之,日常生活中见不到的东西,在那些民间流传的故事里都有可能见到,而且会更受欢迎。

这些故事常常会以“从前,村子里有个人叫某某”起笔,以他的一系列奇遇为主线,而以“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为结尾。在没有抖音和快手,没有电视剧,也没有电子游戏,又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读书的古代社会,那些能够带给人们愉悦和快感的传奇故事,便是老百姓平凡而沉重日子里最好的佐料。

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正是因为古代平民的生活中缺乏像样的娱乐活动,生活的压力又太过于沉重,以至他们大脑当中负责“愉悦”和“快感”的模块都显得麻木失灵了。奇妙的幻想故事就像是在黑白老电影的寡淡画面中抹上了一丝彩色,让他们可以在一个平行世界里,追寻幻想的快乐。所以它们最重要的属性并不是道德说教,而是用来对大脑神经进行最为直接的刺激,甚至是刺痛。

不管是在我们中国还是欧洲,抑或是中东地区,都有许多从古到今口口相传的奇妙幻想故事在民间流传。这些被冠以“童话”的故事,内核往往并不像我们常见的那些童话那样光明和“健康”,恰恰相反,残忍暴力、庸俗下流、荒诞不经才是往往其底色和趣味。正如意大利作家伊塔洛·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 1923—1985)在编纂《意大利童话集》的时候所总结的:“当童话还作为口头文学传统存在时,尚没有年龄的区别,一则童话只是一个奇迹故事,其中满是那个文化时期需要的粗俗的表达方式。”与原汁原味的《意大利童话集》相比,我们更加熟悉的《格林童话》读起来就要“舒适”许多,这是因为格林兄弟在编纂过程中对那些源自德国民间的中世纪故事进行了深入而彻底的改造,砍掉了许多残暴或是淫秽的段落,改换成了适合孩子读的内容。

尽管很多民间故事中也有着朴素而美好的民间哲学以及道德理想,比如好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过上了好日子,坏人机关算尽最后还是难逃报应,王子和公主总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这并不代表民间故事要承担起“塑造受众道德观”,甚至是“寓教于乐”的重大责任。自始至终,民间故事最重要的目的都是娱乐身心,消遣时光。就像我姥姥给儿时的我讲故事,并不指望我从中学到什么做人的道理,而仅仅是为了让幼年的我不再吵闹,好好睡觉。她所倚靠的,就是传奇故事散发出的魔力,它们会轻易俘获孩子的注意力——或许这也是民间故事后来变成童话的原因。

很多人看不起粗俗、鄙陋的民间故事,认为它们像野蛮生长的稗草一样难登大雅之堂,但实际上“高雅”和“粗俗”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今天被奉为经典的“四大名著”,究其本源,有三部都来自历代说书艺人、话本作者以及演出人员的整理加工,最后再由某个或者一群文人修订补缺,再加艺术修饰而成——就好像野生的狗尾草被驯化成粟米一样。

喜欢听故事,是我们人类的天性。专门给普通人讲故事的通俗文学,像是野生的稗草,具有坚韧不拔、随遇而安的强悍生命力,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可以从干旱的田野里生长出来,甚至从石头缝里拱出来。民国乱世中,依然诞生了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王度庐等一大批武侠小说家,后来被反复诟病的“鸳鸯蝴蝶派”小说也是因为迎合了大量读者的阅读喜好和需求,才在报纸杂志上流行开来。即使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当绝大多数通俗小说的写作、出版、销售都被迫陷入停滞的时候,人们依然会用两只手一支笔,在节约出来的纸上创作、抄录和阅读小说——当时的人们称之为“手抄本”,像是地下党接头一样偷偷传播,其中盛放的便是那个灰暗年代里人们最后的愉悦和快感。

通俗小说的题材,从根子上说其实是同一套东西:穷书生花园幽会富家小姐,中状元天子赐婚;无辜小民被富豪恶霸欺辱,清官智断疑案,强项抗皇命;名将世家保国抗蛮夷,昏君奸臣陷害,忠良后代平反冤狱……都是些市井小民做梦才能梦到的,一辈子都不会有的刺激经历。它们与时代相结合,就变成了形式多变但是内核始终如一的通俗小说。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后,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又诞生了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两种煊赫一时的通俗小说类型。

在生物学上有一个概念叫“生态位”,简单来说就是指一种生物在生态系统当中占据的位置。我们可以把这个概念引入到文化娱乐产业中来,最流行的通俗小说就始终占据着一个顶级的“生态位”。在唐朝,它叫唐传奇;在宋、元,它叫话本小说;在明朝,它叫《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在清朝,它叫《红楼梦》《聊斋志异》、三侠五义、包公案;在民国,它叫鸳鸯蝴蝶派、《蜀山奇侠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它叫《林海雪原》《烈火金刚》《苦菜花》;在“文革”时期,它叫“手抄本”;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它叫金庸、古龙、梁羽生;在九十年代,它叫《读者》《知音》《故事会》。而到了二十一世纪之初,这个生态位逐渐被新兴的网络小说所占据。

大约在二十年前,我刚上大学,正好赶上了那个“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网络文学初创期。那个时候在网上写文章的人,谁也没想到有一天能够赚到钱,就是喜欢写、喜欢给人看,版主加个精华,有人多给回帖就很高兴了。那个时候,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还有知识产权或者说版权这回事,看到别的论坛有好帖子,复制下来转到自己喜欢的论坛,标题加上“转载”就行,谁也不觉得这样做不对劲。

因为以网络为第一发布渠道,(早期的)网络文学作者们可以尽情去写自己想写的文字,只要写了就可以在BBS社区或是后来出现的文学网站上发布,不需要经过书报刊物的“三审三校”手续,更不需要经过思想导向审核,只要发布了就有可能获得千百万读者的喜爱。这种畅通无阻的便利感是当前网络时代的作者们无法想象的。正是这种相对宽松的文化环境,才催生了恣意无忌、天马行空的网络文学诸多流派。

我一直认为,网络文学的主流作品类型就是泛幻想类作品,包括玄幻小说、仙侠小说、奇幻小说、穿越小说等类型,主流文学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现实题材作品在网络文学中反而是少数派。这是由网络文学自身的特征决定的: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其写作目的都带有商业性质,是为了读者娱乐、消遣,从中获得快乐,并不刻意承载深刻的社会价值,所以它们往往不会有沉重、严肃的现实主义内核。

1997年“榕树下”网站成立,以此为标志,网络文学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它的形态、内容、呈现方式都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网络小说”早就分化出了许多个完全不一样的子领域。很多作品,在一个读者圈子里面红得发紫、热得发烫,数据爆表,但可能在另一种读者群体里面就非常冷僻,听都没听说过。只有像《诡秘之主》等少数作品,才能打破多个圈层,成为“现象级”神作,这显得十分珍贵。

尽管我一向自称“无书不读”,但网文的范畴毕竟太大了,有许多优秀作品我都未曾读过,或是读过之后没能写出评论。因此,我特意邀请了网文阅读量较大的评论者菜籽(原名蔡颖君),从女性视角来解读5篇网络文学作品,并将这些评论放在了附录中,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