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个人的囚牢”
我并非在沿着一条清晰的人生道路前进。
——罗伯特·奥本海默
1922年9月,罗伯特·奥本海默进入哈佛大学学习。虽然学校给了他奖学金,但他没有接受,“因为没有这笔钱,我也能过得很好”。于是,哈佛大学奖给他一套伽利略的早期著作。他被分配到斯坦迪什楼的一个单人间,那里是面向查尔斯河的新生宿舍。19岁的奥本海默出奇地英俊,他的外貌特征都很极致:白皙的皮肤紧绷在高高的颧骨上,眼睛是明亮的淡蓝色,眉毛却乌黑发亮,头上耸着粗犷不驯的黑发,但是两鬓很短,所以他的身形比实际上的5英尺10英寸[1]看上去更高挑。他体重很轻,从没超过130磅[2],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印象。他笔直的鹰钩鼻、薄薄的嘴唇和又大又尖的耳朵使他的形象纤弱到有些夸张。他说话的时候,不仅一板一眼地合乎语法,还带着他母亲教给他的那种华丽的欧式礼貌。但是当他说话的时候,他那纤细的双手使他的手势看起来有些奇怪。他的外表既迷人又略显怪异。
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勤奋好学、不善社交、尚未成熟的年轻人,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他在哈佛也没能改变这一点。如果说新墨西哥之行打开了奥本海默的内心,那么哈佛的生活让他又一次变得内向。在哈佛大学,他的才智茁壮成长,在社交方面却面临障碍,至少那些认识他的人都这么看。哈佛就像一处知识的集市,虽然它是头脑的乐园,但这里没有为奥本海默提供伦理文化学校那种精心的指导和悉心的培育,他只能自力更生,于是他又开始依赖自己过人的智力寻求安全感。奥本海默处处都显得古怪,他的食谱通常只有巧克力、啤酒和洋蓟。他午餐经常只吃“黑加褐”,也就是一片厚涂花生酱的烤面包,再浇上巧克力糖浆。大多数同学都觉得他很羞怯。幸运的是,弗朗西斯·弗格森和保罗·霍根当年也在哈佛,所以他至少还有两个灵魂伴侣。但是,他结交的新朋友屈指可数,其中一个是杰弗里斯·怀曼,他出身于波士顿上层社会,当时正要攻读生物学硕士学位。怀曼回忆道:“与人交际对奥比来说绝非易事,而且我觉得他经常很不开心。我想他会感到孤独和格格不入……我们是好朋友,他还有几个朋友,但他好像还缺点儿什么……因为我们之间主要是或者应该说完全是智力上的交流。”
作为一个性格内向、智力超群的人,奥本海默那时已经开始涉猎契诃夫和凯瑟琳·曼斯菲尔德这类有阴郁气质的作家的作品。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他最喜欢的角色是哈姆雷特。多年后,霍根回忆说:“奥比年轻时曾患阵发性抑郁症,那是一种深深的抑郁。有时,他在情感上似乎处于自我封闭状态,这种状态会持续一两天。我和他一起住的时候就发生过一两次,我当时非常不安,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有时奥本海默并不是在单纯地炫耀自己的智力天赋。怀曼记得在一个炎热的春日,奥本海默走进他的房间说:“热死了!我整个下午都躺在床上读金斯的《气体动力学理论》。在这种天气还有什么别的可做呢?”(40年后,奥本海默仍然保存着一本饱经风霜、覆着盐渍的金斯的《电磁学》。)
在奥本海默读大一那年的春天,他与晚他一年从伦理文化学校毕业的医学预科生弗雷德里克·伯恩海姆建立了友谊。他们都对科学感兴趣,由于弗格森获得罗德奖学金即将前往英国,奥本海默很快就选定伯恩海姆为他的新晋挚友。大多数大学男生都交友广泛,但鲜有深厚的友谊,奥本海默与他们不同,他没有几个朋友,但都感情甚笃。
1923年9月,大学二年级伊始,他和伯恩海姆决定搬到奥本山街60号的一栋老房子里,他们的房间挨着,那里离哈佛校报的办公室很近。为了装饰房间,奥本海默从家里带来了东方地毯、油画和蚀刻版画,并坚持用烧炭的俄罗斯茶炊来煮茶。伯恩海姆并未因他朋友的古怪而恼火,他反而觉得有些好笑:“在某种程度上,他会让人感到不自在,因为他给人的印象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我们住在一起时,他经常整晚把自己锁在屋里,鼓捣普朗克常数或者其他类似的问题。我总觉得他未来会一鸣惊人,成为伟大的物理学家,而我想的只是顺利从哈佛毕业。”
伯恩海姆认为奥本海默对自己的健康总是疑神疑鬼。“他每天晚上睡觉时都用电热毯,有一天它突然冒烟了。”惊醒的奥本海默拿着着火的毯子跑向浴室,然后又回房睡觉了,完全没注意到那毯子还在着火。伯恩海姆回忆说他只得去把火扑灭,否则房子就会被付之一炬。和奥本海默一起生活总让人“有点儿压力”,伯恩海姆说,“因为你要或多或少地配合他的标准或心情——他才是真正的主宰者”。不管奥本海默是否难以相处,伯恩海姆在哈佛大学的最后两年都与他住在一起,他认为正是奥本海默激励了他后来从事医学研究。
只有一位哈佛学生经常去他们位于奥本山街的宿舍,他就是威廉·克劳泽·博伊德。有一天,他在化学课上遇见了奥本海默,两人一见如故。他回忆道:“除了科学,我们还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他们都写诗,有时还是用法语,他们还模仿契诃夫的风格写作短篇小说。奥本海默总是故意拼错博伊德的中间名,管他叫“克洛泽”。奥本海默和伯恩海姆周末偶尔会去安角探险,博伊德经常与他们同往,安角位于波士顿东北,离波士顿一小时车程。那时奥本海默还不会开车,所以三个年轻人会乘坐伯恩海姆的威利斯奥弗兰牌汽车,他们会在格洛斯特城外弗利谷的一家小旅馆过夜,那里的饭菜特别美味。博伊德和奥本海默一样刻苦努力,他仅用三年就完成了哈佛的学业。虽然奥本海默确实花了很多时间在自己的房间里学习,但是博伊德记得:“他会非常小心地不让你抓到他在用功读书。”博伊德认为奥本海默在智力上远胜过自己,他说:“他的头脑非常敏捷。比如,当有人提问时,他马上就能给出两三个回答,哪怕都说错了,他最终也能想出正确的答案,而这时我连一个答案都还没想出来。”
博伊德和奥本海默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博伊德爱好音乐。“我非常喜欢音乐,”博伊德回忆说,“奥比每年都会去看一次歌剧,通常是跟我和伯恩海姆一起去,他看完第一幕就会离场,因为他实在听不下去了。”赫伯特·史密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曾对奥本海默说:“你是我认识的物理学家中唯一一个不喜欢音乐的人。”
起初,奥本海默对选择哪条学术道路举棋不定。他修过的课程五花八门,包括哲学、法国文学、英语、微积分导论、历史和三门化学课程(定性分析、气体分析和有机化学)。他曾一度考虑学建筑学,但是因为他在高中时喜欢希腊语,他也想过成为一名古典学者,甚至是一名诗人或画家。奥本海默回忆说:“我并非在沿着一条清晰的人生道路前进。”但几个月内,他就选定了自己的第一志向——化学专业。他决心在三年内毕业,但是每个学期最多只能修六门课程。即便如此,每学期他都会设法额外旁听两三门课程。几乎没有社交生活的奥本海默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学习上,但是他努力隐藏这一事实,因为对他来说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他的才华都是天生的。他还读了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这部长达3 000页的经典历史著作,他从头读到尾。他还广泛涉猎法国文学,并开始写诗,其中一些诗歌发表在哈佛大学的文学杂志《猎犬与号角》上。“当灵感降临的时候,”他在给赫伯特·史密斯的信中写道,“我会记下那些诗句。就像你说的那样,它们既不为任何人所作也不适合任何人品鉴,把自渎式的宣泄强加给别人是一种犯罪。不过我会把它们暂时塞进抽屉里,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就寄过去。”就在同一年,T.S.艾略特的诗作《荒原》出版了,奥本海默读了之后,马上就与诗人展现的荒芜的存在主义产生了共鸣。他自己的诗歌也以悲伤和孤独为主题。他在哈佛大学任职早期,曾写下这样的诗句:
破晓向肉身注入欲念,
天光却出卖了我们,
还有我们的伤感,
当藏红从天际褪去,
日光又变得荒芜,
当安眠被灼火搅醒,
眼见我们又重蹈覆辙,
个个身处一个人的囚牢,
渴望与人交流,
又因此感到绝望。
20世纪20年代早期,哈佛大学显然笼罩在保守的政治氛围之中。奥本海默入学后不久,为了限制犹太学生的数量,哈佛大学设置了限额。(1922年,犹太学生的比例已经上升到21%。)1924年,哈佛校报在头版报道,学校前任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公开宣称越来越多的“犹太种族”与基督徒通婚是“令人遗憾”的事情。他说,这样的婚姻几乎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生物学家已经证实犹太人有“遗传优势”,这种婚姻所生的孩子“看起来只像犹太人”。而当哈佛大学接收了一些黑人学生时,A.劳伦斯·洛厄尔校长坚决反对他们和白人学生同住在新生宿舍。
对于这些问题,奥本海默并非不闻不问。事实上,1922年初秋,他加入了学生自由社团,该社团成立于3年前,这是一个学生讨论政治和时事的论坛。在成立初期,该社团就吸引了大量听众,演讲者包括自由派记者林肯·斯蒂芬斯、美国劳工联合会的塞缪尔·龚帕斯和和平主义者A.J.马斯特。1923年3月,这个社团正式对哈佛大学的歧视性招生政策提出抗议。虽然该社团以观点激进著称,但是奥本海默对此并不以为然,他还写信给史密斯说:“这个自由社团愚蠢固执又华而不实。”这是他第一次接触政治组织,他在这里觉得自己“如离水之鱼”。然而,有一天,当奥本海默在温斯罗普街66号的社团办公室吃午餐时,他被介绍给了一个叫约翰·埃兹尔的大四学生,埃兹尔很快说服奥本海默帮忙编辑一份新的学生杂志。因为懂希腊语,奥本海默说服埃兹尔将其命名为“牛虻”,并在封面引用了一段希腊文,在这段引文中苏格拉底被比作雅典人的牛虻[3]。《牛虻》的第一期出版于1922年12月,在刊头上奥本海默被列为副主编。他记得写过几篇没有署名的文章,但《牛虻》并没有成为校园里的常规刊物,它只出版了四期。然而,奥本海默和埃兹尔却因此建立了友谊。
到大一结束时,奥本海默认定他选择化学专业是个错误。他说:“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发现化学里那些让我着迷的东西其实和物理学联系紧密。比如学物理化学的时候,一遇到热力学和统计力学的概念,你就想弄明白它们,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这也太让人意外了。我从没上过一节物理学的基础课程。”尽管他仍在继续攻读化学专业,那年春天他还是向物理系申请读研究生,以便有机会参加高阶物理课程。为了证明自己懂物理,他列举了15本他自称读过的书。多年后,他听说教师委员会审议他的申请时,乔治·华盛顿·皮尔斯教授曾打趣说:“毫无疑问,如果他(奥本海默)说自己读过这些书,那他就是个骗子,不过,就凭他知道这些书名,他就可以获得博士学位。”
奥本海默最初的物理学导师是后来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珀西·布里奇曼(1882—1961)。“我发现布里奇曼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师,”奥本海默回忆说,“因为他从不拘泥于事物现有的样子,他总是刨根问底。”布里奇曼后来这样评价奥本海默:“一位非常聪明的学生,他知识丰富,所以才懂得如何提问。”但是,当布里奇曼分配给奥本海默一个实验任务,让他在自制的熔炉中制造铜镍合金时,奥本海默“就连烙铁的两头都分不清楚”。奥本海默在使用实验室的电流计时总是笨手笨脚的,以至于每次他用完后,仪器上精密的悬架都需要更换。尽管如此,奥本海默依然没有放弃,后来布里奇曼发现他的实验结果有一定价值,并将其发表在了一本科学期刊上。奥本海默固然早慧,但他有时又自以为是得令人恼火。一天晚上,布里奇曼邀请他到家里喝茶,这位教授向他的学生展示了一座神殿的照片,他说这座神殿建于公元前400年左右,位于西西里岛的塞杰斯塔。奥本海默马上反驳道:“我从柱子的柱头判断,它的建造时间大概还要早50年。”
1923年10月,著名的丹麦物理学家尼尔斯·玻尔在哈佛大学做了两场讲座,奥本海默场场必到。玻尔因“对原子的结构和原子的辐射的研究”在1922年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奥本海默后来说:“我对玻尔的崇拜之情无以言表。”即便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玻尔本人,他也已经被深深打动。后来,布里奇曼教授曾提到:“他(玻尔)给每一个见过他的人都留下了非常友善的印象。我从未遇到过这样一心一意追求理想、胸怀坦荡的人……他现在在几乎整个欧洲都被奉为科学之神。”
奥本海默学习物理的方法可谓不拘一格,甚至可以说是杂乱无章。他专注于该领域中最有趣、最抽象的问题,而忽略了枯燥的基础知识。多年后,他承认他对自己知识的漏洞感到不安。1963年,他对一位采访者说:“直到今天,我一想到烟圈效应或弹性振动就会恐慌。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不过是虚有其表罢了。与此类似,即使在那个时候,我掌握的数学知识仍非常浅显……我上了李特尔伍德的数论课,嗯,虽然很有收获,但如果要从事物理学专业,这样学习数学显然远远不够。”
当英国数学家、哲学家阿尔弗雷德·诺尔司·怀特海来哈佛的时候,只有奥本海默和另外一位本科生有勇气报名参加他的课程,他们刻苦地读完了怀特海和伯特兰·罗素合著的三卷本《数学原理》。奥本海默回忆说:“我度过了一段非常激动人心的时光,和怀特海一起读《数学原理》,因为他已经忘记书中的内容,所以他既是老师又是学生。”尽管有这样的经历,奥本海默仍一直认为他在数学方面有所欠缺。“我没有很深入地学习过。大概我学很多东西都是通过一种并不为人认可的方式,那就是与人交流……我本该多学点儿数学。我想我应该会乐在其中,不过我对它漫不经心还因为我缺乏耐心。”
如果他之前的教育中真有什么不足之处,那么正如他向自己的朋友保罗·霍根承认的那样,哈佛的学习生活让他受益匪浅。1923年秋,奥本海默给霍根写了一封充满自嘲的信,他在信中用第三人称描述自己:“(奥本海默)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你都不知道哈佛如何改变了他。我担心这样努力的学习对他的灵魂没有好处。他说的一些话可真叫人害怕。那天晚上我和他争论的时候,我说:‘但你还是相信上帝,对吧?’他说:‘我相信热力学第二定律、哈密顿原理、伯特兰·罗素,还有,你信吗?我还相信那个弗洛伊德。’”
霍根认为奥本海默充满魅力,令人着迷。霍根本人就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其一生创作了17部小说和20部历史作品,两度荣获普利策奖,但他始终认为奥本海默是一位世间罕有、不可估量的博学之才。“虽然达·芬奇和奥本海默这样的人世间罕有,”霍根在1988年写道,“但是,作为独具品位的鉴赏家和历史上的成功者,他们身上体现出的了不起的爱和理解力至少可以作为我们参考和比照的理想。”
在哈佛求学期间,奥本海默一直与赫伯特·史密斯有书信往来,史密斯是他在伦理文化学校的老师,也是新墨西哥州之行的向导。1923年冬,在给史密斯的信中,奥本海默颇费心思地用讽刺的口吻介绍了他在哈佛的生活:“劳您费心惦记我的生活。除了上周那封让人恶心的便笺中揭露的行径,我还不辞辛苦地写了无数的论文、笔记、诗歌、故事和垃圾;我去了数学图书馆读书,还去了哲学图书馆,我的时间不是花在伯特兰·罗素身上,就是在默默注视一位美丽又可爱的女士,她正在写一篇关于斯宾诺莎的论文,这是多么令人啼笑皆非啊[4],难道您不觉得吗?我在三间实验室散发恶臭,我听路易斯·阿拉德教授讲拉辛的小道传闻,为一些迷失的灵魂端茶倒水并和他们高谈阔论,周末外出时从低级能量里提取点儿乐子,最后精疲力竭,我读希腊文,干些失礼的事,我在书桌里翻找信件,我还希望自己死了算了。瞧瞧吧!”
撇开他的黑色幽默,奥本海默仍然时不时地经历阵发性抑郁症。其中一些是由他的家人到访哈佛引起的。弗格森记得与奥本海默和他的一些亲戚(不是他的父母)一起出去吃饭,他亲眼看到奥本海默因为要做到礼数周全而压力大得脸色发青。聚会之后,奥本海默会拽着弗格森走上几英里,一边走一边用他那平静又平稳的语气谈论一些物理问题。走路是他唯一的自我治疗方法。弗雷德里克·伯恩海姆记得在一个冬夜,他们一直徒步到凌晨3点。在一次隆冬散步时,有人用激将法问这些年轻人敢不敢跳进河里。奥本海默和至少一位朋友脱光衣服跳进了冰冷的水中。
回顾从前,他的朋友们都提到那些年他似乎一直在与内心的恶魔搏斗。后来奥本海默在谈到这个人生阶段时说:“我那时总是对自己极度不满。我对别人麻木不仁,在现实面前也没有什么谦卑之心。”
奥本海默的某些烦恼显然是源自无法满足的性欲。当然,在20岁的年纪,他的情况也并非个例,他的朋友们也几乎与异性没有交往。在这些朋友的记忆中,奥本海默那时从来没有与女生约会过。怀曼回忆说,他和奥本海默“过于热爱”学术生活以至于“无暇顾及异性……我们不断地与自己的思想谈恋爱……但是也许我们缺少一些能让生活更轻松的现实中的感情”。奥本海默显然感受到了内心汹涌的性欲,他在这个时期写作的一些直白的情色诗歌证明了这一点:
今夜她身披海豹皮斗篷,
水中玉腿如黑钻闪光,
那罪恶的闪光似乎别有用心,
激起心中强掠的冲动。
1923—1924年那个冬天,他写下了他所谓的“我的第一首情诗”,这首诗是献给那位“正在写关于斯宾诺莎的论文的,最美丽、最可爱的女士”。他在图书馆远远地凝视过这位神秘的女士,但显然他从未与她说过话。
不知谁读过斯宾诺莎,
连我也未曾涉猎;
不知谁有如此仪态,
玉臂交叠在泛黄的书页;
不知有谁那么纯洁,
让人简直无法直视,
哪怕一眼也不行,
博学的斯芬克司也不能与之媲美。
这一切于我又有什么意义?
你一定要来看看海鸥,
那时夕阳泛着金光,
你一定要来跟我聊聊,
告诉我为什么这世界上白色的云朵像棉絮,
或者你觉得它像女士内衣,
我从前听说,
白色的云朵会静静飘过洁净的天空,
你只要坐在那里,
黑裙衬着你的白皙,
连本笃会禁欲的苦修者也难以抗拒,
你读着斯宾诺莎,
让风吹过云朵,
让我淹没在狂喜之中。
不过,如果哪天我失了忆,
忘了斯宾诺莎和你的存在,
忘掉了一切,
只剩一丝希望混合着遗憾,
还有那无尽的大海,
又该如何是好?
奥本海默不会在关系中采取主动,他表现得疏远又冷淡,他期盼着像诗里写的那样,那位年轻的女士能够主动:“你一定要来跟我聊聊……”他感到了“一丝希望混合着遗憾”。当然,对一个走向成熟的年轻人来说,如此复杂的强烈情感并不少见。但奥本海默需要知道他并不孤单。
一次又一次,每当奥本海默陷入痛苦,他就会向自己早年的老师求助。1924年冬末,他遇到了一次情感危机,在巨大的“痛苦”中他给史密斯写了一封信,史密斯在回信中安慰了他。奥本海默的那封信没能保留下来,但是我们可以读到后来奥本海默给史密斯的回信。他告诉史密斯:“最令我欣慰的是,你认为我的痛苦与你所经历的那些有相似之处,我从未想过一个在我眼中各方面都无懈可击、令人称羡的人,居然和我有过类似的处境……想一想我就感到很遗憾,我错过了那么多好人,错失了那么多欢乐。不过,你说得对,至少对我来说,那些欲望不是不可或缺的,只是一时冲动。”
哈佛大学第一学年结束后,奥本海默的父亲在新泽西州的一个实验室给他找了一份暑期工作。但他觉得这份工作很无聊,在给弗朗西斯·弗格森的信中,他写道:“无论是这里的工作还是这里的人都显得庸俗市侩,他们懒洋洋且死气沉沉的。”那时弗格森本人已经回到可爱的洛斯皮诺斯。“这里没有什么值得思考的工作和事情……我是多么嫉妒你!……弗格森,你气得我痛苦绝望到说不出话;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我的物理-化学不变性层次体系中承认乔叟说的‘爱胜过一切’。”奥本海默的朋友们已经习惯这种华丽的文风。弗格森后来说:“他对自己的事情都夸大其词。”保罗·霍根也记得奥本海默那“巴洛克式的浮夸”。不过,他的确辞去了那份实验室的工作,并在8月回到了长岛贝肖尔的别墅,因为霍根答应和他共度暑假,他大部分时间都与霍根一起出海航行。
1925年6月,奥本海默只用了3年时间就以最优等成绩毕业,获得了化学学士学位。他被列入优等生名录,还被选为大学优等生联谊会会员,当时只有30名学生入选。那年,他在给赫伯特·史密斯的信中半开玩笑地写道:“即使到了老年失语症晚期,我也不会胡说自己上大学期间学习只是次要任务。我每周都要埋头读5~10本大部头的科学图书,就像我在进行深入研究。即便最终我只能靠测试牙膏来糊口,我也不想提前知晓自己的未来。”
对一位哈佛大四学生来说,未来成为一位牙膏测试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特别是那一年他选修了“胶体化学”“1688年至今的英国历史”“势函数理论和拉普拉斯方程导论”“热的解析理论与非弹性振动问题”“电磁学的数学理论”等课程。但几十年后,在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时,奥本海默坦承:“虽然我喜欢学习,但我把摊子铺得太大了,每次都是蒙混过关;这些科目我都得了A,但是我觉得自己不够资格。”他认为自己“非常仓促、肤浅、急切地了解了物理学中的某些内容,但是其中留下了大量空白,而且往往极其缺乏实践和训练”。
奥本海默和两个朋友威廉·克劳泽·博伊德和弗雷德里克·伯恩海姆没有参加毕业典礼,他们在宿舍里用实验室里的酒精私下进行了庆祝。“博伊德和我喝得烂醉,”伯恩海姆回忆说,“至于奥比,我觉得他只喝了一杯就走了。”那个周末,奥本海默把博伊德带到了长岛贝肖尔的避暑别墅,驾着他心爱的“三甲基”帆船去了火岛。“我们脱下衣服,”博伊德回忆道,“在海滩上走来走去,把皮肤晒得黝黑。”奥本海默本可以留在哈佛——他得到了研究生奖学金,但他有更远大的抱负。他毕业于化学专业,但是物理学在召唤他,他知道在物理学的世界里,英国剑桥大学“更靠近中心”。他希望著名的新西兰物理学家欧内斯特·卢瑟福能把他招入麾下,1911年卢瑟福首先提出了原子核的模型,并因此享有盛誉。奥本海默说服他的物理老师珀西·布里奇曼写了一封推荐信。在信中,布里奇曼坦率地写道,奥本海默拥有“非常惊人的吸收能力”,但“实验是他的弱点。他的思维方式是分析型的,而不是实操型的,对于实验室的操作,他无法做到应付自如……至于奥本海默能否成为一位有实质贡献的重要人物,在我看来,预测这一点有些像赌博,不过,如果他真的有所成就,我相信那将是非同寻常的成功”。
布里奇曼在信的末尾提到了奥本海默的犹太人身份,这一做法在当时并不少见,他写道:“从名字就可以看出他是犹太人,但是他身上完全没有犹太人常见的特征。他身材修长,仪表堂堂,颇有谦谦君子之风。在考虑他的申请时,我认为您无须因他的犹太人背景而有任何顾虑。”
奥本海默寄希望于布里奇曼的推荐信能让他进入卢瑟福的实验室,他在心爱的新墨西哥州度过了整个8月。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他是带着父母一起来的,还向他们介绍了他那占地几英亩的快乐天堂。奥本海默一家在圣菲郊区的主教酒店住了一段时间,然后北上前往凯瑟琳·佩奇的洛斯皮诺斯牧场。“我父母对这个地方真的很满意,”在给赫伯特·史密斯的信中,奥本海默难掩骄傲地写道,“他们也开始骑马了。奇怪的是,他们竟然会喜欢本地人那些轻率的举止。”
当时与奥本海默一起在山间长途骑行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从哈佛大学回来过暑假的保罗·霍根,还有奥本海默13岁的弟弟弗兰克。霍根记得在圣菲租了马匹,然后和奥本海默一起沿着湖峰山的小径翻越桑格雷-德克里斯托山脉,然后下山到达考尔斯村。“我们到达山峰最高处的时候雷电交加……那真是倾盆大雨。我们躲在马肚子下面吃了午餐和橙子。全身湿透了……我看着奥本海默的时候,突然他的头发都竖了起来,那是因为静电。太神奇了!”当他们终于骑到洛斯皮诺斯时,天色已晚,凯瑟琳·佩奇的窗户透着灯光。“那真是一番可喜的景象,”霍根说,“她收留了我们,接下来是好几天的快乐时光。无论当时还是后来,她一直把我们唤作她的奴隶,她会说‘我的奴隶们来了’。”
洛斯皮诺斯牧场的房舍有环绕的门廊,当奥本海默夫人坐在那里时,佩奇和她的“奴隶”们会动身进山,开始一整天的骑行。在一次探险中,奥本海默在圣菲鲍尔迪峰东坡发现了地图上没有标注的一个小湖,他将其命名为凯瑟琳湖。
奥本海默很可能就是在一次长途骑行中抽了第一支烟。佩奇告诉这些男孩要轻装上阵,尽量少带装备。一天晚上,奥本海默在途中发现自己断粮了,有人递给他一个烟斗以解饥饿之苦。烟叶和香烟很快就成了他终生的嗜好。
回到纽约后,奥本海默收到了欧内斯特·卢瑟福的信,他拒绝了奥本海默的申请。“卢瑟福没有接收我,”奥本海默回忆说,“他对布里奇曼评价不高,而我的资历也比较特别。”不过,卢瑟福把奥本海默的申请转给了约瑟夫·约翰·汤姆逊,他曾担任卡文迪许实验室主任,声名卓著,他的继任者是卢瑟福。1906年,汤姆逊曾因发现电子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1919年,他辞去了管理职务。1925年,69岁的他已过了物理学家的盛年,他只是偶尔来实验室指导一些短期学生。然而,当奥本海默得知汤姆逊同意指导自己的学习时,他如释重负。他选择了物理学作为自己的事业,他相信物理学的未来及他自己的未来都在欧洲。
[1] 1英寸≈0.025米。——编者注
[2] 1磅≈0.454千克。——编者注
[3] 在柏拉图的《申辩篇》中,苏格拉底将雅典比作一匹巨大而迟缓的马,而自己就像是一只叮咬它、使之刺痛的牛虻。因此,苏格拉底有时也被称为“雅典的牛虻”。——译者注
[4] 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说:“斯宾诺莎是伟大哲学家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