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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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总报告
Ⅰ General Report

R.1 “全面小康”进程人民生活发展总体评价

——2000~2014年民生指数检测

王亚南 刘婷 魏海燕[1]

摘要: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早已深入人心,全社会都意识到“GDP标准”的缺陷,以民生发展衡量政绩成为基本共识,“全面小康”建设的实际成效更应当以民生标准加以检验。2000~2014年,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持续明显增长,2014年居民收入为2000年的5.48倍,总消费为5.08倍,物质生活消费为4.81倍,非物生活消费为5.73倍,积蓄为6.83倍;但居民收入比从46.61%明显下降至43.25%,居民消费率从36.09%显著下降至31.08%,“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是居民收入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收入年增4.7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年增4.5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全方位不断缩小,居民消费需求(包括总消费及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三个方面)城乡比全面逐步缩小,居民收入、积蓄城乡比缩减不大甚至继续扩大;物质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降低3.77个百分点,非物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增高3.77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居民积蓄率从22.57%持续明显升高至28.14%,反过来即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十三五”期间将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实现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这些策略需要实化和强化为“约束性指标”,加快提升全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以更加显著的民生进步迎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目标年到来。

关键词:全国 人民生活 发展指数

20世纪末期,面向2000年“基本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邓小平同志提出以人均产值1000美元作为标志,后修正为800美元。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步步深入,特别是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以来,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越来越深入人心,政界、学界和全社会都意识到“GDP标准”的缺陷,以民生发展衡量政绩成为基本共识。检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实际成效,有必要深入人民生活方方面面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测。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于2006年开始研制,其演算数据库作为“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的背景数据支持一直在使用。多年以来先后推出“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2014年综合屡次研创的方法论思路和技术性设计,并将“民生”范围集中于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下“人民生活”部分,“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历时八年终于独立成型。随即“测试版”数据库建成,使用相继公布的2012年、2013年系列数据,经一年有余长时间反复调试,“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面向临近的“全面小康”目标年正式登场。

本项研究在“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中首创城乡比倒数权衡测算,独创地区差指标及其演算方法,并基于城乡、区域无差距理想值设为逆指标;在“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中,用来测算文化消费需求缩小以至消除城乡、地区差距后文化生产供给可能出现的“短缺”;在“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中,恰好用以检测公共文化投入均等化差距;在“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中,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城乡比、地区差检测全面展开。全国及各地诸方面发展的城乡比、地区差量化分析检测为本项研究的独特优势,专门用来检验中国社会结构“非均衡性”发展差距。

一 全国经济财政增长与民生发展基本态势

人民生活发展离不开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基本背景,各项民生数据需要放到历年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和支出增加的背景之下加以考察。

全国经济财政增长与城乡人民生活发展关系态势见图1,限于制图容量,图中仅列出产值数据,财政收入、支出数据置于后台进行相关演算。

图1 全国经济财政增长与城乡人民生活发展关系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积蓄总量(亿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基于财政演算)收入对比度、支出对比度(%)。囿于制图空间省略若干年度,文中描述历年变化包括省略年度,全文同。

1.全国产值、财政收支总量增长状况

2000年,全国产值总量为99776.25亿元,财政收入总量为13395.23亿元,财政支出总量为15886.50亿元;2014年,全国产值总量为636138.73亿元,财政收入总量为140370.03亿元,财政支出总量为151785.56亿元。

2000年以来14年间,全国产值总量年均增长14.15%,同期财政收入总量年均增长18.27%,财政支出总量年均增长17.49%。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大大超过产值增长,这意味着,在以历年产值来体现的全社会总财富当中,各级财政收取并支用的部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

2.居民收入、消费和积蓄总量增长状况

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量为46502.56亿元,消费总量为36005.66亿元,积蓄总量为10496.90亿元;2014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量为275134.02亿元,消费总量为197701.81亿元,积蓄总量为77432.21亿元。

2000年以来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13.54%,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2.94%,积蓄总量年均增长15.34%。2000~2014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低于产值增长0.61个百分点,低于财政收入增长4.7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年均增长率低于产值增长1.21个百分点,低于财政支出增长4.55个百分点。

在此有必要检测各类数据历年增长相关系数:全国产值与居民收入增长之间为0.8220,呈稍强正相关性;与居民消费增长之间为0.5902,呈很弱正相关性。可简化理解为居民收入、消费与产值历年增长分别在82.20%和59.02%程度上同步,居民收入增长明显滞后,居民消费增长更显著滞后。全国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增长之间为0.6471,即二者历年增长在64.71%程度上同步,呈较弱正相关性,居民收入增长显著滞后;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增长之间为0.2291,即二者历年增长在22.91%程度上同步,呈极弱正相关性,居民消费增长更显著滞后。

3.收入对比度、支出对比度历年变化状况

收入对比度、支出对比度出自本项检测的特有精心设计,即居民收入与财政收入、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之间相互对应的相关性比值(商值)。可基于居民收入或财政收入、居民消费或财政支出进行双向对应演算,其结果数据互为倒数百分值,用以检测居民收入与财政收入之间、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相对关系及其历年变化情况。

基于全国财政收入演算(与居民收入之商值),2000年(财政)收入对比度为28.81%,2014年(财政)收入对比度为51.02%。由财政收入变化看来,14年间从居民收入的28.81%提高到51.02%,相对关系比值增大了77.12%。这表明,在社会总财富历年分配当中,全国财政收入所占份额扩增,而居民收入所占份额缩减,其间相互关系用收入对比度变动来表示。全国居民收入比与财政收入比历年变化相关系数为-0.8184,呈极强负相关性,即两项比值在81.84%程度上逆向变动。

基于全国财政支出演算(与居民消费之商值),2000年(财政)支出对比度为44.12%,2014年(财政)支出对比度为76.77%。由财政支出变化看来,14年间从居民消费的44.12%提高到76.77%,相对关系比值增大了74.01%。这表明,在社会总财富历年支配当中,全国财政支出所占份额扩增,而居民消费所占份额缩减,其间相互关系用支出对比度变动来表示。全国居民消费率与财政支出比历年变化相关系数为-0.8301,呈极强负相关性,即两项比值在83.01%程度上逆向变动。

以上各类总量数据的分析已经反映,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以来,“国富”的程度和速度明显高于“民富”的程度和速度。当然,这仅仅是宏观层面的一种基本把握,深入透视全国民生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微观层面的深刻变化,还有必要转入人民生活各类数据人均值检测,尤其需要尽可能展开各个方面的相关性分析。

二 全国居民收入增长态势

居民收入是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中“人民生活”统计数据的整个基底,从根基上制约着其余所有数据的变化动态。

居民收入及其相关性分析为民生指数检测系统的二级子系统之一。全国居民收入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见图2。

图2 全国居民收入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城镇、乡村居民收入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乡村=1)、地区差(无差距=1)。左轴曲线:居民收入比(%)(与产值即国民总收入近似值比)。另需说明的是,本项检测经多重演算,衍生数值屡四舍五入,可能出现小数细微出入,实属演算常规无误,全文同。

1.城乡综合人均值及地区差变动状况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收入人均值为3682.95元,人均收入地区差为1.3606;2014年居民收入人均值为20167.12元,人均收入地区差为1.2936。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91%(由于全国人口增长,居民收入人均值演算增长率略低于总量演算增长率);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1.41%,“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21%,“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3.19%。

基于31个省域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偏差值(商值,后同)的平均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最小(最佳)值为2014年的1.2936,最大值为2001年的1.3679。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缩小了4.93%;其中“十五”期间扩大0.31%,“十一五”期间缩小2.47%,“十二五”以来缩小2.82%。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收入地区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2.城镇与乡村人均值及城乡比变动状况

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人均值为6279.98元,乡村居民收入人均值为2253.42元,收入城乡比为2.7869;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人均值为28843.85元,乡村居民收入人均值为10488.88元,收入城乡比为2.7499。在这14年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50%,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61%,乡村人均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城镇年增0.11个百分点。城乡之间增长相关系数为0.4435,即历年增长同步程度44.35%,呈很弱正相关性。倘若把城乡各自年度增长指数制作成两条曲线,就可以看出,城乡增长走势缺乏历年保持并行的良好均衡度。

基于全国居民收入城镇人均值与乡村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值差异演算(商值,后同),2000~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最小(最佳)值为2014年的2.7499,最大值为2009年的3.3328。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缩小了1.32%;其中“十五”期间扩大15.68%,“十一五”期间扩大0.15%,“十二五”以来缩小14.82%。这意味着,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收入城乡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3.城乡综合居民收入比历年变化状况

居民收入比为居民收入与国民总收入(以产值为其近似值)之间关系比值(商值),亦即社会总财富分配中居民收益所得部分。以全国城乡综合数值演算,2000年居民收入比为46.61%,2014年居民收入比为43.25%。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收入比下降了3.36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下降2.2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下降4.15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上升3.06个百分点。很明显,国家“十二五”规划制定“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约束性指标”已经产生显著作用。

基于居民收入与产值(国民总收入近似值)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比最高(最佳)值为2002年的47.42%,最低值为2010年的40.19%。具体展开逐年测算,全国居民收入比在2002年、2009年、2011~2014年升高,在2000~2001年、2003~2008年、2010年降低,近来仍未回复2000年初始值,更远未达到2002年最佳值。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中实现全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协调性尚待增强,甚而居民收入增长或应反超产值增长以补积年“拖欠”。

三 全国居民消费增长及其结构性分析

居民消费数据是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中“人民生活”统计的主体部分,市场经济条件下民生需求主要就体现为居民消费需求。

(一)居民总消费增长基本态势

居民消费及其相关性分析为民生指数检测系统的二级子系统之二。全国居民总消费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见图3。

图3 全国居民总消费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城镇、乡村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乡村=1)、地区差(无差距=1)。左轴曲线:居民消费率(%)(与产值比)。

1.城乡综合人均值及地区差变动状况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为2851.61元,人均总消费地区差为1.3476;2014年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为14491.40元,人均总消费地区差为1.2879。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总消费年均增长12.31%(由于全国人口增长,人均值演算增长率略低于总量演算增长率);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1.15%,“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2.63%,“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3.38%。

基于31个省域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最小(最佳)值为2013年的1.2801,最大值为2003年的1.3521。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缩小了4.43%;其中“十五”期间缩小0.16%,“十一五”期间缩小2.27%,“十二五”以来缩小2.06%。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居民总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总消费地区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2.城镇与乡村人均值及城乡比变动状况

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为4998.00元,乡村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为1670.13元,总消费城乡比为2.9926;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为19968.08元,乡村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为8382.57元,总消费城乡比为2.3821。在这14年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消费年均增长10.40%,乡村居民人均值年均增长12.21%,乡村人均总消费年均增长率高于城镇年增1.81个百分点。城乡之间增长相关系数为0.4068,即历年增长同步程度40.68%,呈很弱正相关性。倘若把城乡各自年度增长指数制作成两条曲线,就可以看出,城乡增长走势缺乏历年保持并行的良好均衡度。

基于全国居民总消费城镇人均值与乡村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值差异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最小(最佳)值为2014年的2.3821,最大值为2003年的3.3505。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缩小了20.40%;其中“十五”期间扩大3.87%,“十一五”期间缩小1.09%,“十二五”以来缩小22.52%。这意味着,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总消费城乡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3.城乡综合居民消费率历年变化状况

居民消费率为居民消费与产值之间关系比值(商值),亦即社会总财富支配中居民消费支出部分。以全国城乡综合数值演算,2000年居民消费率为36.09%,2014年居民消费率为31.08%。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消费率下降了5.0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下降2.1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下降5.2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上升2.39个百分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国策以来,直到“十二五”期间,全国居民消费率才开始略有回升。

基于居民总消费与产值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消费率最高(最佳)值为2002年的36.45%,最低值为2011年的28.46%。具体展开逐年测算,全国居民消费率在2002年、2009年、2012~2014年升高,在2000~2001年、2003~2008年、2010~2011年降低,近来仍未回复2000年初始值,更远未达到2002年最佳值。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中实现全国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步协调性尚待增强。还应注意,居民消费率下降程度大于居民收入比下降程度,反过来即意味着居民积蓄率上升,同时亦即积蓄对消费的抑制作用加重。

居民消费子系统可相对自成一体,其下又包含八个三级子系统,即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下“人民生活”总消费支出中的各分类单项消费。本项检测划分为“物质生活消费”和“非物生活消费”两个大类,其间消费结构变化尤其值得关注。

(二)物质生活消费结构关系变化态势

居民消费统计分类的前四类——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属于物质生活消费范畴,维系着人们衣、食、住、用的“基本需求”。居民物质生活分类消费及其相关性分析为民生指数检测系统的三级子系统之一至四。全国居民物质生活消费结构性关系变动态势见图4。

图4 全国居民物质生活消费结构性关系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居民物质生活消费单项(含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四项)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食品烟酒消费比重、衣着消费比重(%),显示温饱需求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比。

1.食品烟酒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食品烟酒消费人均值为1224.46元,2014年居民食品烟酒消费人均值为4493.92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年均增长9.73%;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9.24%,“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1.28%,“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8.43%。

居民食品烟酒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值即为原始的恩格尔系数,用以检测维持生命“最基本消费”比重,间接衡量居民生活宽余程度。基于居民食品烟酒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食品烟酒消费比重降低了11.93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3.5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2.30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6.06个百分点。最低(最佳。物质消费占比以低为佳,后同)比重值为2014年的31.01%,最高比重值为2000年的42.94%。可以看出,进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以来,全国居民食品烟酒消费“最基本需求”所占比重越来越低,这间接反映了人民生活从温饱“基本小康”向宽余“全面小康”的发展进步。

2.衣着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衣着消费人均值为239.56元,2014年居民衣着消费人均值为1099.27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衣着消费年均增长11.50%;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2.14%,“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44%,“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7.15%。

在中国社会传统中,“衣食温饱”总是联系在一起,移植恩格尔系数成为“中国版”,恐怕应包括衣食温饱“基本需求”,因此本项检测同样重视衣着消费。基于居民衣着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衣着消费比重降低了0.8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3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73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1.92个百分点。最低(最佳)比重值为2014年的7.59%,最高比重值为2011年的9.91%。可以看到,在食品烟酒消费比重持续明显下降的同时,全国居民衣着消费“基本需求”所占比重并未降低,不过原有保暖御寒功能已经发生变化,更多地转而体现时尚、品位、个性等。难怪有不少相关研究者提出,建议把衣着消费列为一种“别类”精神生活消费。

3.居住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居住消费人均值为344.31元,2014年居民居住消费人均值为3200.55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居住消费年均增长17.26%;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0.06%,“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1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31.35%。在图4里不难看出,2014年居住消费人均值陡然高升,这是国家统计局首次提供的城乡综合基础数据,若按本项检测系统的数据库演算,得出的数值还要更大一点。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各地居民受调查户样本的偏差近年得到修正,由私家住房相对普及带来的居住消费剧增得以体现。

运用后台数据库补充考察居住消费比重变化情况。基于居民居住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居住消费比重增高了10.02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5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77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9.83个百分点。近十余年来各地城镇商品住宅市场火爆,各色人等需求旺盛,居住消费比重变化甚大,正是千家万户拥有私家住房的“刚需”开支成就了当今中国房地产的繁荣。

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值为204.62元,2014年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值为889.67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年均增长11.07%;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4.37%,“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7.16%,“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30%。

同样补充考察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比重变化情况。基于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比重降低了1.04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1.9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1.1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0.24个百分点。近十余年来各地城乡私家轿车市场升温,各色人等需求高涨,而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比重却变化不大,或许“间歇性”购车支出放到长年日常消费当中也不明显。

(三)非物生活消费结构关系变化态势

居民消费分类的后四类——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属于非物生活消费范畴,维系着人们社会交往、身心状态、精神生活等“扩展需求”。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及其相关性分析为民生指数检测系统的三级子系统之五至八。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结构性关系变动态势见图5。

图5 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结构性关系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单项(含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四项)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比重(%)(占总消费比),显示社会生活交往、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变化。

1.交通通信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交通通信消费人均值为200.30元,2014年居民交通通信消费人均值为1869.28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年均增长17.30%;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22.98%,“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6.24%,“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81%。居民交通通信消费成为非物生活消费以至总消费中增长最快的部分,不难在生活现实里找到依据:全国每年有上亿人次出境旅游,数十亿人次国内旅游;电话通信已成为国民必需消费,手机及移动网络更是国内海量人群之“必备”,当然电信行业垄断造成的高收费也不容置疑。

基于居民交通通信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交通通信消费比重增高了5.88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4.6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1.99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0.74个百分点。最高(最佳。非物生活消费占比以高为佳,后同)比重值为2013年的14.41%,最低比重值为2000年的7.02%。由此不难发现,人民生活消费需求已经从维持温饱的“基本小康”阶段超越出来,物质生活需求在较高水平上得到满足之际,非物质生活需求迅速提升。交通通信消费比重持续显著增高,可以视为人们社会生活交往需求高涨的一种具体表现。

2.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人均值为343.32元,2014年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人均值为1535.90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年均增长11.30%;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3.10%,“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8.95%,“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02%。

基于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比重降低了1.44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09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2.01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0.52个百分点。最高(最佳)比重值为2002年的13.82%,最低比重值为2014年的10.60%。这里形成了一个问题,多年以来许多研究者预期中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高涨”局面仍未出现。或许人民生活从满足温饱需求,到物质生活消费全面提升,再到注重社会生活交往需求,最后到追求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尚有待于“更上一层楼”。

3.医疗保健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医疗保健消费人均值为169.40元,2014年居民医疗保健消费人均值为1044.76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年均增长13.88%;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5.72%,“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0.9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5.38%。

运用后台数据库补充考察医疗保健消费比重变化情况。基于居民医疗保健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比重增高了1.2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3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0.5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49个百分点。医疗保健消费比重增高明显并不难理解,健康是人们的“共同价值观”,而若干年来医院费用暴涨、保健产业产生暴利也不容忽视。

4.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值增长及其比重变化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值为125.62元,2014年居民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值为358.05元。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年均增长7.77%;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49%,“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2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5.45%。

同样补充考察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比重变化情况。基于居民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比重降低了1.94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1.3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2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0.83个百分点。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是一个“非明确”项,包括除了非物生活消费以上三类之外的其余消费开支,依据早年统计年鉴所列细目分类可知,家政服务相关支出包含其间。

至此可以归纳对比全国城乡居民物质生活、非物生活分类单项消费的增长变化差异。2000年以来14年间,各类人均值年均增长率、比重值升降变化(百分比演算更为精确)排序:交通通信消费年增17.30%,比重上升83.64%为最高;居住消费年增17.26%,比重上升82.92%为次高;医疗保健消费年增13.88%,比重上升21.36%为第三高;衣着消费年增11.50%,比重下降9.70%为第四高;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年增11.30%,比重下降11.97%为第五高;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年增11.07%,比重下降14.44%为第六高;食品烟酒消费年增9.73%,比重下降27.78%为次低;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年增7.77%,比重下降43.91%为最低。

四 全国物质生活消费综合增长态势

本项检测把居民全部物质生活消费设定为“必需消费”,并设居民物质生活消费比重值为“全面小康”民生“必需消费系数”,类比于放大的“恩格尔系数”,检测“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中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其维持物质生活升级版“必需消费”支出的变动态势。

居民物质生活消费合计及其相关性分析为民生指数检测系统的二级子系统之三。全国居民物质生活消费合计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见图6。

图6 全国居民物质生活消费合计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城镇、乡村居民物质生活消费合计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城乡比(乡村=1)、地区差(无差距=1)。左轴曲线:居民物质消费比重(%)(占总消费比)。

1.城乡综合人均值及地区差变动状况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为2012.95元,人均物质消费地区差为1.3204;2014年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为9683.42元,人均物质消费地区差为1.2914。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物质消费年均增长11.87%;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9.29%,“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2.75%,“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4.07%。

基于31个省域城乡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最小(最佳)值为2013年的1.2445,最大值为2000年的1.3204。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缩小了2.20%;其中“十五”期间缩小1.82%,“十一五”期间缩小2.07%,“十二五”以来扩大1.71%。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居民物质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物质消费地区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2.城镇与乡村人均值及城乡比变动状况

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为3398.56元,乡村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为1250.25元,物质消费城乡比为2.7183;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为13350.00元,乡村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为5593.62元,物质消费城乡比为2.3866。在这14年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物质消费年均增长10.27%,乡村居民人均物质消费年均增长11.30%,乡村人均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城镇年增1.03个百分点。城乡之间增长相关系数为0.8685,即历年增长同步程度86.85%,呈较强正相关性。倘若把城乡各自年度增长指数制作成两条曲线,就可以看出,城乡增长走势缺乏历年保持并行的良好均衡度。

基于全国居民物质消费城镇人均值与乡村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值差异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城乡比最小(最佳)值为2014年的2.3866,最大值为2003年的3.0039。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缩小了12.20%;其中“十五”期间扩大2.01%,“十一五”期间缩小2.31%,“十二五”以来缩小11.89%。这意味着,全国城乡居民物质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物质消费城乡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3.城乡综合物质消费比重历年变化状况

以全国城乡综合数值演算,2000年居民物质消费比重为70.59%,2014年居民物质消费比重为66.82%。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下降了3.7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下降5.7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上升0.33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上升1.61个百分点。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持续降低,意味着人民生活在保证物质生活“必需消费”之外,还有越来越多的余钱用以满足非物质消费需求。

基于居民物质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最低(最佳)值为2013年的63.65%,最高值为2000年的70.59%。具体展开逐年测算,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在2007~2008年、2011年、2014年升高,在2000~2006年、2009~2010年、2012~2013年降低。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起点2000年,到2013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由历年最高值持续下降至历年最低值,这无疑表明人民生活早已超越了满足衣食温饱的“基本小康”阶段。

五 全国非物生活消费综合增长态势

本项检测把居民全部非物生活消费设定为“扩展应有消费”,并设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值为“全面小康”民生“扩展消费系数”,检测“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中居民社会生活、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及其在物质生活“必需消费”之外进一步增加“应有消费”支出的变动态势。

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合计及其相关性分析为民生指数检测系统的二级子系统之四。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合计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见图7。

图7 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合计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城镇、乡村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合计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乡村=1)、地区差(无差距=1)。左轴曲线: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占总消费比)。

1.城乡综合人均值及地区差变动状况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为838.65元,人均非物生活消费地区差为1.4162;2014年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为4807.98元,人均非物生活消费地区差为1.2852。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非物生活消费年均增长13.28%;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5.17%,“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2.41%,“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05%。

基于31个省域城乡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最小(最佳)值为2014年的1.2852,最大值为2005年的1.4372。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缩小了9.25%;其中“十五”期间扩大1.48%,“十一五”期间缩小2.05%,“十二五”以来缩小8.71%。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地区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2.城镇与乡村人均值及城乡比变动状况

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为1599.44元,乡村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为419.88元,非物生活消费城乡比为3.8093;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为6618.09元,乡村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为2788.95元,非物生活消费城乡比为2.3730。在这14年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非物生活消费年均增长10.68%,乡村居民人均非物生活消费年均增长14.48%,乡村人均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城镇年增3.80个百分点。城乡之间增长相关系数为-0.4559,即历年增长逆向程度45.59%,呈稍强负相关性。倘若把城乡各自年度增长指数制作成两条曲线,就可以看出,城乡增长走势缺乏历年保持并行的良好均衡度。

基于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城镇人均值与乡村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值差异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最小(最佳)值为2014年的2.3730,最大值为2002年的4.3046。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缩小了37.71%;其中“十五”期间扩大2.27%,“十一五”期间扩大2.48%,“十二五”以来缩小40.57%。这意味着,全国城乡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城乡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3.城乡综合非物生活消费比重历年变化状况

以全国城乡综合数值演算,2000年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为29.41%,2014年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为33.18%。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上升了3.7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上升5.7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下降0.33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下降1.61个百分点。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持续提高,意味着人民生活在保证物质生活“必需消费”之外,确实越来越注重追求非物质生活“应有消费”需求。

基于居民非物生活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最高(最佳)值为2013年的36.35%,最低值为2000年的29.41%。具体展开逐年测算,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在2007~2008年、2011年、2014年降低,在2000~2006年、2009~2010年、2012~2013年升高。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起点2000年,到2013年,全国居民非物生活消费比重由历年最低值持续上升至历年最高值,这无疑表明人民生活已经转入注重生活质量整体提升的“全面小康”阶段。

六 全国居民积蓄增长及其相关性分析

本项检测取历年居民收入与消费之差作为最通常意义的“积蓄”,按理积蓄应大于并包含居民当年存入银行的储蓄,且不必再费心分辨、去除储蓄中政府和企业部分。

(一)居民积蓄增长基本态势

居民积蓄及其相关性分析为民生指数检测系统的二级子系统之五。全国居民积蓄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见图8。

图8 全国居民积蓄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城镇、乡村居民积蓄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历年变化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居民积蓄人均值城乡比(乡村=1)、地区差(无差距=1)。左轴曲线:居民积蓄率(%)(占居民收入比)。

1.城乡综合人均值及地区差变动状况

经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积蓄人均值为831.34元,人均积蓄地区差为1.4443;2014年居民积蓄人均值为5675.72元,人均积蓄地区差为1.3370。在这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积蓄年均增长14.71%;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2.28%,“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8.84%,“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71%。

基于31个省域城乡居民积蓄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积蓄人均值地区差最小(最佳)值为2014年的1.3370,最大值为2001年的1.4609。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积蓄人均值地区差缩小了7.43%;其中“十五”期间扩大1.09%,“十一五”期间缩小4.64%,“十二五”以来缩小3.97%。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居民积蓄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增强,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积蓄地区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2.城镇与乡村人均值及城乡比变动状况

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积蓄人均值为1281.98元,乡村居民积蓄人均值为583.29元,积蓄城乡比为2.1978;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积蓄人均值为8875.77元,乡村居民积蓄人均值为2106.32元,积蓄城乡比为4.2139。在这14年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积蓄年均增长14.82%,乡村居民人均积蓄年均增长9.61%,乡村人均值年均增长率低于城镇年增5.21个百分点。城乡之间增长相关系数为0.6427,即历年增长同步程度64.27%,呈较弱正相关性。倘若把城乡各自年度增长指数制作成两条曲线,就可以看出,城乡增长走势缺乏历年保持并行的良好均衡度。

基于全国居民积蓄城镇人均值与乡村人均值之间历年绝对值差异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积蓄人均值城乡比最小(最佳)值为2000年的2.1978,最大值为2009年的4.2339。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积蓄人均值城乡比扩大了91.73%;其中“十五”期间扩大65.87%,“十一五”期间扩大0.61%,“十二五”以来扩大14.89%。这意味着,全国城乡居民积蓄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有所减弱,体现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积蓄城乡差距方面的成效欠佳。

3.城乡综合居民积蓄率历年变化状况

以全国城乡综合数值演算,2000年居民积蓄率为22.57%,2014年居民积蓄率为28.14%。在这14年间,全国居民积蓄率上升了5.5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上升0.90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上升5.15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下降0.48个百分点。全国居民积蓄率持续提高,意味着人民劳动所得在保证物质生活“必需消费”、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应有消费”之外,拥有越来越多的宽余“闲钱”可供自由支配。

基于居民积蓄与收入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4年,全国居民积蓄率最高(最佳)值为2013年的31.42%,最低值为2000年的22.57%。具体展开逐年测算,全国居民积蓄率在2000年、2002年、2005年、2009年、2014年降低,在2001年、2003~2004年、2006~2008年、2010~2013年升高。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起点2000年,到2013年,全国居民积蓄率由历年最低值持续上升至历年最高值,这无疑表明人民生活已经进入相对充裕富足的“全面小康”阶段。

诚然,有必要澄清,居民积蓄率并非越高越好。相对于居民收入,积蓄率增高意味着富足余钱增多,可以体现人民生活富裕程度;然而相对于居民消费,积蓄率增高却意味着消费需求受到抑制的程度加重。

有必要归纳对比全国经济、财政与人民生活各类数据的增长变化差异。2000年以来14年间,全国产值、财政收入和支出、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和非物生活消费、积蓄人均值年均增长率排序:财政收入年增17.62%为最高;财政支出年增16.85%为次高;居民积蓄年增14.71%为第三高;产值年增13.52%为第四高;非物生活消费年增13.28%为第五高;居民收入年增12.91%为第六高;居民总消费年增12.31%为次低;物质生活消费年增11.87%为最低。其间,全国经济增长,财政收支额度增高,居民收入、消费(包括物质生活、非物生活消费)和积蓄增多之间的相对关系一目了然。

到这里,正好转入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相关性的深度分析。

(二)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积蓄之间增长关系

分析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积蓄之间增长关系,可以检测究竟是什么因素对居民收入、消费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全国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积蓄增长态势见图9,因相关系数分析需有历年不间断增长指数,而制图空间有限仅截取2000~2010年。

图9 全国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积蓄增长态势

左轴柱形:全国产值年增指数。右轴曲线:居民收入、消费、积蓄年增指数,上年=1(小于1为负增长)。曲线间走势并行即正相关同步增长,上下交错对应即负相关逆向增长;相关系数1为绝对正相关完全同步,0为完全不相关,-1为绝对负相关完全逆向,后同。

1.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历年增长相关性

在图9中,全国产值历年增长指数,在2000~2010年,与居民收入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相关系数为0.9106,即在91.06%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很强正相关性;与居民总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7578,即在75.78%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稍强正相关性;与物质生活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8503,即在85.03%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较强正相关性;与非物生活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119,即在41.19%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稍强负相关性。

在全国范围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中,相互间影响的正反方向、强弱程度已经不言而喻。全国经济增长并不能“自然”带动国内居民生活消费向着非物质需求方向“升级”。倘若各地大体如此,对于“中国现实”特殊性的这一“逆规律性”揭示即可成立。

2.居民积蓄与收入、消费历年增长相关性

在图9中,居民积蓄历年增长指数,在2000~2010年,与居民收入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相关系数为0.8261,即在82.61%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稍强正相关性;与居民总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082,即在40.82%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很弱正相关性;与物质生活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6703,即在67.03%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较弱正相关性;与非物生活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7751,即在77.51%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极强负相关性。

在全国范围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中,相互间影响的正反方向、强弱程度已经不言自明。

图9中,非物生活消费与居民积蓄之间,形成较“完美”横向镜面对应“水中倒影”,其间呈77.51%逆向增长相关性。“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对于非物生活消费显著成立,对于居民总消费不成立,对于物质生活消费不成立。非物生活消费包含文化消费,因而与本项研究早年发现的文化消费需求之“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相通对应,甚至其间曲线走向图形也极为近似。显然,全国居民积蓄增长“自然而然”地抑制了国内居民生活消费向着非物质需求方向更快地“升级”。倘若这一点在各地得到普遍印证,又可成为“中国现实”中的特定“规律性”“趋势性”发现。

(三)居民收入、积蓄与非物生活消费之间增长关系

分析居民收入、积蓄与非物生活消费之间增长关系,可以检测究竟是什么因素对居民非物生活各项消费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全国居民收入、积蓄与非物生活消费增长态势见图10,因相关系数分析需有历年不间断增长指数,而制图空间有限仅截取2000~2010年。

图10 全国居民收入、积蓄与非物生活消费增长态势

左轴柱形:居民收入年增指数。右轴曲线:居民非物生活消费单项、积蓄年增指数,上年=1(小于1为负增长)。

1.居民收入与非物生活消费历年增长相关性

在图10中,居民收入历年增长指数,在2000~2010年,与交通通信消费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相关系数为-0.5494,即在54.94%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较强负相关性;与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2373,即在23.73%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很弱负相关性;与医疗保健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793,即在47.93%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稍强负相关性;与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0527,即在5.27%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极弱正相关性。

在全国范围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中,相互间影响的正反方向、强弱程度已经不言而喻。全国居民收入增高也不能“必然”带来国内居民生活消费向着非物质需求,尤其是精神文化需求方向“升级”。倘若各地大体如此,对于“中国现实”特殊性的这一“逆规律性”揭示即可成立。

2.居民积蓄与非物生活消费历年增长相关性

在图10中,居民积蓄历年增长指数,在2000~2010年,与交通通信消费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相关系数为-0.7329,即在73.29%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极强负相关性;与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557,即在45.57%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稍强负相关性;与医疗保健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8046,即在80.46%程度上逆向变动,二者增长呈现极强负相关性;与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0731,即在7.31%程度上同步变动,二者增长呈现极弱正相关性。

在全国范围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中,相互间影响的正反方向、强弱程度已经不言自明。

图10中,在医疗保健消费、交通通信消费、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与居民积蓄之间,形成较“完美”横向镜面对应“水中倒影”,其间分别呈80.46%、73.29%、45.57%逆向增长相关性。“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对于医疗保健消费显著成立,对于交通通信消费明显成立,对于教文娱乐消费基本成立,对于其他消费不成立。显然,全国居民积蓄增长已经严重地抑制了国内居民消费向着增强人们身心健康、扩展社会生活交往、提升精神文化需求方向更快地“升级”。倘若这一点在各地得到普遍印证,即可成为“中国现实”中的特定“规律性”“趋势性”发现。

七 全国民生发展指数综合检测

全面汇总以上各类数据分析检测,以及置于后台数据库的全部相关测量演算,共包含一级指标(子系统)5项,二级指标(类别项)41项,三级指标(演算项)156项测算数值,最终综合加权得出全国民生发展指数检测结果。2000年以来全国城乡居民生活发展指数变动态势见图11。

图11 2000年以来全国城乡居民生活发展指数变动态势

左轴柱形:历年横向测评(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100)。左轴曲线:时段纵向测评(起点年基数值=100),(1)以2000年为起点(“十五”以来,以“九五”末年为基点,后同),(2)以2005年为起点(“十一五”以来),(3)以2010年为起点(“十二五”以来)。右轴曲线:逐年纵向测评(上年基数值=100),(4)以上年为起点。

1.各年度理想值横向检测指数

各年度民生指数理想值横向检测方法的基本设置:(1)总量份额以上年为基准衡量升降变化(全国份额100%自为基准),(2)人均绝对值以全国平均值为基准衡量增减变动(全国自为基准),(3)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以假定实现无差距理想值衡量现实差距(全国亦然),(4)相关性比值以全国总体比值为基准衡量大小差异(全国自为基准),(5)相关人均值之间增长率比差以上年为基准衡量高低程度(全国亦然)。

以假定全国各类民生数据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为100,2014年全国城乡总体民生发展检测指数为82.26,低于无差距理想值17.74%,但高于上年(2013年)检测指数0.76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全部各个年度均低于无差距理想值100;2004年、2007~2008年、2010~2014年8个年度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民生指数最高值为2014年的82.26,最低值为2006年的80.16。

在此项指数检测中,全国城乡综合演算之所以“失分”,就在于“协调增长”“均衡发展”两个方面尚有不小差距。(1)主要原因在于所有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的城乡比、地区差继续存在,有些数据的城乡比、地区差还比较大,以其倒数(数值越大其倒数越小)作为权衡系数势必“失分”较多。只要民生数据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缩小,全国总体检测指数就能够上升;只有彻底消除民生数据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全国总体检测指数才能够达到理想值100。(2)次要原因在于所有各类民生数据与其对应的经济、财政、居民收入、总消费等类数据增长率之间存在差异,假定全部相关对应数据之间实现同步增长,全国总体检测指数才不会“失分”,若增长率反超则反而“加分”。其余总量份额、人均绝对值、相关性比值各项指标,均以全国为基准测算各地高低差异,对于全国自身“得分”并无影响。

2.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指数

2000年以来民生指数基数值纵向检测方法的基本设置:(1)总量份额以上年为基准衡量年度升降变化,(2)人均绝对值、人均值城乡比和地区差、相关性比值皆取自身数值,(3)相关人均值之间增长率比差以上年为基准衡量当年高低程度;所有这些指标的检测演算均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起点年2000年为基数进行测算,全国总体检测也不例外。以下各类纵向检测同理,区别仅在于起始年度不同。

以“十五”末年2000年数据及其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4年全国城乡总体民生发展检测指数为169.20,高于起点年基数值69.20%,也高于上年(2013年)检测指数6.61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全部各个年度均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全部各个年度均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民生指数最高值为2014年的169.20,最低值为2001年的100.81。

在此项指数检测中,全国城乡综合演算“得分”逐年明显提升,深究其间原因在于多个方面:(1)得益于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逐年稳步提高,(2)得益于多类民生数据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逐渐缩小,(3)得益于多类相关性比值有所上升(物质生活消费类部分比值反向检测下降为佳),(4)得益于各类民生数据与其对应的经济、财政、居民收入、总消费等类数据增长率之间的差异缩减甚至或有反超。至于全国份额指标,由于恒定份额100%自为基准,对于全国自身“得分”亦无影响。以下各类纵向检测同理。

3.2005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指数

以“十一五”末年2005年数据及其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4年全国城乡总体民生发展检测指数为136.19,高于起点年基数值36.19%,也高于上年(2013年)检测指数4.74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全部各个年度均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全部各个年度均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民生指数最高值为2014年的136.19,最低值为2006年的101.40。

4.201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指数

以“十二五”末年2010年数据及其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4年全国城乡总体民生发展检测指数为113.75,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3.75%,也高于上年(2013年)检测指数3.73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全部各个年度均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全部各个年度均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民生指数最高值为2014年的113.75,最低值为2011年的103.19。

5.历年基数值纵向检测指数

以上年(2013年)数据及其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4年全国城乡总体民生发展检测指数为102.84,高于起点年基数值2.84%,也高于上年检测指数0.45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2001~2014年14个年度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2001~2002年、2004年、2007~2008年、2010~2012年、2014年9个年度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民生指数最高值为2012年的103.40,最低值为2000年的99.66。

归纳全文各个方面的分析检测,2000~2014年,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持续明显增长,2014年居民收入为2000年的5.48倍,总消费为5.08倍,物质生活消费为4.81倍,非物生活消费为5.73倍,积蓄为6.83倍;但居民收入比从46.61%明显下降至43.25%,居民消费率从36.09%显著下降至31.08%,“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是居民收入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收入年增4.7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年增4.5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全方位不断缩小,居民消费需求(包括总消费及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三个方面)城乡比全面逐步缩小,居民收入、积蓄城乡比缩减不大甚至继续扩大;物质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降低3.77个百分点,非物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增高3.77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居民积蓄率从22.57%持续明显升高至28.14%,反过来即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

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十三五”期间将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实现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这些策略需要实化和强化为“约束性指标”,加快提升全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以更加显著的民生进步迎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目标年到来。


[1] 王亚南,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文化开发研究中心主任;刘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文化开发研究中心秘书长;魏海燕,云南省政协信息中心主任编辑,主要从事传媒信息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