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艺术家画像(译文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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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美主义者斯蒂芬看来,自我总是处于与社会的不断的冲突中,这便形成了艺术与人生的对立,艺术与宗教的对立。艺术和严峻的天主教是格格不入的,于是,艺术家从他开始懂事起就与天主教传统处于对立之中。他父亲和耶稣的关系给少年的斯蒂芬以莫大的启示。德达罗斯先生对“把上帝的神殿当作投票站”作了抨击。在虔诚的丹特看来,德达罗斯先生的家对教会大祭司毫无敬意。“德达罗斯先生往餐盘上‘叭’的一声摔下他手中的刀叉。他说:‘敬意!爱尔兰没有上帝!在爱尔兰,我们受够了上帝的罪。打倒上帝!”于是,在斯蒂芬的心目中,宗教与肉欲的冲突,宗教与自由自在的生活的冲突构成了他青春成长期心灵冲突的主要内容。

作为唯美主义者,他总感到自己会堕落。虽然他还没有堕落,但他会默默地刹那间堕落的。要不堕落太困难了。他感受到他的灵魂正默默地往下滑去,掉坠下去,堕落下去,虽然还没有掉入泥坑,还没有完全堕落,但总要堕落的。野性在斯蒂芬的心灵中召唤着他。

在身体的觉醒中,斯蒂芬不再去谨慎斟酌他是否会侵犯天主教的戒律、犯重大的罪愆。他心中充满了野性的欲望,而这种欲望在爱尔兰天主教的环境中已压抑了许久了。

他终于明白他自己的目标是多么的愚不可及。他想筑起一堵秩序与典雅的防波堤以阻挡他外部生活的污秽的潮流,并用端行准则来阻遏内心强大潮流的冲击。这一切全属徒然。无论是从外部还是从内部,水已经漫溢过了他的堤坝:潮水再一次汹涌澎湃地拍击业已倾颓的防波堤。

他热切地顺应心中强烈的欲望,在这种欲望面前,其他的一切都显得无关紧要而格格不入。他并不在乎他是否犯了不可饶恕的弥天大罪,他也不在乎他的人生成为一连串的欺骗与虚伪。除了他心中孕育的去犯滔天罪孽的粗野的欲念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圣的。

在16岁的一天,他终于来到了都柏林的红灯区。“他的热血沸腾起来。他在那幽暗的、泥泞的街上孑然独行,窥视着阴郁的小巷和门廊,热切地聆听一切声响。他像一只迷失的四处徘徊的野兽独自呻吟起来。”

他感到有一个黑魆魆的精灵从黑暗中不可抗拒地爬上了他的身子。那路济弗尔般的精灵难以捉摸,发出簌簌瑟瑟的声响,犹如一股春潮,充溢了他整个的身子。“他在喉咙间哽了如此长时间的呐喊终于从他的嘴里喷吐而出。他的呐喊犹如炼狱受苦的人们发出的绝望的呻吟,呐喊在一阵强烈的恳求声中渐渐销声匿迹,这是要求邪恶的不顾一切的纵情的呐喊,这呐喊仅仅是他在小便池湿淋淋的墙上读到的淫亵的涂鸦的回声而已。”

斯蒂芬闲逛走进了狭窄而肮脏的小街。从那散发恶臭的小巷里,他听见了一阵阵嘶哑的骚动和吵闹声,喝得酩酊大醉的人们瓮声瓮气地唱着小调儿。娘儿们和小妞儿们身穿色彩鲜艳的长袍,从一间屋子走到另一间屋子。她们的神态闲逸,散发出阵阵香水的味儿。一阵颤抖攫住了他,他的视线变得朦胧而模糊了。那橘黄色的煤气灯火光在他刺痛的眼睛看来似乎往弥漫着雾霭的天空冉冉升起,犹如在神龛前燃烧一样。在门前和点着灯火的厅堂里一群群人儿聚集在那里,排列有序,似乎在进行什么仪式似的。他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他从数百年的沉睡中苏醒过来了,从中世纪式的禁欲中解脱出来了。

一个身穿粉红长袍的年纪轻轻的女人将手搭放在他的手臂上一把拉住他,双眼直视他的脸庞。她快快活活地说:“晚安,亲爱的!”他便进了她的房间。他闭上了双眼,将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全部付与了她。在这世界上,除了她那微启的嘴唇的轻压以外,他什么也感觉不到了。她的嘴唇压在他的脑海上,就像它们压在他的嘴唇上一样,仿佛它们是一种模糊的语言工具似的。

斯蒂芬的罪愆是宗教所不能容许的。在充满宗教气氛的公学中,他的精神处于极端的痛苦与惶恐之中。恐惧(fear)左右了他的生活。恐惧甚至使人进入一种“舔舔嘴唇上油渍”的野兽状态。阿纳尔神父在课堂上宣讲地狱的苦难,让斯蒂芬不寒而栗。上帝创造了地狱之火来折磨、惩罚不知改悔的罪人。无止境地永恒地燃烧的火的煎熬是让遭天谴的人蒙受的最痛苦的磨难。他在是否去教堂忏悔的问题上极端矛盾。他开始自责。宗教的力量战胜了他灵魂中野性的欲念。他感到一种恐惧,这种对死后命运的恐惧左右了他的灵魂。他的灵魂这时浸透了宗教的思想。“他星期日思考神圣三位一体的奥理,星期一思忖圣灵,星期二考虑守护神,星期三思索圣约瑟,星期四沉思享受上帝至高祝福的祭台圣餐礼,星期五深思受苦受难的耶稣,星期六冥想为主所宠爱的圣洁的圣母马利亚。”这表明了斯蒂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皈依。他在创造世间万物和人的上帝面前感到敬畏,感到自卑。“他清晰地知道自己的灵魂通过自己的肉体无论在思想上,在言语上还是在行动上都肆意犯罪了。忏悔!他不得不坦白每一个罪孽。”

虽然斯蒂芬因惧怕地狱而去一座偏僻的小教堂忏悔,但宗教仍然不可能羁绊住他。在斯蒂芬心灵历程的演变中,即使当他全身心醉心于宗教时,在圣餐礼上,他被《雅歌》中的形象所召唤,关注的是inter ubera mea commorabitur(让他在我的两乳间安卧)、“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旧约·雅歌》2∶13)斯蒂芬恳请灵魂起来,就像去赴结婚典礼一样,并远走高飞,恳请她往下观望,一个从亚玛拿山巅、从豹子山岗来的佳偶正在那里。他的唯美的灵魂重又充斥了挥之不去的人性的肉欲的声音,肉欲的呼声在他祈祷和默想时又在他耳边絮聒不止了。天主教在与世俗的享乐的抗争之中在斯蒂芬的灵魂里终于失败。甚至在忏悔与祈祷之中,在罪愆与忏悔的交替之中,肉欲仍然一直在诱惑他年轻的心。这种诱惑是如此强烈,使他决意背弃自己做过的忏悔。他知道世界上充满了罪愆的陷阱,他甘愿让灵魂像伊卡洛斯一样静静地沉沦下去。这样他可以在心灵的自由与力量之中骄傲地创造出新的、有生命力的、美丽的、永远不会灭亡的东西来。他的堕落的罪孽成为发现自我和人生的重要的一部分。

在第三章,乔伊斯让阿纳尔神父长篇累牍地演讲天主的恩泽、耶稣的慈爱与地狱的可怖,其重要的用意就是要反衬出宗教的虚伪。一切恐怖与恫吓的词都用绝了,词也就不成其词,也就更暴露出其空洞无物,其虚妄和伪善。

耐人寻味的是,乔伊斯在第五章开头用“淡茶”、“炸面包皮”暗喻了斯蒂芬在心灵中经历了圣化弥撒的一幕,斯蒂芬作为艺术宗师亲吻代表耶稣的圣坛。乔伊斯使斯蒂芬变成了耶稣,这就意味着斯蒂芬亲吻自己。疯嬷嬷的呼喊“耶稣,啊!耶稣,耶稣!”暗喻在感恩弥撒上,斯蒂芬被命名为耶稣。乔伊斯在斯蒂芬抵达国家图书馆时,又暗喻斯蒂芬被象征性地钉上了十字架。斯蒂芬在国家图书馆的台阶上面对埃玛——圣母马利亚的肉身化,于是在雨中圣性的肉身化和斯蒂芬被钉上十字架的象征便结合在一起了。斯蒂芬英雄实质上是一个受难的“耶稣”,一个反叛天主教的“耶稣”。

同样耐人寻味的是,斯蒂芬与宗教的断裂是通过他违背母命来表现的。在他孩提最初的嗅觉中,“他妈散发出一种比他爸好闻得多的味儿”。但他一直与妈妈处于冲突之中。当她希望他在复活节接受圣职时,他与妈妈公开决裂了。

当斯蒂芬独自行走在基德尔街上时,有人一把死死抓住他的胳膊,那是克兰利。

斯蒂芬说:“今晚我吵嘴了,很不痛快。”

“跟家里的人?”

“跟我母亲。她希望我复活节接受圣职。”

“你愿意吗?”

“我不愿意。我不想伺候上帝。”

“你知道吗,真是奇怪,你的心灵浸透了宗教,而你还说不信教。你在学校里的时候信教吗?”

“我那时信教。”

“你那时快乐一些吗?”

“常常快乐,又常常不快乐。我那时不是现在的我,不是我必须成为的那种人。我试图去爱上帝,我失败了。非常难。”

克兰利问:“你脑子里想过吗,耶稣并不是如他装模作样做出来的样子?”

“产生这个疑问的第一个人是耶稣自己。”

“你也不想成为新教徒?”

“我说过我已丧失了信仰,但我还没有丧失自尊。放弃了一种合乎逻辑、严谨而荒唐的信仰,而去拥抱另一个不合逻辑、杂乱不堪的荒唐的信仰,算什么解放呢?”斯蒂芬接着说,“我可能得远走高飞了。”

“到哪儿去?”

“到我能去的地方。”

“我记得你曾说过,去寻觅、发现一种生活方式或艺术方式,你的精神可以在其中毫无阻拦地自由表达。”

“喂,克兰利,我不想伺候我不再信仰的东西,不管那称之为我的家,我的祖国或者我的教会:我将在一种生活或艺术方式中尽量自由自在地、尽量完整地表达我自己,我将使用我允许自己使用的惟一武器来自卫——那就是沉默、流放和狡黠。”

这一段对话对于理解斯蒂芬思想的脉络在全书中是至关重要的。它表明:(1)斯蒂芬是在一个具有浓厚的天主教气氛的都柏林社会与家庭中成长起来的,他的心灵里浸透了宗教;这是斯蒂芬情感悲剧的根源;(2)他曾试图去爱上帝,但因为肉欲与美学的原因,和路济弗尔一样,他不想伺候上帝;(3)他怀疑,要是圣餐礼上的酒变酸而成醋,献祭的面包发霉变质,那么耶稣基督作为上帝和作为人是否还存在于其中:他失去了对耶稣的信仰,因为耶稣只是一个装模作样的形象,连耶稣自己都不相信自己;(4)他认为,一切宗教信仰都有可能使他丧失自我、丧失自尊。他想获取自我的解放,必须摒弃一切信仰;(5)他的生活的目标就是在一种生活或艺术方式中尽量自由自在地、尽量完整地表达自我。

斯蒂芬——这个“具有永恒想像力的祭司”——是在给同学林奇在运河大桥阐述阿奎那的美学观(对令人愉悦的东西的颖悟就是美)之后不久,决意作出违抗母命的决定来的。阿奎那的美学观和“一种恣肆放任的充满少年美的”偶像破坏的易卜生精神是斯蒂芬决定与宗教决裂的思想基础;而斯蒂芬的最终的解放仍具体体现在一个新的艺术方式中得到自由表达的权利,是自我流放。这可以说是一个唯美主义者对天主教的宣言。正是斯蒂芬对宗教的反叛,正是他对于拒绝感官快乐的生活的惧怕,使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艺术的道路,走上了探索美的真谛的道路,走进了自我流放的精神家园。

因为这样,斯蒂芬向世界宣告,他不会为任何他不再皈依的信念去献身,不管那是他的家、他的祖国或者是他的宗教。他要自由自在地完整地在人生和艺术的方式中去表达自己,而他的武器便是:缄默、流放、狡黠。最终,他将自己从小资产阶级家庭、爱尔兰与天主教中脱离出来,希望灵魂自由自在,想像也自由自在,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一样试图摆脱民族、语言与宗教的羁绊,他成为一个永恒的孤独的英雄。

在小说的结尾,乔伊斯将小说的第三人称戏剧性地改为第一人称,用日记的形式表现出来。据艾琳·亨迪·蔡斯,这是一种升华,从生物学意义上的升华(童年—成年)到心理的与道德的升华,也即从被动的接受到自我意志。在日记中,行将自我流放的青年艺术家斯蒂芬写下:离去吧!离去吧!欢迎,哦,生活!我将百万次地去迎接现实的经验,在我的灵魂的作坊里去锻冶我这一类人尚未被创造出来的良知。

在这里,乔伊斯表述了他的美学理论的基础。他认为自我主义是不可磨灭的,自我主义是“救世主”;艺术家是“一个拥有永恒想像力的教士,一个能将日常的经验演化成具有永恒生命力的光辉灿烂的东西的人”。斯蒂芬也跟乔伊斯一样,只相信“自己的灵魂”,世界上其他的一切都是不存在的。斯蒂芬终于在与天主教的决裂中找到了自我,“灵魂自由,想像自由驰骋”,他找到了真正的“救世主”——他自己的灵魂,“诞生以体验”,实践了乔伊斯的美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