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喜欢孤独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1章 无标题章节

我最初写小说的时候,我想了很多类型,是爱情、生活、历史,或是政治。为此,我花了无数个本应该不省人事的日夜,最终,决定写一本浩瀚宏伟的历史题材小说。

不得不说写小说真是一件痛苦的事,从确定题材至今已经过了半月了,我花了五块钱和一百五十块钱买的稿纸和笔都还没有在彼此的身上留下过对方的痕迹。问其原因,是我脑子里没有一丝值得我提笔的故事。当我为此夜不能寐,焦头烂额的时候,我想起了我远在故乡儿时的玩伴苏伟。

我记得,小时候的苏伟经常在农闲时节,拽着我去他家毛房后面的草堆里,给我讲一些不知出处,却也不缺乏趣味的故事,一讲就是半个深夜。每当后半夜我回家躺在床上的时候我都在想,他脑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有一回我为了得到想要的答案,我用一个长一尺宽一寸的小木锤,恶狠狠的在他后脑上敲了一下,苏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声就倒在了地上,昏睡了一天才醒了过来。醒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拽着我到他家茅房后面的草堆里,把昨日未讲完的故事做一个完美的结局。那时,我便斩钉截铁的知道,苏伟的脑子里不是什么臭烘烘的屎,而是崔灿星河,时至今日我任然这么认为。

十年前,我和苏伟离别的画面我记忆犹新。那是一个秋季快要接近尾声;初冬将要来临的一个早晨。晚秋的风,吹的我瑟瑟发抖,虽然我穿着我妈给我买的红色薄款羽绒服,可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停的摸着下流不止的鼻涕。

我们家走的时候,来了很多人送,大多是亲戚。我的父亲抽着烟与我的叔叔在一旁正说着离别时的话语,我的母亲与我的舅舅想拥而泣。我眼神却是扫是着人群,我没有看见苏伟的身影,半小时后车来了,可苏伟始终没有现身。然后我们上车,当车开始缓慢的向前移动时,我透过车窗发现,我被躲在我三妈家二楼阳台上的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一个男孩的模样,我知道那是苏伟,并且,我还知道他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一个不善与表达的人,往往会通过肢体或者眼神,来传达所要诉说的话和包含丰富情感。这一点在苏伟的身上表露无疑。从那双深邃的眼我看见了,一个男孩,在失去了最好的朋友时,那种不可言喻的落寞神情。如今,苏伟的摸样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扑朔迷离,唯独眼神,却如定海神针似的挥之不去。

想到这里,我脑子跳出了个大胆的想法,我要去寻找苏伟;去寻找一个美丽的故事。

我活了二十年,脑子已记不清在二十年的岁月中有多少架飞机从头顶飞过,但我清楚地记得每次我都会用羡慕的眼光抬头仰望。距离,使这个本应该庞然大物的东西在我眼中显得那么的渺小。我会望着它在天空中留下云般的脚印,直至脚印散尽,它消失在本就存在却不合时宜的山峰身后,我才收起那藏不住的渴望,回归到我的现实当中去。

都说中国有十亿人没坐过飞机,不用想我我也贡献这数据的一份子。

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我还在为钱发愁。我一手拽着钱包,一手拿着手机看着微信余额,细细的打量着全部资产,事无巨细的算着,如何刨去机票能确保每天一个鸡腿,可是,算来算去八百块钱的资产简直是痴心妄想。我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打起那压在床底两万元的心思。那是我用来娶媳妇的钱,虽然这还远远不够买来一个女人,但是,我想起了我一位忘年交说过的一句话:“大丈夫何患无妻。”想想也是,人这一辈子长着呢,还怕找不到一个人跟你白头偕老!

第二天下午我第一次坐上了飞机,没有按耐不住的雀跃心情。当下的我更应该想想即将要倾盆而出的午饭该去往何处。想去厕所,却又担心一时半会儿打不开门使我置身于尴尬的境地,好在,飞机飞的平稳了些,才让我打消了所有的想法。

飞机上,除我之外大多数人都昏昏欲睡,甚至还会像猪一样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噜声。坐在我身旁的一位大哥更是无耻的脱掉了鞋子。我无法想象,一个人的脚,竟能让我把尴尬一词忘的一干二净,并且,还将两天前的食物全都给吐出来;我吐的撕心裂肺。回到坐位后,那令人快要窒息的气味使我不得不按下呼叫开关,随后乘务员姐姐走了过来,我想,只要她不是嗅觉失灵,就一定会知道我叫她来的原因,果不其然,她过来时没有看我,而是强忍着恶臭,本着职业道德,用和蔼可亲的面容对一旁的大哥说:

“先生,请您把鞋子穿上,以免影响到周围的乘客!”

那大哥也好像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不雅,赶忙穿起了鞋子。空乘姐姐和我微笑示意之后,便急匆匆的走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也是去吐了,要不然不会走的那么快。

空乘姐姐走后,我再次将视线看向了大哥,大哥的鞋子已经穿好了,我的内心如释重负。当我以为一切都将结束的时候,大哥的一个举动,又一次将我的胃,推向了翻江倒海的高潮。他竟然将扣完脚趾头的手指凑到鼻前闻了起来,我飞快的冲到了卫生间,我感觉,我的胆汁都要吐出来了。我真想说句“操他妈的!”如果说,这是个杀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世界的话,那,那混蛋的结局一定是被我抛尸荒野。不过这都是我的幻想罢了,我还是强忍着怒火回到了座位上,好在,在后面的时间里,那混蛋睡的跟猪一样,我也终于可以心无旁骛的想想,我因该以怎样的方式与苏伟见面。

当飞机飞过陇南上空时,我的脑海里浮想联翩。我心想,我会与苏伟紧紧拥抱在一起,然后他会做一碗香味扑鼻的浆水面,拿出藏在粮食柜里多年的好酒与我畅饮到深夜,紧接着,他会拽着我的衣袖,来到他家茅房后面的草堆里,在月光的作陪下,像儿时那样,滔滔不绝得讲一段令我刻骨铭心的故事。几个小时后,飞机到达了本次航班的终点站,我下了飞机,在去往长途汽车站的路上,来到了一家便利店。不喝饮料的我避免了在选择饮品上浪费时间。拿了一瓶矿泉水便六眼无神地走向了结账柜台。虽然我知道一瓶矿泉水的价,但还是习惯性的问了一句:

“多少钱?”

一个甜甜的声音回应说:

“两块钱,谢谢!”

那声音,使我情不自禁的抬头看向那人,我原本以为,一个女人的声音甜到这般程度就足以让一个男人为她轻狂,但当我看到她的面容时,我才深刻的认识到过往的我对于女生的形象认知是多么的孤陋寡闻。

那是一副仿佛只会在梦里才会出现的面容,她很华丽,但我却他妈的无法用华丽的语言去装饰,如果非要用一词的话,只能是“爱情”

我目目转睛盯了她好久,她俨然是一副我未来妻子的模样。从她的眼神里仿佛也看到了未来的丈夫就站在面前。我俩四目相对,似乎时间只是个匆匆过客罢了,直到她说:

“帅哥,你扫的是我们老板的微信,你应该扫这个!”

我这才反应过来,把钱给付了。我的眼神迟迟没有从她的身上滑落,就算走到了便利店外面,我还是会趴在门上,含情脉脉的看着她。进出便利店的人都用看流氓时的眼神看我,我对这些不懂什么是爱情的家伙不屑一顾。

我当然也知道我此行的目的,也不让你们觉得我是一个重色轻友的货色,可相比于未来的幸福,我还是毅然决然的将友情抛掷脑后。

在我以前的感情中,我始终扮演者被动者的角色。现在我想改变,为了我的终身幸福而改变。

我一直在门外长条椅上坐着,夜幕降临时吹来的风,像是带了刺。我看了下时间,已是晚上十二点。进出便利店少了许多,我鼓足了勇气走了进去,站在了让我心心念念的女孩儿面前,说出,当初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说出的话:

“我能约你吃个饭吗?”

我既害怕她拒绝,又害怕接受。拒绝很简单,因为会伤心;接受,是因为在这个人生地不熟地方,怕找不到一家好吃的去处!

“我还有半个小时下班,外面有点冷,你坐里面的凳子上吧,地儿我定!”

她打消了我此前所有的顾虑,我当然要照她的做,因为外面的天的确很冷。

我从未这般觉得时间如此的漫长,三十分钟的时间里,光手表举起的次数就超过了三十次。当手表的指针与六重合时,她的脚步声依旧没有出现,我以为她还会晚点,可当我抬头发现,她就站在我面前。

“我们走吧!”她说。

我当然也要说的顾及一点,我说:

“哦”

她在我前面,我在他身后。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照顾着我的影子。我们像《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和直子似的走着。几十分钟前风还是带着刺的,现在我却感激它波动着她的秀发,同时也波动着我的心弦。

我们在一条道上越走越黑,突然眼前一亮,仿佛在眼睛上,遮上了一层霓虹般的眼罩。我回过神来一看,谁会想到凌晨一点的幽黑小道里,会有一家装饰豪华的“土火锅”正当我还在想着这家店的由来时,她突如其来的一伸手,就将我从眼睛里的五光十色,变成了脸上的面红耳赤。她牵住了我的手,一切来的头太快了,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心想这是不是搞反了,难到不因该是我牵着她的手才对嘛?

憨憨的我,被她牵着走了进去,他问我喜欢吃什么,我说:

“过油肉拌面。”

他尴尬的瞪了我一眼说:

“这是吃吐火锅的,哪有什么过油肉拌面!”

此时尴尬的我只想着找个缝,将自己塞进去,便随口说:

“你按你口味来就行!”

我毫不顾忌所谓的绅士风度,抢先一步坐在了靠窗户的位子上,还在为刚才出尽洋相而自责,因为,我会让他觉得我只会是一个造就尴尬的人。

她看出了我的窘迫然后对我说: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习惯了就这样,我出生在这儿,如果说你让我去XJ,我会说能不能来一碗浆水面!”

她知道我是XJ的,这一点也不奇怪,十年的时间,我爱上了XJ的美食,甚至跟我爸妈说起家乡话来都会有点当地口音。她用巧妙的一句话,吹走了空气中仅留的一丝尴尬气氛,我也将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抛掷脑后。

这家店人很多,上菜的速度却很快。我们没聊几句菜就上桌了,服务员小哥用极其娴熟的手法打开了火锅顶部的盖子,我看他在面对我俩的时候全程面带笑容,转身走的那一瞬间,就上演了什么叫翻脸比翻书还快。她也看见了,但没有怪罪服务员小哥的意思。我当然也不会站起身来恶声恶气的教训他。我在上学时,曾兼职做过几个月的火锅店服务员的工作,毕竟那时的我,常在背地里默念着客户的十八代祖宗。

我们俩聊了很多话题,从她回答我的第一个问题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申梦申梦也问起了我的名子,我也告诉了她我叫杜文。我跟她有很多的共同话题,从电影、书籍,再到足球,她最喜欢的电影是《白日梦想家》恰巧,这也是被我视为,我人生中唯一的影片。关于书籍,她喜欢看爱情类的,这我也经常看。在我的书架上,有百分之三十的书,是与爱情息息相关的。在聊到足球时,我们更是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一边喝着酒,一边肆无忌惮的聊着下赛季哪支球队会夺得欧冠冠军。似乎是我们的声音有点大,或许是酒精已经开始在我们的体内肆意妄为,让偌大的火锅店里全是我们喧哗声。周围的人,对我们的行为咬牙切齿,坐在旁边一桌的一位壮汉,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用凶神恶煞的面孔对我们说:

“你俩要是声音在再这么大的话,小心挨揍!”

我一本正经的说;

“大哥,你放心,我们马上就走了!”

后来的结果是,我被恶狠狠的挨了一拳后,申梦扶着我狼狈不堪的走了出来,这一拳,把我的酒都给打散了,申梦也给吓醒了。她搀扶着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带我来到了她家,将我扶到了沙发上后,又翻箱倒柜的找来了药和冰块,亲手敷在我脸上。她一边敷一边脸凑到我嘴边和蔼可亲的说:

第二天清晨,我从昨夜激情过后的疲劳中,缓缓的睁开了眼。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屋子里装满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暖的也不会感觉的冷。我转身打算看一下,昨晚,那个与我共度春宵的女生,却发现她不在,床的一边空荡荡的,再起身一看,房间里井然有序,一点也不像一夜激情过后的样子。我这才意识到,这哪是什么一见钟情的浪漫爱情故事,纯粹是酒精作用下的胡作非为。我自我安慰会儿,就穿好衣服,打算买张车票继续去就寻找苏伟。我开门的声音很大,当我的前脚已跨过门槛,后脚离门槛一步之遥时,一个熟悉的叫住了我:

“哎——你干嘛去?”

我收起脚步,回头一看,申梦就站在那里,一个冒着气儿的厨房门口,她的左手里,端着一碗黄黄的,像是玉米糊糊的东西,右手拖着一盘冒着热气儿的包子。我有点不知所措站在门口,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然后她又接着说:

“你要去买早餐是吧,不用,我都做好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眼泛泪光。我径直的走了过去,紧紧的抱住她。虽然我知道她现在腾不出手来拥抱我,不过只要我抱住她,知道她在,这就足够了!

她用嘴,轻轻的在我脖颈上蹭了一下然后说:

“踏实了吗?”

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紧接着又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好了,我双手端着东西很累的!”

我这才松开了手,她亲了我一下说:

“你好粘人,不过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我的心情好了许多,在吃早饭的过程中,申梦问我刚才要是不叫住我,我会去干嘛,我没有丝毫避讳的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其实,我是来找一个十年没有见面的朋友。”

我跟申梦讲了很多,我跟苏伟之间有趣的故事。她听的很感兴趣,我还问她能不能陪我一起去,她好似没有听到,只是从盘里拿了几个包子,然后又找来一个食品袋,像个强盗似的装了满满一袋子,我好奇的问她:

“你这是干什么?”

她说:“装点干粮呀,不然咱俩路上饿了怎么办!”

我们坐上了大巴,在六个小时的崎岖山路中,我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我没有吃一丁点食物,因为这高低起伏路,足以让我的胃变得羸弱不堪。我也没有欣赏沿途的风景,不是因为不想看,而是,我全程都是昏昏沉沉的,哪还能有看风景的功夫!

申梦天生就不会晕车,在我一旁座位上像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她的兴趣点,覆盖了大自然任何一个没有被别人覆盖的角落。看到美丽的风景时,会激动的抱着我晃来晃去,我快要支离破碎的身体,在双重的严刑拷打下,显得摇摇欲坠。这还没有完,还有一半路程才会到达,我在疲劳中潜睡了会儿,不知道走了多久,申梦把我摇醒然后指着车窗外激动的说:

“你快看!”

我趴在窗户上往外一看,只见云在山的腰间,我们行驶在云的表面。这地儿没有人比我更熟悉了,这是当地海拔最高的地方,足足有三千八百多米。可能与珠穆朗玛峰相比,还差的很远,但在这里,已经是遥不可及的了。我第一次经过这儿时,是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身体有点小状况,我自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只是一夜撒五泡尿而已,大不了半夜三更不睡觉多跑几趟,可我的妈妈却被吓的半死,赶忙连夜买好车票,去县城的医院里看看。沿途有早起的庄稼汉会问:

“干嘛去,杜文他妈?”

我妈说:“我儿子,一晚上五泡尿”

“哎呦,赶快去医院看看,万一以后生不了娃可咱办!”

所以,让我产生恐惧的,不是一夜五泡尿的本身;而是妈妈毫无含蓄的回答。

就是因为这件事,我才第一次去县城,也是第初次经过这里,当时这里的一切,的确使我叹为观止。

我将这件事说给了申梦,申梦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我的身上。她带着怀疑的眼光说:

“你不会,现在那儿还有问题吧?”

我信誓旦旦的回答说:

“有没有问题,你都试过了,你不知道!”

“说的也是!”

下山的路,我再也没有睡着过。

最终汽车到了站,我很庆幸我还活着。头晕目眩,四肢无力的我,没有办法再走完最后一段路程,我们不得不找一家宾馆,好好的睡了一觉。这是我两天以来睡的最好的一次,足足让我错过了第二天的上午,申梦也睡的很死。我的身体好了许多,基本上回到了原来的模样。我们吃过午饭,收拾好行李,打算即刻出发,在经过儿时学校时,我停下了脚步,满眼望去,全是我儿时的影子。快乐荡然无存,仇恨填满心头。这时,我看见一人走了出来,我仔仔细细的打量一番,那人正是我小学三年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我感慨,岁月如落花流水,我记得走的时候,他还是头顶着黑呜呜的秀发的有志青年,如今,却是白发沧桑中年大叔。

“赵老师。”我叫住了他

赵老师回头看了看,然后走了过来说:

“你是谁呀?”

“我是你以前的学生,杜文呀!”

“杜文……你是一晚五泡尿那个吗?”

申梦在一旁,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心想岁月能悄无声息的改变一个人的模样,却无法抹去十年前一个路人皆知的事。

“是,我是!”我尴尬的说。

“走了快十年吧?”

“正好十年”

我们俩没聊几句,赵老师便要带我们去喝酒,面对赵老师的热忱,我盛情难却。我们将行李又放回了宾馆,紧接着,跟着赵老师来到了饭店。赵老师在柜台拿了两斤白酒,最便宜的那种。对于喝什么酒,我没有高低贵贱,只是怕睡醒后头痛欲裂,可我又不得不喝,没办法,很多时候有些事的确是身不由己。

赵老师是个爽快人,第一口就喝了整整一大杯,我也不甘示弱,同样喝了一大杯。酒过三旬,赵老师和我都有点晕沉沉的,申梦劝我少喝一点,我说我没醉。后来我在我朋友那里听到一句话:“人的酒量都会有一个点,超过这个点就算喝的再多,都是醉后的死缠烂打。”

赵老师问我现在在做什么?

我说我找了个好媳妇儿!

我问赵老师打算啥时候娶个媳妇?

赵老师说他打算今年换个工作!

隔壁桌的小伙子过来借个打火机,我顺手给他们一整桌点了烟,他们看我的眼神怪怪的,中间一位站起来说:

“你跟我以前小学同学长的挺像的,他一晚上有五泡尿!”

酒精,使我没有任何含蓄地说:

“我就是一晚五泡尿的家伙!”

他们听到后纷纷站起身来,挨个儿说这自己的名字,说是我的小学同学,赵老师也认出了他们。我对他们的印象迷迷糊糊,好像是在我小学生涯里有这这么几位的存在,我当时也没管这么多,拿起酒便一起喝了起来。

我都不知道我是几点回去的,反正我光不溜地趴在床上。申梦在桌前打扮着自己,我惊讶的发现头一点也不痛。申梦见我醒了跟我说:

“你昨天那几位同学在门口侯着呢!”

昨天是有几位一起喝酒来着,但我记不清是不是我的同学了?我穿好衣服,拖着农夜未消残酒的身体,缓缓的走了过去,开门一看,这几位,的的确确是我的小学同学。四人站的整整齐齐的,这也属实是把我给惊着了。我说:

“你们站在这儿干嘛?”

李茂说:“杜文,你昨天不是说了吗,今天一起去看苏伟,你看我们行李都收拾好了!”

昨晚我喝的一塌糊涂,早就把说过的话,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疑惑的转头看向申梦,她明白了我的眼神中表达的含义,肯定的点了点头。然后我又对申梦说:

“那咋俩收拾东西走吧?”

“我都收拾好了,就等你一句话了!

“那走吧,上路!”

我脸也没洗,牙也没刷,蓬头垢面。没有留意这里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也没有去看望阔别十年的舅舅和三妈,而是悄无声息的,踏上了埋着我祖祖辈辈的地方。

这条路,在我儿时走过无数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因该有个六公里(山路)自从十年前来到XJ后,便很少走这样的山路。我和申梦基本上是走半个小时休半个小时,所以始终都跟不上他们的脚步,让我感到很庆幸是,我们没有迷路。这熟悉的场景让我回想起,那个十年前背着干粮为上学奔波的男孩,那是我这辈子都无法抹去的岁月。

我们山头的一个石头上休息,这也是我儿时解乏的好地方。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十多年前它在这里,现在依然还在!

我们出发时携带的水,在唇焦口燥时被喝得一滴不剩,渴,自古以来就是件痛苦的事。我们各自拖着沉重的身体,举步维艰地走着,当快要山穷水尽时,我在不的远处山脚下,望见了一处水泊。我不确定那是否是海市蜃楼,我只知道,要是再不喝水就要人间蒸发了。我喊起他们赶忙的跑了过去,管他什么病毒细菌之类的一头埋进水池里,毫无章法的大口喝了起来。我们沦陷在解决痛苦的当中,那时的我们看起来,更像是一群贪得无厌的狼。喝完后,我躺在阴凉处,真想一辈子不用起来,当我还在为我不切实际的幻想纸醉金迷时,刘大诚吧我叫了起来说:

“你看!”

一个男孩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疑惑,这荒郊野岭的怎么会有小孩,我站起身来向前方看去,儿时的故乡像一幅花一样浮现在我眼前,我压抑不住自己内心喜悦的心情,毫无顾忌的,在地上像个孩子似的活蹦乱跳,申梦开心的抱住了我,我的几位同学,像是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的在,在田野中挥舞着手臂。当我们停下来时,刚才还在一旁玩耍的那孩子,现在却如僵尸一般直勾勾的盯着我。我意识到了刚才的疯癫的状态吓到了孩子,急忙凑到跟前笑吟吟的问:

“小帅哥,我没吓到你吧?”

那孩子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摇了摇头。

“小帅哥,既然我没有吓到你,我想你打听个人好不好?”

小孩有呆呆地点了点头。

“你们村儿有没有个叫苏伟的?”

我原以为那小孩还会用摇头或者点头来回答我,可他却大声地说:

“爸爸!”

小孩的回答让我无比疑惑,我心想,我小时候是喜欢隔壁村的小花,但我压根就没有做过禽兽之类的事呀,我正言厉色地说:

“爸爸,小帅哥,我知道你有爸爸,但总不能见谁都叫爸爸吧?”

“爸爸”

那小孩说完便自顾自地走了,我心想走了就走了,我又不是不知道路。

我们先是马不停蹄来到了我家的旧址,它如今的面貌,与我十年前走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时候房子虽也是破败不堪,但至少是存在的,而现在沉现在我面前的,基本上就跟没盖房子之前,别无他二。我暗自的落寞了一会儿,转身带着他们向苏伟家走去。

苏伟家在我家后面不到五百米的山坡上,可就这五百米足足花了半个小时。在来到苏伟家门前后,我的心,早已按耐不住我激动的双手,怀着雀跃的心情敲门三下,里面没有人回应,紧接着我又连续敲了几下,可得到的依旧是冷漠的寂静声,大门也是紧紧锁着的。我只好叫他们扶着我翻上围墙,然而,当我的头越过墙边时,院子里那杂草林立,死寂般的摸样,将我心情,推到了如冬天般的凄凉。我跳了下来,失落的坐在门前。他们迫切的想要知道我看到了什么,我失落地说:

“里面除了缠死马的杂草,什么都没有!”

听到我的话后他们一个个的面如死灰,失落的情绪不断围绕着我们。

我心想,或许苏伟早就搬走了,毕竟,这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地方。那如果他不在这儿,他又会在哪呢?深渊般迷茫笼罩着我,纵然间踌躇无比。我点了根烟抽了好久,一根接着一根,直到最后一根抽尽。我站起身来,心想,苏伟或许在乡里。当我告诉他们,打算回乡时,那个中午被我们吓跑的男孩,带着一四十岁左右的大哥正朝这边走来,男孩远远的就手指着我,对一旁的大哥说:

“爸,就是他!”

大哥缓缓的走了过来,眯着眼仔细打量了我们一番,让后睁大眼睛说:

“杜文!”

他喊出了我的名字,这让我惊讶万分,我说:

“你是?”

“我是苏伟呀!”

我不会相信他说的,不光是我,李茂他们是!

“你是苏伟,”我说,“大叔你不要乱说好吧,虽然苏伟比我年长几岁,但也不至于老这样吧!”

我又接着说:

“你说你是苏伟,你有什么证据?”

那人沉默了片刻后说:

“我们俩小时候,我经常拉你去我家茅房后面的草堆里讲故事。”

苏伟接着说:

“还有你们四个,不都是我的小学同学吗!”

在我来之前,我天马行空幻想了无数次与苏伟见面的方式,我从未想过,我们会以这种方见面,这都是我一手造成的尴尬情形。心胸宽广的苏伟,并没有因此而气急败坏,也没有对我后来的热情视而不见。

苏伟带着我们来到了他在村头边上新盖的房子,钢筋混泥土制成的房子,与周围的环境显的格格不入,我们跟苏伟来到房子里,他先是让我们坐在木制的沙发上,后又对着那孩子喊道:

“小新,快给你杜哥哥和几位哥哥倒杯水”

那孩子乖乖回答说:

“哦”

我后来才得知,小新是苏伟的亲生孩子,苏伟今年二十二岁,五年前生了孩子,这在我们村没什么值得大肆宣扬的,一点也不奇怪。

苏伟在厨房忙的不可开交,汗流浃背。我本想上去帮忙,却被他的三俩句话赶了出来。我只能像个孩子似的坐在沙发上,我看着被收拾的井然有序的屋子,我心想,苏伟一定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并且十分的爱他。没过多久,苏伟端着饭菜出来了,我以为会是浆水面,谁想确是混合着土豆炒的鸡,我带着疑惑问苏伟:

“你们不吃浆水面了吗?”

苏伟说:“咱们几个十年没有见面了,再说了,浆水面城里人吃不习惯,这是只不下蛋的老母鸡!”

苏伟前俩句说的言之有理,唯独中间那句,我有点不认同;我认为他们只是没有吃过,如果他们肯尝一口的话,一定会爱上的!

“家里收拾的这么干净,你妻子真贤惠。”我说,“对了今天怎么没见你妻子?”

苏伟低头不语,以及又点上了烟,让我意识到,这里头定有难言之隐。苏伟在烟抽干净后对我说:

“那个疯女人,在小新一岁时跟着别的男人跑了!”

“你因该很恨她吧?”

“刚开始的确,不过,后来没有了。”苏伟说,“算了不说了,吃饭!”

吃完饭后,万物笼罩在黄昏中,不知道什么原因,屋子里依旧很热,于是我们所有人,便来到了不远处的地头,围坐在树下抽起了烟。十年的离别,我们有太多的话想要对彼此分享,却都不知道从哪下口。我们像分手多年的情侣再见面似的沉默不语,一直到月光涂满我俩的面颊,苏伟才打破了香烟弥漫的死寂,他说:

“小时后,我经常拽着杜文去我家茅房后面的草堆里讲故事,现在没有了茅房,也没有了草堆,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听?不知道你们愿不愿听?”

苏伟的话,让我想起那个快要遗忘的想法,我们当让愿意听,尽管没有毛房和草堆!

我们都互相给对方点了根烟,卸下了疲惫,忘却烦恼,聆听着他的故事。

昨夜,我们都不知不觉的睡在了大树下,我睁开了眼,周围暗沉沉的全是雾。他们所有人都不见了。天空中没有一丝太阳光亮,无法分清这是白天还是黑夜?我在无比慌乱害怕中,漫无目的寻找着他们,呼喊着苏伟,呼喊着申梦,呼喊着每一个人,可这死一般的寂静里,只有我自己的呐喊声。我走了不知道多久,眼前出现了一扇门,我仿佛看见了希望,,然后推门而入。里面的一幕让我惊讶,这里竟然跟我的小出租屋毫无二致。这还不算完,更让我感到难以置信的是,我看见我自己就坐在客厅的小书桌旁,拿着笔写着什么东西?紧接着,我找遍了每一个房间,发现,只有我一人坐在那里,刹那间,我明白了一切。推开了那扇被我视为希望的门,缓缓的走了出去,走向了雾中的世界。那个屋里的男孩这时,也写完了他在故事,他在结尾写着:

“原来这个世界,我孤身一人!”

全书完,更多原著好书尽在QQ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