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 浙能技术研究院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监督的指示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发电企业做好继电保护监督工作。
(2)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建立和完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定期收集、宣贯国家、行业有关技术监督新标准及反措。
(3)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制订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对浙能电力所属全资、控股和管理的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工作,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
(5)了解和掌握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状况,建立、健全主要受监设备的技术监督档案,每年对所服务的发电企业进行两次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现场动态检查(迎峰度夏检查和年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每年组织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对口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后两周内按规定完成检查报告。
(6)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开展继电保护相关重点技术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对频发性或共性继电保护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并参加专题攻关分析和拟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7)收集、审核、分析各发电企业上报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浙能电力报告发现的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和方案,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8)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重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9)参与发电企业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10)提出、签发监督告警单,对告警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1)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制订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对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协助浙能电力编制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12)编写浙能电力年度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浙能电力所属全资、控股和管理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设备问题,提出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建议。
(13)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召开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研究和推广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
(14)掌握主要电气设备继电保护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诊断和评估,每月编写一期继电保护监督月报。
(15)督促发电企业制定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审查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继电保护运行规程、检验规程(大纲)等。监督和检查这些措施、方案、规程的实施。
(16)组织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监督劳动竞赛、检查、评比工作,给出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监督年度考核初步结果,做好继电保护监督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