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本书内容由目录、现存文献、佚失文献、索引四部分组成,全部采用简体字。
2.本书重点收录1911年以前成书的中文新安医籍文献。1912~1949年间成书的中文新安医籍文献较少,亦予收录。
3.本书收录的每部文献均独立成书。一部文献中的某些卷篇或部分内容,虽有卷篇名或独立标题,凡未有单独成书情况者,均不予收录。
4.本书对于一种文献的重辑本、重订本、校注本、增订本等再创作文献,均按不同文献处理,单独列目。
5.合刊与汇编类文献,子目只录中医药文献者,方予收录,其他从略。
6.佚失文献,流传、收藏有据可查者,方予收录,其他从略。
7.现存文献每部著录项目包括:书名(含异名),卷数,成书年份或朝代,著者(含朝代、姓名、字号、籍贯),主要内容概述,现存版本情况(含时间、出版者、主要藏书单位或个人)。项目信息不明者从略。
8.佚失文献每部著录项目包括:书名(含异名),记载出处,卷数,成书朝代,著者(含朝代、姓名、字号、籍贯)。
9.合刊与汇编类文献每部著录项目包括:书名(含异名),卷数,成书年份或朝代,著者(含朝代、姓名、字号、籍贯),子目(含书名、著者、卷数),现存版本情况(含时间、出版者、主要藏书单位)。
10.一部文献有两名及以上作者,如属同朝代人,只在第一作者前注明朝代,其他从略;如所属朝代不同,则分别注明。
11.著者生卒年代跨越清末、民国至1949年以后者,不著录朝代,注明著者生卒年份;至1911年后、1949年前者,著录为民国。
12.凡据某一版本于1949年以后影印或排印出版的文献,适当说明,但不列入版本类别统计。
13.现存文献按分类编年方法排序。分类以文献内容为主要依据。专科方书、医案文献按科归类,如儿科医案归入儿科类文献、妇科方书归入妇科类文献。
14.成书年代是各类文献主要排序依据。采用阿拉伯数字标示成书年份,如成书年份不清,标示成书朝代。每类文献按先成书年份,后成书朝代顺序排序。
15.佚失文献因内容和成书年份不明者,采用按成书朝代顺序方法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