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外贸企业会计的概述
一、外贸企业会计的对象和特点
外贸会计对象,就是外贸企业的资金运动。外贸企业资金运动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国际间的进出口商品流通,其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出口业务与进口业务。外贸企业所从事的组织商品流通活动,与一般的国内商品流通企业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是外贸企业的商品流通,要通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涉及国内、国际两种价格,使用本国货币与外币两种以上的货币。因此,外贸企业经营过程的货币资金运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外币—人民币”或“人民币—外币”的转换过程。这就是说,在出口经营活动中,企业用本币从国内购进商品,通过国外销售获得外汇,并对出口商品销售所得外汇,或者自行保留,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在银行结汇;而在进口经营活动中,企业用自有外汇或者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以支付货款,从国外获得商品,并将商品在国内销售,取得人民币。外贸企业在其资金循环过程中所持有的本币与外币之间的不断转换的过程,形成了外贸企业资金运动的特殊性。
由于外贸会计对象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外贸会计形成了一些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无论出口经营活动还是进口经营活动,均涉及外币债权债务关系。但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因而外贸企业中有关外汇的账簿应按复币式设计并登记,以达到同时核算人民币与外币的目的。
(2)由于外币与人民币的比价经常波动,因而经常会出现汇兑损益问题。对汇兑损益的处理,形成了外贸会计的另一特色。
(3)由于进出口业务会涉及不同的价格条件,而不同的价格条件下的交易条件及价值构成不尽相同,因此不同价格条件下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也有很大的差别。在不同的价格条件下如何对销售收入予以确认和计量以及如何在对外贸易会计处理中协调不同价格条件产生的差异,形成了外贸会计的又一特色。
(4)由于外贸企业对于出口商品价格是以FOB价为基础,因此在以CIF价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要以CIF价确认出口商品销售收入,以与价格条件相对应,而在支付运费、保险费时,应以红字冲减出口商品销售收入,将CIF基础调整为FOB基础,以准确反映出口净收汇水平。同时,在支付佣金和其他国外费用时,也以红字冲减出口商品销售收入。在出口商品退回以及对外理赔时,以红字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和出口销售成本。因此,可能出现双借或双贷的会计分录,从而形成外贸会计的一大特色。
(5)外贸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考核体系以及盈亏核算与财务评价,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变动。诸如政策环境、国家的汇率政策、国际经济环境等在评价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中起着重要作用。