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我国学界有关清代中国历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多数是从断代史或通史的视角进行阐述,鲜有从国家统一的角度对清代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进行总结,而对近代大片领土丧失的高度关注以及国外学者对清朝历史的肆意解读,更是影响了对清代国家统一历史的全面认识,客观阐述清代国家统一史及其在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与发展中的贡献已迫在眉睫。
一 研究评述
肇端于春秋时期的“大一统”思想,在秦汉时期成为主导中国政治走向的主要思想,历代各朝奉行不悖,均将实现国家统一作为最高的政治理想并积极付诸实践。[1]追求和实践“大一统”理想由此成为“中国历史的基本特点”[2],甚至有国外学者将其径直称呼为“中国的世界观”[3]。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统一与割据交织出现,但总的历史趋势是统一,即使割据时期的统治者其政治理想亦多是从正统性、以中原地区为核心的疆域(地理空间)以及获取民心的道德基础等维度来追求“大一统”。[4]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并非自古以来就长期保持大一统的局面,而是经过统一与分裂的交替反复,最终形成的。“到明清时期,中原和边疆不但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出现了明显的一体化趋势,使国家统一不但成为政治的需要,而且成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必然。清朝的大统一,实际上是数千年中国社会历史趋势的必然产物,是中国历史演变的必然结果”[5]。特别是起于黑水白山间的满洲继承了“大一统”思想,冲破了“华夷之辨”的桎梏,历经康雍乾三朝,至乾隆中叶平定新疆南北两路,完成了国家的统一,虽然局部地区未达到中国疆域历史上的最远点,但在总体上远迈汉唐元明各朝。
清朝实现国家统一的历程,应自入关前计起,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渐次削平女真诸部,通过结盟、联姻及军事手段先后降服了科尔沁、内喀尔喀五部、鄂尔多斯、察哈尔等漠南蒙古诸部,并与喀尔喀部、雄踞青藏的和硕特部建立了政治或宗教联系。因此在清朝入关前,女真建立的后金政权已经实现了局部的统一,为定鼎中原,统一中华大地奠定了基础。明清鼎革后,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正统王朝,接续传统,秉承“既得中原,势当混一”的方针,康熙朝通过会盟、战争等方式将蒙古喀尔喀部、西藏、台湾统一于清朝的版图内,雍正朝通过“改土归流”强化了对西南地区的管理,乾隆朝结束了对准噶尔割据政权旷日持久的战争、平定了大小和卓叛乱,统一了西北地区,实现了中华大地的“大一统”。统一多民族的清朝,面对多元的边疆格局,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统治举措,除了在边疆地区设立将军、都统、办事大臣等职权不同的职官体系外,在内外扎萨克蒙古实行盟旗制度,在新疆兼用扎萨克制、伯克制,在西藏重视宗教领袖及其噶厦的作用等等。同时在边疆地区广泛设置卡伦、驿站、军台等军政建置作为巩固和维护统一的手段。在“大一统”格局中边疆地区因经济、文化存在区域差异的背景下,清朝持“齐其政不易其俗,修其教不易其宜”的治理理念,通过灵活的措施实现了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有效管理,在深度和广度上超越了历代王朝。[6]边疆治理的成功,进而有效地维系了清朝“大一统”政治格局。即使在清朝晚期内忧外患的冲击下,清朝仍在“大一统”的格局中重视边疆、开发边疆,只是因客观环境的变化,其成效尚待研究阐述。
鉴于清朝实现“大一统”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下面秉持“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7]的学术导向,拟分不同时段从清朝统一的观念、清朝统一的过程、维系统一的制度以及统一局面遭受的挑战和瓦解几个方面对百余年来学界对清朝统一的相关研究做一简要回顾。拘囿于客观条件,主要以大陆学界的著述为主。
(一)清朝覆亡到新中国成立前的清代国家统一史研究
1.通论中的清朝统一史
辛亥革命后,因清朝的历史与现实联系紧密,且循易代修史之传统,成为学界关注较多的领域。关于清史的著述种类繁多,其中或因政见不同,或因所本理论相异,清朝灭亡的最初十余年关于清朝的通论性著述有十多种,但大都流于揭露宫闱秘事,或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清末革命立场攻讦清朝的统治,亦有持遗民心态否定革命、一味辩护清朝的著述。[8]直至孟森系列著述的问世才将清史研究引入学术的正轨。[9]其中孟森在《清朝前纪》[10]中考察了“满洲”族名之渊源、建州建置之沿革以及努尔哈赤的数辈先祖等问题,厘清了清朝统一中华大地前在东北的史实,肯定了清朝“大一统”的功绩,“清一代武功文治,幅员人材,皆有可观”[11]。对此,何龄修先生评价为“这一研究揭破了三百年来对历史的讳饰、捏造,意义重大。客观事实有力地说明,与辛亥革命时期的观念(虽然那种观念在当时起过积极作用)相反,清朝君临全国是中国民族内部统治民族地位的递嬗变换,不是异民族的入侵”[12],在学术研究中将清朝纳入中国历史正统王朝的谱系。
萧一山所著《清代通史》是一部影响甚巨的断代史。清朝覆亡后,在国内尚无体例完备的断代清史的背景下,日本学者稻叶君山的《清朝全史》由但焘翻译于1914年出版。[13]时人评价:“日人《清朝全史》谬愆累竹,而移译以还,风行海内。吾邦史界消沉,深可慨焉。”[14]有鉴于此,萧一山潜心著史,尽管其依旧称“清史亦可谓中国民族革命史,以其与民族革命之源流相始终耳”,但萧氏以一己之力,在当时资料稀缺的情况下,尽力搜求史料,完成了一部系统反映清朝历史的著作,且无论从篇幅上还是体例上都胜于同时代的著作。[15]该书对清朝“大一统”的格局有如下叙述:“清自辽左建国,疆域次第扩张:统一满洲,臣服东海,降朝鲜、灭内蒙,西向与明争天下。及入关破贼,奠都北京,大河以北,为所役属。破金陵,取浙江、福建,而威令及于闽粤;下四川、湖南、广西,入云贵,自是本部统一,而十八省之根基成矣。察哈尔之败亡也,漠南各部藩属翎戴,世守勿替;乌斯藏之来朝也,因其宗教,封其剌麻,是为旧藩。康熙间归抚之喀尔喀、雍正间底定之青海,是为新藩。皆建官分属,久隶职司。乾隆武功丕昭,荡平准回二部……疆域之扩张,亘古殆无其匹已!”虽然作者因史观拘囿,将平定“三藩”叛乱和统一台湾划入近代革命的叙事范畴,但作者主张“清史是清代的中国史,而非爱新觉罗王朝史”[16],以及高度肯定清朝统一的历史功绩,均有其值得称道之处。同时,书中对清朝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所采取的措施,诸如盟旗制度、土司制度、驻防大臣以及金瓶掣签等亦分不同章节予以考述。受时局影响,作者对清中期以降,帝国主义的侵略,清朝逐步丧失国土、“大一统”局面渐趋瓦解的过程尤为关注。
《清史稿》是民国时期按照为前朝修史之传统,由当时政府组织编修的“正史”。自1914年由北洋政府设清史馆选聘人员开始纂修,“踵二十四史沿袭之旧例,成二百余年传信之专书”[17],至1928年仓促成书。因受编撰者的史观以及资料所囿,加之未曾系统校改,以致舛误颇多,长期以来饱受诟病。不过,以其536卷、800余万字的篇幅而言,详备程度在民国官私所撰的清代通史类著作中首屈一指,从了解清朝由黑水白山逐渐统一中华大地的过程,以及治理边疆的成效角度来看,仍有重要参考价值。只因《清史稿》的主要纂修者以“遗老”心态刻意避讳的缘故,对清中叶以来,遭受帝国主义侵略的过程,即清朝“大一统”局面如何逐步瓦解的过程语焉不详。[18]
民国时期各种思潮蜂拥而至,但无论是站在守旧的立场歌颂,还是站在革命的立场贬损,清朝作为中国历史谱系中的重要部分已不容置疑,且对清朝的“大一统”局面亦以肯定为主流。较之通论性著作对史料、史观等方面的要求,此一时段涉及清朝统一史内容的专题研究更加丰硕。
2.专题研究
清朝巩固统一的措施。自道光以降出现的边疆危机并未随着清朝的覆亡而消失,在边疆危机演化为中华民族危亡的时代背景下,民国时期学界出现了研究边疆的热潮,其中一个重要领域即是对清代边疆治理和开发的探究,即清朝维护“大一统”政治格局的政治、军事、文化举措。
首先从清朝中央政策层面探析边疆治理的有郑鹤声《前清康雍乾时代之理藩政策》[19]以及佚名《清代理藩部之组织及职掌》[20]《清代之理藩院》[21],粗略梳理了作为管理边疆民族地区事务的专门机构——理藩院的职官和职掌,并通过与历代治边措施简单比对,肯定了理藩院在清朝维护边疆统一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从有清一代贯通视角考察治边策略、维护国家统一成效进行阐述和评价的著述,如陈芳芝《清代边制述略》认为“清代为中国大一统朝代之一。武功之盛,疆域之光,超乎汉唐。其边徼建置,虽多取法于唐,而其经营缔造,且多凌驾前代”[22],肯定了清朝“大一统”政治格局的意义以及治理边疆的成效,且认为清“取法于唐”。此一时段,学界逐渐走出了狭隘的民族主义史学范畴,对清代的“大一统”政治格局以及较之历代对边疆更为有效的治理措施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惟清代崛起边疆,颇明治理之道”。[23]
这一时期,结合治理边疆、整合“国族”的时代需求,[24]对清朝在不同地区采取的治理、开发措施亦有大量专门研究。下面分东北、内蒙古、新疆、青藏、西南、海疆几个方面概述。
因清朝肇基于东北,东北是女真—满洲部族统一全国的策源地,是清史研究的重要领域,以及20世纪初期日本的步步入侵,在民国边疆研究的热潮中,许多学者秉持以史救国的理念,对东北史地研究尤为关注。[25]在资料稀缺的研究条件下,成果参差不齐,主要的贡献是在民族危亡之际的救国意识,以及“大一统”叙史的视域,彻底摈弃了民族主义革命史观中“十八省”为“中国”的激进观念。在发覆满洲先祖、勾勒女真统一之外,关于清代开发东北的著述主要集中于移民领域。谢国桢所著之《清初流人开发东北史》认为清前期“谪戍”是“迁民实边”的政策,流徙的人物对东北的开发做出了巨大贡献。[26]刘选民《清代东三省移民与开垦》一文,在追述秦汉在东北建置移民的基础上,考察了清代不同时期的东北移民政策以及地域分布,同时考察了清朝在东北三省治理机构的沿革。[27]
关于清代治理蒙古举措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盟旗制度等领域。王文萱《清代蒙古地方政府之研究》、曾崇慧《清代内外蒙古盟旗之划分》、景璇《清代内蒙行政制度考》介绍了清代统一蒙古诸部之经过,对盟旗制度的建置沿革进行了梳理。札奇斯钦《近代蒙古政治地位之变迁》阐明了蒙古之于清朝统治者盟友的地位以及有清一代较国内其他民族地位优越的史实。[28]华企云《蒙古问题》梳理了清朝统一蒙古的过程和治理蒙古诸部的措施以及清末喀尔喀蒙古在杭达多尔济等贵族策动下的独立事件等,但将清朝和蒙古对等看待,此为其局限性。[29]
时人观念,“我国边地,莫不重要,而以新疆为甚,因其连蒙跨藏,不特为我国西北之屏障,且为亚洲之中原,而又系欧亚交通之孔道也”,[30]特别是在政府开发西北的号召中,一时或赴新疆考察,赴伏案探究史实,成为学术时潮,其中对清代统一新疆及其治理过程颇为重视。曾问吾《中国历代经营西域史》、沈达铭《清代经营伊犁纪》初步梳理了清朝平定天山南北的史实,同时对清朝设置以伊犁将军为首的军府制度予以考察。[31]左宗棠收复新疆是清朝维护“大一统”局面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近代中国内忧外患中维护祖国统一的壮举。方骧《左文襄公治理新疆政策之研究》、刘克让《左宗棠经营新疆纪要》、蒋君章《左宗棠与西北经营》从不同层面探析了左宗棠用兵西北之策略以及收复新疆之后的善后措施和革新举措。[32]陈祖源《清代开发新疆失败之处及其原因》一文则反思了清代的治疆政策。[33]总体来看,因拘囿于史料,对其中一些重要问题缺乏必要的论述,但其从国家统一视角的研究路径值得肯定。
在清代治理开发西藏的著述中,既有宏观的制度考证著述,亦有从具体时段、具体事件着眼的考证。黄奋生《清代设置驻藏大臣考》分创设、发展、定制、衰微四个阶段梳理了制度的发展脉络,认为“有清一代对于蒙藏之文治武功,达到了鼎盛的时期”,对驻藏大臣在维护国家统一层面发挥的历史作用予以高度评价。[34]丁实存《清代驻藏大臣考》侧重于论述西藏的政教背景、驻藏大臣职权等问题,同时对历任驻藏大臣进行了初步考订。[35]罗友仁《乾隆时福将军治理西藏之办法》、丁实存《清圣祖驱准保藏用兵始末》分别选取一个时段,对中央王朝推进统一进程以及对西藏实施有效治理进行了论述。[36]
宓贤璋、郑鹤声等[37]从长时段综合考察清代对西南边疆的治理,同时,土司制度是民国时期清代开发西南边疆史领域的研究重点。佘贻泽《清代之土司制度》综合考察了滇黔桂川一带苗、彝、瑶等民族土司制度,在详细参考档案资料、西南各省方志的基础上,考证了各地土司的职权、承袭、铨选、贡赋等问题。特别是在“土司与边防及清廷之对付策略”一节,注意到土司割据对地方治理的违碍,从维护“大一统”国家秩序的角度对清朝“改土归流”予以积极的评价,“因此而使数千年来之苗患瑶乱得以安辑”。[38]胡巨川《西康土司考》、林耀华《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鲍锡瓒《清代乾隆时云南省所属土司考》[39]等就某一具体区域土司制度的考证对学界深入了解清朝治理西南的措施有所裨益。
关于清代海疆的研究,主要成果集中于统一台湾、开发海南岛以及清朝和琉球关系几个方面。张宗芳《台湾设置沿革考》、李震明《台湾建置沿革志略》,从统一多民族国家视角考察了历代开发和治理台湾,尤详于清代。[40]谢东闵《清代之台湾地方行政制度》则是专门探究清代置官设府治理台湾的文章。该文从康熙朝统一台湾至清末建省,分五个时段阐述了有清一代台湾建置的嬗变。[41]周国钧《清代台湾的垦治》、胡寄馨《清代台湾稻米之生产及其输入内地》、徐方幹《清代台湾之糖业》等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清代开发台湾及其社会经济状况。[42]民国时期连横《台湾通史》[43]、汤子炳《台湾史纲》先后付梓出版。其中连横以秉笔直书之撰史态度、爱国保种之民族精神为宗旨完成的通史著作,记录了隋大业元年(605年)至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台湾千余年的历史,对清朝在台湾的建置制度叙述尤为详备。连横《台湾通史》的价值已经超越了学术范畴,因其成书于日本殖民时期,更加反映了台湾人民渴望祖国统一的心态。自出版以来,两岸出版机构多次重印,“它已经成为台湾民众‘中国认同’的一种象征,成为促进两岸同胞凝聚力与向心力的桥梁和纽带”[44]。
江应樑《历代治黎与开化海南黎苗之研究》、王兴瑞《历代治黎政策检讨》勾勒了历史上中央政府开发治理海南岛的史实。王兴瑞《清代海南岛的汉黎交易》则从经济史角度,探析了清代海南岛的民族贸易。[45]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琉球问题以及由于美国操作下衍生的钓鱼岛问题,成为时人关注的焦点。胡寄馨《明清时代中国与琉球之政治经济及文化关系》和姚枬《中国与琉球的关系》专门讨论了历史上中国和琉球的关系。[46]
因传统中国之战略,或者说边疆治理政策,重西北,轻海疆,虽自近代以来随着列强屡由沿海侵入,朝野对海陆疆之态度有所改观,但及至民国,学界探究边疆史地仍以西北为重。因此,在关于清朝统一进程、治理开发边疆的研究中,对蒙古、新疆、西藏关注较多,成果丰硕。
清朝“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形成和瓦解。如前文所述,在鸦片战争以来出现的边疆危机持续刺激下,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纷纷投入边疆研究,其中涉猎清朝统一问题的亦为数不少。“在这个国家民族危急的关头,我国的人民一般感觉到我们社会的各方面都需要一番缜密的检讨及精细的研究。”[47]当时的学人对清朝的疆域形成,即“大一统”局面的出现和鸦片战争以来领土主权丧失,即统一局面的瓦解有较多的成果问世。下面主要从疆域史和“痛史”两个维度来阐述当时学界对清朝的统一和瓦解的研究和理解。
在疆域沿革类著述中,研究者通过探究清朝的疆域盈缩,反映满洲如何从东北逐步统一全国的进程和“大一统”局面的出现及其在道光朝开始逐渐衰解的过程。其中统一边疆是该时段多数著作的重要内容。葛绥成在《中国近代边疆沿革考》中称,“惟自近代百年来,大受各帝国主义者的侵略,外交屡次失败,国土日蹙”,因此作者搜求当时刊出的清代条约等文档结合魏源《圣武记》等清人著述,对清朝经营边疆、列强步步进逼先后签订不平等割地条约的过程进行了较为综合的研究。[48]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有关清代的部分,从入关前叙述起,进而论述统一蒙古、藏,清代“大一统”版图的形成,以及鸦片战争后国土的沦丧。[49]童书业《中国疆域沿革略》一书第一篇第十二章“清及民国之疆域范围”,第二篇第八章“省制之始之完成”,第三篇“四裔民族对边疆地区的行政制度和地理予以探析”。通过研究,童氏对清朝的“大一统”局面和广袤的疆域评价如下,清朝“声威之盛,越汉驾唐,上比烈于有元焉。自鸦片之战,国威顿挫,降及光宣,疆土日蹙”[50]。
以上著述在述及蒙古等边疆民族的族源及与历代中央王朝的关系时,或拘囿于传统“华夷之辨”,或将其置于过分西化的学术范畴内探讨,总之有失偏颇。但瑕不掩瑜,在“大一统”视域下考察边疆区域渐次纳入清朝版图,其中体现的中华文化内涵和重在肯定统一的意义仍值得重视。
近代以来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割占了我国大片土地,在这一过程中,清朝的统一局面逐渐被销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民族危机并未随着清朝的覆亡而消失,在清朝丧失的主权和领土未能收回的情况下,日本侵华的野心逐渐暴露,步骤逐渐加紧。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学人通过撰述以道光以降不平等条约中的割地赔款、强迫开埠通商等侵害领土主权,破坏国家统一为主要内容的著述来表达爱国情怀。因此有学者将此类题材的著述径直命名为《国耻史》和《帝国主义侵华史》。[51]
民国时期关于清代统一史的相关研究,因处于学科的滥觞阶段、资料的发现阶段,且拘囿于方法、理论以及史观,特别是在近代以来列强环伺入侵形成的民族救亡图存的撰史风潮影响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较多的问题。自孟森等人的成果问世后,学界逐渐走出了狭隘民族主义的史观,对清朝统一中国之于中华民族的贡献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认识,积极评价清朝在开拓、治理边疆方面的贡献是主流学术观点。具体呈现的学术状况是宏观论述清朝统一全国及其意义的著述较多,边疆开发方面的研究尚处于发轫阶段。关于清朝统一局面在列强侵略下逐渐瓦解的过程,是该时段学人关注的另一重点领域,著述最为丰硕。当然学术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部分论者在涉及边疆民族的论述中仍不脱“华夷之辨”的窠臼。
(二)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清代国家统一史研究
“20世纪下半叶,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学术研究发生了革命性的飞跃,传统史学、实证史学中的唯心主义成分被抛弃,在继承中国史学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史学界全面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地位,清史学随之进入一个更加科学、更加理性的新时代。”[52]同时,随着国内与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冷战”两大阵营对抗、20世纪60年代“中苏交恶”以及国内“文化大革命”的爆发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清史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在波诡云谲的国际形势和艰难曲折的国内形势下,除注重阶级斗争、强调意识形态等学术背景,“维护国家统一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53],涉及清朝统一史方面的研究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下面将该时段的研究情况做一简述。
1.对清朝统一的总体性论述
在新中国坚持统一多民族国家准则和尊崇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及肯定共同开发、统一国家的历史贡献原则下,摒弃了“华夷之辨”陈旧观念中视满洲为“外族”,视清朝为征服王朝的错误论说。学界主流开始积极评价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肯定其为“大一统”国家奠基的历史贡献。商鸿逵认为“在十七、十八世纪之间约三个世纪当中,疆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的统一的封建中国获得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这是通过康熙平定三藩、降服台湾和战胜准噶尔三大事件实现的”[54],对清朝前期康雍乾三朝统一全国做出了肯定。刘大年也认为“清朝以前的封建王朝,从来没有在这样广袤的版图上长期有效地统一过”[55]。
同一时期,在关于“疆域”“民族”等问题的学术讨论中,翦伯赞、范文澜、白寿彝等史学家均从唯物史观出发,认为满洲在入主中原后迅速封建化,并顺应我国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经过多次战争,最终完成了国家的“大一统”。特别是在“大一统”局面下,实现了以中原民族为中心的又一次民族大融合,以及在统一政权下实现了从边疆到中原的经济、文化的充分交流。[56]
在清朝维护统一的措施或者对清朝统一的评价问题上,郑天挺认为“清朝统一全国后,对各民族施行的政策,加强了他们对中央的向心力,边疆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及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联系加强了,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巩固发展了,祖国辽阔的疆土主要在清代奠定”。在抵御和反抗外来侵略者方面的贡献,清朝对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始终保持警惕、防范和加以限制,在各个方面进行了尖锐的斗争,否则西方的入侵一定来得更早。[57]之所以有如此论断,是因为从民国开始,学界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清朝的腐朽造成了清末中国不断被列强蚕食、民族生存危如累卵的局面。如此看来,郑天挺先生的论断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在对清朝的历史地位以及统一全国的评价上,这一时期虽然有学者从阶级斗争叙述范畴内,把清朝统治者的诸项军政措施批评为民族压迫的手段和抑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因素,“那些历史书上把清政府的统治看作外国对中国的征服;认为清初的统治破坏了中国社会生产力,阻滞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发动了残酷的征服战争,狂热扩张领土”[58]。甚至尚钺在《清代前期中国社会之停滞、变化和发展》一文中认为满洲入关以及清朝的统治延缓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该时段学界主流观点是积极评价清朝在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层面的巨大贡献,特别是“平定三藩,全国统一”,社会安定,经济快速恢复,“大一统”的实现“在客观效果上却因此形成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地大物博的近代中国”[59]。
2.专题研究
关于边疆统一与治理方面的研究,这一时期在民国基础上继续开展,但学术理论产生了较大变化,关注点也有改变。以列强侵华史为代表的学术研究热潮对于清朝“大一统”政治格局受到挑战乃至瓦解和清朝为抵御外侮、维护统一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多层面的探析。
边疆统一与治理。该时段在新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观点下开展的涉及清朝统一、治理边疆的研究,其特点之一是肯定清朝统一边疆民族地区的历史意义。如周一良、周良霄、许大龄、商鸿逵等学者在《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文指出,“清军入关后,西藏在祖国统一的大家庭里,和新疆、青海以及内地汉族居住区域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起来”[60]。清朝统一边疆后,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以及版图的底定和中华民族的进一步凝聚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61]特点之二是该时段的研究注重从中央的视角探析清朝的治边机构和措施,即清朝为维护边疆统一而实施的举措。理藩院作为清朝处理边政的主要机构,其维护统一的作用和施政流程、功效是学者关注的重点。[62]此外,在清朝治理边疆的制度层面,盟旗制度、土司制度、伯克制度在台湾地区因循民国的学术脉络关注者较多[63],而大陆学者此一时段在“农民战争”“阶级斗争”等学术背景的影响下,尝试从清朝统一边疆后民族关系及边疆各族人民为维护“大一统”国家的贡献等层面探析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边疆开发逐渐纳入研究范畴,如林恩显《清代新疆垦务研究》、黄时鉴《论清末清政府对内蒙古的“移民实边”政策》、郭廷以《甲午战前的台湾经营》、赵中孚《移民与东三省北部的农业开发》等论述基本涵盖了清朝的海陆边疆地区,但或因拘囿于资料、史观,该时段的观点均有偏颇。如黄时鉴在论及清末内蒙古的“移民实边”政策,径直以“阶级斗争”观分析该问题,认为《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俨然是帝国主义的“走狗”,在内蒙古的放垦行为是满汉封建统治者对内蒙古人民进行阶级和民族压迫掠夺的政策。事实上,“移民实边”政策实行的背景,有清朝偿还巨额赔款的压力,以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过激和适当的行为,但更应该重视统一多民族国家中蒙汉民族长期以来经济上的交往趋势,以及清朝通过这一政策增强内蒙古各盟旗力量以抵御列强蚕食初衷的考量。[64]
帝国主义侵华史。新中国成立以后,在马克思主义和唯物史观指导下,对近代以来自鸦片战争开始直至清朝覆亡,西方帝国主义依靠坚船利炮肆意侵略我国的惨痛历史予以重新梳理和诠释。帝国主义的侵略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历史演进的轨迹,胡绳在《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中将道光二十年(1840年)爆发的中英“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成为学术界公认的中国历史研究分期节点,并将该段历史的发展线索概括为中国半殖民地化和半封建化过程以及人民群众反帝反封建的过程。[65]其中因西方帝国主义入侵逐渐沦为半殖民地以及各族人民英勇抗击外来侵略的历史,正是清朝“大一统”局面在外力强劲的干涉下逐渐瓦解以及各族人民为维护国家统一、免受奴役的历史进程。
揭示自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通过军事手段,迫使清朝签订不平等条约,从而破坏我国领土主权完整、攫取经济利益等内容为主的帝国主义侵华史研究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重要领域。从1951年开始,中国史学会陆续编辑出版了《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战争》《义和团》等以研究帝国主义侵华史的专题资料[66],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一批从宏观层面揭露列强侵华的著作。其中丁名楠等著的《帝国主义侵华史》第一卷,是全面系统研究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列强侵略中国历史的著作。该书在系统梳理侵华战争和不平等条约等内容外,还特别强调帝国主义的经济、文化侵略同样不能忽视。[67]此外,还有分别揭露英、法、日等列强侵略中国的著作问世。英国作为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先后染指我国海陆边疆。该时段出现的相关成果主要有刘培华的《鸦片战争》、佘素《清季英国侵略西藏史》、余绳武和刘存宽合著的《十九世纪的香港》、蒋孟引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等专著。[68]牟安世的《中法战争》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有关中法战争的专著。刘大年《美国侵华史》系统梳理了美国侵华的全过程。卿汝楫在大量利用美国官方档案的基础上完成了《美国侵华史》。戚其章的《甲午战争史》专门探讨了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给中国带来的沉重侵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著的《日本侵华七十年史》中,利用较大的篇幅梳理了近代以来至1911年清朝覆亡前,日本在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对中国侵略的历史。[69]
“中苏交恶”后,因政治论战的需要,该时段在清朝抗击沙俄、抵御外侮、维护国家统一方面出现了大量著述,成为当时的学术热点。大量揭露近代以来沙俄及西方列强侵吞中国边疆进而瓦解清朝“大一统”格局的研究成果刊布,各地编撰了多种“沙俄侵华史”梳理了沙俄东扩后在逐渐侵吞我国东北、北方、西北边疆的史实。[70]同时也有对清与俄系列条约的专门研究,从《尼布楚条约》签订至近代《瑷珲条约》《北京条约》以及同光年间的中俄勘界约文均有涉及。[71]
此外,该时段探析边疆各族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史实的著述也不少。如周伟洲《塔什库尔干地区各族人民抗击外来侵略者的英勇斗争——兼斥苏修所谓“继承浩罕遗产论”》揭露了沙俄以继承中亚浩罕国领土的名义强占萨雷阔勒岭以西二万多平方公里的史实,并对抗击屡次入侵的浩罕和沙俄的清朝地方官、柯尔克孜与塔吉克人民的英勇行为予以肯定。[72]王宗维《我国西北边疆各族人民反抗沙俄侵略的英勇斗争》则重点探析了北疆各族人民在“火烧贸易圈”及反对沙俄侵占伊犁等事件中的爱国主义行为。[73]杨旸、傅朗云《十七世纪达斡尔族人民的抗俄斗争》梳理了世居东北边疆的达斡尔族人民在守卫家园、反抗侵略的史实。[74]尽管因论战需要,措辞难免偏颇,但对梳理清朝“大一统”局面在沙俄及列强侵逼下逐渐瓦解的历史过程有一定裨益。同时通过探析边疆各族人民的反侵略行为,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清朝“大一统”观念已深入各族人心。
如果说新中国成立后,在秉持各民族平等、国家统一的原则下,积极肯定边疆各族人民在统一多民族国家构建中的历史贡献,那么在重视阶级斗争史、农民战争史以及社会形态等领域研究的学术背景下,对清朝统一全国的进程、维护统一的措施以及“大一统”局面的瓦解等问题则缺少关注。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清代国家统一史研究
改革开放后学术逐渐繁荣,从事清史研究的多处专门机构渐次设立,《清史研究》《清史论丛》《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专门性学术刊物的创办和大型学术讨论会的持续举办共同推动清史研究走向繁荣,而涉及清朝统一史的研究亦呈现新的面貌。
1.对清朝统一全国的总体性评价
从1980年鄂世镛等撰写的《清史简编》出版以来,关于清朝的通史性著作近20种[75],均有专门章节讨论清朝统一历史的相关问题,清朝实现国家统一、奠定近代中国版图以及近代以来抵御外侮的历史贡献进一步得到了学界的公认。王思治概括为“有清一代,国家统一大业的完成,使清王朝幅员辽阔,气势恢宏,成为亚洲头等强国,也是世界强国之一,并奠定了近代中国的版图,留给今人一份宝贵遗产”[76]。但在一些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如清朝统一战争的性质、统一完成的标志以及对统一效果的评估。
赵轶峰《论清统一的局限性》在肯定清朝统一恢复社会、经济秩序,加强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行政管理效能等积极因素外,认为清朝极端强化了封建中央专制政治制度以及为维护统治采取的保守经济政策,阻滞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封建经济处于徘徊状态。[77]顾诚《南明史》涉及清朝统一战争的性质等问题,认为清朝取代明朝,统一全国并非历史的必然,同时对清朝统一全国在政治、经济上的历史功绩提出质疑,认为清朝作为生产力较为低下的东北满洲部族联合部分汉族官绅窃取了明末农民军的革命果实,其后推行的民族压迫政策激起了社会的动荡,进而认为清朝统一格局下的“康乾盛世”亦系学界构建的产物。[78]陈梧桐强调明末清初南明及各地汉族人民抗清正义性和历史功绩的同时,反对清史学界将清军入关以及其后的系列战争视为统一战争的观点。[79]
在其后清史学界对顾、陈等类似观点的商榷中,李治亭的观点最具代表性。李治亭从国家统一层面出发,认为明清时期是西方殖民者逐渐东来的历史时期,“实现国家统一是当务之急”,主张从统一与分裂之于中国的利害角度出发看待清朝的统一,而不能一味地以狭隘的满汉民族观来进行批判。[80]
近年来,学界对清代“大一统”思想的认识逐渐深化,如李大龙、李元晖认为,相较于历代王朝,清朝“大一统”政治格局的构建,在塑造“臣民”(国民)、弥合族群的同时,中国也由王朝国家向近代主权国家转型。[81]特别是在清朝“大一统”思想形成、“大一统”国家的缔建过程等方面也出现了较多的论述。李大龙、刘正寅等人注意到了清朝“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对中国疆域底定方面发挥的作用,而杨念群则从清朝入关后面临的“正统性”危机这一历史背景出发,认为“清帝首先强调清朝对广大疆域占有远迈前代,以突出‘正统观’因素中的‘大一统’的重要性”,以“统一”来应对传统“夷夏之辨”的思想。[82]而刘凤云、张一驰、吕文利、李金飞、苍铭等从历史书写角度出发,探析清朝官方在“一统志”和地方志编撰过程中体现的“大一统”思想。[83]李治亭《清帝“大一统”论》认为清朝皇帝积极主张的“大一统”政治理念,在当时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实践成功之外,也可资鉴当下之“治国、巩固国家之统一”[84]。学界从不同层面探析清朝“大一统”思想,对于我们深刻理解清朝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虽对清朝“大一统”思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影响评价不一,但主流观点是肯定其在塑造统一多民族国家方面的积极意义。
清朝完成统一的标志或时间,关系到如何理解清朝的历史地位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所涵盖的范围等问题。受传统史学观念影响,民国以来学界在论述清朝统一的相关问题时,多数学者将平定“三藩”作为完成统一的标志。[85]这一观点在新中国成立后虽逐渐被摒弃,但真正将乾隆中叶清军平定准噶尔和大小和卓叛乱,实现“大一统”这一观念纳入清朝统一全国的叙述范畴且为学界普遍接受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如王戎笙等主编的《清代全史》在不同分册辟有“清初的统一大业”“统一漠北与青海”“边疆少数民族的进一步统一”等章节叙述清朝统一的历史,其中认为“康熙皇帝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平定三藩,收复台湾,完成了统一祖国的大业,揭开了清朝历史新的一页”,将乾隆年间清朝统一天山南北视为边疆民族地区的进一步统一。[86]在王思治《简论清代的国家统一》等著述发表后,关于乾隆中叶最终完成国家统一的观点得到学界的公认。此外,在关于中国历史上统一与分裂及所谓的“局部统一”等问题的讨论中,虽然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流,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也有从其他角度看待该问题的新颖观点,诸如以统一与分裂的时间长短评判中国历史主流;从统一政权存在的弊病或者消极因素出现,以“中性”的态度评判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问题;如何看待区域割据政权。这些观点对清朝统一史的叙述形成了挑战,高翔认为“自秦朝统一六国后,作为中国经济文化重心的中原区域,在以后的主要时段大体维持了统一的局面,这恐怕是难以否定的事实。与此同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中原地区的联系日渐紧密。到明清时期,中原和边疆不但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出现了明显的一体化趋势,使国家统一不但成为政治的需要,而且成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必然。清朝的大一统,实际上是数千年中国社会历史趋势的必然产物,是中国历史演变的必然结果”。在回应关于“统一与分裂”诸种新说的同时,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趋势以及清朝统一的历史意义给予客观、深刻的阐述。[87]
2.专题研究
关于统一进程的研究。顺治朝通过系列战争,消弭了南明诸王朝,阶段性地完成了统一。康熙初年清朝面临的形势是,西南地区“三藩”离心倾向日益严重、台湾仍在郑氏控制下对抗清朝、准噶尔贵族割据西北,且不断骚扰喀尔喀、持续向青藏等处施加影响。清朝历经康雍乾三朝渐次敉平西南、西北,最终完成了统一。改革开放后,学界对清朝统一进程的研究成果丰硕,但重点集中在平定“三藩”、统一台湾以及平定西北准噶尔几个方面。
关于吴三桂发动的起兵反清事件,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是破坏国家统一的叛乱行为,特别是苏和平在《试论清初三藩的性质及其叛乱失败的原因》一文中将此置于康熙年间沙俄入侵、国内矛盾重重的背景中评析,认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三藩的叛乱只能是加剧民族矛盾,阻碍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并破坏祖国的统一,给外国侵略者以可乘之机”[88]。但也有学者提出了其他看法,滕新才认为,“三藩”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是叛乱,但同时“具有反抗民族压迫、维护民族平等的性质,具有恢复明朝社稷、实建汉家天下的企图”。[89]此说在学界影响甚微,事实上如葛兆光所言:“吴三桂和他的部下未必是‘怀念故国’而拥戴大明,他们起事恐怕只是为了‘撤藩’而反清。”[90]即是为维护自身利益采取分裂行动。“三藩”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是刘凤云的《清代三藩研究》,作者从中国的分封制度入手,认为分封制在初期短暂的作用失效后,是一种严重威胁国家统一的政策措施。进而从清初异姓封王、“三藩”的崛起和叛乱、清朝出兵平定过程等方面综合探讨了“三藩”从产生到危及清朝统治以及最终败亡的历史。从其他角度论述该问题的专题论文数量较多,总的来看,在进入21世纪后,学界厘清了清朝平定“三藩”的过程,并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平定“三藩”为清朝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抵制早期殖民主义势力的入侵奠定了基础。[91]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将台湾纳入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版图,隶属福建省,此举在巩固国家领土完整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改革开放后在清朝统一台湾问题上产生了大量的研究著述,以梳理统一过程和阐述统一的意义为主,其中接续对明清之际人物评判研究的学术传统,关于施琅在统一台湾过程中以及其后力主保台的功绩研究较多。陈梧桐辩证地认为施琅“综其一生,施琅功大于过”,就是鉴于他在统一台湾的贡献而言。此外,关于统一台湾的意义,在各类著述中均积极的肯定,除其之于“大一统”格局形成的重要性外,同时促成了清朝迁界政策的废除和海禁的逐渐松弛。
历经康雍乾三朝的平准战争以及清朝统一天山南北,最终完成一统大业,是这一时段关于清朝统一进程研究中的重点问题,其中关于相关人物的评价、统一过程及统一的意义等尤为得到关注。关于准噶尔首领噶尔丹、阿睦尔撒纳、噶尔丹策零等人,学术界一直存在不同的评价。杜荣坤依据“客观上是否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是否有利于本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对外来侵略势力的反抗和斗争”,认为噶尔丹统治的准噶尔应该是国内的一个割据政权,那么噶尔丹并不是民族英雄,而是分裂割据的首领。[92]至于阿睦尔撒纳,旋降即叛,同样存在分裂民族、破坏统一局面的行径。[93]此后,学界主流一直认可杜荣坤关于准噶尔首领的评价观点。但在“局部统一论”的观点中,认为准噶尔政权是在卫拉特联盟基础上形成“汗国”,当时清朝的统一势力并未触及该区域,因此不存在分裂或分裂政权,如此一来噶尔丹的历史评价同样需要重新考量。如黑龙等学者支持此说,但质疑者则认为“分裂不但是对政权而言,更重要的是对国家而言,准噶尔自古就系中国的一部分,尽管清初它没有宣布脱离中国的行为,但是,国家毕竟是一个具有内涵的政治范畴,需要有一个中央政府作为其代表”,而清朝作为中国合法的中央政府,从康熙朝以后即已获得大多数中国人的承认,此时准噶尔割据一方,不是挑起叛乱,应该被视为严重的分裂行为。[94]
因汉、蒙古、满文档案的刊布,这一时段深入研究清朝统一准噶尔及新疆的著述大量出现,如齐木德道尔吉、乌云毕力格利用满蒙文档案对康熙皇帝亲征噶尔丹的过程做了详尽的研究,其后黑龙遵循这一范式进一步推进了该问题的研究。[95]2012年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合编的《清代新疆满文档案汇编》的出版将乾隆朝统一天山南北历史进程推向了边疆史地研究中的一个新高潮。
关于清朝统一新疆的意义,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积极肯定其历史功绩,特别是20世纪末随着清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学界逐渐以乾隆朝统一新疆替换了原来将平定“三藩”、统一台湾作为清朝完成大一统的标志。如高翔认为“而就国家统一的最后完成,则发生于18世纪中叶,这就是乾隆二十四年统一新疆的历史性事件”,并将其看作清朝进入“全盛”状态的标志。在此基础上,王希隆、杨代成认为清朝再度统一新疆,“不仅进一步奠定了我国的西北边疆,促进了新疆多民族聚居格局的发展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推动了新疆社会政治、经济的进步,保障了丝绸之路的畅通无阻,还体现了中华民族长期整合发展的历史趋势,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96]
维护统一措施的研究。在清朝如何统驭边疆,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措施方面,改革开放后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特别是1983年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的创刊,在组织科研、刊布成果、整理史料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40多年来,关于清朝边疆政策,抑或治边策略方面产生了丰硕的成果,其中既有从宏观方面贯通性探讨有清一代边疆政策的专著,也有针对某个专题,如理藩院、边疆驻扎大臣制度、盟旗制度、土司制度以及满蒙联姻、藏传佛教之于蒙藏政治等问题的著述。
在对清代维护边疆统一的措施,即边疆治理的宏观研究方面,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综合介绍了清朝的边疆施政内容和机构,就系统性而言,是清代边疆政策研究领域的代表性著作。马大正主编的《中国边疆经略史》第八、九两编专门探究清代的边疆经略、边疆政策以及边疆管理机构,具体从分析清代统一边疆的四种模式入手,详尽地阐述了清朝在北部、西北、西南以及东南海疆等不同区域实行的边疆民族政策。该书体例完备,且集合了当时相关领域的前沿成果,代表了当时清代边疆政策研究的最高水平。成崇德《清代边疆民族研究》中编专门研究清代边疆民族政策,除行政管理制度与立法管理外,该书最突出的特点是观照了藏传佛教对蒙古政治的影响。[97]
在具体领域的研究上,理藩院作为清朝专门处理民族事务的机构,一直受到学界的持续关注,其中赵云田长期专注这一领域研究,认为“理藩院在政治、军事方面促进了清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巩固外,还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内地的经济交流,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98]。随着学术研究的发展,近年来关于理藩院的研究从制度梳理逐渐深入《理藩院则例》在边疆地区的实施效果以及与当地惯用法的调适问题。而张永江则从礼仪制度的视角,通过对比礼部和理藩院两大机构管理边疆族群的不同分工,探讨了清朝在区分族群、整合多族群文化方面的努力。[99]如上文所述,在涉及清代边疆民族治理的综合性著述中,关于理藩院的叙述也不少,其旨要亦有提及,此处不赘述。
在对清代边疆治理政策的具体研究中,土司制度是其中的一个重点。改革开放前关于土司,特别是对“改土归流”的评价学术分歧较大。在该时段关于土司制度的研究中,王锺翰《雍正西南改土归流始末》在详尽梳理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史实的基础上,认为该政策对抑制地方势力,维护国家统一层面有积极意义。王锺翰的观点得到学界的认可,成为此后评判“改土归流”政策的主流观点。覃树冠《清代广西的改土归流》、刘东海《雍正朝在鄂西的改土归流》、伍新福《试论湘西苗区“改土归流”——兼析乾嘉苗民起义的原因》等文章分别探析了西南地区次级地域的改土归流情况,其中覃树冠认为清朝在广西的改土归流政策并不彻底,部分出于“以夷制夷”目的留存的土司,没有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自然消亡,甚至延续至民国。刘东海对鄂西的改土归流予以积极的评价,认为其具有时代的进步性,但因汉族移民和汉文化的进入,强化了当地的封建意识。与覃、刘二文相异,伍新福将乾嘉苗民起义的根源归咎于改土归流,该时段学界持类似观点者较少。李世愉《清代土司制度论考》阐述了土司制度“在清代走向衰落的原因、过程、具体表现、特点,以及这种衰落对西南边疆地区治理所产生的影响”,认为雍正朝“改土归流”,通过废除土司和改造、完善土司制度,加强了对西南边疆的统治,对西南边疆地区治理的成功,在整个边疆治理中占有重要位置。[100]近年来,又有不少著述从新的视角审视土司制度,段金生探析了顺康两朝对西南土司的政策,苍铭对清朝往广西土司区选派官员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研究,而方铁则依据新史料,探讨了雍正朝“改土归流”的原因、策略以及效用等问题,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指出了过程中一些粗暴行径产生的负面影响。[101]
清朝在蒙藏及新疆的治理政策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有大量高水平的著述刊布。《蒙古民族通史》第4卷梳理了编旗设佐以及会盟制度的完善过程,并且指出因“旗”是王公的世袭领地,清朝为监督各地盟旗于战略要冲设立了将军、都统等驻扎大臣,同时对卡伦、鄂博、台站等服务于清朝统治的机构、制度做了详细的介绍。《西藏通史·清代卷》对清朝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驻藏大臣制度予以探析。在边疆军事驻防及职官问题上,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对清代在新疆设置的以伊犁将军为首的驻扎大臣制度进行了综合探讨,从梳理制度入手,评析了这一军政体系在清朝统治新疆的功用,认为在职权划分和南北布控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刘蒙林《清代绥远城八旗驻防研究》探析了绥远城八旗从右玉北迁的原委、内部衙门的设置情况。此外,周卫平《新疆官制边吏研究》探讨了清代新疆官制与边吏的设置、权限、职责、任免等问题,以及不同时期对社会所产生的不同作用[102]。
对清朝统驭蒙古诸部的另一项制度——满蒙联姻进行了研究。华立将有清一代的满蒙联姻梳理为四个阶段,并且认为通过这一措施,满蒙贵族在政治、血缘、经济、文化等方面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杜家骥《清朝满蒙联姻研究》对蒙古不同部落与清朝的联姻情况予以综合探析,进而认为“姻亲”在清朝维护北部边疆统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台湾学者庄吉发对清朝前期融合满汉制度、成功经略边疆、成就“大一统”局面给予高度评价,“经过清朝长期的统治,满汉畛域,逐渐消弭,各部族之间,日益融合,满汉蒙回藏及其他少数部族都成为中华民族的成员终于奠定版图辽阔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基础”。[103]
关于治理边疆的法制例律方面。王东平《清代回疆法律制度研究:1759—1884》、白京兰《一体与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基本厘清了清朝在新疆施用法律方面的框架,对于了解清朝的治疆方略及维系西陲统一等方面有重要的参考价值。[104]在清代蒙古法治史方面,《蒙古律例》是学界持续关注的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档案文书的整理出版,出现了大量深入论述清朝在蒙古地区法律施行问题的著述。[105]近年来,学界如对《西宁青海番夷成例》等区域性法律文书的研究亦有较大的突破。[106]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清朝统一史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对清朝统一全国的历史地位和意义的评价更加多元和深刻;二是对清朝实现统一的过程在大量档案材料整理刊布的基础上形成了扎实的研究,如平定“三藩”、统一新疆等问题;三是对实现“大一统”后清朝维护统一的措施以及治理边疆的方略等方面无论在选题上,还是研究深度上均有极大的拓展和突破,特别是在诸如土司制度、边疆驻防体系等方面成就尤为显著。
当然该时段的相关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大量引进的背景下,包括历史学科在内的传统人文研究领域在研究范式上常常束缚于“水土不服”的舶来框架内,尤其是在广泛涉及边疆民族历史文化的清朝统一史研究领域。因缺乏独立的学术话语,以致在应对西方的学术挑战时,常常陷入“矛”与“盾”皆无所持的境地。
(四)“新清史”与“清朝统一史”
近年来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新清史”与“清朝统一史”关涉颇大,此处略做叙述。所谓的“新清史”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中国学界出现的一种旨在颠覆传统、重新构建清朝历史叙事体系的学术思潮。关于“新清史”的争论从1996年罗友枝批驳何炳棣《再观清代——论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主张的清朝“汉化”问题开始,其后随着柯娇燕《半透明之镜:清帝国意识形态的历史与认同》、欧立德《满洲之道:八旗制度与清代的族群认同》、罗友枝《最后的皇族:清代宫廷社会史》、路康乐《满与汉:清末民初族群关系与政治权力(1861—1928)》所谓的“新清史”四书的出版,逐渐引起关注。[107]进入21世纪,中国学界开始关注该问题,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选择国外“新清史”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文章编译汇成《清朝的国家认同:“新清史”研究与争鸣》一书,引起学界讨论的热潮。[108]近年来,汪荣祖与姚大力针对“新清史”的论战以及李治亭、钟焓等人的回应使该问题的影响溢出清史学界。[109]
“新清史”所提出的“强调全球化的视角”,“强调满洲因素的重要性”,及“强调使用满语和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的重要性”等观点,与我国学者多强调民族融合、政治整合和文化交流,特别是肯定清朝完成“大一统”政治格局的积极意义等观点形成鲜明对比。如路康乐《满与汉:清末民初族群关系与政治权力(1861—1928)》一书,在混淆时空的基础上,过分强调甚至是夸大满、汉矛盾,即通过揭示“满汉畛域”来凸显旗人有别于汉人的身份认同。这些问题在涉及清代边疆历史的研究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其中米华健将清朝视为“内亚草原帝国”,即由满洲、蒙古、汉、藏、回五块组成,进而将清朝治理新疆的模式与大英帝国管理印度殖民地以及沙俄管理中亚相比较。濮德培将清朝解释为是一个“早期现代帝国”,认为清朝治下的新疆是帝国扩张的结果。这些论断,实质上都在或明或暗地质疑清朝在中国历史谱系中的地位。[110]
中国学界逐渐认识到“新清史”已“超出纯粹学术研究的范畴,而表现出鲜明的政治性”,有学者将其源头追溯至20世纪上半叶出现的“征服王朝说”“骑马民族国家”等学说。孙江认为美国“新清史”与日本满蒙学界的研究路径有密切的关系,其目的都是要解构中国历史的传统话语体系,刘凤云甚至认为“这个理论,让‘新清史’对中国这个国家而言,具有潜在的颠覆性”[111]。
这种去“中国中心”观,以满洲人为中心,通过内亚视角解释清史,解构中国历史的学术流派之所以能在中国引起强烈的反响,并有部分拥趸,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历史学科受西方社会科学影响之深,同时需要反思近代以来“民族国家”等理论传入导致的认识混乱。由起于东北边疆的族群——满洲人建立的统一多民族的清朝,不仅在中国历史谱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直接继承和奠定了中国的疆域版图。因不同的地理、人文背景以及相异的学术环境,中西方理论对此存在巨大差异,因此需要在了解和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从中国传统和本土出发构建清史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及话语体系尤为重要。
总体来看,经过几辈学人百余年的辛勤耕耘,对清朝统一史的基本脉络有了细致的梳理,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在一些主要问题上形成了相对一致的观点。关于清朝统一史的成果虽多,但分布在政治史、民族史、思想史、边疆史等领域,缺乏一个整体考量的视角。此外,无论是民国,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段因时代的拘囿,存在选题分布不均衡,以及对同一问题的评判不一等现象,需要将既有成果统合一处,融会贯通,同时加强薄弱领域的研究。鉴于此,以国家统一的视角,以近百年丰厚的学术积淀为基础,编撰一部综合展现起于黑水白山的女真(满洲)部族在17世纪上半叶至18世纪中叶将各族人民统一到清朝中央政权中,其后通过各种灵活有效的治理方略,将“大一统”国家维系至20世纪初这段历史的著作十分必要。
“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古知今,学史明智”,通过编撰“清朝统一史”,充分挖掘多民族“大一统”国家形成的历史经验,总结清朝治理边疆的措施和方略,以期为新时代提升边疆治理能力、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等提供可靠的学术支撑。
二 内涵、视角、框架设计与基本史料
历史学界对清代历史的研究可谓是取得了丰硕成果,尽管有学者认为在清史定位上国内学界尤其是清史学界已经形成了“学术共识”,[112]但实际情况并没有如此乐观,一个很重要的体现即是近些年来“新清史”的观点在国际国内学界肆意传播且在国内学界还有一定影响力,说明国内的清史研究还是存在短板,而研究的碎片化和在“民族国家”视阈下传统的历代王朝话语体系存在的漏洞则为这些肆意歪曲清朝历史乃至中国历史所谓“学说”的流传提供了有利条件。在此情况下,有关清代历史的“三大体系”建设不仅是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是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三大”体系建设与清代国家统一史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我国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国,研究队伍、论文数量、政府投入等在世界上都是排在前面的,但目前在学术命题、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标准、学术话语上的能力和水平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太相称。”“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113]这虽然是针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整体而言的,但也准确指出了当今我国历史学界尤其是清史研究学界存在的问题和应该肩负的重要责任。
由于缔造清朝的满洲人在中国传统的族群认识体系中不属于“华夏”而是属于“东夷”,尽管清朝集历代王朝之大成,实现了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大一统”,《清史稿》的作者称之为“自兹以来,东极三姓所属库页岛,西极新疆疏勒至于葱岭,北极外兴安岭,南极广东琼州之崖山,莫不稽颡内向,诚系本朝。于皇铄哉!汉、唐以来未之有也”[114],但从雍正皇帝撰著《大义觉迷录》为清朝“正统”地位的合法性进行辩驳,到清末“驱除鞑虏”的口号出现在“兴中会”的章程中代表着革命党人早期的政治主张,这些都已经充分说明对清朝“中国正统”地位的质疑是一直存在于中华大地上的。而从“排满”到主张“五族共和”观念的转变,则反映了如何处理与清朝的关系以及如何认定满洲人在中华民族中的地位问题也一度是困扰北洋和南京时期中华民国政府的大问题。而伴随着近代以来西方殖民势力的东来和鸦片战争的爆发,清朝在历代王朝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天朝”体系土崩瓦解,不仅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形式致使大片领土沦丧,“丧权辱国”的帽子被牢牢地戴在清朝头上,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国人对清朝在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过程所具有的“底定”作用给予应有的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清朝属于中国历代王朝序列是学界多数学者的普遍做法,但“民族国家”语境下出现的“大汉族主义”同样严重影响着国人对清朝历史地位的认同,甚至出现了否认清朝而承认明朝为“中国正统”的观念。围绕清朝历史定位而出现的乱象,为国外“新清史”强调清朝的“满洲”特点,进而将清朝称为“征服王朝”,并将其从中国历史中剥离的观点,提供了肆意传播的土壤。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的“中国王朝”定位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其不仅实现了清代国家统一,将中国疆域在历代王朝疆域基础上有了进一步拓展,而且通过实施积极有效的管理制度、确立逐渐完备的法律体系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巩固着国家的统一,并以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签订《尼布楚条约》为开端,以中国的名义和俄罗斯等邻国明确领土边界,将中国从传统王朝国家带到了现代主权国家行列。对清朝历史定位出现分歧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尽管我们有了以历代王朝支撑起来的历史话语体系,但历代王朝的建立者并非全部是属于“华夏”或“汉族”群体建立的政权,由此在“民族国家”视阈下审视中国,中国是“华夏”或称为“汉族”缔造的国家,还是中华大地上众多民族共同缔造的国家就成为一个难以做出完善学理解释的问题,出现重大分歧也是一种正常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围绕清代历史而展开的“三大”体系建设,尤其是构建符合中国历史发展实际的清代国家统一史话语体系,不仅仅是单纯的学术问题,更是一种史观建构,既是广大国人认识中国历史的现实需要,也是国人理解清代历史乃至现代诸多边疆现实问题的需要。
(二)基本内涵、诠释视角与框架设计
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的众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已经是中国学界的广泛共识。“中国”一词的含义虽然是丰富的,但其所指称的具体区域由先秦时期指称“京师”,[115]秦汉时期发展为指称中原地区,最终在《尼布楚条约》中指称清代多民族国家,而当今则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反映着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与发展的轨迹。当今的多民族国家中国是从历史上发展而来的,其中清代是多民族国家中国由传统王朝国家向近现代主权国家转型的一个关键阶段。“清代国家统一史”即是多民族国家从分裂到统一、再分裂再统一不断壮大的视角下对清代多民族国家中国由明代中华大地的不完全统一到清朝如何实现和巩固中华大地的“大一统”以及近代以来在列强的蚕食鲸吞下如何维持“大一统”做出系统诠释。
中国历史上即有编写国家统一史记述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传统。《史记》虽然没有设置“地理志”记述汉代的疆域,但《汉书》则设置有《地理志》专门记述汉朝的疆域情况,并将其源头追溯到禹设九州,由此成为唐代之前对国家政区记述以“地理志”的形式出现在史书之中的传统。而自唐代出现了《元和郡县图志》后,其后宋代有《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舆地广记》《舆地纪胜》记述宋代“一统”疆域,元代开始撰著有《大元大一统志》,为明清两代所继承。明清两朝也都有官方修纂的《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等专门记述王朝的疆域,尤其是清朝,先后刊布了康熙、乾隆、嘉庆三部《大清一统志》,详述大清王朝的疆域沿革和政区设置,以体现清代国家的“大一统”盛世状况。
从《汉书·地理志》概述西汉“大一统”王朝疆域到21世纪的今天,有关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诠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这些成果多数是按照王朝沿革的顺序对历代王朝的疆域做具体阐述,之后叠加在一起即冠之以“中国疆域史”,少有作者对历代王朝疆域的内在关联等诸多问题做出学理性探讨。如历代王朝的建立者不同,历代王朝的疆域多以中原地区为中心盈缩不定,且并没有一个王朝以“中国”为其国号,何以最终成为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将这些王朝的疆域都视为“中国疆域”的内在逻辑是什么?等等。遗憾的是已有的疆域史著作对于上述这些问题都没有给出一个完善的甚至能够自圆其说的学理性解答。由此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理论的探讨也构成了中国疆域研究的短板,边疆政权在中国疆域形成中的作用得不到一个合理的学理解释,“长城以北非中国”等观点由之肆意流行,解构着中国传统的以王朝为系列建构的话语体系,同时也制约着中国边疆乃至整个中国历史话语体系的建构。这也是仅仅几人构成的美国“新清史”之所以能够对中国史学界形成严重冲击的一个重要原因。与此同时,当今世界,尽管国家的领土主权可以通过国际法得到一定程度的有效保障,但领土和海洋权益的纷争依然是影响国与国关系的重要因素。目前不少邻国将我国边疆地区历史上一些政权的历史纳入其国史,事实上也构成了对我国历史叙述体系的挑战,而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虽然得到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积极响应,而要实现包括“民心相通”在内的“五通”,进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需要有中国特色的疆域理论话语体系作学理支撑,化解与邻国在历史上边疆政权归属问题上的纷争。话语体系的建构,以往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稳固的基础,但一厢情愿地在历代王朝历史语境基础上构建起来的话语体系,在“民族国家”理论的冲击下不仅被自己人扣上了“大汉族主义”的帽子,更是难以得到国内外学界的广泛认同,话语体系的建构现在迫切需要的是理论和方法的创新。
有关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也取得了丰硕成果。观已有的论著,由于施用的理论和方法不同,叙述方式的建构也存在差异,大体上可以分为历代王朝为主的叙述体系、清朝疆域为基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为基础等数种类别的观点。以历代王朝的疆域为叙述体系是中国疆域研究的传统和一般方式。就已有的疆域史著作而言,无论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版的数部通论性著作,还是21世纪初期出版的通论性著作,尽管在细节上存在差异,但基本是以历代王朝疆域构建为叙述体系,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即是其中的代表作。而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谭其骧先生则主张以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90年代鸦片战争以前清代中国版图作为历史时期中国疆域的叙述方式。挑起1951年“历史上中国疆域”大讨论的白寿彝先生是反对“在历代皇朝的疆域里兜圈子”的,进而提出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范围来处理历史上的国土问题”[116]的观点,并以此来指导其主编的《中国通史》。因为在当时“很多学者都参与了这次大讨论,多数与白寿彝的观点较为一致”,[117]故而自此之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为基础上溯叙述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论著逐渐增多,也成为一种主要的叙述方式。但是,这种叙述方式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是经过近代以来殖民势力中断中国疆域形成进程并蚕食鲸吞之后的结果,并不能如实反映历史上中国疆域的发展情况,其中葛剑雄反对的理由最有代表性。他认为:“能不能就用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为范围呢?显然也不妥当。因为由于100多年来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掠夺,中国已有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攫取……”[118]实际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构建叙述体系的论著也多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具体叙述过程中基本都进行了修订。即将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民族或政权的历史视为中国历史的基础上,对于疆域外的民族或政权的历史会视其和当时历代王朝关系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归属历代王朝管辖或联系密切,则将其纳入叙述范围,如果没有则不在叙述范围之内。《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即采用的是此叙述方式。而有些学者则是直接阐明了这一做法,认为:“凡是生活在今天中国疆域内的民族以及历史上生活在今天疆域内而今天已经消失了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他们的历史(外来民族迁入之前的历史另作别论)都是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他们在历史上活动的地区及其建立政权的疆域也都是中国历史上疆域的组成部分。按照这一原则,结合历史上中原政权与边疆民族及其政权的隶属关系,以及边疆民族对中华思想文化的心理认同等条件综合考查,不难对中国历史上的疆域问题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119]
当今世界存在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权国家是其基本样态,而民族国家则属于特例。即便是对外号称为“民族国家”的国家,实际上也都没有完成国内国民的“单一民族”的整合,多名不副实,和当今我国的情况并没有本质不同,实为多民族国家。因此从传统王朝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变的视阈诠释当今世界众多国家疆域的历史,尤其是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应该是更加适合历史的实际。
主权的概念和理论产生于17世纪的欧洲。学术界一般把其源头追溯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订立。1648年欧洲16个国家、66个神圣罗马帝国名义下的王国的109位代表参加了在威斯特伐利亚奥斯纳布鲁克和明斯特两个城市召开的和会,分别达成了《神圣罗马皇帝与瑞典女王以及他们各自盟国之间和平条约》和《神圣罗马皇帝与法兰西国王以及他们各自盟国之间和平条约》,统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该和约订立的基本原则是:
为了基督教、普遍的和平以及永久、真正和诚挚的和睦,各缔约方应努力保障他方的福祉、荣耀与利益,因而为神圣罗马帝国下的和平与友谊、法兰西的繁荣,增进良好与诚信的睦邻关系。(第1条)永远宽恕在战争中各自无论何时何地所作所为,不再以任何方式加害或不允许加害他方,并完全废止战前或战时所为。(第2条)各方和睦相处,永不为敌。(第3条)今后如发生神圣罗马帝国与法兰西之间的争端,双方均应恪守义务不再相互为敌。(第4条)涉及双方争端应约定仲裁员解决,或以条约结束该争端。(第5条)在和睦相处的基础上各国充分享有其权利。(第6条)应恢复原状的占有领地,即便有合法的例外理由,也不应阻碍恢复原状,而由法官裁定。(第7条)裁定领地占有者及恢复原状的范围应根据先有的一般规则,并为以后的重要案件提供依据。(第8条)神圣罗马帝国下各国君主权利应予恢复。
从这一原则与和约的具体条款分析,《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主要目的是确立法国的霸主地位以及各国的边界,结束欧洲长达30年的战争,所以后世学者一般认为:“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及其签订的和约是现代的实在国际法,即现代国际条约的起点。该和约是为了调整欧洲各国,主要是法国、瑞典、奥地利、西班牙等国的关系,确立法国的霸主地位。”“和约承认德意志各诸侯国享有独立的主权,承认了荷兰、瑞士为独立国,在实践上第一次肯定了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所提出的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等原则是国际关系准则。”[120]
对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认识国内学界一般将其和“民族国家”的起源对接,但也有学者认为:“学界主流传统观点认为该条约明确规定了主权原则,建立了近代国家体系,划分了欧洲国家的界限,从而体现出国际法是列国间而非列国上之法,是近代国际法的历史起点。”[121]也就是说,无论是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具体内容还是主流传统观点,该和约都应该被视为是“主权国家”理论形成的源头,这也是国外学界的普遍认识。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带给欧洲社会的变化是由传统国家(Traditional State)向现代国家(Nation State)的转变,而后者则被政治学/社会学学者尤其是我国学者翻译为“民族—国家”,或直接称为“民族国家”。安东尼·吉登斯在《民族—国家与暴力》中对“Nation State”有一个界定,译者即是将其翻译为:“民族—国家存在于由他民族—国家所组成的联合体之中,它是统治的一系列制度模式,它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施行政垄断,它的统治靠法律以及对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护。”[122]但是,伴随“主权国家”而出现的应该是“国民”而非“民族”,将“Nation State”译为“国民国家”似乎更加准确,一方面符合安东尼·吉登斯的原意,另一方面也符合欧洲历史发展的实际。因为“国家”和“民族”尽管都属于人类共同体性质的概念,但往往是不重合的,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这也是译者在后记中特意说明的原因:“保留作者对(nation-state)一词中nation和state间联系和区别的强调,我也保留了民族和国家这两个词汇之间的小横线。”[123]也就是说,“民族”和“国家”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并不能形成完全对应,构成“国家”的“联合体”可以是单一“民族”,也可以是诸多“民族”,但只有“国家”才有“主权”,“民族”则没有。所以,即便是主张“超越国家”的英国学者霍夫曼也不得不“坚持这样的观点,国家和主权总是联系在一起的”[124]。而与“主权国家”相比,“民族国家”并非国家的一般形态,当今世界众多国家属于主权国家的形态也反映了这一点,这也是近现代以来国际法中屡屡强调“国家主权”而非“民族国家主权”的重要原因。
构成近现代主权国家的三大要素是主权、领土和人民。[125]这既是当今学界的一般认识,也是国际法对“主权国家”做出的保障承诺。但恰如霍夫曼所言“主权并非国家与生俱来的产物”,“国家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主权。但是只有我们承认所有国家声称对强制力的合法垄断(尽管是以不同的方式),我们才能理解这一点。并且也就是对国家强制力合法垄断的宣称使得国家出现了主权”。[126]而如前述,欧洲的“主权国家”是从“传统国家”演变而来的,这是安东尼·吉登斯的认识,该说法应该基本符合欧洲历史发展的实际。那么,如果按照“主权国家”的要求审视亚洲尤其是中华大地,情况又会如何呢?通过谈判与邻国签订国际条约确定领域主权,在东亚中华大地上是出现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时间比《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订立时间只不过晚了41年,而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主权国家所要求的主权、领土和人民三大要素与构成中华大地上传统的“天下观”的主体因素皇权、“天下”(版图)与“夷夏”有着惊人的相同属性,且东亚从传统王朝国家到近现代主权国家的演变也发生在这一时期。故而,从疆域属性的视角看,欧亚大陆在大致相同的时期都出现了从传统国家向主权国家的转变这一发展趋势,差别只是欧洲是摆脱了“神权”的控制而演变为主权国家,而亚洲的中国则依然是一种自然转变,“皇权”的主导地位并没有发生变化。
从王朝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变的视域解读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史是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与此同时,通过这一视角来解读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历史,也可以规避“民族国家”理论带给我们的诸如众多历代王朝谁能够代表中国,中国是“多民族国家”还是“民族国家”之类很多难以疏解的困扰,我们对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认识也会得出不同以往的新见解,有助于我们构建适合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历史的话语体系。
按照从王朝国家到主权国家的视阈审视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尼布楚条约》的签订是一个转折的节点,之前的中国疆域应该属于“有疆无界”即没有明确“国界线”的“传统国家”状态,该条约签订之后,清朝皇帝的“天下”开始有了明确的被国际法承认的具有近现代主权国家特点的“国界”。《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清朝在雍正五年(1727年)和俄罗斯又签订了《布连斯奇界约》《恰克图界约》《阿巴哈依界约》《色楞额界约》;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签订了《修改恰克图界约第十条》,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再签《恰克图市约》等。[127]同时,清朝在这一时期还谋求和属国朝鲜及廓尔喀划定“边界”。[128]遗憾的是,清朝试图和邻国与属国明确“边界”的努力并没有完全实现就被1840年欧洲殖民势力带来的鸦片战争中断了,而清朝和越南、缅甸等属国的划界则是英国、法国等殖民者强加给清朝的。[129]在鸦片战争带来的亡国灭种的威胁面前,清朝也并没有坐以待毙,如前述,而是利用宪政改革的机会打出了构建“国民国家”的旗号来重振国威,其后采取的一系列新政改革虽然没有完全遏制住殖民者对中国疆域的“蚕食鲸吞”,却为中华民国取代清王朝提供了思想和现实基础。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尽管以“五族共和”为旗号,且有“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和普遍认识,但实际情况则是一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从《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到《中华民国约法》,再到《中华民国宪法》,其中均对中华民国国民的权利与义务做出了更为全面和详细的规定,而且这种规定是不分种族的。”[130]其试图将中华民国境内的“五族”整合为“国民”的目的十分明显。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仅通过谈判签订边界条约的形式和绝大多数邻国明确了边界,将中国疆域“底定”为今天的960万平方公里领土,而且也在宪法中明确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31]。明确“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非某一个具体的民族。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在这期间存在着中国是否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的不同认识,但不能否认的是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和1949年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主权国家的事实。
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历代王朝的更替虽然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生息繁衍在边疆地区的族群与政权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兴起于东北边疆的满洲人建立的清朝通过实现中华大地更大范围的“大一统”。清朝集历代王朝之大成,不仅在历代王朝疆域基础上实现了中华大地更大范围的“大一统”,而且继承和发展了历代王朝在国家治理尤其是边疆治理方面的诸多经验,在治理理念、治理方式等诸多方面多有创建,清代是多民族国家的定型时期。清代中国多民族国家实现了由传统王朝国家向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变,因此《清代国家统一史》在这一视角转变下将清代国家统一史分为实现国家统一、巩固国家统一和维护国家统一三个大的时段进行阐述。大体以如下标准进行具体阶段划分:从入关一直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大小和卓为实现国家统一阶段;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至道光十九年(1839年)为巩固国家统一阶段;从鸦片战争开始至清朝灭亡为止(1840—1911年),为维护国家统一阶段。
《清代国家统一史》的框架设计围绕“国家统一”展开,系统阐述清代实现、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历史过程和总结其边疆经略得失。全书共设十三章内容,其中“总章”阐述选题的缘由、以往的研究、阐述视角、基本资料及传统“大一统”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等;第一章从时间维度概述清代实现、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过程;第二章从空间维度阐述清代实现、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过程;第三章从制度维度系统阐述清代实现、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制度建设;第四章从宏观层面概述清代边疆开发的历程;第五章至第十一章分别聚焦东北、蒙古地区、新疆、西藏、西南边疆、海疆和台湾等,在概述清代经略的基础上总结其得失;第十二章为全书的总结,在各章尤其是第四章到第十一章经略得失阐述的基础上,对清代实现、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历史进行总结并做出宏观评价。
框架设计的基本原则是:第一章至第三章是总体概括阐述,以从时间、空间、制度等不同维度宏观系统诠释清代实现、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历程,而第四章则从巩固和维护统一的视角整体揭示清代开发边疆的主要活动,以给读者概要展现清代国家统一的全貌。第五章到第十一章分地区阐述清代经略边疆的过程及得失,基于各地区政治、人文等情况各异,撰写者又都是各方面有深厚研究基础的专家,在保证完整体现阐述主旨的前提下各章在体例上可以有不同特点。同时各章应恪守各自的阐述视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
(三)与《清代国家统一史》有关的基本资料
下面分官修史籍、私人著述、档案资料三部分将涉及清代国家统一史的资料做一简要梳理介绍。
1.官修史籍
清史资料十分浩繁,各种形态和形式的资料大量留存,如全宗档案、地契家谱等,但就权威性、系统性、完整性而言,清朝官修的史书仍是坚实的基础性资料。
《清实录》:天聪元年(1627年),清太宗敕谕编撰太祖实录,至清朝覆亡时共修成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十朝实录,加上1927年编撰完成的《清德宗实录》和《满洲实录》,共12部。历朝实录体例一致,时间贯通,作为历史资料的长编,记载了各朝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外交等诸项事宜,是编写清代国家统一史的基本参考资料。但相较于档案,实录的缺陷就是根据帝王意志在史料的取舍上主观性强,甚至有篡改的问题。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清德宗实录》记事简略,应以《光绪朝东华录》补之。《光绪朝东华录》为朱寿朋所辑,220卷。因其成书在《清德宗实录》前,且朱氏取材于邸抄、报刊,故可信度较高。
《清史稿》:民国初年,北京政府循例为前朝修史,于1914年设清史馆,聘前清遗老赵尔巽为总裁,历经14年,于1927年在尚未修订完毕时出版。因时间仓促,《清史稿》在材料的取舍上存在较大问题,加之参编人员多为清朝“遗民”,史观陈腐,甫一出版,便招致诟病。因其内容丰富,并对史料做了初步梳理,仍有值得肯定和重视之处,其中部分志书中关于清末边疆地区行政建置和嬗变的记载值得参考。
《清会典》:会典是专门记载政府职掌、官员政令、职官制度等内容的史籍,对于了解当时的政策施行、司法、经济等问题十分重要。清朝先后五次纂修会典,分别为康熙《大清会典》、雍正《大清会典》、乾隆《大清会典》、嘉庆《大清会典》、光绪《大清会典》。具体内容包括会典、则例、图说等部分,编写遵循“以官统事,以事隶官”的原则,即以政府机构为纲目,将与其相关的政事罗列于下。
“清三通”:《清朝文献通考》,乾隆十二年(1747年)续修马端临《文献通考》,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为避免历代和当朝体例方面的冲突,下旨分别编写《续文献通考》《清朝通考》。其中根据实际情况,《清朝通考》增加了八旗和外藩蒙古方面的内容。《清朝通典》,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开始纂修,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和边防九部分,共100卷。《清朝通志》,乾隆十二年开始编撰,体例在郑樵《通志》的基础上根据清朝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删除“纪传”,修成后全书126卷。“清三通”主要记载了清朝政治制度、经济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清朝通考》史料最为丰富,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方略”:清朝通常在战事告竣,收集与事件相关的档案文书,包括上谕、奏折等,修撰方略。每一事编撰一书,以编年体写法,详述事件的原委。因其是档案文书的汇编,因此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与清代国家统一史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皇清开国方略》《平定罗刹方略》《平定察哈尔方略》《平定三逆方略》《平定海寇方略》《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平定金川方略》《平定两金川方略》《平定准噶尔方略》《钦定巴勒布纪略》《廓尔喀纪略》《钦定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等。
“方志”:《大清一统志》,清朝循元、明例,先后三次修撰《大清一统志》,从康熙、雍正、乾隆、嘉庆至道光五朝,修成康熙《大清一统志》、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因《大清一统志》是在各省通志的基础上汇集而成,载有各地山川、形势、户口、地亩、钱粮、风俗、人物、疆域等内容,反映了清朝大一统的局面,且对研究具体问题有较高的史料价值。除涵盖全国的“一统志”外,各省方志中与清代国家统一史相关的也较多,如《西域图志》,全名为《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开始编撰,二十七年(1762年)完成,其后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增加了部分内容。全书52卷,记载了新疆的山川、水文、官制、兵防、屯政、贡赋、钱法、学校、艺术等内容,对了解清朝治理新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卫藏通志》记载了清前期西藏的疆域、山川、宗教、钱粮、贸易等事项,是一种重要的西藏地方志,对编写清代国家统一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涉外档案资料汇编:《筹办夷务始末》,专门记载外交事务,其中《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共80卷,记载了鸦片战争以及其后的对英交涉事务,收录了大量上谕、奏折、信札、中英往来文书等资料。《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共80卷,记事从道光三十年(1850年)到咸丰十一年(1861年),收录了大量未刊上谕和奏折,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共100卷,记事从咸丰十一年至同治十三年(1874年)。《清季外交史料》:系军机章京王彦威抄录军机处档案有关外交的史料,先撰成《洋务始末》一书,内容涵盖光绪元年(1875年)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外交事务。其子王亮补齐光绪朝后四年的材料,又编成《宣统朝外交史料》,合称《清季外交史料》。这类资料对了解清朝与列强交涉的过程,以及帝国主义“蚕食鲸吞”我国领土的情况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能够反映清朝“大一统”局面遭受的巨大挑战。
2.私人著述
与清朝统一边疆问题相关的私人著述数量可观,特别是在西北舆地学兴起后,出现了关注西北领域的热潮,同时产生了一批上乘的著述,可补正史记载之不足。
《圣武记》:魏源撰,成书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是对清朝军事史的总结,全书14卷,前10卷记述清朝发生的重要战争,后4卷为兵制,其中包括《开国龙兴记》《康熙勘定三藩记》《国朝绥服蒙古记》《康熙亲征噶尔丹记》《雍正两征厄鲁特记》《乾隆荡平准部记》《乾隆勘定回疆记》《乾隆绥服西属国记》《道光重定回疆记》《国朝俄罗斯盟聘记》等篇。该书收录了清朝统一边疆的相关史料,并附有自己的观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皇朝武功纪盛》,撰述者赵翼曾充任军机章京,熟悉上谕、奏疏,全书共4卷,内容包括康熙平定“三藩”和准噶尔部噶尔丹的战争等事。《皇朝藩部要略》:祁韵士撰,张穆等补校,成书于道光年间,共22卷,分内蒙古、外蒙古、厄鲁特、回部、西藏五部分,其中蒙古部分最详细,是了解清代蒙古建置的重要资料。《新疆图志》:清末新疆巡抚袁大化修,王树枏等纂,成书于宣统三年(1823年),全书共116卷。该书在编撰过程中除了利用档案资料外,大量参引其他书目以及考古、民族资料,遇有抵牾之处,予以考证,对于了解新疆历史以及清朝的治理措施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回疆通志》:和宁撰,成书于嘉庆九年(1804年),全书共12卷,主要内容为清代南疆山川、道里、建置、官制、兵制、钱粮、卡伦、军台等军政建置和事务。另有永贵撰《新疆回部志》,两书对了解清代南疆的政治、经济、文化有重要参考价值。《新疆识略》:嘉庆十五年(1810年)徐松谪伊犁,受伊犁将军松筠之命编撰,道光元年(1821年),松筠以该书上呈,御赐《钦定新疆识略》,全书共12卷,除循例记载新疆的情况外,还记述了邻近藩部,如哈萨克、布鲁特等部的信息。《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王锡祺编,正编分12帙,补编、再补编各12帙,合计收录1500余种书籍,包括方志、游记等,涉及清朝边疆地区的不在少数。《清代琉球纪录集辑、续辑》:收录张学礼《使琉球记》《中山纪略》;王士禛《琉球人太学始末》;徐葆光《中山传信录》;赵文楷《槎上存稿》;李鼎元《使琉球记》;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姚文栋《琉球说略》;王韬《琉球朝贡考》《琉球向归日本辨》以及佚名《琉球实录》,对于探析清朝与琉球关系价值重大。
3.档案资料
民国时期内阁大库档案的发现,是近代历史研究中的大事,从此档案作为研究清史重要资料的观念逐渐确立。李光涛从1931年开始至1947年,先后整理出版甲乙丙丁四编《明清史料》。《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11册(1933年)、《清宣统朝中日交涉史料》3册(1933年)以及“三藩”专题档案《清三藩史料》6册(1931年)等出版。北京大学国学门1922年5月成了内阁大库整理档案会,利用科学的方法整理研究内阁档案,因此大量涉及清代统一史的档案资料得以公布。同时罗振玉编《天聪朝臣工奏议》、吴丰培辑《清季筹藏奏牍》等关涉边疆统一的档案也先后出版。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整理工作也快速开展,先后编辑出版了不少关于清朝统一或清代边疆相关的档案集。改革开放后出版种类增多,出版速度加快,其中包括多语文档案和编译档案,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单位合编《清代边疆满文档案目录》(1999年)、《清初五世达赖喇嘛档案史料选编》(2000年)、《乾隆朝军机处随手登记档》(2000年)、《清代鄂伦春满汉文档案汇编》(2001年)、《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全译》(2004年)、《清内阁蒙古堂档》(2006年)、《清内秘书院蒙古文档案汇编》(2006年)、《军机处满文准噶尔使者档译编》(2009年),2012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合编273册《清代新疆满文档案汇编》等出版。档案资料虽利用程序烦琐,释读存在难度,但作为第一手资料,史料价值极高,特别是在涉及边疆民族地区的研究领域。
4.碑刻及其他资料
通常来讲,在清史研究对文献资料较为重视,但在论述清朝实现统一的历程和意义时,矗立于太庙和边疆各处的“纪功碑”显得格外重要。勒石纪功是汉唐边塞战争结束后彰显功勋的行为,清朝继承此举,在统一边疆的战争结束后,皇帝御制碑文,以满蒙汉等文字镌刻,或立于太庙,或置于边疆。据文献记载,为纪念康熙末年清军入藏驱准的功绩,康熙六十年(1721年)皇帝亲自撰写碑文,以满蒙汉藏四体镌刻,雍正二年(1724年)立《御制平定西藏碑》于布达拉宫门前。乾隆朝,平定准噶尔的过程中撰写了4通碑文,分别是:“平定准噶尔告成太学碑”“平定准噶尔勒铭伊犁之碑”“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之碑”,以及乾隆二十三年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后撰写的“平定准噶尔后勒铭伊犁之碑”。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乾隆皇帝御制数通碑文,分别是“平定回部告成太学碑”“实胜寺后记”“平定回部勒铭叶尔奇木碑”“平定回部勒铭伊西洱库尔淖儿之碑”。虽然其中一些石碑已破坏,但碑文基本都有留存,是进一步探究清代大一统意义的珍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