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的分类、层次、结构
(一)文化的分类
事物的分类取决于分类的标准,文化也可以按不同的标准来分类。除了上面从含义、词性的角度分为广义与狭义、静态与动态之外,还可以从历史、地理、民族、学科等众多不同的角度对文化进行分类。
从区域的角度分类,可以分为东方文化、西方文化等;从国别的角度分类,可以分为中国文化、印度文化等;从历史的角度分类,可以分为传统文化、现代文化等;从学科的角度分类,又可以分为农业文化、建筑文化、医学文化等。
以上这些分类还可以再细分。从中国历史不同时期分,可将中国文化分为先秦文化、汉代文化、近代文化等;从中国历史上的区域分,可分为齐鲁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闽粤文化等;从民族的角度分,可以分为蒙古族文化、满族文化、藏族文化等。
由于分类的角度不同,分类标准的外延不同,因此不同分类的文化也有局部包容、局部重叠的情况。
(二)文化的层次
关于文化的层次,也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六分法等诸多不同的分类,从四分法的角度分类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精神文化 也称为思想文化、心态文化。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孕育而成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宗教信仰、审美情趣、道德情操、民族性格等。
2.制度文化 指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组织形式等,如社会制度、家族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教育制度等。
3.行为文化 指实践活动中所创造、体现、反映出来的文化,包括医疗文化、著述文化、教育文化、传播文化等。
4.物质文化 也称为物化文化、器物文化。指经过人类改造的自然环境和由人创造出来的一切物品,如工具、器皿、服饰、建筑物、文物、文献等。
(三)文化的结构
文化的结构层次一般情况下难以截然分开,往往是相互关联、相互交织的,按由精神到物质的次序层层递进落实,最里层的落实为中层,中层的则落实为表层,从而构成完整的文化体系。其中,精神文化反映的是人们的内心世界,是文化的最里层、最深层的核心内容、本质内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是介于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层次之间的层次,是心、物结合比较密切的层次;物质文化是文化最表层的有形部分,是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物化形式,在它们上面凝结和反映着人的观念、需求和能力。
当某种思想、精神对大多数人产生影响,被社会大众广泛认同和接受后,则落实到制度文化上,体现在行为文化中,凝结和反映在器物上。这也就是《周易·系辞上》所说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因此,从根本上说,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三个层次,都是精神文化在不同层次的落实和反映;因而,反过来也可以通过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器物文化的回溯研究,来探求最深层、最本质的精神文化。
举例来说,据考古发现,距今约一万八千年前的山顶洞人,在死者身旁撒有红色铁矿粉粒。这些红色铁矿粉粒是象征血液?还是代表着火?抑或是起防腐作用?在死者身旁撒有红色铁矿粉粒,这是一种行为文化。不论红色铁矿粉粒象征血液,还是代表火,抑或是起防腐作用,都表明有某种观念在背后支撑这种行为,而研究这种行为可以探得古人背后的观念。如果这种红色铁矿粉粒象征血液,则表明山顶洞人已认识到血液流失与死亡之间的关系;如果这种红色铁矿粉粒代表着火,则可能反映了山顶洞人对火的崇拜;如果这种红色铁矿粉粒是起防腐作用,说明山顶洞人可能已经认识到这种红色铁矿粉粒的防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