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汤姆成立强盗帮
我们蹑手蹑脚地顺着一条林间小道朝寡妇家的花园尽头走去,弯着腰不让树枝蹭着头。经过厨房时,我被树根绊了一下,弄出点儿声响,我们连忙蹲下不动。华森小姐的大个子黑奴吉姆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看得很清楚,因为他身后有亮光。他站起来,伸长脖子听了一会儿,然后说:“谁?”
他又听了听,然后踮着脚尖走下来,正好站在我和汤姆中间,我们几乎能碰着他。过了好一会儿,一点儿声音也没有,我们离得这么近。我脚上有个地方痒了起来,可我不敢挠,后来我耳朵也痒,还有后背,就在两肩当中,都痒了起来,好像我不挠就会痒死。从那以后,我注意到这种毛病我又犯过好多好多次。只要是跟体面人在一起,或者是在葬礼上,或者是在不瞌睡的时候偏要痒——不管是在哪儿,只要是想抓挠又不能抓挠的场合,就会犯这毛病。这毛病一犯,嘿,浑身上下总共得有一千多个地方都发痒。不久,吉姆说:“喂——你是谁?你在哪儿?我要没听见动静那才邪门呢。好吧,我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就坐在这里,反正能听见。”于是,他就在我和汤姆中间的空地上坐下来,背靠一棵大树,两腿伸开,他的一条腿都快碰着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痒了,痒得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可是我不敢挠。后来鼻子里面也痒,接着是鼻子底下也痒。我不知道怎么办才能坐着不动。这样难受了可足足有六七分钟,当然也可能还要长。我身上总共有十一处发痒。我觉得一分钟也受不了了,可是我咬紧牙关熬下去。正在这时,吉姆的呼吸加重;然后,他就开始打呼噜——我身上马上也就感觉舒服了。
汤姆向我打个招呼——嘴出了点儿声音——我们手脚着地爬开了。爬了十英尺[3]远,汤姆小声对我说,他想把吉姆拴在树上开个玩笑。我说不行,他可能会醒过来闹开的,那样,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了。汤姆又说蜡烛不够,他要溜进厨房拿点儿。我不想让他去,怕吉姆会醒过来。可他偏要冒险,我们就悄悄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在桌上放了五分钱,算是蜡烛钱。我们出了厨房,我急得要命,只想走开;可是怎么也拦不住汤姆,他非要爬到吉姆那儿跟他开个玩笑。我等着,好像过了好大一会儿,周围很静,叫人发慌。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抄小路,沿着花园的围墙向前走。不久就到了房子对面的山顶上。汤姆说他把吉姆的帽子从头上拿掉,挂在他头顶上的一个树枝上,吉姆动了一下,没醒。
后来吉姆对别人说是巫师给他施了法术,使他神志恍惚,巫师就骑着他走遍了全州,然后又把他放回到树底下,还把他的帽子挂在树枝上,好让他知道是谁干的。到了下一次吉姆再讲的时候,他说他们骑着他走到了新奥尔良。从那以后,他每讲一次,就把地界扩大一次,直到后来,他说他们骑着他走遍了全世界,差点儿把他累死,他的背上还长满了疮。吉姆为此神气十足,他几乎不把其他黑奴放在眼里。其他的黑人们也心甘情愿地赶好远的路来听吉姆讲这段故事,他比这一带别的黑奴都叫人看得起。外地来的黑人会听得目瞪口呆,原地不动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好像他是个奇异的人。黑人总喜欢在靠近厨房灶火旁边的黑影里讲巫师的事。不过只要有人讲起来,显出自己对这种事无所不知的样子时,吉姆就会插进来说:“哼!说起巫师的事,你能知道些什么?”于是,正讲话的黑人马上就会闭嘴,只得退到后面的座位上。吉姆总是用线在脖子上挂着那枚五分钱的硬币,说那是魔鬼亲手送给他的宝物,还告诉他用它可以包治百病,只要念一句咒语,随时能把巫师招来,可是他从来不说是念一句什么咒语。附近一带的黑人从四面八方赶过来,他们有什么就送给吉姆什么,但求能看一眼那个五分钱的硬币;可是他们不敢碰它,因为那是魔鬼摸过的东西。吉姆作为一个奴隶几乎被奉承毁了,因为他显得那么趾高气扬,这只不过是由于他见过魔鬼并且被巫师骑过的缘故。
我们走到山脊上,向下面树林里望去,看到三四处亮灯的地方,可能是谁家里有人病了吧。星星在我们头顶上闪着光,真好看,下面村子旁边是那条大河,足有一英里[4]宽,平静又壮观。我们走下山坡,找到了乔·哈波、本·罗杰斯,还有两三个男孩,他们藏在那家老制革厂里。于是,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河划了两英里半远,划到山边那块大岩石旁上了岸。
我们走进矮矮的树丛,汤姆叫每个人都发誓保守秘密,然后,他指给我们看一个山洞,山洞在树丛最密的地方。后来,我们点着蜡烛,爬了进去。爬了大约两百码,洞豁然开阔。汤姆在过道中摸索了一会儿,忽然在一块岩石底下弯下腰,谁也不会注意那儿有个洞。我们走过窄窄的过道,走进一个像房间一样的地方,到处滴着水珠,又潮又湿,我们站住。汤姆说道:“现在,我们要组建一个强盗帮,就叫它汤姆·索亚帮。谁想加入都必须宣誓,还要用血签名。”
大家都愿意。于是,汤姆拿出一张纸读了一遍,上面写好了誓词。誓词要求每个孩子都要忠于本帮,决不泄露秘密;如果有人对本帮的孩子有任何伤害,不管派谁去杀那个人和那个人的全家,谁都必须去;被派去的人不能吃饭,也不许睡觉,直到把他们杀掉,还要在他们胸前留个十字,这是本帮帮号。不属于本帮的人不得用此帮号,如果用了,就要被起诉;如果再用,就被杀掉。属于本帮的人,如果泄露秘密,就要被切断喉咙,烧光尸体,撒掉骨灰,他的名字也要用血从名单上涂去,帮里的人不许再提他,还要咒他一顿,永远忘掉。
人人都说这真是个漂亮的誓词,还问汤姆是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其余的都是从关于海盗和强盗的小说里抄来的,每个高水准的帮都用这一套。
有人认为哪个孩子泄密最好就杀他全家。汤姆说这是个好主意,就拿笔把这一条也写进了誓词。这时,本·罗杰斯说:“那么,哈克·费恩呢?他没家——你们拿他怎么办?”
“啊,他不是有个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可你根本找不到他,这都有好些天啦。过去,他总是喝得烂醉,和制革厂的猪睡在一块儿,可是有一年多了,在这些地方谁也没见过他。”
他们又讨论了一阵儿,打算把我除名,因为他们说每个孩子都得有一个家或者什么亲人可以让他们杀,不然的话,对别人就不公平。这样,谁也想不出个办法——都憋住了,坐着不吱声。我直想哭,但很快就想起个主意,于是,我提出了华森小姐——他们可以杀她。大家说:“啊,她行,她行。这就好办啦。哈克可以入帮。”然后,他们用别针往手指上一扎,挤出血来签名,我也在誓词上画了记号。
“那么,”本·罗杰斯说,“这个帮做哪行生意?”
“只干抢劫和谋杀。”汤姆说。
“可是我们抢什么呢?房子,还是牛羊,还是……”
“胡扯!抢牛偷羊不算打劫,那是暗盗。”汤姆·索亚说,“我们不是夜贼,那么干没派。我们是路霸。我们在大路上拦截马车商货,戴上面具,杀人夺表抢钱。”
“我们非要杀掉那些人吗?”
“噢,当然啦。那样最好。有些行家有不同见解,但是大多数人认为杀了最好。除了留几个你带进洞来扣下,等人赎回去。”
“赎回去?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不过人家都这么干,我是在书上看到的。所以,我们当然也要这么干。”
“可是怎么干?我们连它是什么意思都不懂。”
“管它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就得这么着。我不是跟你说这是书上写的吗?你想做和书上写的不一样而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吗?”
“噢,说说倒是挺好,汤姆·索亚,但究竟怎么个赎法呢?我就想知道这一点。你猜猜是怎么回事?”
“嗯,我不知道。不过可能是我们扣住人等着来赎吧,也就是说,我们把他们扣到死。”
“啊,这倒有点儿像。行啦,你怎么不早说呢?我们就扣住人一直等到他们被赎死——那他们就成了一帮讨厌的家伙,要把东西都吃光,还老想着逃跑。”
“你怎么这么说,本·罗杰斯。有人看守,他们怎么能逃跑呢?动一动就把他们打死。”
“看守!啊,那可倒好。这样就得有人整夜坐着,一点儿觉也不睡,就为了看守他们。我认为这是件傻事。为什么不等他们一来就拿棍子赎了他们呢?”
“因为书上没这么写——这就是为什么。喂,本·罗杰斯,你想按规矩办,还是不想——这才是关键。你难道以为那些写书的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对吗?你以为你还能教他们吗?不,先生,你差远啦。我们就得这么办,按规矩赎人。”
“好吧,我不在乎;不过我要说反正这是个傻办法。还有——我们也杀那些女人吗?”
“好了,本·罗杰斯,我要是像你这么无知,就闭紧嘴巴不说话了。杀掉女人?不——没有人在书上看到过这种事。你把她们接进洞来,待她们总是彬彬有礼,慢慢地,她们就会爱上你,再也不想回家了。”
“好吧,要是那么回事儿,我赞成,不过我不信这一套。很快这洞里就会挤满女人,还有等着赎走的男人,那可就没有我们这些强盗的地方了。不过接着讲吧,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小汤米·巴恩斯这时候已经睡着了,他们一把他叫醒,他就害怕得哭了起来,说他要回家找妈妈,不想再当强盗了。
于是,他们都开他的玩笑,叫他哭脸娃娃,这可把他气坏了,他说他要立刻出去,泄露所有的秘密。但是,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安静,说我们全都回家,下周再碰头,抢个人,再杀几个。
本·罗杰斯说他不能常出来,只能在星期天才行,所以,他想在下星期日碰头;但所有的孩子都说在星期日干这种事是有罪的,这话把问题解决了。他们同意尽早见面,定个日子,然后,我们选汤姆·索亚做大首领,乔·哈波做二首领,完了就动身回家。
我爬上木棚,钻进窗户,天就要亮了。我的新衣服上沾满了油和灰土,我也累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