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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年,美国在政治上宣布独立,然而国家贸易仍然受制于根深蒂固的大西洋经济网络。法国大革命席卷欧洲的20年间,美法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受到干扰,从而使雄心勃勃的美国人认识到推进自身工业化的必要性。《奈尔斯周刊》对这段历史的回顾是充满自豪的:“面对英法两国的复杂冲突,我国选择了中立政策。最终,一场迟来的战争为我国指明了工业强国的新方向,越来越多的工厂奇迹般地涌现出来。”但1815年战争结束后,各国市场重新开放,急于脱手囤积货物的外商便有了倾销之机。英国政界期望恢复与前殖民地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因而支持继续将美国作为倾销地;对于此举,一位英国议员的解释是:“战争在美国催生了一批与以往情况格格不入的制造业,我国不惜承担战后首次出口亏损,为的就是令这些美国的新兴制造业供应过剩,把它们扼杀在摇篮中。”这番话激怒了美国媒体,其中包括《奈尔斯周刊》。该周刊编辑宣称:“美国制造商精益求精,已取得出色进步;但他们还无法比肩那些更富有、更强健的欧洲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他们还需要政府的保护与扶持。”
谁是《奈尔斯周刊》眼中值得保护的制造商?劳伦斯·佩斯金(Lawrence Peskin)指出,法国大革命结束数十年后,“制造业”一词被赋予了新的定义。曾经,“制造业”一词涵盖广泛的生产活动,包括手工艺和家庭制造;而如今,越来越多人将之定义为大规模生产活动,如工厂、铸造厂和磨坊的业务。其他类型的生产者仍然存在,保护主义运动将需要他们的支持,同时,也需要生产谷物、大麻和羊毛的农民的支持。但进行大规模生产活动的工厂主才拥有保护主义运动所需的财富、余暇和人脉,所以才能赢得媒体编辑、政治家及其公民同胞的关注。此类企业家阶层包括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制造公司(Boston Manufacturing Company)的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等经营者。洛厄尔利用其亲自从英国偷学来的经营方案,在美国开创了工厂制来生产棉布;还有杜邦家族(Du Pont clan)的皮埃尔·塞缪尔·杜邦·德·内缪尔(Pierre Samuel du Pont de Nemours)及其儿子维克托·玛丽·杜邦(Victor Marie du Pont)与埃勒瑟尔·伊雷尼·杜邦(Éleuthère Irénée du Pont),他们从法国大革命的战乱中逃离出来,来到特拉华州,从事火药和纺织品制造,较早就提倡政府扶持美国工业;此外便是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和罗得岛的工厂主,他们都算是工业资本主义的早期核心推动者。在往后的时间线上,我们还会读到更多这类企业家。
这些制造商希望通过提高进口关税使境外产品的价格高于国内产品,从而削弱境外企业的竞争力。1789年,联邦政府颁布了美国第一部关税法令,将“鼓励和保护国内制造业”列为目标之一,但所征关税税率实际上远低于其取代的曾通过国家立法制定的关税税率。随后对关税法令的修订主要出于联邦政府的收入目的,对贸易保护产生的影响不大,直至1812年美国与英国开战,国会才将关税提高了一倍。当时,詹姆斯·罗纳德森(James Ronaldson)在费城经营着美国最大的铸字厂,战争结束后,他致信财政部部长提醒道:“大量进口商品塞满了国内市场,打压物价,延长企业信贷,因此我敢肯定,不出两年,80%的现存国内制造厂就会倒闭。但如果它们在战争结束之际就得到保护,那么在相同时间内,其规模将扩增至如今的两倍。”对于国内产业竞争力,宾夕法尼亚州几家烟草厂的工厂主托马斯·莱珀(Thomas Leiper)也持悲观态度,他敦促自己拥护的议员:“你得维持双倍关税,我们国家的制造商需要双倍关税。你更应该考虑到,如果我们被迫向英国购买大衣、向爱尔兰购买衬衫,那么我们就称不上独立国家。”
正如莱珀在信中所称,修订关税首先是为了确保政府利益,其次是摆脱对外国竞争对手的依赖。1812年英美战争结束后,一位著名政客宣称:“实现绝对独立,从而使人民温饱并增强国防,是每个国家的迫切使命”,美国在实现这一抱负前,“只是英国的独立殖民地,是政治自由的贸易奴隶”。最值得注意的是,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也认同这个观点。向来大力推进农业发展的杰斐逊如今敦促拥护者们“让制造业与农业携手并进”。1816年1月,他写下了一封被后世广泛流传的信,解释:“我们必须通过自主生产才能实现独立,过上理想的生活。因此,当下反对发展国内制造业的人,定然是想阻止我们摆脱对外邦的依赖——而我绝非其中一员。”
再者,修订关税也是国库所需。尽管战时关税税率上升,但与英国对峙也使美国债台高筑,而政党各级均已承诺偿还这些债务。那么要填补国库亏空,就必须使关税至少高于战前水平。综合以上考虑,在参议院于1815年2月15日批准《根特条约》(Treaty of Ghent)后,众议院便迅速采取行动,为废除双倍税率展开部署。短短八天后,随着第十三届国会会议即将结束,赋税委员会主席约翰·W.艾普斯(John W. Eppes)提出动议:“在下届会议上,由财政部部长汇报对进口货物、货品与商品全面征税的税则。”在该动议执行过程中,国会遵循了第一届国会会议将财务领导权交到第一任财政部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手中的先例。该动议未遭到任何反对,说明全体议员都认同,关税需要视国情而修订。
负责编写修订报告的人是时任财政部部长亚历山大·达拉斯(Alexander Dallas)。他命令大西洋沿岸的海关征税员向自己所在社区的企业领导分发通函,征求商业情报以及适当税率建议,有条不紊地执行了任务。许多收到通函的人的确抓住机会提出了己见,但正如其中一人告诉朋友:“信息提供者有各自的利益或偏见,因此他(财政部部长)收到的建议肯定是五花八门的。” 达拉斯在何种程度上受到这些建议的影响,我们尚不清楚,但他在报告中承认:“在就关税问题获取的民众意见中,既详尽又准确的信息不算多;而且,提交给国会的报告结果必定是一种概要和估计,不是完整的结论陈述。”不过,达拉斯的努力表明,政策制定者愿意去了解国会以外的公众意见,这也为今后关税立法的信息收集工作开创了先例。
报告指出,美国制造业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久经考验的制造业,供应国内全部或几乎全部的相应使用和消耗需求。
二级,近期成立或部分成立的制造业,目前还不能满足国内相应的使用和消耗需求,但经过适当发展,能够成为稳健的供应商。
三级,发展程度较落后的制造业,使得国家全部或几乎全部的相应需求被迫依赖境外供应。
向一级和三级制造业商品征收的关税主要作为联邦收入;前者在低税率的情况下也能蓬勃发展,而后者尚不足以依托高关税来发展壮大。二级制造业“最有意思”,达拉斯认为,“立法机构有能力通过适时的精心引导与资助,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为它们创造一级制造业享受的有利环境”。这一目的可通过征收从价税(按商品价值百分比计算)和从量税(按商品重量或数量来计算)来实现。例如,达拉斯建议对铁条征收每英担[1]75美分的从量税,对铁条制造品征收其价值22%的从价税。
达拉斯的报告还阐述了自己所理解的保护主义基本原则,这些内容都非常重要,因为在往后几十年里,众多争议将围绕它们展开。在达拉斯看来,提供贸易保护毫无疑问是联邦政府的合法职能。他以1789年《关税法案》的序言作为依据,指出:“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发展国内制造业作为公共政策的主要目标,美国则向来如此。”不过,政府应该或能够尽到的事宜也有所限制。达拉斯称,第一,“关税数额要同时平衡制造商与进口商的利润和亏损”。征收关税不是为了冲击境外对手,而是为了给国内生产者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第二,“现行政策旨在保护制造业,而非创造制造业”。有些人认为政府监管经济是为了人为干预劳动者的生产自由,因此第二条必然是为了安抚民众。第三,正如财政部部长笔下的二级制造业所示,保护措施将只作为临时政策,其效用很快就会无处发挥。之后,国会将认可这些原则,拟定出1816年《关税法案》。
1815年12月4日,第十四届国会会议召开。会议的第一项流程是詹姆斯·麦迪逊总统(James Madison)年度致辞,他在讲话中强调了“关税对制造业的影响”,并建议“在适当范围内为目前利益受到威胁的上进公民提供保护”。然而三个月后达拉斯才做好准备提交报告,这一延缓使得一些民众感到不满。《曙光报》(Aurora)的编辑威廉·杜安(William Duane)也大力提倡保护政策,他暗讽道:“如果某人是被外国政府收买来破坏我国制造业的,那么对方的目的算是完美达成了。”为了平息民众担忧,国会于1816年2月5日通过了一项法案,将战时征收的双倍关税政策沿用至6月底。一周后的2月13日,财政部部长终于把关税计划提交至立法部门。该计划随即被全美报刊转载,广受赞扬。甚至连杜安都承认,财政部部长的“工作成果非常出色,令人意外”。
由于关税与联邦收入直接挂钩,因此美国宪法规定关税法案必须由众议院拟定。达拉斯的报告则提交给众议院的赋税委员会。从第一届国会会议开始,参众两院为了减轻负担,已将部分事务交由赋税委员会处理,由赋税委员会研究详细问题并起草合适的法案供议会审定。部分委员会专为特定目的而设,工作完成便解散;其他则是常设委员会,持续存在到下一届国会会议。赋税委员会是众议院中最重要的常委会,负责监督联邦所有税收与支出。新上任的委员会主席是南卡罗来纳州代表威廉·劳德斯(William Lowndes),根据他的传记记载,他“被广誉为国会中最杰出的政治经济学家之一”。劳德斯与其他六名成员是根据议会惯例选出的各党派与各地区代表,他们随即着手将财政部部长的建议以适当形式提交众议院。之后不久,他们就会在立法工作中邂逅美国最早期的游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