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地址
“这里的桥是不一样的,莉娜。爪哇也有桥,甚至也有运河从闹市区流过。但是在阿姆斯特丹,一座架在运河上的桥是不一样的。你看,这运河与桥梁在变化,它们随着每日的晨昏阴晴而变,随着每年的春夏秋冬而变。”
“我想还随着你的心情而变。”她镇定地说罢,将一绺乌黑的头发塞入被微雨打湿的红帽下面。此时仍是冬季,我们度过了白雪皑皑的一月,二月潮湿阴冷。她将两肘倚在小桥的铁栏上,低头俯视古老的运河,只见河流两岸立着冬日里光秃秃的树木,光秃秃的铁灯柱,一座座房屋的山墙又高又窄,笼罩在逐渐浓重的暮色之中。路上行人寥寥,沿着房屋低头匆匆走过。
忽然,她转过头来,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直盯着我,沉思说道:“我们来这里只有六周时间,真是奇怪。似乎已经过了很久。这毛毛细雨一定连下了几个月,在爪哇时根本无法想象,季风吹来的时候,我们坐在前院阳台上,雨幕遮住了视线,连花园也看不见。你可还记得,我们……”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我当然记得。虽然迄今为止早已超过六周——实则已有许多年了。我记得那些雨天,还有烈日当空的晴天。我记得最初的日子,和最后的时刻——尤其是起始和终结,还有其间许多年月与昼夜。我记得这一切,因为我精心地重构这些日日夜夜,悠闲地从往昔中逐一挑选出来,正是因此,我才能做到丝毫无损细节地交换记忆,站在横跨运河的桥上,与身旁这个业已离世的女人进行交谈。
只听她叹息一声,满怀渴望地说道:“我喜爱这些庄严的老房子,这些山墙和高高的台阶,还有古色古香的铁栏杆。你看,有些房屋似乎朝前倾斜,微微倒向河面。为什么我们必须要回来?”
我知道自己会如何回答。
“你从不属于这里,林奈特(1),我也同样不再属于这里。我的父母都已亡故,亲戚朋友或是过世,或是离去。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亲爱的,我们在爪哇一定会过得很快活。”
那时你可有浑身一颤?我不知道,但是我确实记得你的肩膀紧紧靠着我的肩膀,就在这运河的桥上,在黄昏时分,二月的细雨中,我们是一对孤独的男女。
“我们别回爪哇去,”你开口说道,“就留在阿姆斯特丹,留在你的家乡。对于法律和其他所有事务,你都很精通,因此在这里也能谋生,难道不是吗?为什么要回爪哇?我已经开始讨厌那地方,再说艾菲……艾菲也死在那里。”
“为什么你想要留在阿姆斯特丹?我曾在这里追求艾菲,还曾与她同床共枕。”
为什么要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说这些话?为什么我要说这些伤人的言语,先是早年时这样对艾菲,后来又对莉娜?为什么要对我爱的女人说这些,况且她们都已不在人世?我想吸一口香烟,却发觉香烟已被打湿,于是将烟蒂扔进暗黑的河水里,抬手压低黑毡帽的边沿,竖起风雨衣的领子。天色尚未转暗,我的夜生活也尚未开始。莉娜还不会出现,艾菲也一样,但是艾菲或许会来得早些,因为今天是2月28日,是这个湿冷沉闷的二月的最后一天。很多年前,就在今天,我对艾菲说我爱她。当时我送她回家,站在灯柱底下,对她说出这句话。她朝左右迅速打量一眼,然后亲吻我,我们两人的面颊都被雨水淋得又冷又湿,她的嘴唇却是温热而润泽。没错,那时将近六点钟,周围没有行人,否则她不会站在灯柱下吻我。路边的时钟显示此刻是六点差五分。只需消磨一个钟头:这一个钟头之内,我必须恢复在白昼与黑夜之间的平衡。等到七点整,我将去一家俱乐部,与三个朋友共进晚餐,到那时我就安全了。我们会坐在壁炉边,围着一张舒适的角桌用饭。只需消磨一个钟头,喝一杯酒或许就能打发过去。
我走下拱桥,在鹅卵石上脚底一滑,差点跌倒在地,禁不住低声咒骂一句。透过蒙蒙雨雾,我看见街道前方的一扇门上微微发出红光,正是酒吧的招牌。
这是一家老式酒吧,室内很狭小,也很暖和,弥漫着一股司空见惯的味道,能闻出纯的斯希丹杜松子酒、潮湿的衣服、烟草与锯末。高大的木制吧台擦得干干净净,七八个人站在旁边,彼此挤在一处。这里没有椅子,因为没人会坐着。人人进来都是为了喝酒,因为需要喝酒,正如我此刻需要一样。我的两眼模糊,心也怦怦乱跳,遇上坏日子总是如此:有时我害怕自己会失去对过去的控制,思绪变得狂乱,或是无望地兜着圈子难以自拔。我看见在两只胳膊肘之间有个空当,一只是深蓝色布料,另一只则是粗糙的旧花呢,于是走上前去。
老板伸出汗毛浓密的大手,将一只高脚杯推到我面前,然后替那个蓝衣人又满上一杯,瓮声瓮气地说道:“为什么今天就很特别?对我来说,今天并没什么两样。”
“因为明天会领到工钱,”蓝衣人说话的声音高而尖利,“对我来说,多拿一天的薪水。”
老板咕哝一声,冲我问道:“要陈年的还是新近的?”
“陈年的斯希丹。”
“对我来说,只是多干一天的活儿而已。”穿花呢的人埋怨道,“要知道我的工钱是按月付的。下个月也是一样,扬!”
“你就不该抱怨,”老板酸溜溜地说道,“为市政工作,可是一份稳定的收入。况且等到你退休的时候,还会有一大笔退休金。”
“扬,等你退休的时候,”蓝衣人的声音仍是又高又尖,“可以给自己买一座真正的房子,而且是在富人区里!”说罢咯咯大笑起来。
烈酒散发出一股暖意,缓缓沁入我冰冷的肢体。我感到舒服了许多,总算可以放眼朝四周打量,刚一抬头,就瞧见大块头老板嵌在柜台与壁架之间,阔背后面摆着一排排闪亮的酒瓶。他生得一张红润的圆脸,胡须下垂,朝我的空杯里倒酒时,狠狠瞪了蓝衣人一眼。
另有一位来客讲了个笑话。我虽然没听明白,但也跟着众人一起大笑,随后喝下第三杯酒。为什么我要忧心忡忡?每个人不都过着双重生活吗?一面是日常现实,另一面则是想象中理应拥有的生活,或者可能达到的生活——倘若我们能够再鼓起一点勇气的话。第二种生活是重要的,因为我们在疑惑和焦虑时,需要它们来支持。我就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足可自称为能够重建过去,因为这是我可以证明自己并非杀人凶手的唯一途径。我怎么会是杀人凶手?我厌憎暴力与残酷,怎么会呢?艾菲死了,小扑扑死了,莉娜也死了,但我只是犯了一些错误,并且试图弥补这些错误,就在晚上。
在白日里,我是一个性情沉静的前殖民地官员,过着沉静而有序的生活。我在蜂巢百货公司担任记账员。我的办公间很小,四面都是玻璃墙,我在分行整齐的账本上写下整齐的数字,这真是一项使人心平气和的工作,因为这些数字具有一个目的,一个概念清晰、固定不变的目的。到了五点半,我下班出门,回到平平常常的单身公寓里,翻看一阵晚报,直到房东老太太把一份平平常常的晚饭送到我的书桌上。当她走后,我拿起刀叉,另一种生活便开始了。有时是艾菲坐在对面,有时则是莉娜,小扑扑从没出现过,她向来与我们的爪哇保姆一起早早吃饭。我说着所有原本该说却从没说过的话,仔细聆听她们说的所有我本该仔细聆听的话。如今我拥有时间,拥有所有的时间。有时艾菲和莉娜没来,我就打开收音机,听一段精彩的音乐节目,或是读书:我常读内容严肃、抚慰人心的书,哲学类或是宗教类,尤其是佛教,因为佛教告诉我们活着就是受苦受难。我从不读历史书,因为历史书会让我觉得心里有种深深的空洞感,提醒我并不存在什么目的,从来没有这种东西。其他书则令人安慰,有助于我在独自一人、没有访客时消磨时间。我可以用一种冷静客观的方式来阅读这些书籍,因为其中的说法与我格格不入。或许是作者寄错了地址,或许是我收错了地址,二者皆有可能。对于此类状况,我总是抱着开放的态度。
在每月十五日和最末一天,我会去俱乐部,与三个朋友一起共进晚餐,这三人分别是医生、律师和记者。医生是个天主教徒,律师是个新教徒,记者多少居于其间,而我则是个非教徒。人人都想就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发表一些无关紧要的议论,这一共同愿望将我们联系在一起,对于各自的私生活,我们则是知之甚少。
忽听有人大笑,我猛吃一惊,回过神来。墙上挂着一本沾有污渍的日历,老板伸手指在今天的日期28的下面,苦恼地说道:“然后我就对那个坏脾气的混账家伙说,嗨,你看这儿,自己总能看清日期吧?”说罢移开手指,“但是那个……”
我没有听见他后面说的话。当他移开手指后,显出了一个硕大的数字,29。我吃了一惊,这数字在我眼前逐渐放大。忽然,我全身冒出冷汗。今年是闰年,因此二月有二十九天。今晚我不能去俱乐部里用晚餐,我理应独自一人,独自与那正在失控的过去做伴。
可鄙的恐惧令我觉得腹中作恶。我不能在这酒吧里发病,必须赶紧出门离去,于是努力保持镇静,问老板应该付多少钱,然后如数给他。我匆匆走开时,最后看了一眼,只见深蓝衣袖与花呢衣袖之间的空当消失了,我已被挤了出去。
一股冷风吹在我滚烫的面颊上。微雨已停,如今路上有许多行人,全都低头疾走。我也低头快步前行,将帽檐压得很低。显然没人想要多看我一眼: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灰色的鬓角,灰色的眼睛,灰色的胡须——全是暗淡而素净的灰色。但是在暗淡的日子里,我必须小心翼翼,因为我会思绪狂乱,会变得面目狰狞,一道长长的红色疤痕横贯前额,那是由于一个日本看守曾用来复枪的枪托打了我一下,出手稍微重了一点。其他的伤疤则无关紧要,留在后背和四肢上,不会显露出来。
我不断朝前打量,想要找一条僻静的小巷,然而只看见前方的大街,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灯火通明。思绪正在脑子里打转,而且越来越快,依照以往的经验,我知道只有一个法子能让它渐渐缓和下来,那就是对一些简单的事实进行冷静的评估,这样多少会有些用处。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已经在莱顿大学通过了毕业考试,在荷属东印度法律与阿拉伯语方面成绩优异,将被派去殖民地工作。他回到阿姆斯特丹,在父母家中悠闲度日时,结识了一位可爱的姑娘。她身材高挑,容貌美丽,刚刚完成家政学的学业。父母对姑娘表示满意。小伙子的父亲是个外科医生,说话总爱冷嘲热讽,母亲的性情则是模糊不明,与人总保持距离。双方父母相处得十分融洽。姑娘的父亲是个家庭医生,工作繁忙,却总是乐呵呵的,母亲是个平凡而现实的主妇。男方父亲细述诊所中发生的趣事,女方父亲谈论前来看病的穷人的种种麻烦。女方母亲称赞一个制作腌菜的新方法,男方母亲仔细聆听,态度彬彬有礼却含糊暧昧。小伙子向姑娘求婚,二人结为夫妻,然后双双前往爪哇。
在爪哇一个美丽的小城里,小伙子被任命为地区副主管。夫妻俩都是头一次来到热带,很喜欢那些发音轻柔、举止有礼的当地人。每天早晨,他们在自家草地上喝咖啡,清凉的露水打在穿着凉鞋的脚上,灰色的鸽群在房檐下的竹笼里咕咕吟唱。骑车去上班时,一路尘土飞扬,十分炎热,但是工作本身有许多乐趣,他喜爱工作,也喜爱一起工作的同事。到了晚间,天气重又变得清凉,两人在蚊帐里亲密地长谈,艾菲说起那些从小被灌输的单纯坚定的信仰,态度起初颇为羞涩,后来逐渐变得坦率。她把收藏在隐秘处的那本皮革装订的书拿给我看(2),显得十分胆怯,因为曾听我说过那主要是用来研究历史的资料。她父亲在扉页上写下:“送给我们的伊芙(3),作为她的引导与慰藉。”我亲吻她,与她越来越亲密,并被她那平静的自信所感染。她做事安静而富有效率,将家务安排得有条不紊,把一本语法小册子放在装钥匙的篮子里,认真看书学习语言,当地人的家仆们听她说话时总是耐心而恭敬。正当我开始自问这宁静美好的日子是否就是生活所赐予的全部时,艾菲怀孕了。我们的女儿扑扑刚一出生,我就从她身上看出了艾菲的影子,那金色的鬈发,硕大而严肃的蓝眼睛,艾菲以前一定也是这么一个壮实的小女孩。生活似乎再次变得圆满而美好,偶尔出现纠缠不休的疑问时,我就努力工作,以此来消除它。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我时常四处旅行,做了许多社会学研究,并在晚间写下记录,一直忙到深夜,最终写成了一份研究报告《查禁鸦片及其相关问题》。这篇文章得到了巴达维亚政府的赞赏,常被引用在机构报告中。同事们预言我将会迅速升职。就在那时,报纸上的头条新闻开始谈论欧洲不断加剧的紧张局势。荷兰遭到入侵,随后被占领,我和艾菲常常议论遥远的阿姆斯特丹和我们的亲朋好友,因此再度变得亲密,却几乎不曾注意到另一种似乎很不真实的战争威胁正在渐渐迫近。日本人已经到了爪哇。
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在大声说话,连忙抬起头来。每当我在糟糕的日子里濒于临界点时,总是会这么做。此时此刻,我身处一条寂静的街中,行人寥寥,各自步履匆匆。每人都只关心自己的事。我的事是想方设法为自己辩护,即使是站在被告席上的犯人也有这权利,有权解释一些可以用来减罪的情形——比如日军登陆后一片混乱,我们的军事防卫不够完善,只能仓促应对并试图维护,与当地居民长期建立起来的关系突然崩溃,周围地区出现公开的破坏与暗中的杀戮。我不得不坐着军用吉普车四处奔波,两眼被房屋燃烧时冒出的黑烟熏得难受,飞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莉娜睁着一双阴郁的黑眼睛,面颊上沾着鲜血。又有更多鲜血,艾菲赤身裸体,残缺不全的尸身躺在一汪血泊之中,散发出浓重的血腥气味。还有扑扑,只剩下一颗满头鬈发的小脑袋。
我停住脚步,大口呕吐起来,过后用手帕擦擦嘴,这条街空空荡荡,只有我独自一人。身后某处传来摩托车的声音,除此之外一片寂静。我虽然两腿颤抖,仍是努力走到街角,刚一转弯,只觉一股冷风猛吹在脸上,我立刻低下头去,将下巴抵在胸口处,忍不住跑起来,一步跨过三块地砖,然后是四块……就在这时,我看见正前方有一个小小的红方块,原来是一个皮夹,在街灯的照耀下发出红光。我弯腰捡起时,听见前面有个女人大声叫喊。我赶紧站起身来,将皮夹塞入雨衣的大口袋里。在灯柱上方,只见两个深肤色的男人,一高一矮,穿着浅色风衣,正逼近一个身穿深蓝外套、头戴红帽的女人。她刚刚抓起自己的手提袋击打过一个男人,那手提袋正在她的右手里,袋口敞开。她举起手臂,却被高个子男人抓住,于是又放声大叫起来。
从灌木丛中冒出几个男人,在我的汽车头灯的照耀下,白衣显得格外耀眼。我猛转方向盘,吉普车右侧的挡泥板撞到横在路中间的树上,只听一声枪响,接着是斯登冲锋枪的声音。“先生,你受伤了吗?”一股野兽般的狂怒涌上心头。我朝前奔去,抓住高个子男人的风衣翻领,依照在军队里学来的招式,将他击倒在地,然后转身再看另一个,但是那矮个子已抢先出手,右拳狠狠打在我的下颌处,眼前再度转为黑暗。
“先生,你受伤了吗?”
“没有,把那棵树从路面上挪开,快点。我必须……”我突然住口不语,脑中一片混乱。
我正在对一个身穿蓝色制服的人说话,而不是我们殖民地军队的绿色制服。一个阿姆斯特丹警察站在我的面前,在他身后,停着一辆白色小汽车,而不是绿色小汽车。绿色、蓝色与白色融合在一起,我不禁闭起两眼。
我只觉头晕目眩,试图弄清自己究竟身在何处,随即明白自己正躺在地上,肩胛骨紧贴着冰冷坚硬的路面。一只强壮有力的胳膊拉着我坐起来,我睁开眼睛,只见几步之外站着另一个警察,身穿一件皮夹克,看去十分魁梧,正与那个头戴红帽的姑娘说话。我试图看清周围,冲着扶住我肩膀的警察问道:“那两个穿风衣的男人在哪里?他们……他们……”就在这时,我看见那姑娘的脸,不禁大吃一惊,目瞪口呆。
“他们逃走了,先生。不过不必担心,我们总会抓住那两个混蛋的。这位年轻女士给我们详细描述了那两个人的模样,我的同事已经把消息发出去了。”
我想要点点头,猛然觉得下颌一阵抽痛,直传到头顶,然而与腹内的疼痛仍是无法相比。姑娘转过头去,路灯的光线正照在她苍白的脸面上。她就是莉娜,从阴间归来的莉娜,一双眼睛又大又黑,睫毛很长,还有那张鹅蛋脸,丰满而略显任性的嘴唇,都与莉娜一模一样。我不禁抬起两手,捂住自己的脸。
“你还好吗,先生?”警察关切地问道。我抬起头来,微微颔首。他扶着我站起,又递上我的帽子,说道:“好笑的是我们跟踪了你一阵子,因为你看起来像个醉汉。”
“我那时觉得不舒服,有时会忽然头晕。”
“你要是头晕得再厉害些,恐怕就不能把那个混蛋打倒在地了!”警察欣然说道。我朝那边走去,一心想听见姑娘的声音。
“珍妮·温特。”大块头警官一边说着,一边在小本子上记下名字。姑娘看着我,面色紧绷,眼神警惕,与莉娜实在太像了,我不禁心里一阵抽痛。警官对她问道:“你就住在这家小旅馆里?阿布街55号?”
姑娘点点头。我移开视线,转而望向空寂的街道。她并非后来面目扭曲、胸口撕裂、鲜血横流的莉娜,而是在那个闷热夜晚遇见的正值青春的莉娜,距离死亡还有很远。
我发觉大块头警官正在留神打量我。他向旁边的瘦子同事问道:“他没有受伤吧?”见对方摇摇头,又对姑娘说道:“小姐,你在哪里工作?”
“我是个护士。”她说出一家有名的医院。果然不出我所料,她的声音低沉而圆润。
“温特小姐,明天早上,你务必到总部来一趟。我们会给你看些照片,里面或许就有那两个人。我们收集了很多资料。十点钟方便吗?”
她点一点头,裹紧身上的深蓝外套。风已经停了,但是仍然很冷。我失去知觉不知有多久,猜测大概有十分钟。警察对我说道:“你很走运,先生,并没有受伤。那些东方人经常随身带着刀子。能告诉我你的姓名和地址吗?”
我从胸前的衣兜里掏出身份卡片递过去,这样会更容易些。他一边在记事本上抄写,一边念出声来:约翰·亨德里克斯,1914年3月12日出生于阿姆斯特丹,蜂巢百货公司记账员。后面是我的地址、公司电话与住处电话。他抄完之后,将卡片还给我,说道:“如果我们需要你作证,会通知你的。”
“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姑娘对我们三人说着,唇边露出微笑,但是眼神看去老练而机警,随后仔细打量着我,热忱地又道:“非常感谢你,亨德里克斯先生。”
她转身朝55号大门走去。我看见铭牌上写着“扬森旅馆”,下面有一个白色的门铃按钮。她将手放在按钮上,扭头对我们三人说道:“再次感谢各位,晚安!”
警车上的扬声器传出急促的说话声,大块头警官跳上驾驶座,对同事叫道:“电车在莱泽街撞了一个人!”
“你们能不能也带我过去?”我开口问罢,摸一摸肿起的下颌,又说道:“我觉得有点头重脚轻。”
“上车吧。”瘦子说道。于是我们都钻进车里,车子发动起来。
警笛不停鸣叫,扬声器里也一直传出声音,使我们无法交谈,于是我注意到了一个细微之处,颇觉困惑。温特小姐并没用手指去按门铃,而是按在门铃旁边。我是个远视眼,所以看得很清楚。或许她心情紧张,因此按错了地方,毕竟刚刚遭人袭击过,但是也可能是有意为之,像莉娜一样的女人,谁能说得准呢?我的头开始抽痛,思绪也再次变得狂乱,抬头一看,此刻正行至莱泽街的第一个十字路口。
“我能在这里下车吗?”
警官将车子停在路边,两眼紧盯着前方,只见一大群人围在一辆电车四周,售票员也在其中,正摇动双臂,大声解释着什么。“别紧张!”瘦警察对我说罢,警车开动离去。
一小群人站在街角处,朝停在街中的电车张望。
“他突然走到街道中间,当场就被轧死了。”一个穿着厚皮衣的胖子说道,“我亲眼看见的。”又惊恐地加上一句:“不过没见出多少血。”
有时不会出很多血,有时会的。我穿过人群,走入一条小街,看见头一家咖啡馆便推门进去。只见餐厅里人多拥挤,弥漫着一股浓重的香烟和咖啡气味,我一路推推搡搡,直走到后边安静的台球室内。低垂的吊灯下,两张绿色的台球桌发出柔和的光芒。一张桌子已被两个穿衬衫的男士占用,周围再无旁人。我拉过墙角处球杆架旁的一把椅子,将我的湿帽子搁在对面一把椅子上。室内虽然暖气烧得很好,但我并未脱下雨衣,因为确实觉得头晕目眩、两腿打战。我坐了下来,满意地长吁一口气。
正在玩球的男人身材肥硕,面颊圆胖。这一杆只差了一点点,他不禁低声咒骂一句,将球杆重重放下,对我大声说道:“外面警车叫什么?莫非出了事故?”
“不错,就在前面街上出了一起事故。不过我没亲眼看见。”
就在那个至关重要的晚上,确实出过一起事故,并且是我亲眼所见,就发生在我的面前。我坐在万隆郊区一家小旅馆的酒吧间里,光线昏暗,异常闷热。我已是筋疲力尽,制服紧贴在汗湿酸痛的后背上。墙上的挂钟指向十点一刻。酒保是个马来人,看去神情冷淡,即使日本飞机偶尔从头顶呼啸而过,也是漠然置之。我正在喝一杯温啤酒,准备过后出门,再度坐进吉普车里,在黑暗的乡间行驶一小时,就能返回家中。扑扑自然已经入睡,艾菲也一样。她在红十字会的一个流动队里工作,一天下来,想必也已十分劳累。
远处传来一连串枪声,在旅馆后方某处。我问酒保要些冰块,他耸耸肩头。我本该知道,当天上午制冰厂遭到了轰击。突然,门外响起叫喊声,门扇被人猛地拉开,一个女人冲进来,长长的黑发左右摆动,脚上的高跟鞋绊了一下,于是摔倒在门旁的两张椅子之间,正拼命想要站起,只见一个士兵冲入,头上没戴帽子,短外衣敞开,受伤的前额鲜血直流,看去面目扭曲。他抓住那女人的胳膊,举起弧形军刀,预备朝她头上砍去。就在那时,我已经拔出了手枪,扣动扳机,子弹的强力使得他朝后一仰,撞在门柱上,随即倒在地下。这时两个头戴白盔的宪兵进来,迅速查看过后,对我行了个礼,说这个士兵喝醉酒后,因为女人与两个同伴争吵起来,被打倒在地,脑袋磕在道石上,爬起来之后狂性大发,拔枪冲着两个同伴射出整整一梭子弹,过后又抽出军刀追赶那女人。此事不必再多做解释或是写出正式报告,这类事件如今到处都在发生。两名宪兵抬走了死尸,我帮助那女人站起,扶她坐在一张椅子上,为她要了一杯白兰地。酒保方才躲在柜台下面,如今重又现身出来。
她看去年轻漂亮,明显有印尼血统,不过肌肤白皙,略似奶油色,身材玲珑浮凸,透过印花细布裙装,可以看见里面的白缎胸衣与紧身裤。她用一双闪闪发亮的大眼睛打量着我,拿出一小块蕾丝手绢,轻轻揩擦脸上流血的伤口。
她毫不费力便看穿了我的心思,开口说自己名叫莉娜,就住在这家旅馆里。不断加剧的紧张心情,加上整整一天一夜没有休息,无处排遣的怒气使我对这个女人突然产生了强烈的欲望。我们一路上楼时,她随口说道:“我必须警告你,我很累了,恐怕没法让你得到应有的回报。”
这就是莉娜,如此的随意。刚才在街上遇见的那个姑娘也是一样随意。忽然,我感觉脑子里仿佛出现一片空白,渐渐扩散,越来越大。我赶紧弯腰低头,将脑袋抵在膝盖处,免得自己昏厥过去,肿胀的下颌一阵刺痛。这时侍者进来,打台球的二人要了啤酒,我要了一杯黑咖啡,后来又加上一份火腿三明治。我点燃一根香烟,深吸了几口,或许胃里会舒服些。
两天之后,艾菲死了,扑扑也死了。她们被埋葬了吗?或许没有。我被关在战俘集中营里,莉娜声称自己是半个印尼人,因此未被拘捕。她不但让我得到了应有的回报,甚至还要更多。她定期前来探视,偷偷带给我日本香烟、维生素和药品。我需要这些东西。当时有些荒谬的错误使得很多人丢了性命,由于其中一个错误,我一次又一次遭到毒打和刑讯。亨德里克斯是一个很平常的姓氏,另有一个同姓之人为我方搜集情报,给日军造成许多麻烦,日本宪兵认定那个人就是我,想要从我口中探听出地下情报机构的人员名单和地点。我很明白他们的意图。但是,虽然我曾在一夜之间被任命为上尉,却与情报工作毫不相干,自然也无法答复他们。有时我实在受不了折磨,就编造出一些消息来,由此可以获得几周的缓刑,因为他们要去仔细核查我所说的情形是否属实,过后便会再度施以刑讯。但是我幸存了下来。当战争结束时,莉娜在集中营门口等我,怀里抱着一整条香烟,这次是英国货。我和她结了婚,请了病假,带她前去荷兰。两个月之后,我在阿姆斯特丹签约成为巡回法官,于是我们重返爪哇。
侍者将咖啡和三明治放在旁边,我端起杯子,一口气灌下整杯热咖啡,然后一边观看那两人打台球,一边吃着三明治。这一情景使我逐渐平静下来,那两人打球十分认真,并且技术精湛。尤其是那个胖子,打得一手漂亮的平滑击球。当他仔细盘算如何长击时,似是浑然忘我,一颗圆圆的大脑袋在绿色球桌上来回晃动,两眼略微凸出,让我不禁想起了金鱼,在小小的玻璃缸内,在绿色的水草间,脑袋也是这般晃来晃去。
我也得集中精力——决定究竟哪一样更重要,我的爱还是我的恨。我爱莉娜,爱她对我难以自制的、间歇发作的激情,屈服时近乎野兽一般的凶暴,对生活的兴致勃勃,以及令人感动的单纯幼稚。我恨她是因为她时常爆发的坏脾气会激起我可耻的怒火,还会使我莫名生出卑劣的嫉妒心,令我感到痛苦。另外,在艾菲与扑扑被杀一事中,她也负有一部分责任,此事总是横亘在我们之间。家里的仆人对莉娜又惧怕又轻视,虽然她肤色很白,他们仍是把她看作同等阶层中的一员。心情好的时候,她会送给仆人们丰厚的礼物,一旦心情不好,就会千方百计地找麻烦,并肆意辱骂他们,尤其是对那个英俊的童仆阿马特。但是我必须把所有事情按时间顺序排好,不能抢在前面,这一点非常重要。另一场战争开始了,这是一场奇怪而不真实的战争,叫做警察行动。民族主义者到处反叛,荷兰人的统治土崩瓦解。往昔的仇恨重又燃起,旧日宿怨得以了结,采取的方式则是黑暗中的挥刀一刺,或是空屋里射出的一记冷枪。持续的危险使得气氛紧张,我也变得暴躁易怒。但是莉娜变得格外平静,把自己缩进恐惧的外壳里。当她告诉我说有了身孕时,态度十分阴郁,甚至有些敌意。她在仆人面前装腔作势地大吵大闹,那副模样令人厌恶,但是当我说为了安全起见、她必须去泗水的一家医院时,她却断然拒绝,非要和我一起留在这危险之地。就在那时,我爱她达到了极点。
不久以后,一切都结束了。如今我必须格外小心,因为如今每一时刻,甚至每一秒钟都至关重要,我必须集中精力。我靠坐在椅背上,将两手深深插入雨衣的口袋里。侍者匆匆走过时,我又要了一杯咖啡。忽然,我的右手触及一个柔软的皮质物件,掏出来一看,是一个红色的摩洛哥小钱包。
我看着掌中的这个东西,不禁大吃一惊,忽然想起这是我在看见珍妮·温特之前,从人行道上捡起来的。珍妮·温特穿着深蓝色外套,头戴一顶红帽子,被两个穿浅色风衣的男子袭击。
我不能打开钱包。莉娜仍在附近。我从没打开过莉娜的手提包或钱夹,这种举动将是对她女性隐私的极其卑鄙无耻的侵犯,就像一个男人不看别的女人,甚至不看自己的妻子,却盯着莉娜一样难以想象。奇怪的是对艾菲就不一样。每当我需要一把钥匙,或是一点零钱时,我会理所当然地打开艾菲的提包或钱夹,无论她是否在场。我甚至从未想过此事,艾菲本人也没有想过。
我极力自持。这并不是混乱险恶的过去,而是简单明了、用以拯救的现在。我必须打开这个钱包,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因为必须证明是否属于温特小姐所有。此物可能是一个行人遗失的,也可能是温特小姐抓起手提包击打高个子歹徒时,从手提包里飞出来的,必须将它送归原主。这一想法简单而符合逻辑,现在将会拯救我。
钱包里有三张十元的荷兰盾,还有一张身份卡片。我戴上老花镜,先仔细端详照片,惊奇地发现她果然酷似莉娜。这显然是在一家价格昂贵的照相馆里拍摄的肖像,不错,莉娜从不拍廉价的快照,甚至包括护照上的相片。我看着那工整的大写字体,刚刚平静下来的心情忽然又被搅乱:“伊芙琳·范哈根,生于1940年6月3日,职业:演员。地址:老运河88号。”
这么说来,她张口就能撒谎,就像莉娜一样自然。卡片上的字迹变得模糊不清,犹如那个闷热压抑的午后,莉娜对我说出最后一个谎言时,一切也变得模糊不清。然而那真是一个谎言吗?午休时,我们谁也没有睡着,直挺挺地躺在潮湿的被单上,态度冷漠,浑身是汗。莉娜试图刺激我与她争吵,当她烦躁不安、感到害怕时,常常会这么做。我也神经紧绷,就像小提琴的琴弦一般,但是并未有所反应。在闷热的法庭里熬过了整整一上午,我太疲倦了。我们冲过淋浴,正无精打采地为了喝下午茶而穿衣打扮时,她突然随口对我说,她怀的孩子并不是我的骨肉。这当头一棒来得太过突然,令我震惊无已,说不出一句话来。她一边梳头,一边从镜中朝我偷偷打量,似乎对我的沉默颇为失望。
我们默默走入屋前的阳台,坐在藤椅中,俯瞰着花园。我把领来的手枪放在桌上,正在茶杯一侧,上头教我们这么做,已然养成习惯。因为叛乱已蔓延到本地区,就在前几天,我方一个军官被一名狙击手打伤。一个性情沉静的爪哇仆人将盛有蛋糕的银盘送到莉娜面前,随即退下,阿马特被辞退时,他已经来了。如今我必须将所有的事都弄清楚,每一秒钟都至关重要。莉娜拿起一小块蛋糕,靠坐在椅背上,小口咀嚼着,看去心满意足。我不能忍受她对我说出那些话之后暗自得意的微笑,于是转头去看花园。湿热的空气弥漫在园中,低矮的花木似是在颤抖。我定定望着篱笆,实则视而不见,还把几片褐色树叶模糊看成了阿马特的脸。就在那一瞬间,我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她只是为了激怒我才撒谎,正如她想要激怒阿马特时,就信口说些关于他和其他仆人的谎言。我可能确实想过从树叶中伸出的东西是一根枯枝,但是不能肯定。其次还有一个问题,假设我分明看见阿马特的面孔闪过,并且认出那枯枝到底是什么,我有没有足够的时间抓起手枪、瞄准射击?我是一个神枪手,但是当时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呢?我曾经无数次回想这一场景,但是此事一直是个疑问。只有两桩事实确凿无疑: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我希望她死去;来复枪的子弹射入她的前胸。她死在我的怀里。
我两眼昏花,颤抖的两手中握着一张纸,努力看去,看见上端印着粗糙的印刷字体:伯特·温特,老运河88号。下面是一行工整的字迹,如同印刷体一般:最亲爱的伊芙琳。我已经无意识地展开了钱包里这张廉价的笺纸。我要抓住现在,安全的现在,于是继续读出下文:
你知道我是多么不愿打扰你,但是现在非如此不可,实在抱歉。尤其是昨天,我对你说过我很理解,也不反对你抓住这个到手的机会。但是现在,没有你的日子过了一天一夜,我觉得必须最后努力一次。因此我想说:求求你不要走!
你的,伯特
忽然,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震惊,按理说不该读这张便笺。我不禁又看了一眼写在左下角的日期:2月26日。正是前天。我摘下老花镜,将钱夹塞进胸前的口袋里。我已经看过了这封信,那是无法可想的事。我想要思考伯特·温特,还有伊芙琳:关于前天,而不是很久以前在花园里那酷热的一天。
伯特·温特是与伊芙琳住在一起的男人,家在老运河88号。他们曾经住在一起,如今她已离开。莉娜并未离开我,这一点我必须承认,是我离开了她。
“好一记立杆击球!”胖子大声叫道。他专心注视着对手,那人正将三个球摆好,动作精确,令人赞叹。我也曾经是个打台球的好手,我喜爱精确的、控御自如的运动,以及法庭所采用的基于严格事实的精确推理。伊芙琳就是一个事实,千真万确的事实,一个穿着深蓝外套、头戴红帽的姑娘。她的情人却仍是面目模糊,让我试着通过推理来看个清楚。从他不加修饰的工整笔迹和成熟节制的措辞中,看得出他受过良好教育,可能戴着近视眼镜,因为其字迹有一种类似印刷体的清晰准确。他不可能十分阔绰,因为写如此重要的一封信,用的竟是从一本廉价笺纸簿里撕下的一页,如今我才想起伊芙琳的外套看去也并非崭新。伯特的文风虽然成熟,但是在某些方面一定还有些孩子气,因为印在信纸上的抬头有些笨拙——这是企图以低廉的费用来树立个人风格的行为。伊芙琳离开了他,不过不是为了阿布街55号的扬森旅馆,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我招呼侍者过来,说话声音有点过大,旁边那人打歪了一杆,胖子朝我投来责怪的一瞥。我感到很是抱歉,给侍者多付了一些小费,然后出门离去。
夜晚的街中熙熙攘攘,人声嘈杂。每人都有各自的目标,如今我也有了一个。我朝停在街角的出租车走去,对司机说道:“请开到老运河88号。”
司机发动引擎,迅速加入车流之中。他的驾驶技术很好,我坐在后排欣赏他开车,看得津津有味。我一向喜爱精细的手工技艺,正是因此,我喜爱台球、线描和打靶,同时也喜爱精细的脑力活动: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冷静机智的推理。我之所以从事记账这一工作,原因正在于此,其实我的退休金足够维持如今简朴的生活,并不需要去工作。我的情感生活是一团毫无希望的乱麻,因此必须寻求坚实的事物,抓住它来支撑自己。这一点也表现为我不愿与一些陈年之物分离,比如一辆老车,一把老枪,一件旧外套或是一顶旧帽子。这些老旧的、非常熟悉的东西能够帮助我,给予我极其需要的支持。在过去几年中,就在阿姆斯特丹的住处,偶尔想到要结束自己这阴暗的存在时,我总是畏惧退缩,是否也出于同样的原因呢?因为我害怕假如失去了身体,是否也会失去……?我不由自主地将手伸进侧兜内,那个铁皮管还在原处,自从军医将它交给我之后,就一直放在这里。当时日军正渐渐逼近。军医对我说道:“务必小心服用此药。一片可以止痛,两片可以催眠。再多的话,就会让你睡得很沉,再也不会醒来。”后来听说他饿死在丛林里。我时常揣想,他自己是不是也随身带了这么一管药片。
司机开口咒骂几句,骂得生动而出彩,令我猛然回到现实中。汽车正缓缓行驶在运河边一条狭窄的街中。一侧是灰石砌成的道牙,高高耸起,另一侧是无防护的运河河岸,两辆车在其间难以并行。前方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小货车,距离水边有几英尺远。
“前面就是你要去的88号,”司机低声说罢,回头看了我一眼,“我非得把车子倒回街角去不可,看见停在那边的货车了没?不知是哪个混蛋干的。”他驾车离去,虽然收了小费,调转车头时仍发出刺耳的声音。
这里靠近阿姆斯特尔河,是最古老的城区之一。尖顶房屋肮脏黑暗,唯有河岸边的一排铁灯柱发出亮光。86号是一家旧式药房,门上挂着一个木刻头像,一个裹着头巾的突厥人张开大嘴,露出长长的红舌头,通常称为“哈伯”。这是药房的传统标志,此时却使我隐隐感到不安,那一对硕大的黑眼睛似是紧盯着我,露出不怀好意的神色。我快步踏上五级石阶,走到88号门前。黄铜门环做成狮头形状,表面涂的绿漆已然剥落。我取出打火机,借着火光,打量门铃下方的住户名字。一楼是尼瓦斯公司,做进出口生意。这名字很熟悉,是爪哇的一家大糖厂。二楼住着一个裁缝和一个油漆匠。三楼住着三个化学系的学生,名字潦草地写在带有污迹的名片上,没有一人叫做伯特·温特。我转身打量暗黑的阿姆斯特尔河,一辆水警使用的小摩托艇正顺流而下,船顶发出光亮,看去阴森怪异,让我想起卡戎(4)的渡船。这一场现实中的出行是否会走入死胡同呢?我忽然感到焦虑,意识到这一联系是多么薄弱,就在此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这里一定还有地下室。
我迅速走下台阶,再次回到街面上,看见石阶下面果然有一道狭窄的楼梯直直下去,通向一扇褐色的小门。我眯起两眼,急忙去看插在玻璃窥孔后面的名片,只见上面印着一行字:伯特·温特,法学学士。这正符合我对此人的猜测,一个大学生。我瞧了一眼露出地面半截的两扇窗户,厚厚的窗帘后面透出一线灯光。
我伸手按了一下门铃。大门立时开启,温特先生显然听到了出租车的声音,就站在门背后,正等待有人前来。
他的个头比我高,宽肩细腰,一头卷曲的长发,但我看不清他的脸面,因为门厅里的灯泡光线很强。
“你有什么事?”他说话的声音颇为悦耳。
“我名叫亨德里克斯,”我彬彬有礼地答道,“有样东西要交给范哈根小姐,交给伊芙琳,我……”
“进来吧,”他急忙说道,并未让我脱下外套,打开左边的一扇门,将我请入室内。这房间低矮而凌乱,桌上堆满书籍纸张,还摆着一盏装有绿色灯罩的台灯。虽是一间典型的廉价出租房,看去却温暖舒适,壁炉前有一只老式的圆形煤炉,里面燃着红热的炭火。
“坐吧!”主人说着,用手一指书桌旁的高背座椅,椅面用草编成。后面另有一张带软垫的扶手椅,他却不加理会,将一摞厚重的法学书推到一旁,半坐在书桌边沿,两脚踩在旧地毯上,显然不希望我在此久留。
他举止灵活优雅,像个训练有素的运动员,穿一身合体的褐色粗呢套装,越发显得身材健壮,看去三十左右,年纪比我预想的要大几岁,相貌英俊,留着短短的小胡子,一张大嘴显得十分诙谐,金色鬈发整齐地梳到一侧。他仔细整整笔直的裤缝,一双宝蓝色眼睛打量着我,两眼下方已有明显的眼袋,或许正是因此,看起来更显得老相一些。
我本想把帽子放在一叠笔记本上,想到帽子仍是湿的,于是改了主意,将它放下地面。最上面的一个笔记本摊开放着,用红笔醒目地标着分数,与写给伊芙琳的书信上的笔迹很相像。伯特为了挣外快,给学生批改作业。很久以前,我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看来伯特确实需要外快,因为这房内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一张凌乱的坐卧两用床,墙角处一个放厨具的架子,一组旧书架上摆满了廉价图书,除此以外再无其他。墙上挂着两张高更的画,是从周刊上撕下的复制品,两张电影明星的彩色照片,还有一张姿态迷人的芭蕾舞女像,我猜这都是伊芙琳挑选的。
主人递过一只打开的烟盒,我连忙道谢,这是上好的埃及进口香烟。他自行抽出一根,指尖染有尼古丁的污渍,被我看在眼里。此人是个运动家,然而技艺荒疏已久。等我点燃了香烟,他才随口说道:“范哈根小姐不在这里。”
“哦,她当然要去工作!”我咧嘴一笑,笑得十分笨拙,“她告诉过我工作的地方,我本应去那里……”
我半身立起,本能地使出巡回法官的小伎俩。
“不,”他急忙说道,“她不在克劳德舞厅,她在度假。”
“这我并不知道,”我重又坐回椅中,懊悔说道,“本来应该先写封信才是。我住在海牙,与她多少失去了联系,这都是我的过错。她几时会回来?”
“再过两周左右。不过,如果换了我,我会先给她寄一张明信片,确认一下再说,亨德里克斯先生。”
他说话时略带一点口音,卷舌音r念得有美国味儿。
“好的,我会照你说的去办。哪里……”我左右打量,想找到烟灰缸。
他扫视一下书桌,然后跳下地来,迈着大步迅速朝烟囱走去,拿来一只碟子放在桌上,重又坐回原处,“对不起,烟灰缸不知弄到哪里去了。这该死的清洁女工……”说罢住口不语,盯着手中的烟头,又随口问道:“亨德里克斯先生,你认识范哈根小姐很久了吗?”
“我曾经出国了一阵,与她的联系少了很多。两年前我们常常见面,一起上过课,学习一点朗诵、表演之类。”
“你也从事表演工作?”他发问的口气听去难以置信。我并不想责怪他,因为我看去实在不像一个夜总会里的演员,于是赶紧说道:“不,我是个律师,为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不过我对表演很有兴趣,用来作为业余爱好。”
他听罢松了口气,微微一笑以示鼓励,又问道:“是投资方面的兴趣?”
“不不,我喜欢那种气氛,一向乐意与艺术家打交道,可以令人放松自我,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他立时就明白了。我是个有钱人,在演出结束后,可以让姑娘们享受一阵子,喝着香槟吃晚餐,然后在高级酒店里过夜。他回过神来,说道:“我很抱歉伊芙琳不在。你想留个条子吗?”
“温特先生,转告她我会写信即可。”
“我一定办到。”
我想要再拖延一会儿,但又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话题,于是抬手指着一堆法律书籍,说道:“当你必须背会所有那些东西时,确实很无聊。不过后来我发现还是有用处的。”
“的确很有用处。”他表示赞同,转脸朝向门口。
我站起身来,与他一起走到门厅内。
“很抱歉打搅了你。”
“没关系。”他打开门扇,外面又在落雨。
“坏天气。”他说道。
“糟透了。”我们并未握手道别。
(1) 莉娜是林奈特的昵称。
(2) 即《圣经》。
(3) 艾菲是伊芙的昵称。
(4) 卡戎(Charon)是希腊神话中冥王哈得斯的船夫,负责将死者渡过冥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