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文与诗
与夫子家的热闹不同,陈恒的休沐日也没什么特别的安排。吃过早饭,他便跟着陈青和陈娴身后去鸡舍喂鸡。
牛棚也是要打扫的,不过这活气味实在难闻,堂姐陈娴一直有些嫌弃。反正只是简单的清扫,陈恒便把活都揽过来。平日他要一心读书,今天不如趁着休息,多帮家里些忙。
等到忙完家务,他才回到房内,准备完成王先明昨日布下的课业。因他读书进度快,王先明准许他开始试着写些文章。
格式内容全无限制,王先明只是让他动笔随便写写,纯粹是为了让他尝试一二,慢慢习惯、积累写文章的感觉。
听上去到像上辈子的学生周记,形式上来说也差不多。但内容却要从四书中选一题来做,难度跟前者不可同日而语。
像这次王先明圈定的范围,就是《大学》的第一句话: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文章的内容自然是对以这句话做展开解释,若是能引用些典故就更好了。
毕竟是这一世第一次写文章,陈恒也没指望自己写的有多出色,只求自己字字认真、句句思量足以。
如此写完文章,早上的时间已经过去大半,陈恒便抓着时间再背会书。一直到顾氏喊他吃饭,他才放下书走出房间。
如今已经十一月,空气中还带着秋日的闷热。陈丐山、周氏、陈启因为要在田里打稻谷,不能回来吃饭,陈恒便接下给他们送饭的任务。
等他来到农田时,能看到金灿灿的麦田上,各家各户的青壮正围在几台打谷机边上。陈恒第一次见到打谷机的时候,还觉得惊讶,没想到古代也有这玩意儿。
“奶奶,我来送饭了。”
“我的乖孙,你怎么来了?太阳这么大,你娘也舍得让你来啊。快来奶奶这,奶奶这边凉快。”
坐在路旁休息的周氏,赶忙招收拉过陈恒,又扯开喉咙对着田里大喊:“陈丐山,喊你儿子来吃饭。”
田上虽然人多声音嘈杂,周氏到不担心陈丐山听不到。果然她这边声音还未传远,离得近些的人,已经直起身帮着传话:“陈丐山,你婆娘喊你吃饭。”
“陈伯,婶婶喊你去吃饭。”
声音随着麦浪的起伏向远处传递,热心肠的农家人与其说是帮忙,更像是借着这个机会放松打闹。
陈丐山一路骂骂咧咧的走回来,他可是听到刚刚有个毛小子,躲在人群里趁机也喊了他的名字。
“好啦,赶紧吃饭。吃完,就让恒儿回去读书。”奶奶周氏打开食盒,把顾氏做好的饭菜一道道拿出来。
“爷爷,我爹呢。”
陈恒眨眨眼,有些好奇的问道。
“他还在忙呢,今年收成好,村里的谷机不够用,咱们家不抓紧弄,后头等的人估计得忙到月末……”陈丐山话还未说完,陈恒已经撒开脚往田里跑去。
“二狗,你跑啥!!快回来。”
“奶奶,我去给爹帮忙。”
这可把奶奶看急了,周氏站直身,冲着陈恒的背影就是一顿喊。
“算了,算了,让他去吧。”陈丐山盘腿坐在地上,拿起筷子就往嘴里扒饭,含糊不清道,“恒儿就这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况他这个年纪,村里多的是出来帮家里干活的。”
“我孙子能一样吗,他现在可是读书人。”周氏满脸的骄傲。
“读书人,也要吃饭干活。”
见说不过陈丐山,周氏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坐在路边的石头上,笑着低头吃饭。
陈恒跑到陈启身边时,对方正身穿短衣鼓弄着打谷机,阳光照在他黝黑的肤色上,冒出的汗水反射出油腻的光。
看到一捆捆满穗的稻禾被陈启放进入口。陈恒便知道自己该怎么帮。
他来到堆满水稻的地方,抱起一捆来到陈启脚边。陈启还以为是陈丐山去而复返,有些奇怪的转头,却看见儿子的笑脸,还不等他发怒。陈恒已经解释道:
“我早上背过书,夫子布置的课业也写完了。”
陈启只好无奈,只好道:“记得选些轻的背。”
“我力气大着呢,爹。”
你就可劲的吹牛吧,陈启不以为意的撇撇嘴,你小子有几两肉,我个当爹的能不清楚?
“黑成炭了,以后可不好给你找媳妇。”
“那爹是怎么找到娘的?”
陈启闻言,裂开一口整齐的白牙,很是神气,“谁叫你爹长得好看呢,你娘当时一眼就看中。”
“爹。”陈恒放下稻穗,擦擦额头的汗,语重心长道:“骗骗儿子可以,你可别把自己也给骗咯。奶奶说,当初给你讲了好几户人家,愣是没一个瞧上你的。就是因为你看上去,又黑还显老。”
“娘怎么连这个都拿出来说,”陈启低声抱怨一句,试图给自己找回场子,“可你爹木工做的好啊。你爹这双手,又巧又能干,之前的人不识货,才让你娘有这个运气。”
此话倒也不虚,陈启的一手木工确实厉害,不管是天上飞的,地里爬的,小时候陈恒的玩具,都是陈启自己弄出来。就连田里现在忙活的打谷机,有不少也是他参与打造。
“你说是就是吧。”
陈恒忙着呢,那有空搭理他爹,放下一捆又要赶去搬下一捆。
待到爷爷奶奶吃完过来换班,瞧见陈恒忙出一身汗的模样,也没再提劝他回去的事情,只是换了陈启去吃饭。
一家人忙到晚霞布满天,才将装好的谷袋背回家。那些还未处理完的稻穗,陈丐山看看天色,说夜里不会下雨,就任由它们停在田里。
山溪村没啥外人,加之民风淳朴。平日里丢只鸡,大家伙也能给找到,真不用担心有什么窃贼说法。这样的人,只要有一次,抓到就是个背井离乡的结局。
回家的路上,周氏连连追问陈恒:问他辛不辛苦。
陈恒那里会说是,只是摇头摆手,示意自己一切都好。走进村内,有只别人家养的大黄,就窜到陈恒身边,一直舔着他的手。
陈恒觉得有趣,还停下逗弄一会,直到周氏看见大孙子落在后头出声叫他,陈恒才快步跑向家人。
晚上被顾氏赶去洗澡时,陈恒坐在澡盆里,突然想起王先明给他布置的另一个课业。因他以前从未接触过,王先明到没要求他什么时候交,只要求写的工整些就行。
此番来了感觉,陈恒匆匆洗漱完,就来到院子里,享受着徐徐吹来的凉风,看着天上的明月一阵阵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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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学堂内。
“这就是你写的诗?”王夫子有些意外,拿起陈恒交上来的作业,信口吟道:“朝对霞,雨对风。黄土对晴空。春去寒暑日,一年又做东。老农不知数,稻穗与子熟。”
“不错,不错。”王夫子念完连连点头,“韵脚上还要注意些,遣词也可以再打磨打磨。不过你是第一次作诗,能有这种水平,显然你是有把我的话听进去。
诗嘛,无非都是借景生情,借物咏志的。刚开始时,不可脱离生活。”
陈恒站在夫子的身旁,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只能傻笑几声。
“你个呆子,莫非自己还觉得不满意?”王夫子转过身,用手点在陈恒的额头,笑道:“你可别让诗集里的东西蒙过去。
那些都是什么人,从古至今,多少文人里选出来的佳作,且不可因见高山而怯步,反到要将他们当作榜样,好生学习,慢慢精进才是。”
“弟子知道。”陈恒点点头,他对作诗这种事,更倾向于随遇而安。王先明之前给他讲过,历朝历代的文人诗客,大多都是苦吟派。
不是心中早有腹稿,就是已经提前完成,在恰当的时间拿出来罢了。
真正能做到信手拈来,出口成诗的豪客,翻遍史书也不过三个半。这些人,一出现在他以前的课本中,光是听到名头,就已经让人心生崇拜,化身脑残粉。
陈恒跟在王先明身边学习已久,胆子也大了些,老陈家的人都有这种毛病。只见他小心翼翼的问道:“那夫子,第一次做的诗是什么样的呢?”
王先明面色一顿,道:“上课,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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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的午饭,是在老师家吃的,因为师母做了些肉食,王先明的牙口不好,便让陈恒在一旁一起吃点,算是给弟子加餐。
吃饭间,陈恒跟师母打听着早上的趣事,惹来师母柳氏的笑声。
“这事啊,师母知道。恒儿,你夫子的第一首诗,还是写给我爹呢。我现在还记得,爹念起它时的样子,实在有趣。”
柳氏轻轻喉咙,不去管旁边低头猛扒饭的王先明,将这个趣事拿来说给孩子听。
“雾山锁翠雨,
青鸟唤月啼。
独风不成曲,
才高须知音。”
“我爹当时就说,这个上门求学的人,好大的口气。”
一桌三人,有两个笑做一团,只有遭殃的王先明暗下决定,下午要给学生穿点小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