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2 围绕“双碳”目标,积极有序合理推动绿色转型[1]
刘世锦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双碳”目标的提出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这既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郑重承诺,更体现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简单地说,不是别人要求我们转型,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转型。
分步骤实现这一目标,将会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广泛、深刻和长远的影响。概而言之,这将会带来一次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一个重大的技术创新和投资机遇,一场配套的制度变革和创新,一次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的系统性重大变革。
从这样的认识高度出发,结合近一个时期落实“双碳”目标出现的一些情况,需要关注和讨论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减碳不能“单打一”,而应当从中国现阶段国情出发,坚持降碳、减污、增绿、增长“四位一体”,协同推进。
总体来看,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仍存在区别。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工业化的高峰期,进入以服务业为主的增长阶段,常规污染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总体上较好,经济进入成熟期,不再有较高的增长潜力,绿色转型主要涉及碳减排问题。而中国除了要解决碳减排的问题,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依旧突出,更重要的是,中国有必要也有潜力继续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这几个方面对中国来说都很重要,都要抓、都要硬,不可偏废,因此,需要建立降碳、减污、增绿、增长的协同机制。
这种降碳协同机制不会弱化只会增强。就经济学所说的外部性而言,碳减排和其他污染物治理有很大不同。比如,一家工厂排出污水和废气,周边被影响的人群反应很大,要求治理的积极性很高;碳排放影响的是全球长期气候,具体人群很难直接感受到,要求减排积极性较低。因此,人们对治理常规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的积极性是不一样的。
另外,碳排放与其他污染物排放有较高的同源性,深圳的经验表明,这一同源性可达到70%,也就是说,在减少其他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也会减少碳的排放。我们可以利用这种同源性,以积极性高的活动带动积极性低的活动,产生协同效应。
再比如,生态修复、植树造林可以增加碳汇,而碳汇可以中和碳排放。大力促进高生产率、低排放或零排放、低成本的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既能促进经济增长,也有利于降碳、减污、增绿,是更好的发展方式。
深圳空气质量达标、碳达峰、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三达”经验表明,这种协同效应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二是不能搞“运动式”减排。近期中央财经委会议指出,不能搞“运动式”减排。在地方调研时,有些同志反映当下压力最大的短期减排指标,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有报道指出,某些地方为完成减排指标拉闸限电。这种情况应该不多,但却反映了一种倾向。
还有一种情况,现阶段推动减排,主要采取的还是由上而下层层分解任务目标,用行政性手段实施的办法。而且这种办法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这套办法的优点是行动较快,也可能较快取得成效,但缺点是指标分配未必合理公平、激励不足、存在“搭便车”现象、实施成本较高、平衡性较差等。
应该明确的是,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关键是用绿色技术替代传统技术,要减少碳排放,而不是降低生产能力和经济增长速度,更不是在不具备绿色技术的情况下人为改变正常供求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绿色转型规律和市场规律,否则就会适得其反。通常我们讲要破旧立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但在绿色转型中,应当是“新的不来,旧的不去”,也就是党中央强调的“先立后破”,着眼点首先要放到形成新的绿色供给能力上,在确保产能供给安全的前提下平稳转换。
三是减碳不能指标错位。近期有争议的一个问题是用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来实现“双碳”目标是否合理有效。提出能耗“双控”指标,是为了鼓励节能、提高能效、限制过度用能,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这个初衷无疑是对的,但相对于实现“双碳”目标,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一个问题是,节能并不等同于减碳,同样的能源消耗,既可以是高碳的,也可以是低碳甚至零碳的。我们的目标是在保障必要能源供应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能源结构,用低碳或零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逐步降低碳的含量。目前中国的人均收入刚超过1万美元,到2035年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也就是3万~4万美元,人均能耗特别是人均电耗还要有较大的降低空间。如果能源总量控制不当,制约了应有的经济增长速度,那是不符合发展的初衷的。
另一个问题是,撇开碳排放和常规污染物排放等问题,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适合用行政性办法还是用市场的办法?在这种情景下,能耗“双控”指标,实质上是一个成本控制问题,包括能源在内的投入品到底如何用、用多少,只有作为当事人的企业才可能搞清楚,并做出正确决策。举例来说,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经相当低了,如果某个企业用这类绿电生产一种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的产品,即便能耗高一点,算总账还是合算的。这类信息和决策,政府在宏观层面是很难把握的。
所以,建议加快创造条件,用碳排放“双控”的指标,即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来替代能耗“双控”的指标,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实现“双碳”目标。当然,能耗“双控”指标还是有用处的,可以作为经济转型的一个评价分析指标。
从应对上述问题和挑战出发,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应当着力抓好绿色转型“打基础、利长远”工作,重点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从根本上说,要靠绿色技术驱动,需要大规模、系统性地“换技术”。绿色技术应达到三个目的:一是高技术含量和高生产率,二是少排放或零排放,三是与传统产业相比要有竞争力、低成本。要达到这三个目的难度很大,但通过努力是有可能实现的。以光伏产业发展为例,过去十年,光伏发电的成本下降了80%~90%,已经可以和传统的燃煤发电相竞争。业内专家预计,今后几年,光伏发电成本还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技术创新方面,首先是推广那些已经成熟,应用后能够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技术。同时要加快形成激励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环境。绿色创新既要做减法,如防治污染,更要做加法和乘法,如低碳和零碳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有研究认为,这将会带来百万亿级别的巨额投资,具有传统发展方式下不可能有的发展空间。
制度创新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那么如何使市场在绿色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客观地讲,目前还不具备条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但进入碳中和目标约束下的绿色转型期后,有可能形成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微观基础。
制度创新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建立碳账户和绿色责任账户。
首先,要推动碳核算和生态核算。核算是绿色转型的基础,不论是行政性办法还是市场性办法,前提都是把账算清楚,要有一套科学的算账方法。这件事情很重要、很紧迫,但迄今为止仍然是一大短板,甚至还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上面提到的碳排放“双控”指标,重要的制约因素也是缺少核算基础。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绿色标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绿色核算问题。目前,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和研究进展显然还跟不上绿色金融发展的脚步。
其次,在碳核算、生态核算的基础上,建立碳账户和生态账户,再形成包括碳减排、其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经济增长等要素在内的各级政府(国家、省、市、区等)、企业和个人的绿色责任账户,确定各个主体的减排责任。一旦产权和责任落实了,“各人自扫门前雪”,这个世界也就“清洁”了。因此,应当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这方面的探索创新,通过绿色责任账户让国家的“双碳”目标真正分解落地,推动绿色转型取得有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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