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概论(数字教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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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货币制度

一、货币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货币的形态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经历了实物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这几个阶段的演变。但无论货币采取怎样的形态,客观上都要求货币的形式统一、币值稳定,形成一个有秩序的、稳定的交易环境,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客观环境。因此,各个国家在货币问题上都制定了种种法令,从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对货币进行控制,试图建立符合自己政策目标的货币制度。例如,中国古代秦国统一六国之后,在经济上实施的一个重要政策就是统一六国货币,把秦国的圆形方孔钱作为统一的货币全国通行,这对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的经济交流十分有利。

国家以法律形式所确定的货币发行和流通的结构与组织形式,称为货币制度,简称币制。

不同国家的货币制度之间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但总的来看,货币制度都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货币材料的确定、货币单位的确定、流通中货币种类的确定、对不同种类货币的铸造和发行的管理、对不同种类货币的支付能力的规定等。所有这些方面也被称为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1.货币材料的确定

货币制度的基础是规定哪种或哪几种商品可以作为货币的币材。哪种或哪几种商品一旦被规定为币材,即称该货币制度为该种或该几种商品的本位制。比如,如果货币制度规定以黄金作为货币的币材,那么该种货币制度即是金本位制。在历史上往往同时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金属可以充当币材,如中国古代某些时期铜、金、银都具有法定的币材地位,此时便可称之为铜金银复本位制。现在世界各国都实行信用货币制度,货币不再能兑换成金属,法律中也没有规定任何商品可以充当币材,过去货币制度中一个最重要的构成因素消失了。按照习惯,我们也可以称目前的货币制度为不兑现本位制。

国家虽然可以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何种商品充当币材,但这实际上都是对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从法律上加以肯定,国家并不能随心所欲地任意选择币材。如果国家把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充当币材的商品强行规定为币材,或者强行取消现实生活中正在充当币材商品的货币地位,不仅无法实现,而且会造成经济和社会的混乱。例如汉代王莽建立新朝,实行了多次币制改革,使用了金、银、龟、贝、钱、布五物六类28种货币,称为“宝货”。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将早已失去货币性能的原始货币,如龟壳、贝壳等拿来使用,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货币贬值,最终导致了赤眉绿林为主的农民大起义,新朝遂告灭亡。

2.货币单位的确定

货币制度需要对货币单位做出规定,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规定货币单位的币值。

货币单位的名称最初与货币商品的自然单位或重量单位相一致,比如用金属铸造的货币,其货币单位的名称就使用重量单位。秦朝铸造过“半两”铜钱,汉朝铸造过“五铢”铜钱,钱面上分别铸有半两、五铢字样,而且货币含铜重量与钱面上的文字相符。后来货币的价格单位与自然单位逐渐分离,有些货币单位采用了另外的名称。例如唐朝铸造了“开元通宝”的货币,“通宝”就是钱的名称,而货币单位则是“文”。另一些仍然使用重量单位作为货币单位的名称,但其实际含量与名称已经完全不符。如英国货币单位的名称“镑”虽然是重量单位,但早在1816年正式采用金本位时,1镑重量的金相当于金币46.725镑。

目前各国法律对货币单位名称的规定通常是遵循以往的约定俗成。按照国际惯例,一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往往就是该国货币的名称。例如,英国的货币名称是“Pound”,音译为“镑”,则英国货币单位的名称也是“镑”。加入欧元区之前,法国的货币名称是“Franc”,音译为“法郎”,其货币单位的名称也是“法郎”。但是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我国的货币名称是人民币,但是货币单位的名称是“元”。

和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比较起来,确定货币单位的币值更加重要。在不同的货币形态下,货币单位的币值具有不同含义。金属货币时代,确定币值就是要确定单位货币中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重量和成色。例如,根据1870年英国的铸币条例,英镑的含金量为123.27447格令。代用货币时代,确定币值就是要确定本国货币单位的含金量,或是确定本国货币与在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货币的固定比价。例如,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确定含金量,其他各国货币确定其与美元的固定比价。信用货币时代,黄金已经在世界范围内非货币化了,此时确定货币币值一方面是要维持国内物价水平的稳定,另一方面则是要使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之间的比价符合本国利益。这既可能使本国货币币值偏低,也可能使本国货币币值偏高。

3.各种货币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

一国流通中的货币可以分为本位币和辅币两种。在金属货币时代,本位币是指用法定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经国家造币厂铸成的铸币。辅币的面值大多只有本位币的1/10、1/100,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使用。本位币和辅币之间可以自由兑换。

本位币和辅币的铸造、发行、流通程序各不相同。

第一,本位币是足值的货币,即其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相一致,是一国流通中的基本通货。而辅币多由贱金属铸造,是不足值的货币。之所以采用贱金属铸造辅币,是因为辅币流通频繁,容易被磨损消耗,如果使用贵金属,流通成本太大。辅币不足值的原因则在于,不足值的辅币有助于维持本位币与辅币之间固定的兑换关系。假定辅币必须是足值的,法律规定1个本位币金币必须由1单位的黄金铸造而成,一个辅币铜币必须由1单位的铜铸造而成。那么当市场上1单位的黄金=20单位的铜时,1个金币=20单位铜币。黄金和铜之间的比价会受到生产技术等原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那么当黄金和铜的比价改变时,金币和铜币的比价也会发生变化。根据前面所述的“劣币驱逐良币”定理,铜贵则金流通,金贵则铜流通,这样会破坏社会的经济秩序。

第二,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即公民可以把经法令确定的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委托造币厂把金属铸造成货币,造币厂或者不收费用,或仅收取极低的手续费用。公民也可以把铸币熔化,但不允许私自铸造铸币。自由铸造制度使得铸币价值与其所包含的金属价值能够保持一致。这是因为当铸币的市场价值高于金属价值时,人们会把金属送往造币厂铸造铸币,从而使得铸币数量增多,价值下降。而当铸币的市场价值低于金属价值时,人们会把铸币熔化,还原成金属,从而使得铸币数量下降,价值上升。

因为辅币是不足值的货币,因此辅币的铸造权不能归私人所有,必须由国家垄断。辅币面值大于实际价值的差额即形成铸币收入,归国家所有。

第三,本位币和辅币的法定偿付能力不同。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而辅币只具有有限法偿能力。所谓无限法偿,是指法律规定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无论是在哪种交易活动之中,无论交易的数额是多少,交易的对方都不得拒绝接受。而有限法偿则是指在交易支付活动中,交易数额超过一定限额时,交易的对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种货币,但在限额之内则不得拒收。比如英国货币法曾经规定,辅币每次支付的最高金额是20英镑。

在信用货币时代,流通中的货币区分为现金货币和存款货币两种。其中,现金货币中的本位币来源于早期的银行券和政府纸币,其发行权目前大多由各国中央银行垄断。而辅币则沿袭传统,依然由不足值的贱金属铸造而成,发行权归政府所有。此时,现金货币中无论是本位币还是辅币,其价值都低于实际价值。而存款货币的管理则是由存款货币银行和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所共同决定的。

二、货币制度的演进过程

在理论上,任何商品都可以被选做货币。然而,只有贵金属具有充当货币的所有优势。因此,从历史的沿革来看,虽然各国采取的货币制度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来,货币制度的发展是以贵金属本位制为主,而且基本上遵循着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信用货币制这样一个顺序。

1.银本位制

白银曾经是占支配性地位的贵金属,直至1816年以后,白银的重要性才逐渐被黄金所代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最初都执行的是银本位制。银本位制的基本内容是:白银被法律承认为货币金属;银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自由输出和输入国境;银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随着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白银作为币材显得体大值小。而且白银的价格很不稳定。从1870年至1935年这段时间,白银的价格时涨时跌,导致银币价值忽高忽低,对经济造成了很大伤害,于是许多国家逐渐放弃了银本位制,开始采用金银复本位制。中国就是在1935年放弃了银本位制。当时世界银价暴涨,中国白银大量外流,货币流通极其紊乱,中国政府不得不进行法币改革,以纸币取代银币。

2.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最典型的货币制度,其基本内容是:金银两种金属同时被法律承认为货币金属;金银铸币都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自由输出和输入国境;金银铸币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金银复本位制的出现是以黄金的大量开采为契机的。17世纪,巴西发现了丰富的金沙,黄金开采量大增,并从美洲流入欧洲。如上所述,银本位制下白银价值较低,无法承担大额交易,黄金的出现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于是,在经济生活中黄金和白银同时流通,白银充当小额交易的媒介,而黄金则充当大额交易的媒介。

金银复本位制下金银并用,币材充裕,满足了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然而,这种货币制度本身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金币和银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如果国家对这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不加规定,完全由市场决定,市场上的商品就会具有双重价格:以金币表示的价格和以银币所表示的价格。当市场上黄金和白银之间的比价发生变化时,商品的这两重价格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商品价格频繁变动,必然会导致市场混乱。而一旦国家规定了金币和银币之间的比价,虽然商品的市场比价不再发生变化,但“劣币驱逐良币”定理又会在此时发挥作用: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贱币驱逐贵币,复本位制无法实行。美国在1791—1861年实行复本位制,规定金银之间的铸币比率为1:15,而其他主要复本位制国家规定的金银之间的铸币比率为1:15.5。这样,任何人都可以将1盎司黄金输出美国,在国外换取15.5盎司的白银,然后再将15盎司白银运回美国,换取1盎司黄金,最终赚取0.5盎司的白银。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美国流通的是相对比较便宜的银币,而外国流通相对比较贵的金币。

3.金本位制

从19世纪开始,一方面白银采掘业的生产率大幅提高,银价暴跌,白银作为价值尺度已不适宜,而金币具有价值高重量轻的优势,日益成为最适合、最稳定的价值尺度。另一方面复本位制固有的缺点无法克服,于是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用金本位制取代了复本位制。1816年,英国率先实行了金本位制。到1880年,欧美主要国家都已经实行了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可以分为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

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在金币本位制下,黄金是法律认可的货币金属;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自由输出和输入国境;金币可以和货币制度中的其他货币自由兑换;金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虽然有些执行金币本位制度的国家也铸造银币,但是银币不具备无限法偿能力,不能像复本位制下那样与金币分庭抗礼。在金币本位制度下,银行券的发行制度逐渐完善:中央银行垄断了银行券的发行,银行券可以随时兑换为金币。

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意味着货币可以自动调节流通中货币数量,保持物价的稳定。当流通中货币数量过多时,物价上涨、币值下跌,金币的名义价值就会低于实际包含的黄金价值,于是人们会将金币熔化成黄金出售,致使流通中货币数量减少,物价下跌、币值上涨,恢复平衡。当流通中货币数量过少时,则相反。

另外,在金币本位制下,由于各国货币均以黄金作为统一的币材,具有统一的价值衡量标准,因此尽管各国货币的重量和成色各不相同,但在国际结算和国际汇兑领域中都可以按各自的含金量多少加以对比,从而确定出货币之间的比价。同时,由于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和自由输入国境,因此各国货币之间的比价波动幅度有限,不会超过黄金输送点。事实上,金币本位制下各国实施的是固定汇率制度。

1880—1914年,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实行金币本位制。相对于以前的币制而言,金币本位制无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上都比较稳定。此外,这一阶段黄金产量因金矿的不断发现而每二十年增长一倍,黄金供应充足;世界政治经济局势稳定,没有战争和重大经济危机的发生,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最迅速的时期,因此被称为“黄金时代”。

然而,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参战各国先后停止金本位制,禁止本币兑换黄金,不允许黄金跨国流动。大战结束之后,战争期间发行的纸币因为缺少黄金准备,大幅贬值。此时,世界黄金存量的2/3归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和俄国五国所有,其他各国黄金不足,缺乏重新建立金币本位制的物质基础。于是,除美国继续实行金币本位制外,英国和法国开始实行金块本位制,其他各国实行金汇兑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其内容是:黄金依然充当本位货币,但停止铸造和流通金币,黄金由国家集中保存;国内流通银行券,银行券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规定银行券的含金量,但是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额度才能兑换成黄金。英国规定允许兑换黄金的最低货币额度是1700英镑,法国规定允许兑换黄金的最低货币额度是215000法郎。实施金块本位制的目的是解决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设置限额来有效利用有限的黄金。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实施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流通银行券,不铸造和流通金币,银行券也不具有法定的含金量,但是本国货币可以在政府规定的汇率下自由兑换成另一金币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国家的货币。这样,本国货币就以间接的方式和黄金挂钩了。

金本位制度的优点在于黄金的增减能够自动调节货币供应量,货币的对内价值和对外价值比较稳定,有利于国内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金本位制度的缺点也非常明显。首先,黄金的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各国经济贸易增长的速度,由此造成清偿手段不足,严重制约了各国经济的发展。其次,在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下,本国货币依附于其他国家的货币,国内经济政策往往成为国际收支的牺牲品,本国不能实施独立的国内经济政策。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就曾经对金本位制提出了猛烈的抨击,认为金本位制是野蛮的遗迹。

4.不兑现信用货币制

1929—1933年,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德国等国因国际收支严重失衡而放弃了金本位制,并向英格兰银行挤兑黄金,英国黄金即将枯竭。在强大的压力下,英国于1931年9月宣布放弃金本位制,英镑区国家纷纷效仿。1933年3月,美元危机爆发,美国黄金损失惨重,美国放弃金本位制。1936年,法国、比利时、瑞士、意大利等国也放弃了金本位制。至此,金本位体系彻底崩溃,取而代之的是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又称为纸币本位制度,其内容是:金银等贵金属不再作为本位币进入流通,流通中的货币是由国家强制发行的纸币;纸币是信用货币,国家不规定含金量,也不能兑现成黄金。

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解决了金本位制度下流通手段不足的问题。此外,因为货币由货币当局发行,不需要贵金属做准备,货币当局就可以自行调节货币供应量,这就赋予了货币当局一定的调节经济的能力。货币当局能根据国内经济形势的需要,制定独立的经济政策,不再受贵金属的束缚和固定汇率的牵制。然而,这也对货币当局的调控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货币当局不能适时地控制货币发行量,那么纸币的信用就很难维持,物价和汇率也会频繁波动,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进行。

三、中国的人民币制度

在人民币发行以前,中国有两种货币制度:国民党政府的货币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革命根据地的货币制度。

国民党政府建立之前,旧中国的货币制度是:银圆流通,民族资本银行和外资银行发行的银圆券流通,铜圆流通。1935年,受世界银价暴涨的影响,中国白银大量外流,中国放弃银本位制,流通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称为法币。法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没有含金量,但可以按政府规定比价无限制地兑换成英镑或美元。受战争和国民党政府滥发法币的影响,法币连年贬值,到1948年法币已经无法流通。该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发行金圆券,并按1:300万的比例兑换法币。虽然金圆券规定有含金量和十足的黄金准备,但不兑现,于是金圆券迅速贬值,一年之后被国民党发行的“银圆券”取代。银圆券可以无限制兑现黄金,和金圆券的兑换比例是1元银圆券等于5亿元金圆券。此时已是1949年7月4日,随着全国的解放,银圆券的出现只是昙花一现。

与国民党统治区货币制度同时存在的是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内的货币制度。由于革命根据地是处在分割包围之中,所以存在的是政策大体统一但不同根据地相互独立的分散货币制度。每个革命根据地都有各自发行的货币,而且大都是不兑现的银行券。

随着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客观上要求建立统一的货币制度。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当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行人民币,这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币制度建立。人民币采取的是不兑现银行券形式,没有规定法定含金量。

人民币发行后,一方面收兑新解放地区使用的法币和金圆券,另一方面收兑由于货币贬值而开始流通的银圆、金币和外币。由于人民币是在恶性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发行的,而且在开始发行的1年多时间里,还是弥补巨额财政赤字的手段,通货膨胀局面十分严重。1955年3月1日,我国发行了新人民币,按照1:10000的比例无限制、无差别地收兑全部旧币,并同时建立辅币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人民币制度就是在1955年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而成的,其内容主要有:

第一,我国法定流通的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是不兑现信用货币,没有法定含金量。货币单位是“元”,本位币有7种,面额是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2元、1元。辅币有6种,面额是5角、2角、1角、5分、2分、1分。

第二,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通货。国家规定禁止金银和外汇在国内市场上计价、流通、结算和私自买卖,严禁仿造人民币。

第三,人民币的发行实行高度集中统一,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

小专栏

中国古代的货币

中国古钱币历史悠久,种类繁多,绚丽多彩,有70多项世界之最。古钱币以其独特的形制工艺和钱文艺术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成为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最早的货币可以追溯到夏代,当时我国使用一种黑色的贝作为货币。商周时期,我国青铜冶炼技术非常发达,青铜可以制成任何一种礼器和实用物。于是,天然贝衰落,人们用青铜仿制海贝作为货币流通。铜贝,可说是我国金属铸币的开端。

战国末期,秦国规定以“两”作为秦币的单位。数年后,外圆内方的重半两的钱问世,史称“秦半两”。秦半两的造型反映出古代“天圆地方”的重要哲学观念,而且方孔穿以绳索,携带便利。

唐朝铸造的“开元通宝”制作精良,不再以重量命名,是一种单纯的“钱”的概念。

宋朝是我国经济贸易较为繁荣的时期,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大宗交易的增多,价贱体重的铜钱显得越来越不方便。宋太宗初年,成都16家富商集资联合兴办“交子铺”,发行“交子”,可以在外地兑取现钱使用。纸币一经诞生,便以其无与伦比的便利风行于世。不久,宋朝正式发行官方交子,并宣布可以用纸币缴纳赋税,从而赋予它法定货币的地位。这比西方早600多年。

中国自秦汉以来基本是统一的封建国家,长期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老百姓日常交易量并不很大,贱金属铜基本可以满足人们日常所需。而且我国不是金银的丰产国,这也制约着我国金银货币化。虽然我国很早就出现了金银铸币,但是直到公元1436年明英宗解禁,我国才开始以白银作为主要货币。

然而,我国并不盛产白银。那么,大量的白银从何而来呢?今人也许没有想到,哥伦布发现美洲竟然对中国的货币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6世纪至18世纪,西班牙、英国、荷兰、美国等殖民主义国家和中国进行贸易,带来产自墨西哥的银币,墨西哥是拉美最大的产银国和出口国。西方国家用银币向中国换取丝绸、瓷器、茶叶,从而导致长达280年的白银大规模流入中国的过程。据估算,到19世纪30年代,通过各种途径流入中国的白银高达5亿两,是中国自产的1.5倍。如果没有大规模的输入,明清恐怕不能顺利采取银本位的货币制度。

随着西方列强白银资源的逐渐枯竭,具有高额利润的对华贸易难以为继。于是西方列强便强迫中国接受鸦片,巨额的鸦片贸易造成中国白银大量外流,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政府的金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