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本书的研究方式与框架
本书试图从公羊学的理路,研究董仲舒的《春秋》学,具体的研究方式是将董仲舒论《春秋》的内容,放入到《公羊传》中进行考察,同时参考何休对于《公羊传》的解释,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以何解董”的研究方式。我们认为,“以何解董”有其合理性。
首先,要考察董仲舒的《春秋》学,必须找出相关的《公羊传》传文,而何休的《解诂》是理解《公羊传》的重要阶梯,如果脱离了何休的注释,很难准确理解《公羊传》的意思。具体来说,《春秋》以及《公羊传》中的微言大义是通过“属辞比事”体现的,“属辞比事”的前提是要有一套特殊的书法体例。何休的《解诂》在解释《公羊传》时做了两方面的工作:第一,说明文辞本身的体例;第二,通过比较相似的文辞和事件,得出其中的义理。如果没有何休对《春秋》以及《公羊传》的“解码”[55]工作,《公羊传》是无法被准确理解的。所以我们在研究董仲舒的《春秋》学的时候,只要涉及《公羊传》的内容,就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何休的解释。而且《春秋繁露》的注释者,如凌曙、苏舆等,都直接引用何休的《解诂》来解释《春秋繁露》。可能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注释方式是很自然的,因为董仲舒与何休都是公羊学的大师,两者的学说可以互相印证。我们则进一步认为,这样的做法其实也是必要的。
其次,董仲舒与何休的公羊学大同小异。皮锡瑞云:“《解诂》与董书义多同。”[56]特别在公羊学的核心概念上,董、何的看法是一致的。刘逢禄云:“无三科九旨则无《公羊》,无《公羊》则无《春秋》。”[57]如此看来,“三科九旨”是公羊学最核心的概念。
关于“三科九旨”,徐彦的《公羊疏》中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何休《文谥例》的说法:“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58]第二种是宋氏注《春秋说》的讲法:“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59]我们可以看到,何休的“三科九旨”实际上就是宋氏所言的“张三世、存三统、异外内”,而宋氏所言的“时月日”“王、天王、天子”“讥贬绝”在何休的《解诂》中都有体现,只是何休未将其视为《公羊传》最核心的内容而已。
简单来说,“张三世”就是以孔子的见闻为标准,将春秋两百多年的历史分为“三世”: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世”,文、宣、成、襄为“所闻世”,昭、定、哀为“所见世”。之所以要将历史这样分期,是为了说明历史应然的进化过程,揭示后世若有王者兴起,治理乱世的三个阶段。“存三统”就是新的王者兴起,封前两代王者的子孙为大国,让他们作为“二王后”,在其封国内实行原来的制度。新的王者自为“一统”,连同“二王后”则为“三统”。“存三统”的学说表明,所有王者的政治合法性都来自于天,然而天命流转,不私一姓,故而王者有新旧之分。新的王者兴起之后,封“二王后”为大国,一方面是显示自身之得天命,另一方面也承认前朝曾经得天命的事实。新王朝的合法性,正是来源于天命流转的统绪,所以“存三统”学说解决的是王朝的政治合法性问题。“异外内”讲的是天下观的问题,天下由三个层次组成,先以礼义制度为标准,区分夷狄与中国,又在中国之内,区别鲁国与诸夏。之所以将天下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为了突显礼义的重要性,将中国与夷狄区分开来;其次是为了揭示王者治理乱世“自近者始”的次序,先治其国,再治诸夏,最后治夷狄,最终实现天下太平。
“三科九旨”作为公羊学的核心概念,虽然是何休总结的,然而“三科九旨”之义已见于《春秋繁露》。“张三世”之说见于《楚庄王》篇:
《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60]
我们看到,董仲舒这里将《春秋》十二世分为“有见”“有闻”“有传闻”三等,并且“三等”的分期也与何休的“三世”相同,同时认为“三等”之中的书法有“微其辞”“痛其祸”“杀其恩”之别,则董仲舒也有“张三世”之说。
“异外内”之说亦见于《春秋繁露》。
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61]
故《春秋》之于偏战也,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62]
董仲舒也认为天下分为鲁国、诸夏、夷狄三个层次,故有“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之说,同时也指明,这种区别的目的是“自近者始”,即王者治理乱世的次序是由近及远的,这些内容与何休的“异外内”之说基本相同。
“存三统”之说也见于《春秋繁露》。可以说《三代改制质文》一篇专明“存三统”之义,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王鲁……绌夏,亲周,故宋”[63]的说法。董仲舒的“存三统”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就周朝的“存三统”而言,周是时王,自为“一统”,同时宋国(殷朝后代)和杞国(夏朝后代)则为“二王后”。其次,《春秋》假借鲁国为新的受命王,故而有“王鲁”“《春秋》当新王”的说法,既然“王鲁”,那么周就成为新的“二王后”,宋国则延续其“二王后”的身份,杞国则丧失了原有的“二王后”身份而降为小国,这就是董仲舒所说的“亲周、故宋、绌夏”。我们认为,董仲舒的这些说法,符合何休“存三统”之义,甚至较何休更为系统。
由上可知,董仲舒虽然未有“三科九旨”的说法,但已有“三科九旨”之义,在公羊学的核心概念上与何休是相同的。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引钱塘之说云:“何氏三科九旨之说,实本仲舒。”[64]魏源甚至把“三科九旨”与董仲舒《春秋繁露》的篇章一一对应。[65]苏舆亦云:“‘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七缺’之说,究其义,与此(即《春秋繁露》)合者十实八九。”[66]然而苏舆认为,董仲舒另有“六科十指”之说,与“三科九旨”的说法不同。[67]“六科”之说见于《春秋繁露·正贯》篇。
《春秋》,大义之所本耶?六者之科,六者之旨之谓也。然后援天端,布流物,而贯通其理,则事变散其辞矣。故志得失之所从生,而后差贵贱之所始矣。论罪源深浅,定法诛,然后绝属之分别矣。立义定尊卑之序,而后君臣之职明矣。载天下之贤方,表谦义之所在,则见复正焉耳。幽隐不相逾,而近之则密矣。[68]
“十指”则见于《春秋繁露·十指》篇。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虽然,大略之要有十指。十指者,事之所系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举事变见有重焉,一指也。见事变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别嫌疑,异同类,一指也。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一指也。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质,一指也。木生火,火为夏,天之端,一指也。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69]
董仲舒所云的“六科”语义略显含混,似乎不像“十指”那样是董仲舒《春秋》学的要旨。相对来说,“十指”更像是对董仲舒《春秋》学的概括。我们将“十指”与“三科九旨”相比较,除了“承周文而反之质”有类似“存三统”的意思之外,其他“九指”偏重的是《春秋》大义,而非《春秋》的微言。按照皮锡瑞的讲法,《春秋》有大义与微言之别,大义在于“诛讨乱贼以戒后世”,微言则是“改立法制以致太平”[70]。“三科九旨”中的“张三世”“存三统”“异外内”都指向太平之制,属于微言,而“十指”则更偏向于大义。皮锡瑞认为:“三科、九旨尤为闳大。”[71]则“三科九旨”相对于“十指”来说,更是公羊学中的核心概念。故而“六科十指”与“三科九旨”只是用词上偶然相同,两者的义理层级并不一致。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羊传》的诠释离不开何休的《解诂》,同时董、何的公羊学说大同小异,故而要研究董仲舒的《春秋》学,“以何解董”的研究方式是可取的。在明确了研究方式之后,我们试图从下面几个方面来研究董仲舒的《春秋》学。
第一,孔子作《春秋》的目的是为了拨乱反正,然而拨乱反正之义并非是像法典一样明确地写出来的,而是通过文辞的褒贬体现出来的;同时,读者要体会《春秋》之义,也必须通过《春秋》的文辞,故而对于《春秋》文辞的理解就至关重要。董仲舒对于《春秋》之辞本身有诸多的论述,我们可以将董仲舒关于“辞”的论述,看作是董氏《春秋》学的方法论问题而加以考察。
第二,董仲舒作为一个哲学家,对于《春秋》的诠释很重要的一点,便是突显“天”的概念。《春秋》中的政治、伦理价值的根源都来自“天”,我们可以将“天”的哲学,视作董仲舒《春秋》学的哲学基础进行研究。同时董仲舒又根据《春秋》之义推演灾异之说,故而我们又可连带讨论董仲舒的灾异思想。
第三,《春秋》的大义在于诛讨乱臣贼子,董仲舒对于《春秋》的大义有诸多阐释,认为无论是君父还是臣子,都要明了《春秋》大义,否则会陷入不义之地而不自知。对于君王来讲,最重要的大义是安定整个国家;对于臣子来讲,最重要的大义是明辨“经权”,故而我们从“大居正”“贤让国”来讨论君王的大义,从“经权观”来讨论臣子的大义。
第四,孔子作《春秋》不仅仅在于诛讨乱臣贼子,更重要的是在制度上为万世立法,故而在公羊学中有孔子改制之说,这是《春秋》之“微言”。同时,汉武帝时代,有“复古更化”的要求,而董仲舒对于改制有详细的论述,故而我们将改制作为董仲舒《春秋》学的“微言”加以探讨。
第五,董仲舒的《春秋》学对于后世制度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宏观的意识形态构建上,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同时还将《春秋》经义融入具体司法实践中,即“《春秋》决狱”,由此开启了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故而我们结合出土简牍中的秦汉律令以及“一准乎礼”的《唐律》,来分析“《春秋》决狱”的特殊意义。另一方面,又可以展现经义法典化的复杂过程。
第六,我们研究董仲舒《春秋》学,采取的是“以何解董”的研究方式,虽然董、何之学大体相同,然而毕竟有相异之处,故而在最后一章集中探讨《春秋》学中的董、何之异,作为方法论上的反思与补充。
[1] 《史记》卷一二一,中华书局,1959年,第3127—3128页。
[2] 韦政通,《董仲舒》,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第3页。
[3]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董子年表》,中华书局,1992年,第491页。
[4]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二四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593—1594页。
[5]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九四下,第5711页。
[6] 详见周桂钿,《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4—5页。
[7] 王永祥,《董仲舒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6—57页。
[8] 林苏闽,《西汉儒学的自然主义转型:董仲舒哲学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第19—20页。
[9] 齐召南又有建元五年之说,然未被认可。
[10] 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8页。
[11] 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第70页。
[12] 杨济襄,《董仲舒春秋学义法思想研究》,花木兰出版社,2011年,第19页。
[13] 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第82页。
[14] 《史记》卷九七,第2699页。
[15] 阎振益、钟夏,《新书校注》,中华书局,2000年,第3页。
[16] 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第8页。
[17] 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38页。
[18]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五六,第4028—4029页。
[19] 详见第二章中“大一统”一节的论述。
[20] 韦政通,《董仲舒·自序》,第3页。韦先生在这里将“大一统”理解为专制,然而董仲舒是根据《公羊传》中的“建五始”而言“大一统”的,“大一统”的精髓就在于“屈君以伸天”,限制君王的肆意妄为,所以“大一统”就是儒家的立场,详见第二章的论述。韦先生大概是从“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大一统”的,此处我们还是沿用韦先生的说法。
[21]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一,第14页。
[22]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五六,第4035页。
[23]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五六,第4056页。
[24]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三〇,第2962页。
[25]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三〇,第2930页。
[26] 参见马国翰的《玉函山房辑佚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27] 转引自苏舆,《春秋繁露义证·春秋繁露考证》,第501页。
[28] 转引自苏舆,《春秋繁露义证·春秋繁露考证》,第503页。
[29]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5年,第192页。
[30] 详参苏舆,《春秋繁露义证·春秋繁露考证》,第502—503页。
[31] 转引自苏舆,《春秋繁露义证·春秋繁露考证》,第497—498页。
[32] 详见第四章中的相关论述。
[33] 转引自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193页。
[34] 详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193—195页。
[35] 韦政通,《董仲舒》,第6页。
[36]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272—273页。
[37]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自序》,第1页。
[38] 详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190—191页。具体的篇目是:《春秋》学部分是《楚庄王》第一到《俞序》第十七,加上《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爵国》第二十八、《仁义法》第二十九、《必仁且智》第三十、《观德》第三十三、《奉本》第三十四。天哲学部分是《离合根》第十八到《治水五行》第六十一,其中去除论《春秋》学的五篇、《深察名号》第三十五、《实性》第三十六、阙文三篇,再加上《顺命》第七十、《循天之道》第七十七、《天地之行》第七十八、《德威所生》第七十九、《如天之行》第八十、《天地阴阳》第八十一、《天道施》第八十二。其余各篇就属于祭祀礼仪及杂文的内容。
[39] 赖先生的观点转引自韦政通,《董仲舒》,第5—6页。具体的篇目是:《春秋》学部分是《楚庄王》第一到《俞序》第十七。君主治国部分是《离合根》第十八到《诸侯》第三十七。天人相应部分是《五行对》第三十八到《五行五事》第六十四,以及《天地之行》第七十八到《天道施》第八十二。尊天敬祖部分是《郊语》第六十五到《祭义》第七十六。
[40] 桂思卓,《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6页。具体的篇目是:解经编为第一至第六、第七至第十七、第二十三至第三十七。黄老编为第十八至第二十二、第七十七、第七十八。阴阳编为第四十一、第四十三至第五十七、第七十九至第八十二。五行编为第三十八、第四十二、第五十八至第六十四。礼制编为第六十五至第七十六。
[41]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195页。
[42] 桂思卓,《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第89页。桂氏此语仅针对第一到第七篇,而认为其他论《春秋》学的篇目的文体与前七篇不同,故而是董仲舒后学的著作。我们认为文体之异也只能是猜测,不足以证明其是董门后学的著作,董仲舒本人也可以使用散文的方式诠释《春秋》,但不管怎样,论《春秋》学部分的真实性是能够确定的。
[43]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经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759页。
[44] 详见第二章的论述。
[45] 我们采取徐复观先生的分法,认为《春秋》学部分的具体篇目是:《楚庄王》第一到《俞序》第十七,加上《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爵国》第二十八、《仁义法》第二十九、《必仁且智》第三十、《观德》第三十三、《奉本》第三十四。
[46] 杨济襄先生云:“海峡两岸对于董仲舒学术思想之研究,各有所执;令人讶异和不解的是,二岸学者同样都只是从‘思想论辨’上去探讨董学,竟同时避开了董氏最主要的儒学成就——春秋学的探讨;这当然和当代经学的落寞,有极大关系。如此一来,关于董学的研究,便呈现出:即便未读过《春秋》,甚至无须论及《公羊传》,同样也可全面对董氏学术大发议论,甚至盖棺论定的怪异现象。”(见杨济襄,《董仲舒春秋学义法思想研究》,第40页。)杨先生所云虽然刺耳,但是反映出董仲舒《春秋》学研究的缺乏,也大体是事实。
[47] 周桂钿先生的《董学探微》一书中虽然没有以“《春秋》学”作为标题的章节,但是其中的贵志论、名讳论、辞指论、常变论、大一统论等都涉及《春秋》学的具体内容。
[48] 韦政通,《董仲舒》,第33页。
[49]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210页。
[50] 详见第一章中有关“《春秋》变辞”的论述。刘国民先生讲的“间距化”的概念,其实与徐复观先生对“《春秋》无达辞”的解释有相近的地方,认为董仲舒在解释《春秋》的时候有随意性,但是我们认为董仲舒的诠释,都是基于《春秋》的“常辞”,且是通过严格的“属辞比事”得来的,并非是随意诠释。
[51] 邓红,《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第10页。
[52] 杨树达,《春秋大义述·凡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8页。
[53] 杨济襄,《董仲舒春秋学义法思想研究》,第551页。
[54] 例如杨先生认为《春秋繁露·奉本》篇所云“当此之时,鲁无鄙疆,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之语不能按照何休的“三世”理论来解释,并怀疑“伐哀”当作“伐衰”。然而杨先生的改字没有文献学的依据,而且混淆“伐我”与“伐我东鄙”两条不同的书法。具体考证可以参见拙文《略论董仲舒春秋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以“远近内外”为中心》,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我们认为,与其生硬地分别董、何而改字,还不如依照何休的三世理论解释董仲舒这句话来得合理。
[55] “解码”概念是许雪涛先生首先提出的,用来形容《公羊传》对于《春秋》的解释,我们在这里借用这个概念来说明何休对《春秋》以及《公羊传》所做的工作。
[56] 皮锡瑞,《经学通论》,中华书局,2018年,第370页。
[57] 刘逢禄,《刘礼部集·春秋论下》,《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501册,第58页。
[58] 《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页。
[59] 《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第5页。
[60]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一,第9—10页。
[61]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四,第116页。
[62]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二,第50页。
[63]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七,第187—189页。
[64]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一,第23页。
[65] 魏源,《魏源集·董子春秋发微序》,中华书局,2018年,第133—134页。
[66]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例言》,第2页。
[67] 苏舆云:“然董自有六科十指,何自言用胡毋生《条例》,或不必尽同。”见《春秋繁露义证》卷一,第23页。
[68]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五,第143页。
[69]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五,第145页。
[70] 皮锡瑞,《经学通论》,第365页。
[71] 皮锡瑞,《经学通论》,第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