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
有一个领域,超越了是非对错。我会在那里与你相遇。
——鲁米(Rumi)
在我们与人类同胞的日常互动中,同理心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因为那是我们的核心属性。同理心是我们创造社会生活和文明进步的工具。
——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
非暴力沟通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方式,对一项影响人类文化数千年的基本假设提出质疑:将人与事划分为“正确的”或“错误的”。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有些人是好的,有些人是坏的;有些人是聪明的,有些人是愚蠢的;有些人关心他人,有些人麻木不仁。这种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出现在我们社会中每一个层面上:漫画书里的英雄和反派战斗;电视和电影里警察要抓“坏人”;乔治·W.布什总统发动伊拉克战争时多次提到“邪恶轴心”。畅销的保险杠贴纸上写着“卑鄙者令人作呕!”这个说法假设有些人是卑鄙的,有些人是正派的,而且还蕴含着潜台词,那就是刻薄的人永远都是卑鄙的。卑鄙就是这些人的本性。如果是这样的话,何必为他们费心呢?按照这种想法,应该对卑鄙的人避而远之,甚至控制或惩罚他们。
谁是正确的?谁是错误的?谁值得同情、理解和支持?谁应该被排斥、评判、惩罚、解雇、处决或进攻(发生在国与国之间)?我上大学时,一连几个小时和同龄人讨论这些问题。我们讨论人际关系、家庭和政治,希望能理解这个世界和人们做出的选择。即使到了今天,我也对这些问题充满兴趣。我希望能理解造成某种情况的原因,知道谁应该对此负责。我希望获得信息、了解情况,能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安全感,相信这里存在责任、重建、希望和改变。我知道我在这方面并不孤单。“忏悔”类脱口秀和《法官朱迪》这类司法剧的流行,证明了人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以及理解这个世界、我们自己和周围人的时候,仍然抱有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
人们鼓励你相信正确—错误的评判,但现实要比那复杂得多。等你真正理解了伦理、精神、社会、经济和心理在塑造个体时起到的作用,你会认识到人们做出选择的基础不是希望去伤害别人。相反,他们的选择与他们的见识和世界观是一致的。考虑到他们接收的信息和他们面对的问题,大多数人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迈克尔·勒纳(Michael Lerner)
这种想法有着悠久的传统(至少在西方是这样),是西方主流文化规范和信仰的核心。按《旧约》所述,人类历史最初就起源于此:亚当和夏娃被逐出天堂(受到惩罚)是因为他们犯下了错误。根据沃尔特·温克的说法,这种赎罪暴力的神话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即约公元前1250年的巴比伦创世故事1,之后所有关于惩罚性暴力的神话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这个神话至今仍对美国文化有很大的影响,几乎影响了美国社会所有的制度、信仰和实践。人们认为这种事情是正常的、明摆着的,并且就是事实。温克指出:“(一个)故事如果经常被人讲述,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证实,那么它就不再是一个传说,而会被视为现实本身。”2
所以,如果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如此流行、如此普遍,并且已经延续了数千年,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做出改变?很明显,这种思维方式满足了某些需要,能为我们带来一种安全感、意义感、公平感和秩序感。这是一种做出选择、分辨价值的有效方法。而且我们十分熟悉这种思维方式,觉得它让我们舒适放松,甚至可以说这种思维方式是人性的本质。
我讨厌必须选择阵营的情况。去年,跟我关系很好的一对夫妻离婚了,他们彼此心怀芥蒂。他们俩都希望我支持一方、指责对方,认为分手这件事完全是对方的过错。我希望与他们俩都能继续保持朋友关系,但那时候我搞不明白该怎么做,最后还是失去了其中的一位朋友。我真希望能改变这种处事方式。
——葆拉(Paula)
但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会削弱人类之间的连接,使我们彼此分离,也使我们与自己分离。就好像在沙滩上画下一条线:你要么站在我们这边,要么与我们对抗;要么清白,要么有罪;要么值得奖赏,要么应受惩罚;要么得到拯救,要么受到诅咒。这意味着以固定的眼光看待人类及其行为,否定了生活和人类经历的复杂性。根据这种思维方式,“坏”人总是做“坏”事,“好”人或“正义”的人必须阻止或控制“坏”人。这种观点混淆了一个人的行为(他选择的具体行动)与这个人本身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有的人本质就是邪恶的,那学习、连接、慈悲或改变又能有什么作用?正是这种思维方式导致了各种形式的冲突和暴力。
实证研究描绘了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表明人类行为是不稳定的,我们的行为主要取决于我们对自己的处境有何想法。如果我们周围的环境和文化条件允许,我们都有可能做“坏”事。例如,有超过90%的大学生承认做过可判处重罪的行为(例如破坏他人财产、向未满18岁的人提供非法药物或者盗窃他人物品)。当向学生们提问,如果100%保证不会抓住,他们是否会犯下各种违法行为时,有很多学生说自己可能会偷窃、作弊,或者让曾经伤害他们的人受到身体伤害。事实上,如果你想让别人作弊,只要好处足够多、被抓住的可能性足够低,就能做到。
正如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观察到的,我们人类唯有靠正当理由才能活着,即使只是把一杯水端到我们嘴边。博尔赫斯的意思是,我们所做的事情都有其理由。特定环境和我们的需要,而不是我们本质上是什么人,决定了我们将采取的行动。比如,我们完全可以确定绝大多数人痛恨吃人肉。但如果发生意外被困住,要么饿死,要么吃掉死去同伴的尸体,你可能就会选择吃人肉。有详实的文件记录了曾经有人做出过这种选择,当时发生了攀岩事故和飞机失事。如果你反思一下自己曾经做过而现在感到后悔的事情,很可能会发现是当时的某种需要或重要的价值观促使你做那些事情,即使你对这一选择或其产生的影响并不完全满意。
研究也表明,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是当今社会的准则,与早年人类以慈悲和连接为基础的生活完全不同。里恩·艾斯勒(Riane Eisler)在《圣杯与刀刃:我们的历史和未来》一书中阐述了近期的研究证据,描绘了现代人类出现以前的历史,那完全不同于人们对拿着木棍的穴居人的刻板印象。历史学、人类学和考古学资料表明:不应将原始社会中的人,比如班布蒂人(Ba Mbuti)和昆格人(Kung),描绘成抓住女人的头发把她拖走的好战穴居人形象。现在看来,旧石器时代是一个非常平静的时期。事实上,人们对早期人类社会普遍具有侵略和暴力的印象,更多的是我们把当前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进一步延伸所产生的结果,并不能准确描述早期人类的实际生活方式:
旧的观点认为,最早的人类亲属关系(以及后来的经济关系)是从男人狩猎和杀戮发展而来的。新的观点认为,社会组织的基础来自母亲和孩子的分享。对于史前时期,旧的观点是男人是猎人勇士,新的观点则是男人和女人都通过人类特有的能力支持和改善生活。3
生物学和认知研究证实了这一观点:所有的哺乳动物,尤其是人类(我们的大脑新皮质更发达),“容易产生同理心的这种特质根植于我们的生物学特性中”。例如,新生儿“能分辨出其他新生儿的哭声,也会用哭声回答”;幼童“看到另一个孩子很痛苦,往往会不安地皱起眉头,可能会过去和他分享玩具、给他一个拥抱,或者把他带到自己的母亲那里寻求帮助”。4
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的局限性在于,它会伤害我们天生的同理心,削弱我们对自己和他人的慈悲之心。这会使我们难以专注当下,无法把注意力放在具体的需要和处境上,使我们看不清自己可以做出的完全符合我们价值观的选择。它也会使我们实现共同设想和创造美好世界的可能性变低。在本书中,我们将探讨怎样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分析,专注于感受和需要,从而使我们更全面地理解人类行为,促进更好的慈悲和连接,为了关怀人类地球上所有的生命。这种方法以同理心和慈悲为基础,可以改变我们与自己和他人的关系,让我们更接近于艾斯勒所谓的“以伙伴关系为基础”的文化,“让我们的世界从争斗不断转变为和平共处……让冲突不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