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使命与启示
所有国家性的教会或宗教都假装肩负着上帝赋予的某种特殊使命而确立自身的合法性,这种使命乃由上帝传达给某个重要人物而为他人所知。犹太教徒有他们的摩西;基督徒有他们的耶稣基督、使徒与圣徒;伊斯兰教徒有他们的穆罕默德;似乎天国之门并不对芸芸众生敞开。
这些教会都有自己的圣典,他们称之为“启示录”或“上帝之言”。犹太人说,他们的“上帝之言”是由上帝当面授予摩西;基督徒说,他们的“上帝之言”来自上帝的启示;伊斯兰教徒则说,他们的“上帝之言”(即《古兰经》)是由一位天使从天堂带至人间。这些教会彼此攻讦对方是异端邪教;就我个人而言,我一概不信。
鉴于我们有必要准确地把握文字涵义,在深入探讨这个话题之前,我将提供与“启示”一词有关的一些认识与阐释。在宗教中,“启示”意指上帝直接传达给人的某种讯息。
全能的上帝如果愿意直接与人交流,没有人会否认或质疑他完全具备这种能力。为了便于举例说明,我且作如下推论:倘若我们承认,上帝将某些讯息仅仅启示给某一个人,而将其他人排除在外,那么,这是专属于此人的启示。此人将上帝的启示告知第二人,再传至第三、第四人乃至更多,但如此一来,启示就不是所有后来这些人的启示。它是仅属于第一人的启示,对所有其他人而言都是道听途说,因此他们没有义务相信它。
我们把自己间接获得、无论是口述还是笔授的所有讯息都称为“启示”,这在概念和学理上都是自相矛盾的。启示必然仅限于第一次的直接沟通。在此之后,一切都只是对那个第一人自认为获得的启示的阐释;虽然他本人可能觉得有义务相信它,我却没有义务以同样的方式照单全收,因为它不是给我的启示,我只是听他说那是给他的启示。
摩西告诉以色列的子民,他从上帝那儿得到了两块刻有十条诫律的石板;以色列的子民不必非得相信他,因为除了他个人的一面之词,他们并没有别的可靠证据;除了某些历史学家所说的话,我也没有别的可靠证据。而《摩西十诫》本身并不包含任何可以证明其具有神性的内部证据;其中某些很好的道德戒律,任何具备制定法典或立法资格的人都编得出来,而无需仰赖超自然力量。(1)
有人告诉我,《古兰经》是在天堂写成,并由一名天使携至人间带给穆罕默德。这种说法与《摩西十诫》几乎如出一辙,都是缺乏直接证据的传闻。我本人没有亲眼见过天使,所以此事我有权选择不相信。
有人告诉我,有个叫马利亚的童贞女表示或者对外宣称自己在没有与男子同居的情况下怀了身孕,她那位木匠未婚夫约瑟说有个天使也告知他同样的事情。此二人说的话,我有权利选择相信或者不相信:这种情况需要比空口白话更强有力的证据,然而我们竟连空口之言都没有,因为约瑟和马利亚本人都不曾留下任何有关此事的书面记录,我们只是听其他人说他们说过那样的话。这是基于道听途说的道听途说,而我不愿将自己的信仰建立在这样的传闻之上。
耶稣基督是上帝之子的故事如此深入人心,想要解释其中缘由,其实并非难事。在他出生的年代,异教神话之说尚风行于世,此类学说为人们相信这一故事铺好了道路。几乎所有生活在异教神话背景下出类拔萃的人物,都被誉为他们所尊奉的某个神灵的儿子。那个时代的人们相信某人降生于天国,这种事司空见惯;神与凡女交合,在当时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说法。根据他们的表述,他们的众神之王朱庇特曾与成百上千个女子同宿;因此这个故事没有任何新奇、精彩抑或污秽之处;它与那些在当时被犹太教徒称为异教徒的基督徒中或者神话学家当中盛行的观念是并行不悖的,也只有这些人相信它的真实性。而严格恪守只有唯一上帝的信仰、自始至终拒斥异教神话的犹太人,可从来不曾相信这种故事。
世人所称的基督教会尊奉的理论体系是如何从异教神话的尾巴里钻出来的,说起来有些匪夷所思。首先,一个直接的两相交融,便是上例中声名远扬的创建者被说成是上帝的血脉。其后的三位一体说,则是将被敬奉神灵之数目多达两三万的多神论删繁就简的结果。马利亚的雕像接替了以弗所的狄安娜(2)女神像。对各路英雄的神化变成了对圣徒的追封。神话学家们有掌管世间万事万物的神,基督教神话学家们则有对应的圣徒。教会变得因耶稣基督而人满为患,与万神殿各有其道;罗马则是二者齐聚之地。基督教学说与古代神话学家们的偶像崇拜论几乎毫无二致,皆以攫取权势与利益为目的;而揭穿这场双重骗局,我们需要诉诸理性和哲学。
(1) 但是,我们有必要将下面这种说法除外,即上帝“将父辈所犯下的罪孽报应在子孙身上”。它有悖于一切道德正义之原则。
(2) 另译“戴安娜”,众神之王朱庇特与暗夜女神勒托的女儿、太阳神阿波罗的妹妹,古罗马神话中的月亮女神和狩猎女神。古罗马人用她来替代希腊神话中的阿尔忒弥斯,《和合本圣经》将其译为“亚底米”。——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