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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厂北迁
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将日伪留下的电工企业按专业分工原则组建成13个电工厂,分别生产仪器仪表、电机、灯泡、变压器、电线、电缆、电瓷、蓄电池、干电池、电工专用设备等,成为建设新中国电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安全问题迫使中央不得不考虑调整东北工业布局,认为东北工业建设要着重放到北满(指吉林四平以北的东北地区)去,可移的工厂尽量北移,尤其如机械厂等,新建的工厂建在北满。
1950年10月上旬,重工业部紧急会议责成东北电工局立即落实搬迁规划。
原定在沈阳建设的重型电机厂北迁哈尔滨后,1951年1月1日改名为电器工业管理局第四厂(简称东北电工四厂),亦即日后成长为“共和国机电工业长子”的哈尔滨电机厂。历经艰苦会战,1951年1月,开关车间首先开工生产。冬去春来,绝缘车间等也相继投入生产,铸铁件、工模具等也陆续生产出来。该工厂很快利用顾乡屯的原有厂房生产出小型交直流电机。当时产品设计与工艺由东北电工局技术处负责,技术处在南岗区一曼街租楼办公,技术负责人是主任工程师赵硕颀,电机组组长是朱仁堪。东北电工四厂内设制造技术科,科长为管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