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文化出口的大力推进
在当今世界,提起米老鼠、唐老鸭、好莱坞,可谓妇孺皆知,由此可见美国在文化出口中所获得的成功。就美国自身来说,美国文化产业在文化产品出口创汇上也是第一。1996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对外销售额和出口额首次超过汽车、计算机、航天等各行业,居于美国行业的第一位,成为美国出口份额最大的行业。在国际中,美国的文化出口规模也可见一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1980至1997年,全球文化产品出口额经历了从478亿到2137亿美元的增长,在这其中美国的广播及有线电视、收费电视和电影票房的收入分别占到了世界份额的56%、85%和55%;而在影视领域,在全球放映的影片中,好莱坞的电影占85%,不少影片可以发行到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即便是在倡导贸易保护主义的欧盟,好莱坞的影片也占到了80%的比例。此外,美国的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ABC(美国广播公司)等媒体所发布的信息量是世界各国发布总信息量的100倍。而这样的规模离不开美国在文化外交和贸易政策上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及政府对于企业出口业务的支持。美国文化产业宏观战略如表1.1.2所示。
表1.1.2 美国文化产业宏观战略[12]
1. 通过文化外交手段建立全球文化基础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文化外交,不仅在世界各地设立美国文化中心对外宣讲美国文化,同时还邀请各国精英分子和普通民众到美国留学、参观和访问。1946年,美国实施了教育和交流计划——富布莱特项目(Fulbright Program),为研究生、学者、职业技术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奖学金和在美国学习研究的机会。截至1954年,美国已经在30个国家设有70个图书馆、21个文化中心,在美洲的其他国家设有300所学校。这些文化外交措施和政策极大地拉进了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促进了美国价值观和文化在全球的传播。
2. 利用贸易政策为文化出口提供保护和便利
在对外经济政策方面,美国积极推行国际版权保护体制和自由贸易政策。1986年开始,美国利用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机会,全力推动建立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版权保护体制和机制。美国曾经还成功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仲裁庭机制打破了加拿大维护本国期刊市场的贸易保护壁垒,也曾多次试图在世贸组织的谈判中将自由贸易的范围扩大到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在内的娱乐服务领域。例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中,美国坚决要求中国开放文化市场,要求中国在视听服务行业允许设立外资企业,允许外资企业从事视听产品的制作和发行,并强烈要求中国取消进口配额,接纳美国各类影视制品。
3. 从内部提供支持
美国政府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的出口业务,为其提供指导和信息咨询。如美国商务部建立的国际贸易数据库可以为小型企业提供将近230个国家和地区的包括120个行业的信息资料及专业贸易信息;同时还设立了专门的出口热线,由专家为文化企业答疑解惑。美国政府还成立了国际交流培训管理小组,以协调政府部门进行10亿美元以上的政府文化交流项目。除此之外,美国广播理事会负责数个电台机构,用多种语言向世界各地传送文化节目,支持文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