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文学榜2022中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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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窝

陈各(《收获》2022年第2期)

推荐语

陈各的《狗窝》写一个中国学生在海外的生活经历,女主人公无所事事但热爱艺术,她以边缘人的身份自居,并通过这一视角书写了当代资本社会的荒谬和虚无,嘲笑并解构中产阶级虚伪的价值观。小说有一点点朋克风、一点点金属感,叙述张弛适度,字里行间充满了蓬勃的生命气息。(杨庆祥)

一 麦克斯

在德国留学的那两年,我活得无法无天。我抱着拯救当代戏剧的野心来到柏林,首先发现我的德语不够好。我看不懂那些剧本,尤其在句子的语法上做实验的,或玩拆字法的。我只能看一些被更年轻的我弃如敝屣的古典戏剧,就是这些,我都要查词典查个不停,更不要说那些堪比天书的戏剧理论。其次,我还意识到一个更严重的事实,那就是我没有天赋。我始终不能摆脱作品中的“叙事”特征,有时还想偷偷“抒情”。与身边摩拳擦掌、随时准备接听瑞典文学院致电的有志青年相比——我们在一节戏剧史的课上,知道了彼得·汉德克获得了那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这对戏剧系的学生是莫大的刺激——我只是个蹩脚的“票友”,我甚至看不懂彼得·汉德克的东西。他获奖后,柏林的各大剧院都在上演他的作品。国内报纸让我写一篇评论,总结一下他的艺术特点,肯定一下他的艺术成就,但我知道——大家都知道——这都是些没人看的屁话。认识到这个问题后,学校的补助金被我挥霍一空,专业课我也不去了;我去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去发疯,去流浪。很快,我的积蓄不能支持我在学校提供的宿舍继续住下去,我只能搬出去,和三个来路不明的德国人合租一间公寓。

我们的房东算是麦克斯,是他最先整租了一套房,然后把房间分租给我们。我多少觉得他有点脑子不正常,他的房客是他在一天之内从大街上找来的。那时,我和王世豪在一起。王世豪是个华裔,会弹钢琴,被学校剧社请来伴奏。而我虽然属于编剧组,但主要任务是扮演一个没有台词的亚洲女人。我的心理活动主要依赖王世豪的手来传达,一来二去,我们就认识了。搬出学校宿舍后,我住到了他姐姐家。他姐夫是德国人,他们一起回汉堡探亲,把房子交给了王世豪。我住过去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我没能见到真人,不过家里有他们的照片。王世豪的姐姐叫王伊雯,比王世豪大六岁,父母是福建人,九十年代到德国做生意,后来就定居了下来。姐弟俩都是单眼皮,姐姐黑一点瘦一点,弟弟白一点高一点。王伊雯的丈夫叫本杰明,体格强壮,大概有一米九,一头浅金色的直发,往后脑勺扎一个小鬏,留着络腮胡。他们有一组宝丽来的照片,贴在冰箱上,王伊雯穿着一件豹纹紧身裙,本杰明穿着白色衬衫,像一只小花猫和一只大白熊,看得出来很恩爱。奇怪,中国女人到了国外,往往变得极致、张扬,中国男人却会变得平和、收敛。

王世豪会说闽南话,但普通话说得不好。我一度怀疑他接近我,是为了练习普通话。我常常假装听不懂,他一遍遍说,我一遍遍无辜又真诚地笑,他只好放弃了。

王世豪是会在春季各大音乐厅结束假期开始营业的时候,去听一轮《天鹅湖》和《胡桃夹子》的人。他很爱学习,同时在读两个硕士学位,一个是计算机,一个是东亚研究。他说,为了更了解自己。他还很爱做饭,每天早上、晚上他都会做,而且做得很认真。一开始,我还感到新奇。一是我从来没有在家里见过做果酱、做面包的,和他在一起后我才知道蛋糕里面原来放了这么多糖;二是我从没见过一个中国外形的男人如此心甘情愿地囿于厨房。他很喜欢看我看他做饭的样子。有时候,吃完他做的意大利面,我们就在餐桌边上的沙发上做爱。那个沙发很柔软,那个时候我也很爱他。但不久我就受到了反噬,我必须每天告诉他今天我回不回家、几点回家、已经到哪儿了。要是某天我不回家,或者错过饭点,他就会用微波炉热一盒廉价的速食鸡肉饭,把空盒子扔在餐桌上,故意让我看:是我造成他今天没能好好吃饭。住了大约两周之后,我遇到了麦克斯。

当时,我决意在地铁口的一家赛百味解决我的晚饭。我一边吃,一边刷租房应用上的信息。麦克斯站在我身后说,他刚租下一套房子,要不要过去看看。如果在中国,我一定会关掉手机,严厉地瞪着他,让他去骗鬼吧。但在柏林,我被一种强烈的自暴自弃的氛围感染了,柏林人似乎都不想活着。我同意了。

我跟着他,看他究竟会把我带到哪里。

我们始终走在大街上,中途他进了一家大超市,买了两瓶一点二五升的可口可乐。穿过超市前的马路再往前走一个街区,快到下一站地铁口的地方,有一扇浅灰色的门。麦克斯拉开门,走进去。我向四周环视了一眼,马路对面有一家手机店,一家花店,一家餐厅——然后跟他走了进去。我们走上三楼,楼道里很黑,这大概是苏联时期的建筑,和我们七八十年代单位住房的结构有点像。一条笔直的走廊,两边是各住户的门。麦克斯的房子在走廊尽头。他拿出一枚很小的银色钥匙打开门,里面是一间尚未全部装修的半毛坯房。

麦克斯走到厨房,把买来的可乐放进冰箱,让我自己随意。厨房呈长方形,靠墙的一边是炉灶和冰箱,另一边是一条长沙发,中间有一张黑色的茶几。窗户朝东,很大,占满半面墙,踩着沙发,可以登上去,作为出口;出去是别人家的屋顶,一路能走到地铁站的月台,不过需要冒一点穿越铁轨的风险。我后来常常选这条路线回来,从窗外跳进来。有时候窗子锁上了,如果麦克斯或埃里克正巧在厨房,我就会敲敲窗玻璃,让他们过来给我开一下。

房子的整体布局是一个“非”字,六个房间,两两相对。厨房的对面是埃里克和宝拉的房间。埃里克是麦克斯找到的第一个房客,他是那天上午,我是下午。埃里克一头银发,长得很像年轻时的莱昂纳多,即使在德国,这样的大帅哥也不常见。宝拉是他的女朋友,每天都化很浓的眼妆。他们的房间是最原始的,墙体斑驳,油漆脱落,地上是水泥地,贴着格子状的胶带,除了窗台上放着胶水啊喷漆啊之类的瓶瓶罐罐,别处空空如也。我不知道埃里克既然是第一个来的,为什么会选中这个房间。

埃里克的隔壁,左手第二个房间,是我的房间。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房间里七零八落地放了几把椅子,一盏台灯,一架梯子,一个空行李箱,一双破皮靴。这些东西直到我离开的时候,依然在我的房间里。卫生间在我房间的对面,长久以来,卫生间都是这个房子中装修最完备的地方,有蓝白相间的马赛克瓷砖地,有干净的马桶、浴缸,有浴帘,有防滑垫,有百叶窗。我们的房子,除了卫生间,没有一个房间有窗帘。卫生间的隔壁是储藏室,有一台吸尘器,四五只大纸箱。摞在最上面的纸箱敞开着,里面塞着麦克斯的衣服、硬盘、笔记本、影碟片。墙角靠着一把用绿色泡沫塑料保护起来的大提琴,没有琴盒。有一天麦克斯去上班后,我进去拆开看过。对,大提琴,我反复确认了那是一把大提琴。

纸箱里的笔记本是麦克斯小时候的日记:

“这是我的狗。”

“土耳其有一块竖立的石头。”

“有一个湖。我们在湖里游泳。”

没有什么内容,是小朋友的那种日记。但它建立了我对麦克斯的信任。

麦克斯问我怎么想。我说行。——王世豪的姐姐、姐夫回来之后,王世豪住回了学校,我搬进了麦克斯这里。

王世豪过来找过我几次,最后一次还帮大家做了一顿晚餐。我们平时只吃烤土豆、烤西兰花、烤胡萝卜、烤蘑菇,因为麦克斯是一个极端的素食主义者。那晚上,我真想留下王世豪,和他重修旧好,让他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但他没有任何表示,和我说起他想去中国交换的打算。我只好说可以啊,有机会愿意为他做导游。

麦克斯有某种我不了解的世界主义。他会把家里的钥匙随便给人,所以我们屋一直保持没有什么可被偷的状态。他会随便带回一个陌生人,让他在厨房过一夜,两天,甚至一周。有一晚,麦克斯带回一个毒瘾发作的男人。男人四五十岁的年纪,长发稀疏,眼窝深陷。麦克斯为他打了针,还为他烤了一盘小土豆。麦克斯会向这些人介绍我说:剧作家。

他的右手上总是戴着一大串东西,手链、佛珠、牛皮编成的带子、彩绳,还有他某一任女友扎头发用的皮筋。他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会给他女朋友备着一根皮筋,供她随时需要。分手之后,皮筋还在他手上。他也没想过取下来。

去储藏室翻东西的那次,我还进了他的房间(我们的房间没有窗帘,没有床,也没有锁)。我坐在他的床垫上,靠着墙,从他的香烟盒里抽了一根他的烟。

我们都没有床,只有席梦思床垫,一个房间一个。但至少我和埃里克都买了床单、被子,而麦克斯只用一个旅行睡袋。房间里有两只五斗柜、一张桌子、一张沙发,横七竖八,最初搬进来的时候放在哪儿,现在就放在哪儿。桌子上都有什么呢?扑克牌、卷纸、电钻、透明胶带、数据线、一只乒乓球拍(我拿起来比画了几下)、电话卡说明书、鞋带、贴纸、蒙古短刀……地上随处是卷成一团的衣服和牛仔裤、矿泉水瓶、可乐瓶、酒瓶。我对这些没有人生、没有目的的物质深深着迷,一边陶陶然地吞云吐雾,一边高举着麦克斯的护照:他的全名是马克西米利安·亚历山大·路斯,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三日出生,来自德国的边陲小城弗莱堡;德国护照上还会注明持证人的身高(一百八十厘米)和瞳孔颜色(青绿色)。

住进来的第二天,我又有一个新发现:没有洗衣机。我们要到另一条街上的自助洗衣店洗衣服,最好一并烘干,因为家里也没有晾衣架。这样的生活现在想来匪夷所思。我们甚至没有一瓶单独的洗发水,我们用的是欧莱雅一款五合一的男式洁面洗发沐浴露。我们每个月底给麦克斯交钱,谁也想不通彼此的钱是哪来的。

白天,我有时候待在家里,有时候去学校闲逛。晚上,我们听音乐,喝酒,一起看网飞上的电视剧。一些非常庸俗的德国喜剧,比如一个女人和心仪的男士在高级餐厅约会,想脱掉衣服露出性感背心,结果衣服卡在头上了这种。埃里克常常笑得不能自已。

周末,我们会去俱乐部,有时候去同一个,有时候各去各的。柏林最有名的俱乐部是伯格海因,一般要排两个小时的队才能进去。有一次,埃里克和宝拉因为吃了一整瓶药,神采飞扬,被门卫拒绝了。门卫不喜欢团体,我们当时故意没排在一起,幸好如此,所以尽管埃里克和宝拉被拒绝了,排在后面的我和麦克斯顺利进去了。伯格海因里可以说基本上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凭感觉知道人满为患。有很多赤身裸体的人,不过也看不见。震耳欲聋的工业噪音,就像电钻在你的头骨上打孔;就像无数黑色的机械甲虫倾巢而出,覆盖你全身,分解你,侵吞你。刚进去的时候,我们还能摸清方向。我们找到吧台,灌下三杯龙舌兰。之后,我们的意识和记忆就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了。麦克斯会尽量保持贴在我身边,但他也不能完全保证——有时他觉得他一直在我身边,而我其实早已经到了另外一层,或者他已经到了另外一层,但我以为身边的人还是他。

……有一人从正面抱住了我的腰,我立即知道不是麦克斯:谁会在这里戴一只这么硌人的机械表呢?……他比麦克斯更高更壮,而且穿了一件衬衫,事业有成的人才会穿的那种,它散发出的古龙水味也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他大概也感觉到了我的某些不一样,但这些都没有妨碍我们接吻。他几乎压着我,舌头横冲直撞,不一会儿气喘吁吁。接着听到他问:“你叫什么名字?”说的是英文,伦敦腔,而且年纪不小!我说:“詹妮弗。”一边打算摆脱他。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又满是人的地方,摆脱一个人很简单。

大约凌晨六点,我找到麦克斯,他已经站都站不直了。我扶着他离开俱乐部,拦下一辆出租车。他躺在出租车的后座上,彻底失去知觉。

回到家后,我也精疲力竭,醒来已经下午三点。耳蜗里依然时不时传来隆隆巨响。麦克斯还在睡。我决定出门吃点东西,然后把衣服送去洗衣店。洗衣服加烘干差不多要两个多小时,我会到不远处的一家二手书店打发这段时间。书店里除了德语书,还卖英语书、法语书、西班牙语书,毕竟这里是德国的首都嘛。有一次我还在收银台前卖明信片的架子上,看到一张张爱玲的明信片,是张爱玲最经典的那张叉腰傲视的照片,卖一点五欧。我没买,但我很高兴,趁店员不注意偷偷拍了张照片。在之前几次等待的时间里,我翻完了一本叫《黑孩子》的英语小说,作者是理查德·赖特。小说讲的是一个黑人男孩在白人社会的成长经历,用词和语法都很简单,故事也很流畅。我准备再找一本类似的,这时候,我看到身旁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看着我。刺鼻的古龙水的味道。

“詹妮弗?”

我根本不叫什么詹妮弗。

“我是布莱恩。”

他有一头银灰色的鬈发,蓝眼睛,穿着短袖衬衫、休闲裤、皮鞋,面色红润,笑容可掬,年龄可能比我想的还要大。不知为何,姑且怪罪于我恍惚的精神,我可以看穿他的衣服,看到他布满绒毛和浅褐色斑点的白色身体,尽管只有一刹那。

他说这是一家非常小众的二手书店,战前就有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我。

“你是中国人?在柏林读书吗?”

他的声音充满自信、慈善、权威。

“哪个学校?”

我如实回答,甚至似乎在自证什么。

他说他就住在那附近。他是一名记者,在柏林有一个长期的访谈任务。他要采访一批德国当代学者、作家、艺术家,做一本时代访谈录。其中不乏我仰慕的名人,但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他面对我非常坦然,没有一点惭愧、一点羞耻,好像从来没有用他湿漉漉的舌头吻过我。

他不是那种西装革履坐办公室的白人老头;他让我想起阿加莎的《尼罗河上的惨案》,他是会出现在埃及、出现在亚马孙雨林、出现在印加遗迹马丘比丘的白人老头。我想他也应该确实去过。因为我个人的身份、财富、地位,我平时并不大有机会接触到这一类人。他们有资,有产,有闲,七老八十依然身体健康,活力四射,一生游历过世界各地,对政治、历史、哲学充满洞见,关键还乐善好施。他送给我书,送给我笔,柏林的纬度高,九月气温已经很低,我还穿一件长袖T恤,他送给我一件古驰的毛线外套——

男士的。大码的。他自己的。

在我后来对这个人恨之入骨的时候,这件外套我也没有舍得扔掉。

虽然我非常不愿意做这个比较,但他和麦克斯都在一定程度上抵制现代文明。麦克斯不喜欢电灯,需要照明的时刻,他会在屋里点一些圆圆扁扁的小蜡烛。而布莱恩不用Wi-Fi,他说:电视制造傻瓜,Wi-Fi使傻瓜联合。

当我不是精确地回忆,而只是模糊地想起他这个人的时候,布莱恩的形象总是和一张虚构的泛黄的历史照片重合起来。背景是某个英属海外殖民地,他穿着在探险类电影里常会看到的黄绿色马甲,戴着软头盔,双脚叉开,直视镜头,和一群神情严峻而疑惑的当地土著合影。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流行一种从不同角度看,图画会发生变化的塑料卡片,这个角度可能是小燕子,换个角度就变成了紫薇。我说的“历史照片”也有这种特殊的效果,这个角度布莱恩的表情是柔和的,换个角度就变成了残酷的。

当然,在二手书店的时候,我对他还没有如此丰富的认识,也不想有任何认识。我才二十一岁,他比我爸爸的年纪还大!

他向我介绍起这家书店的历史,指出墙壁上保留下来的战火的痕迹:“这里曾被盖世太保征用——你知道盖世太保吧?”

我说我知道。

“这是他们的一个监听站。后来是‘斯塔西’——你知道……”

我说我知道。

柜台里的女店员假装翻阅杂志,目光一直密切地关注着我们。

布莱恩好像终于在这座面目可憎的城市,遇到了知音。他从诺曼底登陆讲到日本人的原子病,仿佛前者与他有关,而后者与我有关。

很有意思吧。你一定很有收获吧。

从小小一间书店,我可以窥见尔虞我诈的大国政治,波诡云谲的世界历史……

但是手机提醒我时间到了。

我说我要走了。布莱恩正说到兴头上,他就像灰姑娘突然听到十二点的钟声一样,问我去哪儿,他可以送我。可能我才是那个要逃跑的灰姑娘。他几乎要伸手拦我——我看到女店员都站起来了——最后好歹要走了我的电话。出门之后,我没有直接回洗衣店,而是煞有介事地走向了车站,搭上了第一辆到来的电车。我总觉得他在书店的窗户里盯着我。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麦克斯。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说什么。要是你决定好了,我可以陪你去警察局。我说我在地铁上被一个流氓摸了,麦克斯说:“要是你决定好了,我可以陪你去警察局。”我说王世豪不肯戴套,要我吃药,麦克斯说:“要是你决定好了,我可以陪你去警察局。”我想假如有一天我说麦克斯,你个乌龟王八蛋,他也会发自内心地说:“要是你决定好了,我可以陪你去警察局。”我早说过,他脑子不正常。他是德国人的疯,有惊人的诚心和彻底性。

我后悔交出了我的电话。当我担心这个白人老头会不会给我打电话、麦克斯会不会报警、学校会不会知道、这事会不会演变成新闻传到国内等一系列不可控的连锁反应时,他似乎已经把我遗忘了。我重新投入到那种无法把握的、在当时的我看来好像是无穷无尽的岁月当中。

夏天一到,我更加频繁地去兵工厂电影院看电影。电影票要八欧一张。这使我不得不和国内的同学合伙做起了德国代购的生意,每周有两天我要往柏林的各大药店、商场奔波,拍照,购买,分门别类,邮寄。有时,我的房间里堆满了待发的国际快递,就像一个仓库。埃里克和宝拉会进来看看都有什么,他们对中国人稀奇古怪的需求感到惊奇,很多东西是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的;对商品的价格,他们也感到不可思议,相互让对方猜自己手里的东西要多少钱。我问埃里克会不会说唱,埃里克说会。我说会不会freestyle,埃里克叉开双腿坐在一只快递箱上,来了一段:

我只想摸摸你的眉毛 就像抚摸一只猫的脊背

我说:这是你现编的吗?

埃里克羞赧地说:不是。

我说:在中国,你肯定能出道。我给他们看当时正在国内热播的选秀节目,埃里克哈哈大笑,说他害怕镜头,他还是更喜欢烤香肠。我不知道他这是在讽刺,还是真的在说他的职业。

我注意到他的脸上又添了新伤。他和宝拉可能只有十九岁,他们就像两颗无比璀璨的宝石珍珠,有时我多想自己可以拿出“中国家长”的那套威严来,让他们立刻停止现在的生活;所谓“现在的生活”,就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沼泽里越陷越深——天天吵架,砸东西,做爱,流产,把对方掐死,跪下来痛哭,然后若无其事地走进别人的房间里聊天。一个下午,我拎着家乐福的塑料袋,里面装着面包、牛奶、鸡蛋,从厨房的窗子回来,看到埃里克在屋里往宝拉的脸上打了一巴掌。厨房和埃里克的房间是正对着的,我们面面相觑。宝拉也看到了我,无声地走到了我看不见的阴影里。埃里克上前关上了门。那一刻,我好像触碰到有关我目前生活的某些实质。几分钟的寂静后,他们继续开始歇斯底里、崩溃、大打出手。

我靠代购狠赚了一笔,如果加上新学期的补助金,我有能力重新搬回学校;但我最后选择为大家添置一台具备烘干功能的洗衣机。布莱恩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们四人正在卫生间里围观洗衣机的首次作业。

埃里克认真地说:我们需要给卫生间安把锁。

布莱恩依然叫我“詹妮弗”,问我下周三要不要到他家喝茶,赫塔·米勒也会去。他轻描淡写抛出的“赫塔·米勒”,是德国著名女诗人,二〇〇九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在我的德语初入门道的时候,我还买过一本她的散文集。

我的气势明显矮了一截,问道:“赫塔·米勒不会介意吗?”

布莱恩说只是朋友小聚,赫塔·米勒不在他的访谈任务中。

我记下了布莱恩的住址,还有聚会开始的准确时间。虽然约会在下周,我已经在想穿什么,该怎么自我介绍,要不要带上我的作品——呃,我的作品?——我着急慌忙地跑回房间,打开电脑,打开“写作”的文件夹,很多文档光看标题,我都已经记不起来里面是什么,有没有一篇能看的……

如果还有一周的时间,有没有可能新建一个文档……

过了一会儿,麦克斯过来说衣服出炉了,要不要去摸一下,是干的。

二 布莱恩

布莱恩的住所就像一个微缩版的宫廷。他有一间巨大的会客厅,是房子的核心;核心的核心摆着一架价值不菲的古董钢琴,旁边是一张法式红丝绒的躺椅,四面是金碧辉煌的书墙。其中一列书柜安装了玻璃柜门,专门放影碟片,都是“标准收藏”的。这家公司以“影史经典与当代重要电影”为出版宗旨,我知道他们的DVD大概要二十五美金,蓝光的三十,4K的四十。够我看五场电影了。

墙角的大理石基座上竖着一个塞内卡的头像。这东西真的会出现在除博物馆之外的任何地方吗?由于长期不使用窗帘,而是将床单夹在窗户上简单替代之,当我忽然看到从天花板垂挂下来的深绿色帘幕时,甚至动情地摸了摸。头顶是巴洛克式大吊灯,脚下是土耳其风格的黑底白线羊毛地毯。茶几四周错落有致地安排了一条长沙发,一张单人沙发,都铺着玫瑰刺绣的垫子和带流苏边的靠枕,还有两把并排的红底金丝小菱形纹软椅。装饰性质的壁炉上摆了六个一样大小的鎏金铜佛像,和一个由古希腊女神举着的布艺灯罩台灯。一面镶着油画边框的椭圆形镜子。一株与人同高的蕨类植物。紧凑,繁密,富丽堂皇。

赫塔·米勒坐在单人沙发上,微笑地看着我。她太迷人了。我的脸全红了。我一股脑将自己和盘托出,说我叫什么,今年几岁了,来自中国,因为什么机缘巧合读了德语班,然后怎么开始喜欢上戏剧,对戏剧的本质有什么理解;当然,同时我也非常热爱诗歌,诗歌是所有文学的起点。我以她的诗歌为例,试图论证诗歌语言的本真性,我还想谈谈汉语和德语构词中不同的隐喻机制。

她说这首诗是她写的吗,她笑道,这是她三十年前写的东西,她都忘了。

布莱恩端来两杯红茶。金色镶边、鸢尾花图案的陶瓷杯,夸张的曲柄。一只配套的小碟子上叠着整整齐齐的方糖。

赫塔·米勒抬头对布莱恩说:她的德语说得很好。

布莱恩告诉赫塔·米勒我们是在那家二手书店认识的。虽然这不是事实,但我很乐意给赫塔·米勒留下这样的印象。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其实我还想问她怎么看阿里斯托芬、契诃夫、《尤利西斯》,我想问她认不认识艾丽丝·门罗,门罗在二〇一三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就好像诺贝尔文学奖是个什么单位,而她们是其中为数不多的女同事。但比起文学,赫塔·米勒似乎对中国更感兴趣。中国的经济。中国的政治。中国的少数民族。我无所谓。我可以把我知道的有关中国的知识全部告诉她。

之后,他们聊起布莱恩的访谈项目,已经完成了多少,还有多少。这一天布莱恩穿了一件长袖的格子衬衫,赫塔·米勒穿了一件灰色的鸡心领针织衫,肩上包了一条旧围巾。我是三人当中穿着最刻意的。我找出了一件压箱底的黑色高领——显得我有思想,一条高腰牛仔裤——显得我落拓不羁,我特意洗了头,但吹得很凌乱,我想在她心中留下一个类似于“苏珊·桑塔格”的形象。但麦克斯晚上看见我,问我怎么穿得和乔布斯一样。

那天回家后,我跑到二手书店,买下了我在那里能找到的赫塔·米勒的所有诗集。我躺在床垫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快乐得睡不着觉,一想到赫塔·米勒如此风采动人,我就对生活、未来、命运充满了信心。半夜,我发信息给王世豪,要和他一起跑步。他每天早晨都会去特雷普托公园跑上一小时。我们在公园门口碰面。王世豪问我怎么想到要跑步。我说我要重新开始。重新开始什么?重新开始生活。重新开始学习。重新开始写作。

布莱恩像取得了一张不限次数的通行证,天天约我见面。他说赫塔·米勒对我的印象很好,评价我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我说我一直想写出像《樱桃园》那样的作品,我想成为“中国的契诃夫”。这话我本来是想和赫塔·米勒说的,但我实在没好意思,只能渺茫地寄希望于布莱恩会在哪次“小聚”中顺口提到。

布莱恩问我有没有好作品,可以给赫塔·米勒看看。我说真的可以吗?布莱恩说当然,不过他要先把关。第二天,我就把我万里挑一的三个剧本带给布莱恩。一个悲剧,两个喜剧,故事背景都是在柏林。我战战兢兢地等待布莱恩的反馈。但接下来的时间,布莱恩好像把这件事忘了,一方面只字不提,一方面约我去勃兰登堡门、亚历山大广场、犹太人被害纪念碑……

他曾经在英国的大学当过老师,教授欧洲史,后来才转行做的记者。他对柏林的每一条街道如数家珍,他说得出每一幢建筑的名字。他还拍过两部BBC的纪录片,评分很高。我不能说我没有一点兴趣,但我更希望他和我说说剧本的事。

有一次回来,布莱恩被一个邻居叫住了,我一个人走进客厅。百无聊赖的时候,你很难不注意到那架钢琴。琴身底色是黑的,上面的边框和浮雕是金的,比我经常看到的钢琴好像要小一号,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加了边框的视觉效果使然。侧板上的浮雕是两个相对的举着花环的小天使。大顶盖由支棍撑着,上面是一个在树下纳凉的维纳斯。我听布莱恩还在门口说话,悄悄地翻开琴盖。王世豪曾教过我《致爱丽丝》。我把手放到我需要的那几个琴键上,小心地按下去,钢琴发出一种浑浊、奇特又华贵的嗡嗡声。这时,布莱恩突然冲了进来:停下来,你在干什么!他的白脸因为激动变成一团粉红色。我没想到这么严重。布莱恩问我知不知道这架钢琴有多少年的历史?一百四十二年!一百四十二年!一百四十二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它不能随便碰,更不能随便弹!

“那么你应该在钢琴上立个牌子。”我说。请勿触摸,请勿拍照,请勿吸烟,保持安静,禁止宠物,禁止饮食。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觉得这里缺了点什么。那种间隔一米吊着红绳的贵宾柱,就应该把钢琴围起来……每件陈设旁都应该配上一块双语解说的小牌子。兽面纹鼎。商代晚期。公元前十三世纪至前十一世纪。造型简洁明快,纹路精美绝伦,鼎中的符号究竟象征着什么呢?目前,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意见……

我的语气冰冷坚硬。当我认定别人犯了更大的错误时,我就会采用这种蛮横的态度。布莱恩一副后知后觉恍然大悟的样子,半张着嘴,脸上的红晕慢慢褪去,半晌才说:“詹妮弗,对不起,我是说,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弹。”

我不知道布莱恩是为自己的粗鲁表示歉意,还是力图证明自己的慷慨,钢琴事件后,他常常送东西给我。精神上的,比如一些展览会的门票;物质上的,比如之前提到过的衣服。有些门票,假如不是非要和他一起去的话,我其实是愿意收的。

我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他就看出来我对他的电影收藏有些特殊的流连。他打开柜门,就像打开银行的金库,让我随便挑。我摇摇头,有些虚伪地说,现在的电脑都没有内置光驱了。他说那可以在他家看,他有一个投影仪。那可能是我在他家看到过的最现代的东西了,在一个仿佛与世隔绝的维多利亚时期的住宅里,一道半透明的微蓝色的光柱从一个迷你的银色机体中发射出来,甚至造成了一种颇为灵异的未来感。

我在他家一个月看了二十来部电影,就像过了一个私人的国际电影节。我一般晚饭之后过来。有时候他和我一起看,有时候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工作。除了会客厅,我没进过其他房间。所有房间都房门紧闭。我不知道哪个是卧室,哪个是厨房,也不知道他此时在哪一间里面。我过惯了没有窗帘、没有门锁、没有隐私的生活,起初还不适应,觉得有点恐怖。一个人在客厅看电影的时候,我会想布莱恩会不会正在房间里面分尸;我想假如我有胆子打开他的门,而他手里正好拿着电锯,我也不会太意外。我的视线慢慢集中到那面镶着画框的镜子上。很多惊悚小说里都有这面镜子,呼啸的风声,吱吱呀呀的阁楼,魔鬼的幻影。

布莱恩拿着一支红酒和两只红酒杯进来。他一边倒酒,一边看着银幕,看我看到哪儿了。那一次我看的是卡罗尔·里德导演的《第三人》。一部悬疑片。奥逊·威尔斯假造了一场自己被车撞死的意外事故,想要金蝉脱壳。怪不得我一直想入非非。布莱恩说这部电影在他心中可以排进影史前三十,他称它为“一部黑白的图像散文”。电影的背景是战后的维也纳,这又到了布莱恩最擅长的领域。“很多人只知道柏林,忽视了维也纳。一战之后,奥匈帝国不存在了;二战之后,维也纳被炸毁了五分之一……”

我不大爱喝红酒,但也不至于无礼到要求他给我来一听冰啤酒。电影伴随着他孜孜不倦的解说结束了。我打算回去了,我的酒也礼貌性地喝完了,但布莱恩又往我的杯子里倒了更多的红酒。这大概是我不爱喝红酒的原因,喝起来没完。

布莱恩问我为什么不喜欢英国文学。我没说不喜欢。“那说说你喜欢的作家。”我抖了个机灵:J.K.罗琳。他说,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作者,就应该向最伟大的作品学习。我以为他终于要和我说剧本的事了。

“威廉·莎士比亚。”

布莱恩用一种缓慢、低沉,甚至有点诱惑的声音,对着空气说出William Shakespeare(原谅我必须用英文还原当时的情景),好像这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句古老的咒语。

他说:“你读过莎士比亚吗?我的意思是,真正地读过。”

我不明白什么叫“真正地读过”。我读的是朱生豪的译本,这大概不算是“真正地读过”吧。

他说:“你应该,你必须,莎士比亚是不可不读的。”

我说:“OK。”

他做出一个稍等的手势,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书架下。他有一把图书馆才有的特殊椅子:把椅背往前一翻,可以变成一个三级的楼梯。他壮硕的身子踩上楼梯,伸手从高层的书架上抽出一沓橘红色的小薄本。他把书抓在手上递给我,大概四五本的样子,很旧,封面中间是莎士比亚的木刻画像,上面是书名,底下是醒目的企鹅标志。

“这是兰登书屋一九五一年出版的莎士比亚系列。你可以借走。”

我说不用,我可以下载电子版。布莱恩好像听到我要去吃屎一样,说纸质书是不可替代的。“阅读是神圣的,你需要充分地和纸张接触,感受它在你指尖留下的粗粝的质感,残余的油墨的气息,不同时代的印刷字体……”

我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中学英语作文里面已经写过太多遍了。我被灌了大半瓶红酒,脑袋晕乎乎的,我记得这个房间有个座钟,但我看不清,我也想不起我的手机放哪儿了。布莱恩因为拿书,从对面的沙发,换到了我边上。

他把手掌放到我一条大腿上,问我什么时候毕业,毕业之后会留在柏林吗。我说我没想那么远。他说东欧的一些国家也是很好的选择,比如匈牙利的布达佩斯,它也曾经是一个帝国首都。“也可以考虑英国,”他说,“脱欧之后,英国对外籍人才的需求增加了,工作五年就能获得永居。你这么优秀,又这么漂亮,英国非常欢迎你……”

我记得的最后一个词就是“欢迎”。一种无知无觉的睡眠就像一只巨大的手,把我握起来,然后放进了另外一个时区。我醒来时毫无时间概念,发现自己侧卧在那张法式躺椅上,身上盖了一条毛毯。屋子里黑暗昏沉,寂无人响,说已经过了一百年,我也会信。我站起来,拉开窗帘,猛烈的阳光突然射进来。我看到茶几上的早餐,放在一个长方形的木质托盘里,连王世豪都没有为我准备过如此丰盛的早餐。一根法棍面包、一个杏仁可颂、一杯橙汁、一杯牛奶、一盒酸奶、午餐肉、芝士片、苹果。我从沙发上拿起我的手机。十点四十。红酒瓶和红酒杯已经不见了,莎士比亚的书还放在茶几上。

我离开布莱恩的房子,走到大街上。我在阳光中一动不动,靠意念清点自己的衣服,内衣好好穿着,扣子还在第二排,内裤在。

下一秒,我打了个车去找王世豪。他正在宿舍里学习,我到亚洲超市买了一瓶二锅头。我对王世豪说,我现在要把它喝下去,然后等我不省人事的时候,你就——我想了想措辞——和我发生关系。王世豪说:你疯了。我狡辩说,这是一个游戏。王世豪把二锅头夺过去,严肃地说:这是强奸。看到我被这个赤裸裸的词语震慑到的样子,王世豪缓和了语气但依旧坚定地说:“我不会做这种事的。”我忽然感到十分委屈,扑上去抱住他。他就像我软弱灵魂最后的保护甲。我知道只要有一天我还在柏林,我就离不开他。

王世豪讶异了片刻,轻轻拍着我的背。他觉察出事情有些不对,虽然是模糊的,就像一个人感受到了潜伏在地表之下的震动,但对它究竟意味着什么,他的想象力又抵达不了。这个时候,他往往会选择不要想。

这是王世豪功利主义的一面,任何事情他不想经历得太深,他就想和所有人一样地谈个恋爱,如果合适的话就可以考虑婚姻,然后组建家庭;不合适,也不会反目成仇。面对社会公道,他天真、愚蠢,如果有谁在路上被抢劫了,他会第一个挺身而出。但是躺在他的怀里,永远不会有深刻的事发生。他致力于完成人生的形式,这比了解其内容,对他来说更重要。我在他肩膀上多靠了一会儿,慢慢松开了他。王世豪把二锅头的瓶子好好地放到书桌上,花费不必要的时间摆正它的位置,问我今天怎么来学校了,是有课吗?

这时候,布莱恩给我打来电话。他说早上有一个访谈,他刚刚才回家,看到早餐没动,所以问问我的情况。他的语音语调泰然自若。我说我和我的丈夫在一起。王世豪先吓了一跳。电话那头显然也愣了一会儿,然后说好的,我知道你安全就好。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不安全呢?

王世豪问是谁,我说是我的老师。后来,有几次王世豪在学校里看见我和布莱恩走在一起,他一直认为布莱恩是我的老师。

“那个,刚才你说‘丈夫’……”

“我们老师很变态,我怕他骚扰我……”

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布莱恩音讯全无。说句实话,我至今不知道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假如我向他发出指控,我想他只会拒不承认,并叫嚣自己的热情招待竟然只换来人生最无耻的诽谤,他会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申诉,并恐吓我等着接传单吧。我会像所有哑口无言的受害者一样,只显得无能、笨拙、可笑。对于那些相信我确实受到侵犯的人,他们也会客观地评价:很典型的仙人跳,价格没谈拢。所以我只能说服自己往好的方面想,那就是什么都没发生。我们依然是难得一见的忘年交。

一个月后,我们再次见面,我自己都很难相信这个人可能强奸过我,或者程度低一点,猥亵过我。我越是想在他身上找到犯罪的蛛丝马迹,越是发现坚不可摧的清白。

他从眼镜盒里拿出一副眼镜,向我道歉,耽搁了这么久,因为他实在是太忙了。他当然是毫不刻意地看到我的手,然后发出最自然的调侃,怎么从来不见你戴戒指呀?我说噢,因为太贵了。他是中国人吗?我说不是。那一刻我已经把我和王世豪的婚礼是在希腊办的、将来准备要两个孩子都想好了,布莱恩却点到为止,表现出绝无打探我个人隐私的意思,那只是最普通的寒暄,随机的客套,朋友间的开场白不都是这样吗?既然他现在已经把眼镜戴上了,那么我们就不要浪费时间,赶紧言归正传吧。

他在腿上打开我的剧本,很严肃地翻阅了几下,然后目视前方,眉头深锁,最后眯着眼睛问我为什么不写中国的故事呢?我说人物都是中国的。他像是对这个回应并不满意,但可以暂时不谈,因为还有更大的问题:你始终在写你自己。你应该虚构,而不是写日记。我说这是虚构。

“你到底想写喜剧,还是悲剧?你似乎经常出现摇摆,在独幕剧中,这会影响舞台的风格表现。”

“你知道,戏剧是结构的艺术。你的情节虽然很精彩,但彼此间没有相互呼应,没能形成有机的‘结构’——‘结构’,你明白吗?”

“对白当然必须包含许多意在言外的东西,你有很多暗示,但它们不是有效的暗示,看上去好像意味深长,其实很空洞,这对戏剧来说是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

“就像这里,没有必要说这句话。”

“还有一个具体问题:不要太多的转场,就像跑马灯一样,不是一种可取的技巧。”

“最后是修辞和诚意,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你在写这些的时候,有没有问过自己,你关心人类吗?我是说,更广泛的人类。人类的命运,人类的苦难,人性。你写柏林,居然没有提到战争,这就好像你写一条鱼,却不把它放在水里。如果一个作者不能上升到人类处境的普遍性,他的作品就永远只是一个小故事,甚至不一定是一个好故事。”

我按布莱恩的意见把故事背景换成了北京,北京的通州。但是一群中国人在通州说德语,是不是有点奇怪?我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应该用汉语写。布莱恩说可以折中一下,用英语写。我说我英语不好。布莱恩说可以帮我,只要我把意思表达出来,他可以帮我修改。我想了一会儿说:“可是交给赫塔·米勒看的时候,不是又要翻回德文?”

布莱恩感到不解,甚至有些愤怒:“你为什么总要提赫塔·米勒?”

我说:“……不给赫塔·米勒看了吗?”

布莱恩直截了当地说:“赫塔·米勒并不是一流的作家。”

三 埃里克

我躺在床垫上,专注地盯着天花板上的一条裂痕,仿佛那条裂痕是在我身上。它正在以地壳运动的速度缓慢分离,就像几千万年前红海使阿拉伯半岛与非洲大陆分离,苦涩的细盐从里面落下来,轻轻地扑在我的脸上。出埃及记。我也想离开。我依然依靠意念清点房间里的东西,没有一件是必要的。麦克斯送给我一盆不知种类的植物,此时正在窗台的角落沐浴阳光,我可以穿透天花板看见它体内急速流动的绿色血液,多汁的细胞,不过也没必要。我站起来就可以离开这里。这个时候,宝拉闯进我的房间,说埃里克死了。

我下意识以为是她失手打死了他。但在几秒钟内,我反应迟钝,好像我虽然获得了这个信息,但它的真实内涵尚在千里之外;就像在林海雪原听到一声枪响,但我尚未意识到那颗子弹是向我而来。宝拉迅速地摇头。接着,我才像被不知从哪儿飞来的子弹瞬间击中脑门一样地惊醒过来,跌跌撞撞地赶到埃里克的房间。

窗户上夹着一张紫色的床单,使房间呈现出一种可疑的盗梦般的色彩。我扯下床单,扔到地上,看到埃里克躺在垫子的中央。他浑身湿透了,头发丝丝分明,嘴角挂着沙拉酱般的呕吐物。地上一只铁盘装着蜡烛、针管、勺子和粉末。埃里克显得很痛苦,就像在闭着眼睛承受一种漫长的绞痛,这让我觉得他更像是被人打晕了,总之,痛苦是不是意味着一个人还未完全死透?一个死透的人,面部肌肉是不是应该完全松弛,从而只能显示出一种亘古的平静?一种更接近忧伤的表情。所谓的零度表情?埃里克不是这样。他头顶的墙面上,有一摊淡红色的像是血迹的东西,其实是红酒的酒渍。几天之前,宝拉朝埃里克的脑袋扔过去一个红酒瓶,那种不到十欧的超市红酒,埃里克向旁边一闪,酒瓶砸到他身后的白墙上,橄榄绿的玻璃碎片像烟花一样炸开,无数暗红色的细流顺着墙体流到地板上。事后,埃里克在酒渍的中心用钥匙尖划出六个细细的英文单词:

ERIC

WAS

HERE.(埃里克曾在这里。)

THIS

IS

ART.(这就是艺术。)

这些单词在二维平面上任意变换着位置:一会儿是“ERIC IS ART(埃里克是艺术)”,一会儿是“ART WAS HERE(艺术曾在这里)”“HERE IS ERIC(这里是埃里克)”“THIS WAS HERE(这个曾在这里)”……我紧盯着这些变幻的意义,试图令它们安分一点,一边用手握着埃里克的脖子。我不知道是我没有摸到动脉,还是埃里克确实已经死了。

宝拉跪坐在地上,捧着脸,像一支融化的冰淇淋。我半晌才意识到她在哭。

我听不见声音。

“叫救护车。”我说。我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我把垫子上不知道是谁的手机丢向宝拉:“叫救护车。”

同时有另一个我脱离我,剧烈晃动着埃里克的肩膀,那么单薄瘦弱的肩膀,知道错了吗,啊,后悔了吗?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给我醒来,给我醒来!而最初的我,就像一个落在后面、摇摇欲坠的影子,一颗颗解开埃里克衣服上的扣子。我的手指,和我的手掌、我的手腕、我的手臂、我的肩膀,好像是断裂的、分离的,就像被切断的一截截莲藕。而就连这个莲藕也是不具体的,虚无缥缈的。某种奇妙的力量使它们依然能够执行统一的意志。我把解开的衣服拨向两边,露出埃里克苍白贫瘠的胸膛。

我想起我还在国内的时候,读德语强化班,那是个北京的冬天,我们被关在一个郊区的职业技术学校,封闭式学习德语。雪下得很大,铺满了那个学校的操场。但是大家都在学习,在一间空旷而破旧的阶梯教室里,单词书,语法书,阅读理解,听力训练,写作,口语……每个人都低着头,灯光像泡沫般发胀。我们的监管老师,与其说是老师,不如说是一张晦暗不明的面孔,神色阴郁地注视着我们。他为什么那么憎恨我们?高温暖气混合着所有学生的身体异味,头发的,脚趾的,腋下的。事实是,我们相互憎恨。如果给我们一个信号,这个教室里的人可以立即相互残杀,用我们的笔,用我们的刀。我一个人偷偷跑到操场,呼吸。天那么冷,我踩着脆生生的雪花,就像踩着埃里克晶莹剔透的肌骨——雪地中央,埃里克躺在那里,浑身湿透,头发丝丝分明。

四周我以为是夜晚的黑幕忽然垂直落下。我惊觉自己站在一个巴黎剧场的舞台上,万千观众在暗处注目着我,聚光灯打在我的头顶。舞台中央,埃里克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著名的演员。所有观众一掷千金,就是为了看他。

但这演的是什么呢?我试探性地跪下去,将双手相叠放到他的胸骨上,用力往下按压。我当然不知道应该压几下,每下又该压多深。但我不在乎。只要瞒过观众就可以了吧。只要我做得有模有样,观众就会信以为真。只要我做得有模有样,埃里克就会醒过来。我用大拇指抹掉埃里克嘴里的呕吐物,一只手抬起埃里克的下巴,另一只手捏住埃里克的鼻子,深吸一口气后,往埃里克的嘴里吹气。

但是,埃里克迟迟不作反应。观众席发出嘁嘁喳喳的声响,导演在底下抓着剧本暴跳如雷,灯光师、音响师、后台的其他演员们因惊异而面面相觑。

我重新将手掌放到埃里克的胸膛上。我再次捏住埃里克的鼻子。吻下去。好像我爱上了他。好像我忽然确定无疑地想起来,这是一场爱情戏。但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已经太晚了,他已经死了,就像罗密欧或者朱丽叶那样。我的身体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碎了,可能是我的胃,也可能是我的心,它们好像都变成了透明、清脆的玻璃器皿,不再是黏稠的,柔软的,相互挤压的,而是相互碰撞,相互击碎。

突然,埃里克咳嗽了出来,接着大口大口地喘气。

宝拉发出一声全力的尖叫,那尖叫就像一把尖刀穿破我的耳膜。接着,行车声、汽笛声、说话声,像群蜂一般涌入我的大脑,我听见楼下每一个路人的脚步声。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宝拉推开我,抓起一只包,看到什么东西就塞进去。她说她已经受够了,她忍无可忍了,埃里克这个猪,这个白痴,这个丧心病狂的狗屎大便!她泪流满面,她冲着埃里克吐口水,说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扶着墙向四处张望,看着剧场消失,雪地消失,看着一切事物恢复边界和形状。埃里克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这场景多少有点让我似曾相识。

过了个把分钟,埃里克坐了起来,把视线投向我,问我几点了。我说大概四点吧。我也不知道。

麦克斯回来的时候,医院的人正在给埃里克做检查。医生建议埃里克去一趟医院,埃里克说不需要。那时候,我们都已经恢复了清醒,健康得很。

这个开头我很少对人说,我怕深究起来会影响我的前途。出于保险起见,我一般都从故事的后半部分开始说:有一天晚上,我和麦克斯、埃里克到马路对面的越南餐馆吃东西……

我们都饿了。就当我们白天又去俱乐部了吧。麦克斯和埃里克点了炒饭,我点了一盘虾仁炒粉。吃到一半的时候,布莱恩给我发来一条语音,问我在干什么。我说我在加利福尼亚咖啡馆修改剧本。之前,当布莱恩家里有客人的时候,他就会让我去学校里的加利福尼亚咖啡馆。他在那里有一个保留座位。后来我发现这个说辞很好用。过了一会儿,布莱恩发来第二条语音:我刚刚打电话给加利福尼亚,他们说你不在。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非要把这个没有意义的谎圆下去。我拍了一张炒粉的照片发过去,说我只是出来吃个饭而已。

布莱恩说:恶心。

不过好过麦当劳。

至少不是给猪吃的。

埃里克和麦克斯对视了一眼,问这个布莱恩是谁。

两个小时后,他们见到了他。布莱恩开门的一刹那,是傲慢的,两个鼻孔都摆出了审判的姿态,好像正等着我来为我的不诚实负荆请罪。但当他注意到我的身后还有一对“双子塔”的时候,就急遽地变了脸色,那情形就好像下一幕的演员已经匆匆地登台了,上一幕的演员还没来得及退场,两方演员人仰马翻地撞到了一起。“他们是谁?”布莱恩就带着这样慌乱的表情质问我。

埃里克已经旁若无人地走了进去,我们还留在玄关。埃里克一路走,一路打开一扇扇房门,并把里面的灯打开。我知道他不是故意要耍威风什么的,他只是不习惯。我们听见他不断发出“天哪”“靠”“这是什么”之类的感叹,这很大程度也不是故意的。麦克斯站在我身边,看着布莱恩。他虽然没有布莱恩高大,但长得十分周正,如果穿上西装,很像什么检察院或税务局的一个年轻有为的长官。麦克斯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朝九晚五工作的。所以没准他真的是。布莱恩看看我,又看看麦克斯,好像在小心掂量说话的方式和轻重,但麦克斯的注视让他许久一句话也说不出。我不明白他一个大记者、大教授、大思想家,为什么今天如此胆怯?——说到底我们不就是三个小毛孩吗?——我这才想到,他误以为麦克斯是我的丈夫了。这个庸俗的推断,尽管合情合理,依然深深羞辱了我。这时,客厅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落书声,这给了布莱恩一个绝佳的借口,他抛下我们,转身跑了。

我想布莱恩将来大概会在客厅里挂上一把猎枪吧。埃里克穿着马丁靴,踩在布莱恩举世无双的沙发上,每走一步,鞋底都勾起辉煌刺绣上的灿烂丝线。他手里捧着布莱恩的名贵典籍,一本正经地阅读,左右踱步。布莱恩试图一把抱住他。埃里克一脚跳到布莱恩更加名贵的茶几上。“嘿,麦克斯!”埃里克高举着书喊了一声,然后越过布莱恩的头顶,将书像回旋镖一样地掷向我们。但是角度切得太低,书砸到了地板上。布莱恩怒不可遏地挥动拳头冲向我,又做出一副竭力克制的样子,说:“詹妮弗,你究竟想干什么!”他发问的同时偷瞟了一眼麦克斯,希望这个程度总不至于触怒到他。没想到麦克斯忽然上前了一步,布莱恩立即向后一缩,然而麦克斯只是弯腰捡起了脚下的那本书。他展开里面被压折的书页,合上书,把书掉转过方向,递给布莱恩。

布莱恩心存戒备地接过书,看不见身后的埃里克已经踩上了他的钢琴椅。面对那台拥有一百四十二年历史的钢琴,埃里克解开了裤子,开始撒尿。钢琴的不同零件因为液体的撞击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布莱恩像是加了慢速度特效一般地转过头,看到这荒唐的一幕,他直直地跳了起来,仿佛埃里克的尿不是撒进钢琴里,而是撒进了他嘴里,或许他宁愿撒进他嘴里。他要和埃里克拼命!于是,麦克斯和我的眼前出现了《猫和老鼠》里的经典场面,埃里克围着钢琴跑,布莱恩围着钢琴追。埃里克一边跑,一边打翻触手可及的东西,植物、椅子、台灯、赛内卡的头像。布莱恩五十年的知识、文化、学养此时都帮不到他,他变成了一个愤怒却毫无办法的老人。

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我:“詹妮弗,我会报警的!”

这个时候,麦克斯说出了那句暌违已久的名言:“要是你决定好了,我可以陪你去警察局。”同时,在布莱恩的脸上狠狠地打了一拳。

我没想到我如此畏惧的庞然大物,原来不堪一击。布莱恩向后翻倒在地上,震惊,耻辱,以及最直接的疼痛,在他的脸上交织作一团,还有他想极力掩饰的怯懦,他害怕这一拳仅仅只是开始而已。当他确认麦克斯并不打算疾风骤雨式地暴打他的时候,他瞪着麦克斯,沉重而谨慎地喘息,他就像一头受了伤的精明的野猪,故意拖延时间,算计着如何能将伤害降至最低,甚至能够体面地渡过这个难关。当然,那个缺口只有我。他气沉丹田,用一种阴毒冷漠的声音,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赫塔·米勒不喜欢你,她根本不在乎你,她早就忘记你了。”

麦克斯和埃里克都看向我,只等我一句话的指令。但我不得不说,我被刺痛了。布莱恩轻蔑地看着我,享受着彻底摧毁我的美妙体验,他居然坐了起来,像一个无冕的胜利者:“你毫无才华,你写的那些被你自己可笑地称为剧本的东西都是垃圾,你连look forward to后面的动词要用ing形式都不知道,你想成为契诃夫?你永远做不到。”

是啊,我永远也做不成契诃夫——

文明是复杂的,而野蛮却是极其简单的。

我上前抓住他的衣领,使出全身的力量,也在他的肥脸上重重地砸了一拳。

有人听完怅然地说,无论如何,钢琴是无辜的。

老布就是啰唆了点,他也没做什么嘛。

使用暴力肯定是不对的。

许多年后,我也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过分了,我算不算欺负老人。但是那个时候,站在我身边的人是麦克斯和埃里克,他们使我盲目地相信青春年少,相信所向披靡,相信侮辱与伤害我的人必受严惩。

尾声:宝拉

我和麦克斯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回国之后,手机坏了,我费了一番周折依然找不到麦克斯其他的联系方式,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我和王世豪倒是靠着微信一直联系到现在。有一年,他如愿申请到了人民大学交换,那时我正好在北京的歌德学院工作。歌德学院在中关村大街上,斜对面就是人大,我们常常约起来见面。不过,到了国内,曾经闪耀在他头顶的那个温柔的光环消失了,他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中国男人。

“那可真是一个狗窝啊——”他笑着说。他觉得我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毕竟我现在穿得人模狗样,毕竟我现在谈吐优雅得体,毕竟我现在正在三里屯一家贵得要死的意大利餐厅与他共进晚餐——为了进一步佐证他的观点,我还向他透露,麦克斯只不过是德国商业银行的一个业务员,埃里克是柏林动物园快餐店的,宝拉是女服务员。而我,一个在海外混文凭的中国留学生,一个可悲的戏剧庸才,一个瞒天过海的瘾君子。那当然是个狗窝啦!

但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他的是,麦克斯有一次拉了一整晚大提琴,他坐在一张椅子上,叼着烟,另一张椅子上放着充当烟灰缸的纸杯。我们三个围坐在地上,望着他,跟前放着酒瓶。我永远不会告诉他埃里克有一次从动物园里偷出一只亚洲小爪水獭,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我们轮流把它像兔子一样抱在怀里,给它喂从日料店买来的生鱼,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会片鱼。我不会告诉他布莱恩并不是我的老师。我不会告诉他最后是宝拉把我们从警察局保释了出来……

那可能是我们唯一一个齐聚在“狗窝”没有去俱乐部摧残自己的周末。

宝拉破天荒地打开炉灶,为我们烤吐司,炒蛋,煎薯饼。我第一次见到她没有化妆的样子,原来她脸上有一些雀斑,鼻子没有阴影的修饰,显露出自然圆润的线条。她为我们每个人倒了一杯热牛奶,监督我们喝下去。我们一半因为饥饿,一半因为疲惫,一言不发地吃完早饭,坐在厨房里放空,谁也没有喝酒,谁也没有抽烟,就这样任由时间流逝。过了许久之后,埃里克说,不然,我们出去走走。

基于我们当时的身体状态,这并不是一个很合理的提议,我们都快到了某种极限。但是大家相视一眼,谁也没有反对。于是由麦克斯带头,大家慢慢站起来,一个个踩上沙发,跨出窗台。

我们常常会不自觉地按照房间的顺序走成一列:麦克斯排第一个,我排第二,埃里克第三,宝拉第四。东方,城市的边缘线晨光熹微,我们看上去疯狂、呆滞、怅然若失,没有意识到我们正在走过刚刚苏醒的人间的屋顶。字面意义上的我们的脚下,有人正在洗澡,有人正在拉屎,有人正在骂骂咧咧,有人正在收看早间新闻。可惜没人为我们留下一张照片。

屋顶的尽头是地铁的轨道。虽然我们都把它叫作“地铁”,但准确地说,那其实是城市轻轨,大部分的线路都是在地上的。如果走常规的大门,这个站需要上二楼乘坐地铁。所以屋顶和轨道的水平面大致持平,我们只需伸出脚往前一踩,就跳进去了。对面月台上站着寥寥几个乘客,裹着风衣,就像国境线上的几头秃鹰,目光严厉冷峻地盯着我们。我们在他们眼皮底下穿越轨道,登上月台,转一个身,也变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我们现在去哪儿。这问题配合薄雾蒙蒙的清晨,绵延无尽的轨道,原有几分形而上的意味,但第一时间蹿入我们脑子里的大概都是某家俱乐部的名字。不过麦克斯今天有意要阻止这个念头,问我在柏林还有没有什么没去过的地方。我不愿说布莱恩带我几乎踏遍了柏林的每一块地砖。宝拉说她有一个地方。我们本就不在乎去哪儿,有地方去就行。

只不过这个地方比我们预想的要远了一点。好吧,不止一点……我们换了两条线,坐到最后一条线路的终点站。当我们料想这必然已经是目的地的时候,宝拉又带我们乘上了一辆公共汽车。起初车上的人还不少,但很快车里就只剩下我们四个。每到一个站,司机就从后视镜里看着我们,看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才按下车铃,而我们也带着同样的疑问不断地看着宝拉。

我们从东柏林的闹市中心,进入仿佛是世界边缘的一处冷冷清清的住宅区。车窗外只能看到大片大片的排屋,一个人也没有。再过几站之后,我们看到一个一部分正在施工的工厂。几辆鲜红的大货车停在门口,门里面有一辆正在慢慢行驶的明黄色大吊车。这时,司机停下了车,打开车门,回身对我们说:“这是终点站。”我们没有意识到,是因为它连站都没有,只有一个站牌。工厂里,两个头戴安全帽、身着蓝色工装的男人停下闲聊,抓着摘下来的白色手套,远远地看着我们下车。回想我们那天的造型,很像一支落魄的摇滚乐队,乐器都变卖了的那种。等我们全部下车后,司机关上车门,在工厂前的空地掉转车头,扬长而去。

我们在两位工友执著的注目中,沿着工厂外的一条土路往前走,直走到面前只有一墙两米高的树篱前。宝拉分开树篱的一个缺口,钻进去。这就是宝拉要带我们去的地方。

一个墓园。

宝拉是这个墓园的看守员。她的任务是每月过来清理几次杂草,检查一下所有东西,汇报,签字,这样就可以领到一百二十五欧的薪资。她的房租就是靠这笔钱支付的。

墓园很小,大概只有五十平米,正方形,像一个菜园。因为宝拉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坟上长满了野草。一个个隆起的土包,就像菜畦。她从角落的一个工具棚里拿出一把园林剪刀,走进坟堆里除草。她说她之前一个秋天曾在一个葡萄园干过,剪的时候会有葡萄树挡着,这里就可以随便剪。野草覆盖了过道和坟墓的界线,所以我们走得小心翼翼。每个坟头上都插着一个十字架,每个十字架的造型略有不同,有的只有十字架,有的十字架下还有一块圆形的铭牌。有的铭牌记录了死者的死亡日期,有的只有一个德文单词“NAMENLOS”,意思是“无名氏”。宝拉说这里埋葬的都是查不出身份姓名的人,比如一些溺死的人,一些被打死的人。正因如此,这些墓都没有现代墓碑,墓园的维护全靠教会和一些慈善机构赞助。她说的时候,拉住麦克斯,让他注意脚下的一个天使小摆件。

一些无聊的女人会过来,宝拉说。不知道她们是怎么知道这里的,她们会在这里默默地站一天,在这些坟堆上放一些清水,一些鲜花,或者像天使啦、圣母啦、花环啦,诸如此类的陶瓷摆件。她自己是通过报纸上的招聘启事知道这里的,她猜这些女人大概也是。

我们各自在墓园里漫游。我仍沉浸在有关那些女人的想象之中。那或许是一个宁静的午后,孩子们在房间的小床里睡得很踏实,她们洗完水槽里的盘子,擦掉餐桌上的油渍,正要折起丈夫随意扔在沙发上的报纸时,在密密麻麻的文字间看到了“无名氏”,她们被这个词吸引了,在一张纸条上抄下地址,藏在口袋里,忽然有一天说要去看望一个从未听她提起过的姐妹,然后长途跋涉地来到了这里。

宝拉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边,对着正看十字架看得出神的我说:“那天我吓坏了。”我听到声音转过头去,听她继续说:“如果他死了的话,可能也会被葬到这里。”我想反驳说他有名字,但我没有开口,我想我理解她的意思。我们都有可能被葬到这里。

“我看过你的剧本。”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震惊了片刻。

宝拉说对不起,趁我不在的时候,她偷偷进了我的房间。她问我不会介意吧?我缓缓地摇头。原来不止我一个人是好奇的。“我觉得你写得很好,”她真诚地说,“比契诃夫好。我也看过契诃夫,写《钦差大臣》的那个俄国人,是不是?”

“你别笑。我是说真的。”宝拉继续说,“其实刚见到你的时候,我不喜欢你,还有点讨厌你。我觉得你弱不禁风,哼哼唧唧的,还有点假清高,但是埃里克对你很感兴趣,他一直都盯着你,因为你是一个亚洲人,你能满足欧洲男人变态的殖民幻想,你懂吗?大概只有麦克斯那样的人才没有这种幻想,但我觉得他是个同性恋,你不觉得吗?”

我抬头望向麦克斯的背影,他双手插兜,正百无聊赖地看着墓园中央的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上有一块黑色的牌子,上面刻着一篇银色的铭文。埃里克已经走开了,站在墓园边缘的树荫里吐烟圈。

“将来有一天你会把我们写进你的剧本里吗?”

“啊……我不知道。”

“假如你会的话,我会叫什么名字?”

“你想叫什么名字?”

“宝拉。叫宝拉,可以吗?”

我们是从墓园东侧的树篱进入的,墓园南侧还有一个土坯的小教堂。教堂呈扁扁的圆柱形,只有一层,只有一间。大门对着墓园,是锁着的,但是宝拉有钥匙。教堂里的陈设很简单,一个铺了一块白布的石质神龛,上面放着两架对称的烛台,两个插着假花的花瓶,一个耶稣受难的木质十字架。神龛的背后是一幅耶稣升天的壁画,画工相当粗糙。大门到神龛的地上铺了一条蓝色花纹的长地毯,两边各有两条教堂专用的长椅。

从三里屯到团结湖地铁站的路上,我反复咀嚼着这个词:狗窝。当我今后再次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我就想到那个昏昏然的午后。我们四个一沾到教堂的长椅就躺下了,就像四只睁不开眼的小狗崽。尽管我们都是坚定的无神论主义者,但在一间宛若中世纪堡垒的教堂里,某些超自然的东西很容易袭上心头。教堂中飘荡着闪着金光的灰尘,仿佛水波粼粼,宝拉问埃里克,当他濒死的那一刻,有没有看见什么。

埃里克想了一会儿,说:那台他妈的大洗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