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社会、新冠病毒与公共危机
如果将新型冠状病毒对人体的侵害视为“危险”,那么其高传染性所导致的全国性疫情则是一种社会风险。与危险不同,风险被视作现代性的产物,或者说是工业化之后的产物,其主要特征就在于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作为风险社会理论的重要创建者,乌尔里希·贝克强调,“现代化风险的棘手局面跨越了国界,这一点同样体现在它的传播方式上。因为风险是不可见的,这让消费者几乎难以作出决策。风险善于‘搭便车’,常常随呼吸吞咽潜入人体。风险是日常消费的‘无票乘客’。它随风而动,逐波而行。风险无处不在,它同生活最密不可分的那些条件(呼吸的空气、食物、衣着和家居)一道,穿梭在曾加以严格控制的现代性保护区”[1]。在这一意义上,风险传导的跨地域、跨时间、跨群体影响,使得人类社会只能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的危害,但不能根除风险的产生。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缘何而来已很难准确查证,但其所带来的风险危害和经济社会后果却极为沉重。截至2020年2月17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8 016例(其中重症病例11 74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2 552例,累计死亡病例1 86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2 436例。为了防止疫情的继续扩散,全国不少地区仍不同程度处于经济生产与民众正常生活暂停的阶段。而将此次疫情风险放置在我国社会剧烈变革的进程之中加以审视,我们不难发现,疫情的聚集、传导和影响在不同程度上与社会结构的变动特征相关联。
首先,从人口流动特征而言,一方面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另一方面城市间人口流动加快,这对城市社会管理,尤其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社会有序治理和“安全容量”造成了很大冲击。此次疫情在武汉暴发,并向周边地区和其他省份传播,在很大程度上便是人口高度集聚和快速流动的后果之一。其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网络信息对社会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传统媒介信息。此次疫情防控中,在某种程度上全国民众面对疫情的发展,几乎处于同一个频道之上。这既对全民共同应对疫情风险有积极意义,也对做好舆情引导、谣言防范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次,随着民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于公共资源分配、个人权益保护、利益价值实现等方面的诉求越来越高,群体间的多样化、差异化也越来越突出,利益协调的整合难度也随之增大。从此次疫情带来的社会影响来看,如何凝聚各方共识,兼顾不同群体的差异化诉求,化解负面情绪,也成为应对疫情风险的关键内容。
概括而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我们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如何反脆弱、化风险,打造安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如何避免人与病毒、人与事件的矛盾演化为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增进社会共同体韧性,成为新时期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要求。
注释
[1]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张文杰,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