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可转债简史
(一)看似新兴市场,实则历史悠久
谈及可转债,我们往往将其视为国内债市细分领域下的一个“新兴市场”,以为其进入投资者视线的时间并不长。但事实上,转债市场在我国很早即已起步,与沪深交易所几近“同龄”。通过梳理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存量规模数据,发现我国转债市场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试水期”(1991年8月至2010年5月)。该阶段转债品种尚处于初期探索状态,无论是单只发行体量还是总体余额/只数等均处低位水平,且各项制度不健全,发行人和投资者对这个新兴品种都不甚了解,处于观望状态。但部分公司率先尝试、“摸着石头过河”,尤其是在2001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等之后,转债市场也曾迎来一波小高潮。虽如白驹过隙,但已初现晨光,转债市场崭露头角。
第二阶段为“探索期”(2010年6月至2017年2月)。该阶段以中行转债发行为标志,转债市场扩张速度明显加快。实际上,在中行转债发行前,转债市场单只体量较小,前文所述的第一阶段中,单只转债平均发行金额仅为5.4亿元。2010年6月2日中行转债横空出世,发行规模高达400亿元,此后以银行业为代表的大盘转债密集发行,单只发行平均规模一举跃升至49亿元,涨幅近10倍。该阶段转债价格走势和发行节奏在正股影响下跌宕起伏,除2015年前后的特殊行情外,转债市场虽未出现爆发式增长,但也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展态势。
第三阶段暂时称为“成长期”(2017年2月至今)。该阶段以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修订为标志,诸多影响至深的政策在当年推出,包括但不限于:5月27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清仓式减持”以及董监高通过辞职实施减持等进行约束和限制;9月8日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将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由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等等。2017年可谓我国转债市场的“现代史元年”。在各项新政新规加持下,转债市场一级发行供需两旺、规模得以大幅扩张,二级市场估值回归、配置价值有所提升。伴随关注度的日益提升,转债市场投资者结构越发多元,加速扩容的“黄金时代”正式到来。
图17 我国转债市场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
资料来源: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