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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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动因与意义的进一步分析

汉唐间禄秩等级到文武散阶的发展,以上的叙述勾勒出一幅概貌。读者能感到这个叙述有其特别的取舍,某些事实被置而不论,某些事实只是约略言及,某些事实则得到分外的关注。其原因则在于我们采取了“品位—职位”视角,这就是叙述时的取舍原则。而且,上一节采取了尽量简洁一些的笔调,而把进一步的分析留给了本节,这样层次可以清楚一些。

本书的目的,是探讨不同的分等类型与官僚的“服务取向”和“自利取向”的相互关系。为此,我们首先论证了周代官员等级制是一种“品位分等”的制度,卿—大夫—士的爵级及“命数”等等构成的等差,乃是从属于官员个人的身份等级,这是其时贵族政治的内在部分。这样,在论述“汉代禄秩等级之从属于职位”一点时,对帝国时代的官僚等级制肇始于“职位分等”意味的禄秩,“品位分等”性质的散阶制反在其后,就不致心存疑窦了。因为重“品位”的爵禄之制已先期演生,这与学者如下论述并无二致:较早出现的官员等级制多属“品位分类”。周代的封建制、宗法制和贵族制,决定了当时的官员等级制必然是以身份为基础的,不可避免地呈现为“品位分等”。这时的贵族官员阶层拥有重大的自主性,君主对其权势利益的予取予夺能力,较之后世是相当有限的。

秦汉的禄秩等级一度显现出“等级从属于职位”的鲜明特点,这确实非常发人深思。我们通过“从稍食到月俸”等线索,揭示了秦汉禄秩作为“吏禄”的来源与性质。也就是说,禄秩等级制的重要来源之一,是“稍食”这样的东西;而昔日的“稍食”是对胥吏阶层的酬报,因而“吏禄”的扩张也就是文吏群体的扩张。战国的专制官僚制化,一度造成了“天地一大变局”。商鞅、韩非所主张的“以法治国”也就是“以吏治国”,“吏者平法者也”。学者谓秦帝国“君民不相爱,块然循于法律之中”,从而大异于“后世繁文缛礼之政”。秦以“刀笔吏”治天下,这种“文吏政治”与后世“士大夫政治”确实大异其趣。“士大夫”阶级已是一个拥有深厚文化根基和社会根基(就其与“绅士”阶层的关联而言)的官僚群体,已拥有相对于专制皇权的相当自主性。

汉承秦制,依然视官为“吏”。其时自佐史至三公皆可称“吏”,我们觉得这大有深意。汉儒曾痛心疾首于“王侯三公之贵”而被朝廷“如遇犬马”、“如遇官徒”,正反映贵族的坐享天禄、安富尊荣已成明日黄花,专制君主以“吏”的形象为臣僚定性、定位,他们只能在专制权力之下俯首帖耳,听凭其役使、迁黜和宰割。对官吏的权益、地位和荣耀,统治者经常漫不经心。职此之由,此期官吏的酬报和等级,便透露出了更多从属于职位的色调;此期的官僚,便显示出了更浓厚的“服务取向”。如艾森斯塔得所论,这种取向往往对应着拥有“铁腕”的专制皇权(58),对应着他对官吏的无情支配,官僚由此变成卓有效能的行政工具,而且未能与某个特定社会阶层建立起特殊的联系。秦汉的文法吏确实很近于这种情况,他们并未显示出特定的社会来源,与后世士大夫来自儒生和绅士阶层的情况,明显不同。

不过帝国的官僚们总有一种“自利取向”及寻求“贵族化”的本能倾向。随时光推移,汉代官僚逐渐成为支配阶级,在社会上扎下了根基,进而形成了官僚、地主与儒士三位一体的世家大族。这时官僚们必然提出更多的权益要求,希望在规划等级制时给官僚个人以更多保障。为换取官僚的效忠,汉廷也不断依禄秩等级向官僚授予特权。同时,“品位分等”确实有其灵活的地方,它在处理能力、功绩和年资的矛盾时不乏独到之处。“增秩”、“贬秩”等做法日益普遍,事实上便蕴含了一种寻求“品位”的苗头。无论从哪方面看,汉代的等级体制中确已蕴含着趋于“品位分等”的内在动因了。

进之,魏晋南北朝时代演化出了一个以士族门阀构成的官僚群体,这是一个具有强烈身份性和相对“贵族化”了的集团,士族以其门第权势支配了官僚的铨选,并把禄位占有视为一种应得私利和身份特权。为在分裂动荡中维系统治集团的稳定,朝廷必须给官僚更多权益以为笼络,并尽量从长期合作者的家族中录用官员,从而使官僚队伍呈现出封闭性。以致人称南朝官僚组织与其说是政府的得力工具,倒不如说是“流亡贵族的福利体制”(59)。与门阀和皇权的“共天下”以及士族坐享天禄、平流进取的局面相适应,“分官设职”时的“效率考虑”经常让位于“优惠考虑”。九品中正制、“清途”概念、“清浊”观念及门第高下相互配合,赋予了官吏个人以凝固的“门品”。士族门阀习惯于尸位素餐,同时每奉送出一顶官帽子便等于增加了一位政权拥戴者,所以没有多少职掌的冗位冗号,便在职事官之外与日俱增。至如十六国北朝“官”与“职”的分离,比南朝有过之而无不及。众多的部落贵族们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便是“选贤任能”的限度。原始粗糙的政治体制容纳不下众多子弟,然而也不能让其同于白民,所以朝廷向之大把大把地散发着各种爵、位、衔、号而毫不吝惜。这种大异秦汉的“品位分等”格局,是这个时期官僚等级制的最突出特征,由此划出了一个特定的阶段。

由散号将军构成的军阶,也是在这个时代发达起来的。军阶与军职是分离的,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品位分等”制度;它拥有首尾具备的序列形式,与唐代散阶已非常类似。而且在魏晋南北朝时代,军号最早形成为成熟的“本阶”;文散官的阶官化,是在与军号“双授”时拜军号的“拉动”之赐,才得以完成的。军阶的性质、倾向和影响,与前述士族政治相关的那种“品位”秩序,存在着某种重要差异,由此便可揭示出此期官阶制度演进的又一线索。

军事领域中功绩制构成了士气和战力的维系,而提升军阶便是褒奖将士之良方;军阶便于灵活处理沙场战功和军事才能间的矛盾,可以及时酬功迁级而不至变动职任,所以现代军队依然采用军衔制度。这样的理由,便可解释汉魏之际的战乱中将军号得到迅速发展的情况;两汉之际刘秀打天下时也曾涌现出众多的杂号将军,也是一个平行的参照。进之,尽管五朝门阀的典型形态是文化士族,他们以雄厚文化自重且“重文轻武”,但其时军政仍是帝国政治的重要领域。地方行政军事化了,而其后果之一就是都督和州郡长官都把军号用作位阶。田余庆先生认为东晋门阀政治的条件之一是“流民出力”,即指以流民组建的北府兵构成了江左军事屏障(60)。而武将的身份标志之一,便是军阶。南朝宗王起家例授军号,更多情况则是武人依赖军号而发身迁转。学者指出,梁武帝大通年间的军号改制,在官品第三至四品之间加置了十六班共一百六十号军号,其目的就是拉长寒人武将的仕进之途。这样看来,军阶的形成,在相当程度上出于军政的需要,具有功绩制的色彩;军阶并未被士族所独占,并不是个专意维护士族政治的制度。士族的高贵地位,主要体现于对文职高官和“清华”诸官的独占,他们的军职和军号只是占有“清官”的“延伸”。

这样,就有必要把两种不同的“品位分等”清晰区分开来:一种是由士族门第、中正品、清途、清官、清浊概念等等构成的,另一种由将军号构成。前者“散漫”地存在于各种惯例、选例之中——这“散漫”二字是相对于后者军阶而言的,相形之下,军阶则采取了阶次清晰、严整有序的外在形式,这与唐代的散阶更为接近。尽管它们都体现了“以人为中心”的特色,但不妨借助引喻以示区分:前者是以人的“门品”为中心的,后者则是以人的“官品”为中心。此处的“官品”一词不是指九品官品,而是特指因供职服勤而被君主授予的禄位。军阶具有较多功绩制色彩,要较多地服从于军政考虑,它相对较近于那种由君主操纵而依功加授的禄位,由此就蕴含着使之整齐划一、形成序列的较大动力,以便利于中央权威的高效管理和依功加授。“门品”自是指士族门第,它来自士族的传统权势;门第、中正品、清浊与官品、官职的错综对应,乃是一种基于惯例的秩序。士族在其中如鱼得水,很容易就能找到应得位置,对自己应该由何起家、由何迁转了若指掌;但君主的“革选”也很难使之发生重大改变,高门冠冕也不打算使之转化为“外在”的散阶序列,那样的话,反会打乱传统惯例中的既成利益格局。

“官品秩序”也就是“官僚政治性质的品位秩序”,“门品秩序”也就是士族门第性质的品位秩序。借助这个区分,就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北朝文散官的进化因果。文散官在西魏北周脱胎为整齐的散阶序列,这得益于军号与散官的“双授”和军号的“拉动”。作为对比,南朝不但“双授”之事很少,就连散官的阶官化、序列化也是步履蹒跚。这个对比是非常有意思的。究其原因,首先江左政治更富“文治”色彩,它因直承汉晋而保持了更大的制度惯性和惰性;进而士族政治造成的“文清武浊”观念,还使文臣和武将的职类区分变成了一道身份鸿沟,以致南朝武将获得大夫一类文散号,有时会诧为殊荣,所以“双授”在这里不大容易泛滥成灾。对士族的传统门第与中正品、清浊、官品、官职搅成一团的局面,军号想要“拉动”它们是太过沉重了。对江左政权的军号,可以看成士族等级秩序的一种补充物。士族政治是官僚政治的“变态”,它多少也需要一些功绩制因素才能存活。在北朝这就不仅仅是“补充”了。北魏末年,将士们的名号觊觎使军号、散官的滥授和“双授”蔚成时风,士庶、文武的堤防都没办法阻止这汹涌而来的洪水。孝文帝以来所积累的“门阀化”、“贵族化”因素在魏末横遭扫荡,军功阶层的新一轮崛起伴随着权益的再分配,随后就波及到位阶制度上了。通过“双授”而被“拉”入阶官境界的文散官,被赋予了与军阶相近的特性,例如不是依门第而是依功加授的功绩制性质,以及清晰整齐的序列形式。由此,北朝的文散官也超越了“门品秩序”,被接纳为“官品秩序”的一部分了。

北朝的文散官反而赢得了阶官化的进步,南朝却相形见绌,这一点相当发人深思。北方少数族政权显然缺少南朝“文治”体制的惯性和惰性,这就为制度的变异带来了更多契机。部落贵族当然也是孕育“品位”的温床,北魏前期的散官相当发达,散号将军的普授和滥授比南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与南朝文化士族占据要津的情况不同,北朝的“国人武装—军功贵族—鲜卑皇权”体制构成了政治结构的主干,汉族士族是依附于这个主干之上的,其士族身份更多地取决于当朝官爵。江左由次等士族和武将终结了东晋的门阀政治,重振了南朝皇权(61);但南朝次等士族重振皇权的动量,远不如北朝军功贵族集团之大。南朝皇权的复兴是有限的,士族门阀盘根错节,依然是最有权势的社会阶层。北朝国人武装和军功贵族的支持,则令十六国北朝自初就拥有一个强大皇权;骑马部落对“军功”的传统崇尚,在政权渐具规模之后,顺理成章地转化为对“事功”的崇尚。魏晋以来趋于衰败的专制皇权和官僚政治,遂在北朝逐渐走出低谷而再呈生机;北朝的官僚群体,其贵族化程度和“自利取向”的比重日趋衰减,而“服务取向”的分量不断上升。由军功阶层造成的文散官的阶官化,就发生于这一背景之中。

北朝政治发展对官阶制的影响还不止于此。此前北魏孝文帝的政治改革,便已显示了北朝官僚政治的蓬勃活力。在官品方面,孝文帝把简单粗略的九品官品析分为正从十八级、三十阶及流外七品,并把它用于考课进阶制度,这是一个重大进步。稍后梁武帝也制订了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制,但这不过是对孝文帝的东施效颦而已。可见北朝的制度建设已不限于学习汉晋南朝,其创制能力已足够地强大,已足以向南朝提供制度反馈了。梁武帝借鉴了孝文帝的官品析分之法,但对其考课进阶制却望而却步、视而不见,从而昭示了双方官僚政治的不同前景。

孝文帝和梁武帝时南北都出现了流内、流外之别,这也是一个重要变迁,“吏”阶层从此沦落到了“流外”。在九品官人法之下,中正二品以上为士族士大夫,三品以下则是寒士和寒人所担任的吏职。流外七品或七班,便是由中正品的三品至九品这七等转化而来的。先秦拥有爵命的士大夫与无爵的“官人百吏”或“府史胥徒”,本是两个阶层;战国至秦的社会变革打破了这种身份界限,秦汉时基本没有官、吏分途的制度,入仕者皆“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再经过察举、辟召而“迁为牧守,入作台司”(62)。而魏晋以来,官、吏在身份上再度一分为二,显示了事物在一左一右地曲折发展。南北朝官与吏的分途和分等是以“门品”为基础的,属于“品位分等”范畴;流内流外之制与九品官人法的渊源关系,说明它本是中古士族政治的制度遗产;但与此同时,它也具有划分高级和低级文官的积极意义,所以某些现代国家中仍然有类似的做法。

北魏孝文帝的官品析分曾经反馈到南朝,这一事实提示我们,对此期的制度传播和互动,应该给予足够的注意。这种互动也存在于北齐与北周之间。西魏北周顺应魏末的滥授和“双授”,发展出了文武散阶并立的体制,并令官阶与军阶一致化了。对这个进步,东魏北齐拒绝了前者,却学习了后者。这与梁武帝效法孝文帝的官品析分而创十八班,却拒绝了考课进阶制的做法相类,都属于政治文化差异而导致的制度接纳和排斥。西魏北周显示了浓厚的军事立国倾向,承魏末积习继续向将士“双授”军号与散官,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而东魏北齐政权则继承了洛阳的文物人才,其“文治”色彩令其更倾向于维系“正规”和“常态”,包括散官的传统性质和文武职类的严格区别,当然客观上这反倒阻碍文散官的进化。

讨论至此,我们业已涉入“东西南北”(北齐、北周;南朝、北朝)的制度互动与隋唐制度渊源问题了。以往有一个通行的叙述模式:北朝在汉化进程中不断学习魏晋南朝,隋唐采北齐及南朝制度而不采北周。然而我们的南北朝官阶制研究,却提供了一些不尽相同的事实:北魏的官阶改革反馈到了江左,西魏的军阶改革反馈到了北齐。隋廷面对南北及东西三方面的制度资源,其官阶制呈现了大幅度的动荡摇摆,最终在唐初定型的文散阶、武散阶及勋官并立之制,最早是在北周初具形态的。概而言之,就“东西”而言,北周对唐代散阶制的影响更大一些;就“南北”而言,北朝对唐代散阶制的影响更大一些。

北周对隋唐的制度影响还不只散阶制而已,还见于兵制、爵制、法制、官制等更多方面。这说明北齐的制度和文化水准虽胜北周一筹,但北周官僚政治也并非一无可取,其探索创造之中,仍然包含着足以令北齐取法和隋唐继承的地方。学者或说北周的政治文化精神对隋唐社会文化的影响最大,或说宇文泰、苏绰改制有“重开中国历史之光昌盛运”之功,这都可与“东西”制度异同优劣问题一并观察。至于在散阶制、考阶制,以至法制、监察制、学校制、均田制、府兵制众多方面,北朝都深刻影响了隋唐制度,则显示了北朝相对于南朝的更大政治活力。有的学者甚至指出,就是在文化方面,到隋、陈对峙时北方也已胜过南方了。

在南北朝史研究上,学界现有“南朝化论”和“北朝主流论”二说。看上去矛盾的这两种说法其实可以并存互补、相得益彰。“南朝化”论指出,隋唐以来的经济文化发展上承南朝,而来源于北朝部族传统的那些特点则日趋淡化。这个论断符合各少数族政权入主中原后的一般发展趋势,即“汉化”或说被华夏文化所同化的趋势。而“北朝主流论”则揭示,华夏政权每每周期性地由盛而衰,而振作衰颓的动力有时就来自北方少数族的入主,来自异质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魏晋南北朝这个帝国体制的衰败时代,最终以北朝为其“历史出口”,就证明了这样一点。具体到本书对官阶制的考察,同样印证了这一事实。作为唐初散阶的直接来源,北朝是“主流”之所在;但此期散阶发展以武号为主导,散阶的授予以武人为对象,这毕竟显示了北朝的军功贵族政治并非传统政治的“常态”。世入李唐,文散阶逐渐凌驾于武散阶之上,文臣逐渐凌驾于武将之上,这便是“南朝化”意味的变动了。既非北朝的军功贵族政治,也非南朝的士族门阀政治,而是专制皇权所操纵的“士大夫政治”,最终主导了隋唐散阶的发展方向。

较之汉代禄秩等级的“职位分等”性质,唐代散阶制属于“品位分等”,但由前者到后者所经历的并不是一个线性的演进,中间还隔着一道魏晋南北朝的曲折。在为中古时代区分出了两种“品位分等”之后,便可为唐代散阶制更准确地定性定位了。相对江左五朝的维护士族门阀的“门品秩序”,我们把军阶和北周的文散阶另行称为“官品秩序”,后者更富于功绩制色彩。唐代的文武散阶,上承的乃是北周的军阶和文散阶,它显已超越了中古士族政治,回归于官僚政治的范畴之内了。唐代以品级、本阶、勋官、封爵等与职事官相互为用,这是一个更复杂的复合体系,它为帝国的官员管理提供了更灵活的手段。正如王德权先生的论述:唐制“将‘考绩’与‘散阶的升降’紧密结合,而散位的高低具体地反映在各种官人待遇的等级中,形成‘考绩—散阶—待遇’间的密切联系:考绩优则升其散阶,散阶升则提高待遇。若将唐制特别强调考绩一事置于此一联系里加以观察,就显得是极具意义”,这“正是唐代官制中极具合理性的部分”(63)

但另一方面,与“等级附丽于职位”的汉代禄秩相比,唐代散阶制毕竟为官员提供了从属个人的品位,具有“以人为中心”的性格,这就显示汉唐官僚政治的形态差异。唐制:“凡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64)以“劳考”进阶发生在居官之后,而入仕之初所叙散阶,主要取决于门资,所谓“散位则一切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65)。正如池田温所论,唐代官阶的特质是一种“身份官人制”,因为官人由官品而来的待遇,超过了与职务有关的合理范围,而泛及于生活的全体,这便是它与近代官僚制的相异之处。这种对品官的优待,并不是针对职务的保障,而不外乎表示附属于品官自身的身份特权(66)。唐人经常说“置阶级所以彰贵贱”(67),这个时代的散阶制依然散发着贵族身份的气息。由此看来,散阶制的演生,也是历史发展中官僚阶级所获权益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