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药的采集
中药的采收时节和方法是确保药物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动植物在生长发育的不同时期,其药用部分所含的有效及有害成分各不相同,药物的疗效和毒副作用也往往有较大差异,因此药材必须在适当的时节采集。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云:“早则药势未成,晚则盛时已歇。”《千金翼方》也谓:“夫药采取,不知时节,不以阴干曝干,虽有药名,终无药实,故不依时采取,与朽木不殊,虚费人工,卒无裨益。”其强调了药材适时采收的重要性。近代药物化学研究也证实,人参皂苷以8月含量最高,麻黄碱秋季含量最高,槐花在花蕾时芦丁含量最高,青蒿中青蒿素含量以7~8月中花蕾出现前为高峰,故槐花、青蒿均应在开花前采收为好。通常以入药部分的成熟程度为依据,即在药用部位的有效成分含量最高的时节采集。
每种植物都有一定的采收时节和方法,按药用部位的不同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全草:大多数在植物枝叶茂盛、花朵初开时采集,从根以上割取地上部分,如益母草、荆芥、豨莶草等;如须连根入药的则可拔起全株,如车前草、蒲公英、紫花地丁等;而须用带叶、花、梢的更要适时采收,如夏枯草、薄荷等。
叶:通常在花蕾将放或正盛开的时候采集,此时叶片茂盛、性味完壮、药力雄厚,最适于采收,如枇杷叶、荷叶、大青叶、艾叶等。有些特定的药物如桑叶,需在深秋或初冬经霜后采集。
花、花粉:花类药材,一般采收未开放的花蕾或刚开放的花朵,以免气味散失、花瓣散落而影响质量,如野菊花、金银花、月季花、旋覆花等。对花期短的植物或花朵次第开放者,应分次及时摘取。以花粉入药者如蒲黄之类,须在花朵盛开时采取。
果实、种子:果实类药物除青皮、枳实、覆盆子等少数药材要在果实未成熟时采收果皮或果实外,一般都在果实成熟时采收,如瓜蒌、马兜铃等。以种子入药者,通常在果实成熟后采集,如莲子、白果、沙苑子、菟丝子等。有些既用全草又用种子入药者,可在种子成熟后割取全草,将种子打下后分别晒干贮存,如车前草与车前子等。有些种子成熟时易脱落,或果壳易裂开、种子散失者,如小茴香、牵牛子、豆蔻等,则应在刚成熟时采集。容易变质的浆果如枸杞子、女贞子等,最好在略熟时于清晨或傍晚时分采收。
根、根(块)茎:一般以早春或深秋时节(即农历二月或八月)采收为佳,因为“春初津润始萌,未充枝叶,势力淳浓”“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且“春宁宜早,秋宁宜晚”(《本草纲目》)。现代研究也证明,早春及深秋时植物的根或根(块)茎中有效成分含量较高,此时采集则产量和质量都较高,如天麻、葛根、玉竹、大黄、桔梗、苍术等。但也有少数例外,如半夏、延胡索等则要在夏天采收。
树皮、根皮:通常在春、夏时节植物生长旺盛,植物体内浆液充沛时采集,则药性较强,疗效较高,并容易剥离,如黄柏、杜仲、厚朴等。另有些植物根皮则以秋后采收为宜,如牡丹皮、苦楝皮、地骨皮等。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木本植物生长周期长,成材缓慢,因此应尽量避免伐树取皮或环剥树皮,造成树木枯死的掠夺式方法,以保护药源。
动物类药材的采集,不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因品种不同而采收各异。其具体时间,须根据它们各自的生长活动季节,以保证药效及容易获取为原则。如一般潜藏在地下的小动物全蝎、土鳖虫、地龙、蟋蟀、蝼蛄、斑蝥等虫类药材,大多在夏末秋初捕捉其虫,此时气温高,湿度大,宜生长,是采收的最好季节;桑螵蛸为螳螂的卵鞘,蜂房为黄蜂的蜂巢,这类药材多在秋季卵鞘、蜂巢形成后采集,并用开水煮烫以杀死虫卵,以免来年春天孵化成虫;再如蝉蜕为黑蚱若虫羽化时蜕的皮壳,多于夏秋季采取;蛇蜕为锦蛇、乌梢蛇等多种蛇类蜕下的皮膜,因其反复蜕皮,故全年可以采收,唯3~4月最多;又蟾酥为蟾蜍耳后腺分泌物干燥而成,此药宜在夏、秋二季蟾蜍多活动时采收,此时容易捕捉,腺液充足,质量最佳;石决明、海蛤壳等海生贝壳类药材,多在夏秋季捕采,此时生长发育旺盛,钙质充足,药效最佳。
矿物类药材的成分较为稳定,故全年随时可采收。
总之,植物药、动物药及矿物药,其采收方法各不相同。正如《本草蒙筌》所谓:“茎叶花实,四季随宜。采未老枝茎,汁正充溢;摘将开花蕊,气尚包藏;实收已熟,味纯;叶采新生,力倍。入药诚妙,治病方灵。其诸玉石禽兽虫鱼,或取无时,或收按节,亦有深义,非为虚文,并各遵依,勿恣孟浪。”足见药材不同,采收方法各异,但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