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在不同科学领域的影响
正如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很可能会增加国家公共科学系统的保守趋势,它们也会鼓励学术精英间在确定研究目的和标准方面进行协调合作,特别是当这些学术精英们需要对学术成果的质量进行公开排名时。通过评价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并使这套评价标准在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之中广为接受,国家科研评价体系促使领先的科学家们为各学科和专业设定研究的优先次序,从而促进该领域内研究策略和方案的进一步结合。然而,不同科学的学术与社会组织结构大相径庭,而且会产生变化,这些不同与变化会左右着科研评价体系的种种影响(Whitley,2000)。
具体来说,科学领域的不同之处在于:①提供科研资金的机构的多样性与研究结果合法读者的多样性;②研究人员是否能够获取外部提供的项目资金;③研究目标和研究框架在实际组织上的可变程度;④研究人员多大程度集中于某些核心问题和研究方法,而非研究不同的课题;⑤该科学在整个科学等级结构中的地位和声望;⑥精英有多强的凝聚力,对学术目标、研究方法及成果的价值在多大程度上达成共识。这些特征是如何左右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又是如何因科研评价体系的实施而发生改变,都总结在表1.2和表1.3中,并且对此会有进一步的讨论。
表1.2 科学领域的不同特征对实行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作用的可能影响
表1.3 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对科学领域特征的可能影响
首先要讨论的是资助方式,资助方式对科学领域的影响与其对国家研究系统的影响类似。如果在某些科学领域中,研究人员能够从不同的机构获得科研资金,能够通过对不同的目标有所贡献、满足不同读者群体的需要从而合法获得学术声望的话,那么,这些科学领域受到强式评价体系的影响不会太大;但如果在一些科学领域中,科学家们的资金来源高度依赖于评价体系的话,这些科学领域会容易受到这种强式评价体系的影响。因此,相较于资助来源有限的科学领域,在具有多样研究目标与研究框架的科学领域中,有多种资助机构提供资金,会更少地因为强式评价体系的存在而在一些学科目标上紧密合作。具体来说,与一些依赖于仅有的几个国家资助机构的领域相比,那些能够获得应用导向型科研资金的领域,比如工程学、医学以及很多政策主导的、实践导向的社会科学,会更少地受到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
此外,相较于更大程度依赖于科研评价体系的科学领域而言,若科学家能够从外部机构——如国家学会和研究委员会——获得大部分科研资源,这些领域受到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会较小。尽管很多外部资助机构的评审和决策委员会成员很可能也会参加到科研评价体系的执行当中,导致科研评价体系的标准常常是强调在项目选择上用的标准,但这个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会是渐进式的、有限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基于评价体系的拨款所占的资金总量的份额会相对较低。
相反地,在一些科学领域中,主要的资源——特别是那些为主要的学术课题提供的资源——取决于强势科研评价体系的评判,而且如果研究者们之前没有经历过常规的同行评审,那么,这种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对科研活动的影响会更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引入这种影响大学资金预算的系统化评价方式的影响会更显著,会提高学术声誉竞争的质量以及研究精英间研究目标与方法的学术协作的水平。至少在公开辩论与研究项目的选择和组织上,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对这些科学领域的影响比对科学家们能够从外部资助机构获得资源的科学领域的影响更大。
相类似的,如果在一些科学领域中,不同大学不同团体因研究目标和方法的不同,在不同的研究机构中形成了不同的思想流派,那么,这些评价体系会大大促进学术的协调与研究的整合,使研究围绕共同的话题开展。特别是对于一些学科——比如说哲学——地方传统是学术多样与学术忠诚的重要来源,系统化、公开性、影响力大的研究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会很可能促进研究方式与策略的标准化,同时也会促进关于重大研究问题与研究贡献看法的趋同。在丹麦的哲学领域,当科研资助与国际知名度挂钩的时候,就会产生是这种情况(Van der Meulen and Leydesdorf,1991)。另一方面,如果一些科学领域本来就有较大程度的在研究目标与方式的国内外协同,引入系统化的科研评价体系可能只会对此具有渐进式的促进作用,而不会导致研究问题和方法的重大转变。
这种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对学术整合度较低的科学领域较为明显的影响,也适用于研究人员与研究问题比率低的“乡村”领域。正如巴彻(Becher)和车勒(Trowler)(Becher and,2001:106-107)所总结的,在这些科学领域中,研究者们所研究的问题更为发散而多样,较少集中研究相同的或联系紧密的问题。对比之下,“城市”领域指的是,科学家们会集中研究某些中心问题,并且基于对这些研究问题的贡献进行对学术声誉的竞争。
在强式科研评价体系中,一方面学科精英们需要评判不同研究问题的价值与对解决这些问题的贡献,若把这种体系引入到高度“乡村”的科学领域中去,很可能会减少被认为是该学科的研究话题与研究方法的多样性,而随着研究者们对这种研究问题的等级化处理作出反应,业内会出现更多的学术协调与竞争。经过一系列这样的评价之后,某些研究课题会逐渐被认为是更重要的、回报更大的课题,因此,科学家们更会竞相争取解决这些核心问题。另一方面,对已经是“城市”领域的科学,强式科研评价体系会促进竞争与协调。
但这种影响的大小,取决于科学精英的凝聚力以及他们对学科核心问题的共识程度。如果科学精英的凝聚力大、对学科核心问题达成广泛共识,那么,强式科研评价体系会增强他们的权威以及他们对该领域学术议程的控制,特别是当基于这种体系的资助是科研资源的主要构成部分时。因为一般会由他们来执行研究评价,所以他们就能够制定衡量研究成果质量的标准,决定需要考虑的因素的优先次序,从而激化竞争,使研究者们争相解决该学科的中心问题,争取为此作贡献,获得荣誉。在这种情况下,非正统的研究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无价值的,甚至是没有竞争力的,这样一来,学术多元性会进一步减少。
相反,如果精英们在学术目标与方法上的认识有差别——就算不是认识有分化——而且对于领域内的核心问题没有广泛共识的话,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形成可能就会强化学术专长与研究问题的分离,而不是增强学科内的竞争和协调。只要没有哪个流派或团体能够形成主导并集中控制关键资源,那么,这些流派的领头人就可以默许或明确认可彼此的目标和标准,从而在评价操作上结合不同的目标和标准对研究结果进行排名。从本质上来说,科研评价体系会促进不同领域和学术流派的协调,而非促进它们的融合,这样就会维持学科内现有的学术权力结构。如果对关键研究资源的控制集中程度低,每个团体都能够相对容易地获得这些资源的话,这样的影响就更有可能发生。
最后,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的声望与对资源的控制力不同,对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回应也会不同,与此相似,科学领域的相对声誉和重要程度也会对评价体系的作用有所影响。由于这种评价体系基本上反映的是占主导地位的科学领域的领头研究人员的看法和标准,并且基于精英们的标准进行组织和执行,因此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就更有可能强化他们的观点,增强精英们对研究议程和优先次序的控制,而不是跟随边缘科学的研究方式和研究目标。由于科研评价体系关乎资助决策与大学的研究策略,这会鼓励名声较小的领域模仿重点领域的研究程序和方法——至少是在表面上模仿。
因此,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对边缘领域的影响——即增强领域内的竞争和协作——会比重点领域更明显,特别是如果科学家们高度依赖基于这种评价的科研资助的话。学术期刊的分等、其他出版媒介的贬值、排名体系的正式化以及国际标准意识的增强,都会在这些边缘领域中更加制度化,而这些很大程度都是模仿发展得更成熟的科学领域、按照它们现有的规范建立起来的。同样的,这些影响会对声望较小、自主性较低的科研机构更加明显,因为他们的管理者会有一种压力,觉得必须要遵循领头的机构所设的“游戏规则”,放弃他们认为科学领域之间有差别的看法。若依赖于文献计量指标来衡量学术影响,则会增强研究方法减少的趋势,而关于其他影响,格拉泽与劳德尔会在本书中讨论(详见本书第五章)。这会导致边缘科学领域在研究方法和技巧上的转变,因为传统的精英们会受到“更加科学”的同僚的质疑,他们寻求研究目标和标准的制度化,以整合研究,展示该领域的科学性。有些情况下,这种对科学体面性的寻求,引发了一些建立库恩主义(Kuhnian-style)范式的呼吁,以实现学术上的进步——不管它们是否足够地好,任何一个人提出都可以(Pfeffer,1993)。这意味着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建立会导致声望较小的科学领域中精英阶层和研究目的的质性转变,这取决于领域内现有的精英们的凝聚力和自身力量,以及基于评价体系的资助方式与声誉的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